宗密的禅化华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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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平概略

    宗密(780—841)俗姓何,果州西充(今四川西充)人,少年时代精通儒书,既曾树立过“欲干世以活生灵”的志向,也有过“负俊才而随计吏”的经历。唐宪宗元和三年(807),他随南宗禅师遂州道圆出家,具有了禅僧的身份。元和五年(810),游学襄汉,一度随澄观弟子灵峰习澄观著作。不久北上长安,师从澄观,又具有了华严教僧的身份。在佛教史上,宗密以后既被奉为禅宗祖师,又被奉为华严宗祖师。自元和十一年(816)起,先后住终南山智炬寺及长安城南诸寺院,晚年常住终南山草堂寺圭峰兰若,故被称为“圭峰禅师”。唐文宗太和年间(827—835),数次应诏入内殿讲佛法。

    无论在社会活动还是佛学研究方面,宗密都是一位引起争议的人物。他自随澄观后而知名朝野,关心宗教事务,参与社会活动,结交朝廷官吏,所以士庶归崇者颇众。反对者谓其“游名邑大都,以兴建为务”;赞扬者称“穷子不归,贫女不富,吾师耻之”,“忠孝不并化,荷担不胜任,吾师耻之”。宗密支持朝廷官吏打击宦官势力。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李训等人谎称“甘露祥瑞”,借机捕杀权重宦官的密谋败露,宗密也受牵连,为大宦官仇士良所囚,几遭诛杀。宗密少年时受儒家伦理观念熏陶,出家后信奉“遇苦即救,不爱身命”的“本师教法”,这些是激励他积极入世的双重精神动力。与宗密关系密切的裴休赞其“以阐教度生,助国家之化”。

    宗密自谓:“数十年中,学无常师,博致内外,以原自身。”(《原人论序》)可见他以治学广博,兼通释儒(内外)为手段,以完善自我、发掘自我的能力(原自身)为目的,透露出禅宗的精神。宗密始从学于南宗禅师,在注重师承法系的人眼里,他自然应专务禅业。但宗密广治经论,大力倡导禅教融合乃至三教融合。反对者斥其“不守禅行而广讲经论”;支持者赞曰:“二乘不兴,《四分》不振,吾师耻之。”当有人问“密师为禅耶、律耶、经论耶”时,他回答:“夫密者,四战之国也,人无得而名焉,都可谓大智圆明自证利他大菩萨也。”(上引未注出者均见《宋高僧传》卷六本传)他并不偏重某一方面,而是禅律经论兼弘,以振兴全部佛教为已任。宗密的著作所涉及范围,正是遍及禅律经论各方面。

    据说宗密的著作有二百余卷,其中有影响的著作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禅学方面的,重要的有《禅源诸诠集》(有《都序》现存)、《禅门师资承袭图》等。第二类是研究和发挥《圆觉经》的,有《圆觉经大疏》、《大疏释义钞》等。由于宗密重视《圆觉经》,唐以后的华严学僧曾专就该经与华严义理的关系展开广泛讨论。第三类是关于《华严经》和华严宗人著作的,有《普贤行愿品别行疏钞》六卷、《华严原人论》(简称《原人论》)一卷、《华严纶贯》五卷、《华严心要法门注》一卷、《注华严法界观门》一卷等。就总体言,宗密在研究禅籍方面远比澄观广博,所接触和研究的华严典籍则比澄观少得多,以发挥澄观个别观点为主,以用禅学再塑华严学为特色。在上述宗密的华严类著作中,现存的《注华严法界观门》能反映他的华严学说特点。

     二、一心与四法界

    赞宁在评论宗密所有著作主导思想的特点时说:“皆本一心而贯诸法,显真体而融事理;超群有于对待,冥物我而独运。”(《宋高僧传》卷六本传)这个评论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宗密学说的特点,既是禅学的特点,也是华严学的特点。在宗密的学说中,“心”、“事”、“理”是讨论一切问题的最重要的三个范畴。

    在当时佛教诸派中,普遍以“心”为世间和出世间的本源。宗密所讲的“心”,是融合禅学和华严学之后又予以创造性解释的新范畴。根据《禅源诸诠集都序》,宗密把“心”界定为“知”,说“知即是心”,“知之一字,众妙之门”。这个“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空寂”,没有任何规定性,故谓非有非无,非净非浊,非善非恶,非佛非众生。这是借用中观派论证方式说明实存本体的特征,是禅宗和华严宗都有的内容。二是“灵明”,又名“自然常知”,既包括佛教诸圣所证之“理”、能证之“智”,又是六道众生情识之所依。“空寂灵明”为“真性”,也称“灵性”。它作为产生万事万物的本原或本体,又名“不变”;由于菩提涅槃或生死流传都本于此“知”,是其作用或表现,所以又名“性灵”,亦名“随缘”。这样,“心”也就融摄了华严宗“不变随缘”和“随缘不变”的理事圆融说法。宗密讲的“一心”、“真心”即有如上内容。他的“四法界”学说,即建立在这样的“心”学基础上,并在《注华严法界观门》中加以集中说明。

    澄观的《华严法界玄镜》在涉及《华严法界观》的作者法顺时仅注:“其制作人名,德行因缘,具如传记。”宗密的《注华严法界观门》则谓:“姓杜,名法顺。……是华严新旧二疏初之祖师,俨尊者为二祖,康藏国师为三祖。”这是明确的华严三祖说,可视为华严宗定法统之始。

    在注“法界”一词时,宗密指出:“清凉《新经疏》云:统唯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心融万有,便成四种法界。”四法界说始于澄观,是从法界分类和用理事关系概括法界缘起的角度提出来的。宗密虽名义上承澄观《华严经疏》之说,实则从本体(心)和现象(万有)的关系方面提出四法界,是“本一心而贯万法”的思路。“一真法界”即“一心”,是产生万有的本原;它又“融”入万有之中,成为一切现象的共同本质。作为“心”的表现,有四种相状,即为“四法界”。这样,宗密把四法界完全建立在“一心”的基础上。这是澄观没有清楚表述的内容。

    至于宗密四法界的名目,完全本自澄观,而各项的具体内容,则是在澄观学说基础上整理而成。“一、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事法界”即现象界,其特点是事物各有分位,具有无限差别。人们的认识,总是从认识具有个性的具体事物开始,宗密则认为,“事法界”不能成为观想(思考、认识)的对象。他在解释法顺不谈事法界时说:“事不独立故,法界宗中无孤单法故。若独观之,事情计之境,非观智之境也。”事法界是作为“一心”的表现而存在,如果孤立地认识“事”,就不是认识“智之境”,得不到佛教特有的正确认识。孤立地认识事,是认识“情计之境”,只能产生错误的认识。华严宗人讲的“观”(思考、认识),是在“理”的指导下开始,不是遇到什么“事”就观想认识什么事。在不把“事法界”孤立作为认识对象方面,宗密同于澄观,但所述理由不同,澄观在《华严法界玄镜》中涉及此问题时说:“其事法界历别难陈,一一事相,皆可成观,故略不明。”事物的差别是无限的,一个事物一个事物的认识,获得正确认识将无有穷期,所以观想不能从事法界开始。华严宗人的这种观点,在号召人们全面认识事物、认识事物的本质方面有积极意义,但这种认识一开始就与唯心观法相联系。

    “二理法界,界是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理法界”是本体界。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成为“无尽事法”的共同本质。宗密在解释“真空观”时说:“理法界也,原其实体,但是本心。今以简非虚妄念虑,故云真;简非形碍色相,故云空也。”理没有“形碍色相”,表明它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的;理没有“虚妄念虑”,表明它与任何世俗精神活动不同。实际上,这个“理”就是佛智、真如。对“理”的观想属认识“智之境”,不属“情计之境”,因此是高一级的认识。而对于华严宗人的认识言,这是真正的开始阶段。

    “三理事无碍法界,具性、分义,性分无碍故。”“无碍”指相互交融,“以理融事,事与理而融和也”。理遍在于事中,事无不全摄理,故称“理事无碍”。对这种理事关系的认识是更高一级的认识,认识“事”不脱离“理”,认识“理”也不脱离“事”。

    “四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由于一切相互独立有差别的事物均含有相同的“理”,所以它们之间也可以相互融通。这是佛的境界,也是最高级的认识。华严宗人不孤立地以“事法界”为认识对象,但通过对理事关系的认识,最后要达到对事与事关系的认识。世间一切事物作为“一心”的产物,处于相互交融的无矛盾联系之中,即是华严宗描述的世界(法界)画面。这些说法没有超出智俨以来的学说范围,只是经过宗密的整理,条理更清晰了。另外,通过宗密对“一心”的界定,华严学禅化的倾向更明显了。

    宗密建立在“一心”基础上的“四法界”说,无论在佛教史还是中国哲学史上都有重要影响。它把“心”、“理”、“事”三范畴摆在突出位置,强调三者之间的联系。就佛教内部言,晚唐五代产生的禅宗各派,大都联系“心”以“理事”关系立论,建造自己的禅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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