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异样的色彩:辽金元时期的律学 第三节 八思巴的律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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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思巴的生平

    八思巴(1239—1280),汉文又译为发思八、发合思巴、八合思巴或拔合思巴等,《元史·释老传》中为“八思巴”,西藏萨嘉人,喇嘛教僧人,萨迦派第五代祖师。据传说他三岁时即能讲《喜金刚修法》,为人所叹而赞其为“八思巴”,意为“圣者”。九岁时因讲《喜金刚本续》而声名鹊起。八思巴十岁时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受沙弥戒,并听受三百学处。后应忽必烈之邀往于六盘山与其相见,并在蒙古地区从萨迦班底达(或译为萨思迦扮底达)广闻显密之学,深得萨迦班底达嘉许,并受释迦金像和经钵,为其举行教主传法典礼。忽必烈入主中原后,中统元年(1260)即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王,统天下教门。至元七年(1270),八思巴因奉诏制成蒙古文字,又被升为帝师,命其统领诸国释教。

    据史传,八思巴共有著作三十余种,但现在汉文大藏经中有八思巴著述仅三种:《彰所知论》、《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其后《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还被译为维吾尔文字。另外,在元朝德辉重编的《百丈清规》里,还载有八思巴涅槃日的法会仪式和诵文。

    至元十七年(1280),八思巴圆寂后,元世祖在京师为其建大窣堵波,并谥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祐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的称号。八思巴圆寂后,翰林学士王盘等奉敕述行状曰,称其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帝师”。英宗即位后,诏各路立帝师殿,又追谥曰:“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祐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二)在整个元代,八思巴一直受到尊崇,如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建帝师八思巴殿于大兴教寺;延祐七年(1320)诏各郡建帝师殿;英宗即位初,即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制视孔子庙有加;英宗至治三年(1323)又于上都建八思巴帝师寺;泰定帝元年(1324)又绘八思巴像十一幅,颁行各省,使据以塑像以便奉祀。

    八思巴对促进西藏和内地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他将内地的印刷术、戏剧艺术等传至西藏,将藏族建筑技巧、雕塑艺术等引至内地。八思巴的生平事迹见于《元史》卷二百零二《八思巴传》、《佛祖统纪》卷四十八、《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和卷二十一及《释鉴稽古略续集》卷一等。

    八思巴的弟子沙罗巴(1259—1314)受元世祖之命译有《药师琉璃光王七佛本愿功德经念诵仪轨》两卷、《药师琉璃光王七佛本愿功德经念诵仪轨供养法》一卷,均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

    八思巴的律学思想主要见于其撰写的《彰所知论》、《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之中。

    《彰所知论》是八思巴特为皇太子真金写的佛教纲要入门书。宗旨是“彰其所知,造其所论,究其文理,推其法义”。全文共二卷,原文可能为藏文或蒙古文,现已不存,由其弟子沙罗巴译为汉文,现见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其写作方法仿《立世阿毗昙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册)内容和教理主要依《俱舍论》及流行于吐蕃地区旧译佛藏而成,中译本全书共五品。陈寅恪先生说,虽然该书对佛教理论没有多少发明,然而对蒙古民族以历史之新观念及方法,其影响至深且久,影响到《蒙古源流》的思想和方法。①因此,这也是八思巴的佛教理论的集中反映。

    从根本上说,由于元代推行帝师制度,而帝师又出于西藏佛教派别,那么其对中国汉地的佛教戒律精神和戒律行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重视汉传佛教的戒律精神

    八思巴传承的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思想,该派特征有着密咒的倾向,而且允许僧人娶妻生子,只是规定生子后则不能再接近女人。作为帝师,虽然八思巴的佛学出于萨迦派,但他的佛教戒律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传统汉地佛教戒律的精神。在其为元太子所作的佛教读本《彰所知论》之第二卷“道法品”和“果法品”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他对戒律和律仪的理解仍然与中土传统佛教无异。如他说:“道者,谓彼少欲知足;具种性者,身心远离种种群杂,住近事戒等。”(《彰所知论》卷下“道法品”,《大正藏》第三十二册)

    八思巴的戒律学理论基础是《俱舍论》,其思想也都是对其的表述。如他说:“器情缘生及四谛等,皆五法摄:一色法、二心法、三心所法、四不相应法、五无为法。”“色法”即是“色蕴”,包括五根、五境和无表色等十一法。“无表色者,谓律仪、不律仪,俱相违色,此是色蕴”。(《彰所知论》卷下)

    依据八思巴所宗的《俱舍论》说,“无表色”有三种,一者是与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律仪,它能遮灭恶戒之相续;二者是与不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不律仪,它能遮灭善戒之相续;第三者即是非此二律仪者,称为非律仪非不律仪。(《俱舍论》卷十三、卷十四)所谓“律仪”有三种,一者为“别解脱律仪”,它是由受戒之初刹那,表色、无表色各别弃舍诸恶而成,实为由作礼乞戒之身表业、语表业所得之无表业,有比丘、比丘尼、正学、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八种律仪。第二念起后,唯有无表色相似相续而成。二者为“静虑律仪”,其为色界之戒,乃由静虑地之心所得的无表色。三者为“无漏律仪”,已得“无漏”果的圣者所能成就的无表色。“不律仪”,即是恶律仪,因其恶行而成的无表色。非律仪非不律仪,都是因其行而得的无表色,其既不如戒而行,也无以活命为要期而成恶。

    说一切有部和俱舍论均以无表色皆由“四大”种所造,故为实色,以色业为性,故名为色。八思巴也宗依此说,如他说:

    一切有部,色心所三有别物。……心所有法及不相应,名曰行蕴。无为法者,至下当知。如是色法即名十界,除无表色,是眼等十、心法七界、谓六识及意根界。若说处时,是彼七法。一意处摄,心所有法、不相应法、无为法、无表色等,总名法界,亦名法处。如是所说,所知五法五蕴,并十二处,及十八界。(《彰所知论》卷下)

    显然,八思巴仍然是从《俱舍论》的立场上认识“四大”,来诠释律学的。

    三、坚持萨婆多部律

    八思巴还集有《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或略称《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各一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集于至元年初,今《大正藏》本前的序写于至元七年(1270)冬,并说是奉元世祖之命而译成汉语的。本序说:

    (世祖)虽敷天垂拱而至治无垠,眷支那弘道。而在躬不息。欲以自佛相承,师资继踵,迄今不替。正戒仪轨,为拳拳从善之行人,俾一一恒持于净戒,精练三业,坚守四仪,此寔圣皇匡正佛法之睿旨也。昔因善逝与人天众普说声闻藏教,一切有部别解脱经,依此采拾,未得令得。律仪方便,羯磨仪轨,此乃圣光德师之总集也。始从天竺,次届西番,爰有洞达五明法王、大士萨思迦扮底达,名称普闻。上足苾刍发思巴乃吾门法主。大元帝师,道德恢隆,行位叵测,授兹仪范,衍布中原,令通解三藏比丘,住思观演说正本。翻译人善三国声明,辩才无碍,含伊罗国翰林承旨弹压孙,传华文,译主生缘北庭都护府,解二种音,法辞通辩。诸路释门总统,合台萨哩都通暨翰林学士安藏,总以诸国言诠,奉诏译成仪式。序本帝师亲制,绘为华迹以编陈。(《大正藏》第四十五册)

    由此可见,当时翻译本仪范时,也是十分郑重的。

    而世祖为其制序说:“……欲以自佛相承,师资继踵,迄今不替正戒仪轨,为从善行人一一恒持,精练三业坚守四仪。此实圣皇匡正佛法之睿旨也。”(《释鉴稽古略续集》一)

    《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主要说的是授优婆塞戒(邬波索迦)以及受三归和五戒的仪范,授出家仪范、授沙弥律仪轨范、授沙弥戒仪范和具足戒的仪范,另外,本文也说了三衣仪范、示钵仪范、守持波怛罗仪范、屏教师仪范、授近圆戒初作仪范、授近圆根本仪范、依世间喻说仪范等。

    在南山律学流传了五百余年后,说一切有部(萨婆多律)律仪又受到重视,除去藏传佛教的律学传统之外,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显然八思巴本人是重视小乘思想的,或者说他重视的是说一切有部的思想以及《俱舍论》,他作《彰所知论》即可证明这一点。第二,由于南宋以后,律宗典籍大都散佚,各种注疏难以寻得。第三,这也可能是第二种现象的结果,元世祖可能重视的也是萨婆多部,所以他才要八思巴“可选诸路高僧,赐红黄大衣,传授萨婆多部大戒”。(《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二)

    八思巴集的《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从其后附言知其可能成于至元八年(1271),也正是在此年,元世祖改国号为元。在本略法一开始,八思巴即指出其集文的目的。他说:“教示增上戒学律藏有三种:第一未得令得仪范;第二已得律仪不犯、护持方便;第三若有犯者令修补法。”(《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大正藏》第四十五册)

    依八思巴所言,“未得仪范”有四种障缘:得律仪障,安住律仪障,增长德业障,端严众障。他说,如果此四种违缘均无,具备相应的顺缘,即可得善律仪。

    若要使自己得律仪不犯,有五种途径:一、依依止师护持,即应作不应作,一切事业应问师,随教所行;二、以对治想护持,于一切时中念知不放,成就善法;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对总集为五篇二百五十三戒律(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萨祇波逸底迦、九十单波逸底迦,共为一百二十波逸底迦篇;另有四波罗底提舍尼、一百一十二应当学,总为二百五十三律)时时检点;四、净自戒律护持,为净自戒故作布萨法、为除灭自他身命恶灾难、结夏安居三月安居竟,作自恣;五、依安乐住缘护持,即一切服饰、饮食、住处、医药,都要远离奢乐极苦二边,以处中而住,即是依安乐住。值得指出的是,八思巴这种“远离奢乐极苦二边,以处中而住”的持律观是很有新意的,与以往的说法大有不同。这可能也与其佛学背景和帝师的地位有关。所以他自己也说“此有差别义”,让学者参阅其先前写的羯磨仪范文或学习《广毗奈耶》。

    如何才能令所犯者得以修补?他强调的是,“欲除覆藏罪,应须发露;欲除所犯罪,应须忏悔;身语未作意中,所有微细罪业,应须防护”。此广差别义,百一羯磨中应看。

    显然,帝师八思巴对中国传统戒律也是十分重视的。此时,南山律学典籍大都散佚,其集《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以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一卷,即旨在说明出家作法及受具足戒之作法,这即与义净所译的《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中的受具足戒作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①  陈寅恪:《彰所知论与蒙古源流》,《陈寅恪先生全集》上册第325—335页,台湾里仁书局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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