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历史转折中的复兴:民国时期的律宗 第三节 弘一大师的律学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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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一大师,俗名李叔同,光绪六年(1880)出生于天津,一般说法是原籍浙江平湖,也有可能为山西或天津。1905年至1911年,李叔同曾在日本学习过艺术,回国后被聘任为位于杭州的浙江两级师范学校的图画和音乐教员,直至出家。民国七年(1918)年初,李叔同三十九岁时先断食于杭州虎跑寺,当年7月出家于杭州大慈寺,礼了悟为师,九月即于杭州灵隐寺受具足戒,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年又号晚晴老人。弘一大师学以华严为境,行以《四分律》为导,归以净土为终。一以贯之的是学律、研律与弘律。

    出家之初,因感到僧界之持戒不严而为世人诟病,弘一大师因此对律学十分重视,但初读的是《梵网经》,受戒后得马一浮赠予的《灵峰毗尼事要集义》和宝华山的《传戒正范》,遂“披玩周环,悲喜交集”,②方感到其受戒时的一切仪式都未能如律,遂决定学律、弘律。正如他后来所说:“初出家时即读《梵网合注》,续读《灵峰宗论》,乃发起学律之愿。”③

    一、弘一大师的律学活动和撰述

    学律之初,弘一大师学的是有部律,并于1920年5月手写《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6月抄写《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7月抄写《佛说大乘戒经》和《十戒业道经》。

    其后,在天津徐蔚如居士的劝引下,弘一大师方改学《四分律》,并以弘传南山律学为书己任。1920年夏,他借得弘教律藏后即闭关研习。从《四分律》原典到道宣、元照、蕅益的律学著述,都一一研读。

    1921年,弘一大师搜寻到《四分律》,“因其戒相繁杂,记诵非易,思撮其要,列表志之。辄以私意,编录数章,颇喜其明晰,便于初学”。④经过四年的努力,《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至1924年撰毕,并于上海付梓。

    1924年,作《毗尼劝持录》,这是弘一大师依南山三大部和灵芝元照的《行宗记》、《济缘记》、《资持记》节录要义而成。

    1933年,弘一大师与十余名学律同道者于泉州开元寺一同研究律学,因此称之为南山律学院。他为此并写了一副长联以明学律之志:

    南山律教,已七百年湮没无传,所幸遗编犹存海外;

    晋水僧园,有十余众承习不绝,能令正法再住世间。⑤

    他根据在日本寻得的中国古版律学著述,重点研习南山三大部,一边研律,一边身体力行地持律,讲《随机羯磨》、《含注戒本》和《律学要略》。

    1934年,弘一大师将敦煌写本与天津刊本对校而撰有《四分律随机羯磨题记》等;另撰《一梦漫言》“跋”与“序”,《见月律师年谱摭要并跋》,选莲池大师的《缁门崇行录》四门,以为佛学院学生使用。

    1935年6月,弘一大师编录《含注戒本疏略科》,并撰《含注戒本科跋》;11月集录《菩萨戒受随纲要表》。

    弘一大师不仅重视学律研律,更是身体力行地严谨戒行,持律不辍。马一浮赞其为“高行头陀重,遗风艺苑思。自知心是佛,常以戒为师”。⑥

    弘一大师一生撰写的著作、钞记、著疏甚多,其律学著作主要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要略》、《四分律含注戒本讲义》、《随机羯磨讲义》、《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南山道宣律祖略谱》、《梵网经菩萨戒本浅释》、《随机羯磨疏跋》,等等。

    长期以来,弘一大师的著作以不同形式得到出版、流通、结缘。其《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要略》还被收于民国年间出版的《普慧大藏经》中。20世纪80年代,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十卷本的《弘一法师全集》,收有弘一大师的著作、钞记、序跋、书画等作品,以及时贤怀念和追忆弘一大师的文章等。我国台湾地区还出版有《弘一大师法集》凡六册,蔡念生编辑,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出版,内收有《药师经析疑》、《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地藏菩萨圣德大观》,以及律学讲录三十三篇,年谱、永怀录等二十余种。

    弘一大师最重要的律学著作之一即是《南山律在家备览要略》。本书作于1940年,时弘一大师闭关在福建永春蓬山。此书分为四编,即宗体篇、持犯篇、忏悔篇、别行篇,每一篇中又分列门、章、节、项、支,写法是将道宣的《行事钞》、《随机羯磨》、《戒本疏》三大部和灵芝的《资持记》、《济缘记》、《疏行记》的中心内容汇集起来,并参考道宣的《四分律拾毗尼义钞》、《释门归敬仪》、灵芝的《芝园遗编》等著作,按篇、门、章、节、项、支所示各类内容分别排列,归纳了史上律家对律宗四科的论述,其内容具体、纲目分明、结构清晰,可阅可查可研,既能作律宗思想的简明工具书使用,又耐细细品味,是民国以来中国律学的重要著作,所以一直受到汉地佛教的重视。各个时期、不同版本的《南山律在家备览要略》不仅流行于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流行于东南亚等华人社会僧俗之中,许多居士也以之为行为的依据和学律的教材。

    二、学在南山的律学思想

    弘一大师一生究华严、弘戒律、归净土,戒律在其思想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他也正是以律学中兴者而彪炳中国近现代佛教史的。

    学律之初,弘一大师曾倾心于义净翻译的有部律。据其《余弘律之因缘》所说,1921年春,开始阅藏,得见义净三藏翻译的《有部律》及《南海寄归内法传》,深为赞叹,认为较旧律为善。故在其作的《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第一、二次草稿中,屡引义净之说,以纠正南山。其后自悟轻谤古德,有所未可,遂涂抹之,经多次删改,方成《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的最后定本。以后虽未敢谤毁南山,但于南山三大部仍未用心穷研,故即专习《有部律》。其后两年之中,弘一大师还编有《有部犯相摘记》一卷、《自行钞》一卷。

    后来,天津徐蔚如居士听说弘一大师学律所宗为有部而轻南山,则劝其改学南山,因为我国千余年来秉承南山一宗,今欲弘律,宜仍其旧贯,未可更张。由此,弘一才有“兼学”南山之意。尔后此意渐次增进,于1931年2月15日于佛前发愿,弃舍有部,“专学”南山,并随力弘扬南山律学,以赎昔年轻谤之罪。⑦

    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极为丰富,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反对《毗尼日用》及诸种清规。

    从整体上说,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和明末蕅益大师的律学思想最为接近。有学者认为其编撰蕅益大师的嘉言而成的《寒茄集》,即充满着六经注我的精神。⑧弘一大师主张受戒不必多日,关键在于戒师应当对新学者担起教导的责任。

    弘一大师是站在传承南山律宗、重振传统律学立场之上的,所以他对明清以来流行的带有持咒仪式的毗尼日用规范及其精神颇为不满。他说,宋代以前律宗著家的著作,未有只字言及持咒,“后世律学衰灭,而毗尼日用出。时人不察,竟以为是律学之纲维,何异执瓦砾为珠玉也”?他认为,学者皆昧于律学,固守旧见,以讹传讹,此风不息,才影响了律学的繁荣与传承。⑨

    而且,弘一大师还对诸种清规持保留态度,因而并不鼓励读诸种清规。如他说:“按律宗诸书,浩如烟海,吾人尽心学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须阅读,况伪本乎?”“伪清规一日存在,佛教亦一日无改良之望也”。⑩

    第二,弘一大师高度强调律学在三学中的重要地位。

    他认为,律宗“统四藏,括两乘”。因此,他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南山律学的恢复与建设,坚守南山律学的原则和方法,并志在重振南山律学。他曾强调说:

    学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虽然学律近二十年,仅可谓为学律之预备,及得窥见了少许之门径。再预备数年,乃可着手研究。以后至少亦须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绩。奈我现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间,我很盼望你们有人能发心专学戒律,继我所未竟之志,则至善矣。……我们应知道,现在所流通之《传戒正范》,非是完美之书,何况更随便增减,所以必须今后恢复古法乃可……(11)

    弘一大师自己持律严谨、行律相符,在一言一行中透有古德的精神,受到后学的敬重。据回忆:

    弘一大师日间自订有阅读、讲律和礼诵等常课,绝不浪费时间。到了天将薄暮,则持珠念佛,经行散步,入晚即就寝,绝少点灯,颇有古德“怜蛾不点灯”的遗风。律中规定,穿不过三衣,食不逾午时,他都严守不越,这是所以戒贪奢之妄念。(12)

    弘一大师也非常重视“非时食戒”,1942年特撰《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他更为重视一言一行中对戒律的持守,他圆寂前所订的《删定剃头仪式钞本》一卷即是这种思想的反映。

    第三,弘一大师强调受戒是为持戒,能持方可为受。

    他反对那种受而不持的行为,宁可不受,也不可受而不持,因此主张五戒不妨分开相受。

    对于戒律不整、律学不振,他也作出了一些“开”,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1)尽管可能没有真正合格的授戒师传戒,虽为受戒但也难以得戒,但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而得益;(2)尽管持戒不严,但若想将来学律,也必须先挂名受沙弥戒比丘戒,避免受讥评为白衣学律;(3)通过礼“占察忏仪”而得清净轮相,得清净轮相后,即可自誓总受菩萨戒,而沙弥戒、比丘戒皆包括在内,以后即可称为菩萨比丘。对于闽南地区出现的带发修行的“菜姑”出家女,弘一大师也是认可的。而且,弘一大师还对如何提高“菜姑”的佛学水平有过较为详尽的计划。

    虽然弘一大师十分重视“发心”而受戒,但他更为强调授戒师的戒德光洁,所说他说:

    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间,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恐怕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13)

    在弘一大师所做的关于律学的众多演讲中,无不表现出他对戒律不整的忧虑之心和誓弘律学的殷殷之志。

    三、弘一大师的律学贡献

    弘一大师的一生,研究华严、修持净土、弘扬律宗,但其对律学的贡献更为世人注目。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理出版律学典籍。

    由于历史沿革和佛教的衰落,唐宋律家著作大都散佚。弘一大师致力于律学的中兴,致力于如法的修行,并继承中国优秀的佛学历史传统,十分重视对戒律典籍的整理、编撰、订正、校勘与落实出版等工作。经弘一大师整理出版的律学著作很多,如点校的《南山钞记》、《东瀛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通释》,校录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标点的《一梦漫言》等。

    更为重要的是,在整理中,弘一大师撰写了大量的题记、序跋、附记和书信等文字。如校勘《拾毗尼义钞》的题记、《四分律随机羯磨题记》、《一梦漫言》“跋”与“序”、《见月律师年谱摭要并跋》、《含注戒本科跋》等,它们不仅表达了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因其有考据、有思想,所以也成为中国近代律学发展的重要史料文献。

    弘一大师重视对佛教文献的整理出版。对于福建鼓山涌泉寺发现的珍贵经版,他称之为“庋藏佛典古版之宝窟”,并随之倡印。当保存在日本的中国古代大小乘律学著作万余卷传回国内后,弘一大师即亲自加以整理,初成《佛学从刊》四册,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当时,天津徐蔚如居士正在刻印新从日本寻得的南山著作,弘一大师即边学边点。为了便于僧众的持守,以能对那些易犯的戒相引起警悚,弘一大师还对所删定的戒本中相关戒相作出了标记。如用红色的“。。。”表示“极易犯”,用红色“。。”表示“颇易犯”,用红色“。”表示“易犯”,用黑色“。”表示“稀犯”,用“、”表示“难犯”,用“□”表示“不能犯”等,一一标于戒题下端。(14)

    第二,普及宣传律学思想。

    为了弘扬律学,弘一大师足迹踏遍了中国南北各地,许多寺院留下他的弘法圆音。

    一生中,弘一大师广布律学。1933年10月3日,为纪念南山道宣圆寂日,弘一大师开讲《四分律含注戒本》、《戒相表记》、《删补随机羯磨》等;1934年元旦,在泉州草庵讲《四分律含注戒本》;1934年1月至2月,在厦门妙释寺讲《四分律含注戒本》,2月至5月在厦门万寿岩讲《随机羯磨》;1934年3月,在厦门南普陀寺为僧众讲“大盗戒”;1935年11月,于泉州承天寺传戒会讲《律学要略》,其后又往惠安科山寺讲演。

    1936年初,弘一大师于佛教养正院讲《青年佛徒应注意的四项》,重点讲的是惜福、习劳、持戒、自尊;1937年元旦开始,在南普陀旧功德楼讲《随机羯磨》、《羯磨集法缘戒篇》等;1937年,弘一大师在青岛湛然寺讲律数月;1941年4月,在晋江檀林乡为学者讲《律钞宗要》等。后人也因之集成有《南山律苑随讲别录》、《律学要咯》等律学文献。

    弘一大师一生南北讲律弘道,驻锡过中国许多寺院。其中一些寺院在历史上即是名刹,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也有一些寺院因为他的莅临讲律而在中国近代光彩夺目。与这些寺院相关的弘一大师的生平与研究,也成为一些寺院的重要历史遗产。据学者整理,这些寺院是:(15)

    杭州:虎跑寺、灵隐寺、海潮寺、玉泉寺、招贤寺、常寂光寺、本来寺;

    嘉兴:精严寺;

    新登:灵济寺;

    衢州:莲花寺、三藏寺、祥符寺;

    温州:江心寺、庆福寺;

    普陀山:法雨寺;

    绍兴:开元寺、戒珠寺;

    宁波:七塔寺、白衣寺;

    庐山:青莲寺、大林寺;

    慈溪:金仙寺、五磊寺、伏龙寺;

    上虞:法界寺;

    青岛:湛山寺;

    厦门:南普陀寺、妙释寺、太平岩、日光岩、万石岩、万寿岩、中岩;

    泉州:开元寺、承天寺、百源寺、温陵养老院、资寿寺、清源洞;

    晋江:草庵、水心亭、福林寺;

    南安:雪峰寺、灵应寺、水云洞、双灵寺;

    惠安:净峰寺、科山寺、灵瑞山寺、瑞集岩寺、晴霞寺、普莲堂、如是堂;

    永春:桃源殿、普济寺;

    福州:涌泉寺;

    漳州:南山寺、瑞竹岩、祈保亭、尊元经楼;

    同安:梵天寺。

    第三,致力于律学院的建设。

    为弘扬南山律学的持律精神,弘一大师一边不断地进行律学演讲,一边致力于律学人才的系统化培养,所以致力于戒律教育机构的建设。

    1933年1月,他在厦门妙释寺时说:

    余于前二年(民国二十年)既发宏律愿后,五月居某寺(按:慈溪磊寺),即由寺主发起办律学院,惟与余意见稍有未同。其后寺主亦即退居,此事遂罢。以后有他寺数处,皆约余办律学院,因据以前之经验,知其困难,故未承诺。……此次在本寺讲律,实可谓余宏律第一步也。(16)

    1934年,弘一大师在厦门南普陀寺讲律,并以《易》之“蒙以养正”之语而取名创建“养正院”。

    1933年5月,弘一大师于泉州开元寺右侧尊胜院创办了“南山律苑”,并亲自撰写《南山律苑住众学律发愿文》,共发四宏誓愿:

    一愿学律弟子等,生生世世,永为善友,互相提携,常不舍离,同学毗尼,同宣大法,绍隆僧种,普利众生。一愿弟子等学律及宗律之时,身心安宁,无诸魔障,境缘顺遂,资生充足。一愿当来建立南山律院,普集多众,广为宏传,不为名闻,不求利养。一愿发大菩提心,护持佛法,誓尽心力,宣扬七百余年湮没不传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间。(17)

    弘一大师在南山律学苑讲过《四分律含注戒本》及《随机羯磨》。弘一大师还在教学中鼓励学僧提出问题讨论,或以书面请问。学僧除了听律之外,还各自圈点南山三大部,以进一步深入研究。此外,弘一大师还定期出题,让各位学僧写心得,并亲自加以批改。(18)

    弘一大师致力于律学教育场所的建设,仅在福建一省,弘一大师倡办或讲学过的佛学院校及教育组织就有闽南佛学院、闽南养正院、厦门律学院、泉州南山律学苑、泉州慈儿院、泉州月台佛学研究社等多所。(19)

    弘一大师出家后不懈地学律、研律、弘律,在他的言传身教和高尚人格的感召下,民国时期的律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学律队伍得到壮大。从其在1933年为南山律苑撰的《南山律苑住众学律发愿文》中,可见共同发愿学律者即有:性常宗敏、照融文洽、传净了识、传正心灿、广演本妙、寂声谁真(瑞今)、寂明瑞曦、寂德瑞澄、腾观妙慧、寂护瑞卫、广信平愿等十一人。

    弘一大师是近代律学的一座灯塔。他对中国佛教的复兴、对律宗的复兴都有着杰出的贡献。其弟子更是遍布海内外,著名者有广洽和瑞今。广洽法师曾任新加坡龙山寺住持,瑞今法师曾任菲律宾大乘信愿寺住持和世界佛教僧伽协会副会长。(20)而在弘一大师周围更是团结着一批志同道合的居士和学者,对民国以降中国佛教的振兴和发展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不仅普及佛学,而且推动了中国佛学研究的深入,促进了中国佛教的对外交流。

    民国时期律学与中国传统律学的最大区别是,此一阶段的高僧大德不仅很好地继承了传统,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他们大都留学过海外或出国考察过,所以对西方学术传统和方法,对日本佛教和南亚、东南亚佛教大都十分熟悉。有的佛学研究方法贯彻了西方的学术精神,这是传统律学研究中所不具的。

    教内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他们为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律学的研习注入了新的元素和活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20世纪初中国佛教和律学复兴的一种动力。

    ①  本节的年代时间主要参考了林子青编著的《弘一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②④  《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自序》,《弘一大师全集》第七册第419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③  《余弘律之因缘》,《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第194页。

    ⑤  《弘一大师全集》第七册第457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⑥  《挽弘一律师》,《弘一大师全集》第十册第233页。

    ⑦  《圈点行事钞记跋》,《弘一大师全集》第七册第419页。

    ⑧  麻天祥:《20世纪中国佛学问题》第102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⑨  《致邓寒香书(三)》,《弘一大师全集》第八册第181页。

    ⑩  《问答十章》,《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第252页。

    (11)  《律学要略》,《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第97页。

    (12)  瑞今法师:《亲近弘一大师学律和办学的因缘》,《弘一大师全集》第十册第25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3)  《律学要略》,《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第199页。

    (14)  《关于戒的开缘》,《周叔迦集》第13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15)  《弘一大师全集》第十册第254—292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6)(17)(18)  《亲近弘一大师之回忆》,《弘一法师年谱》第206—208页、第210页,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19)何绵山:《近代四大高僧与福建佛教》,《法音》2000年第1期。

    (20)《弘一法师年谱》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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