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血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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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门里的“清规”,是唐代著名高僧怀海创立的。

    怀海在中国佛教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是马祖道一大师的弟子,后住持洪州百丈山(在今江西省奉新县),世称“百丈禅师”或“百丈怀海”。

    在怀海以前,禅僧多居于律寺。怀海因禅僧、律僧习惯不同,开始创设禅院,制定了《禅门规式》。这个《禅门规式》,就是佛教所说的“清规”,后世称做《百丈清规》。

    怀海的《百丈清规》失传以后,元顺帝敕令百丈山住持德辉和尚重新制定禅门规式,并由金陵大龙翔集庆寺住持大忻和尚等校正,成为新的《百丈清规》。这个新的《百丈清规》,经明代封建统治者诏令推行,成为全国佛教僧众通行的规制。

    由于“禅宗”反对一切权威、反对一切桎梏,怀海的《百丈清规》也遭到很多禅僧的批评。宋代僧人晓莹的《罗潮野录》卷3里面记载,一个名叫觉空的禅师曾经这样评论怀海的《百丈清规》:“含血噀人,先污其口,百丈野狐,失头狂走。”这里,“噀”是“喷”的意思。禅门里面传说,从前有个人与别人参弹,说错了一句话,以至五百世堕为野狐身。因此,“禅宗”有“野狐禅”的说法。由于“清规”也是“禅宗”僧人所要突破的桎梏,怀海的《百丈清规》也就被斥为“百丈野狐”了。

    成语“含血喷人”就是由觉空的评论产生的,用来比喻:捏造事实,污蔑攻击。

    这条成语又作“血口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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