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的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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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道宣为创宗祖师,继承其法系的有周秀,然后次第相传至道恒,作有《四分律行事钞记》十卷,省躬《四分律行事钞顺正记》十卷,慧正、玄畅《四分律行事钞显正记》,元表《四分律行事钞义记》五卷,守言、元解、法荣、处元《拾遗记》三卷,择悟《义苑记》七卷。

    律宗传到宋代,由于有允堪、元照的弘扬,著作不断,又转为兴盛气象。

    允堪(1005—1061),浙江钱塘人,早年随仁和、择悟学习南山律学,后住杭州西湖菩提寺,以传扬南山律学为己任。宋仁宗庆历、皇祐年间(1041—1054),允堪在杭州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等处,设立戒坛广度僧众。允堪对道宣的著作都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作有《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拾毗尼义钞辅要记》、《教诫仪通衍记》等十部,被称为“十本记主”。允堪与元照同为宋代南山律两大家,见解略有不同。如在关于绕佛方向、衣制长短等规则制度方面,各有阐述。依靠其代表性著作来分别,允堪被称为“会正家”,元照被称为“资持家”。允堪去世后,谥号“真悟智圆律师”。

    元照(1048—1116),俗姓唐,字湛然,浙江杭州人。先习天台教观,后研究其他宗派,最后阐扬南山律宗,同时于净土信仰也颇有见解。元照曾广泛搜集道宣的著作,编为《南山律师撰集录》。北宋哲宗绍圣三年(1096),元照于明州(今浙江宁波)开元寺筑坛传戒。徽宗政和六年(1116)去世,谥号“大智律师”。因长期主持杭州灵芝寺,一般又称“灵芝律师”。元照视野宽阔,见解比较驳杂。倡导律、禅和教三家一源,同出于一心,又主张戒律与净土并重。元照作有《南山律宗祖承图录》,编定南山九祖为昙无德、昙摩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被其他各家采用。元照对道宣的“南山三大部”进行了精心的研究,著述颇丰富,以《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十二卷为代表作,与允堪的“会正家”前后辉映,被称为“资持家”。另还有《羯磨疏济缘记》二十二卷、《含注戒本疏行宗记》二十一卷。元照门下衣钵弟子比较多,继承律学传统的有智交、准一、法政、法久、妙莲等。元明时代,南山律法系衰微。明末清初,如馨律师在金陵(今南京)灵谷寺传戒说法,重兴南山一系律学。如馨弟子寂光,在金陵宝华山建立律宗道场,筑坛传戒。继承寂光律学的是读体律师(1602—1679),以大量的著作阐扬律宗,并严格倡导依律受持,培养了一批律师承继门风。

    清代福聚主持北京法源寺,大宏律宗,并作有《南山宗统》,在元照《南山律宗祖承图录》九祖传承的道宣之后又增加文纲、满意、大亮、量一、辩一、道澄、澄楚、允堪、元照,成为中国律宗十六祖师。近代有弘一律师,修持谨严,专弘南山律学,受到各方推崇。

    律宗在唐代时就传入日本。道宣的弟子弘景,门下有鉴真(688—763)律师,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在扬州大明寺传戒说法。天宝元年(742),日本遣唐僧荣睿、普照来求法,请鉴真入日本传戒。到天宝十二年(753),六次东渡,终于抵达日本京都奈良。鉴真奉命筑坛传戒,从而开创了日本律宗一脉。

    在中国汉传佛教的各个宗派中,一般在传承关系上门派都比较多,例如禅宗,“一花开五叶”,但律宗却一直以南山道宣为正宗,法系比较单一。所以直到今天,海内外汉传系统佛教的戒律制度和行事仪规,都以南山净业寺的律法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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