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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国新女性存在的问题
(美)安娜·路易斯·斯特朗;郭鸿等

  我访问湖北省妇女协会时,正好有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婢女,赤着脚,气喘吁吁地逃到协会来请求收留。当时妇女协会的干事们都到别处开会去了,于是我问她是否可以回答我的一些问题,让我直接了解中国妇女运动面临的现状。就这样,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孩走上前来,站在我跟前,带着恐惧的神色向我诉说了一个中国婢女的典型经历。
  她言语梗塞地声称:“我不愿回到女主人那里去了,就是她来抓我,我也不回去。”说着,她卷起袖子,露出从手腕到肩膀上满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愤慨地指着自己脖颈上的黑色斑疤,用一种比她年纪大几倍的女子才具有的自制和组织能力开始叙述她的处境。由于经常挨打,她过早地成了大人。
  她说:“我的主人是个寡妇。我父亲死后,留下母亲和我们五个姐妹。没有吃的,母亲只好把我们一个个卖掉,养活剩下的人。我来武昌已经一年多了,我的活是做饭、洗刷、倒痰盂和冲茶。女主人待我很坏,每天打我。今天她问我:‘你为什么到处说我虐待你?’其实我并没有对别人说起过。她不管青红皂白把我捆了起来,把我打得浑身是伤。我说:‘我要去找妇女协会。’……她说:‘如果你敢去妇女协会告我,我就把你抓回来,碎尸万段!’你们不会让她把我带回去吧!?”也许是向一位外国人诉苦的新奇感支撑住她。后来,妇女协会的干事回来了。她转向一位接待她的姑娘,暂时支持她斗争的勇气消失了,她失却了控制自己的力量,突然向干事的怀中扑去,象一个受惊的孩子一样抽泣起来。
  我还曾和其他六位逃出来的卖身丫头交谈过。于慧(译音)是一位结实的十岁小姑娘,她的原名叫洪运,意思是“很好的命运”。象其他婢女一样,“于慧”是后来妇女协会给她取的新名字。她已记不起自己的亲生父母了,因为四岁时,她就被卖给江苏省一个小城市的市长。她自夸地说:“卖了一大笔钱。那个市长每天要用铁钳打我两三次。有一次,他把我打昏过去。还有一次,我的头被打破,鲜血直流。”妇女协会的人告诉我,她来到这里时,浑身是伤。现在,她正在读书识字,她感到很幸福。
  与上面情况完全不同的是一位名叫林芳(译音)的姑娘,年纪才十四岁,长得很漂亮。她说:“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父母亲,他们是江苏的农民。我被卖掉时才七岁,父母痛哭流涕,舍不得。他们待我很好,但家里实在太穷了,没有法子。我的女主人是个很慈祥的人,她是教会学校的老师。她把我当作她的女儿,把我带到汉口上学。可后来,她当了尼姑,还要我跟她一起出家。我没答应,她就把我丢在这个城市,再也不给我钱去上学。因此,我到妇女协会来找个住的地方。”
  林芳的情况是特殊的。多数姑娘比她年轻,而且都有惨遭鞭打的经历。余敏(译音)是一个堤坝工程承包商家里的丫头。她告诉我,她烧饭、洗衣、打扫。我问她会烧什么饭菜时,这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说:“我会烧稀饭、干饭、白菜和土豆,主人自己烧猪肉、牛肉、羊肉等好吃的,因为怕我偷吃。”一个警察得知她受主人虐待,便向妇女协会报告,她们就派人去调查。主人把余敏藏到邻居家里,但在那位邻居劝告下,她自己走了出来。起初,她对调查人不敢说,后来她讲了。现在她很高兴,因为妇女协会带她离开了主人家,她正在这里学习文化。
  最可怜的是小于贞(译音)——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总是用手摆弄着肮脏的衬衣下摆。她说:“父亲把我卖掉,不然全家都会饿死。家里没饭吃了。”除此之外,她无法讲清家里的情况。她接着说:“主人把我浑身都打遍了,还不准我哭。一哭,他就打得更狠。我给他家端茶水、擦桌椅、倒痰盂。一个警察把我领走,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我是婢女。”她断断续续地谈了这些情况,讲完后,脸上露出一丝友好的笑容。但这是一种不自然的、迟疑的笑容,她好象开始信任我们,但她几乎没有理由可以相信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拯救婢女只是妇女协会的一部分工作。在孙逸仙夫人为培训宣传员而建立的女子训练学校中,校长告诉我,她有三个最严重的问题。她首先提到的是婢女问题,她问道:“我们拿她们怎么办呢?她们逃到这里来,我们给她们住处,还想对她们进行教育,可我们没有这笔钱。如果这个消息在婢女中间传开,那么我们这里就会挤满了。一个逃亡的丫头也许比一般工人家庭的孩子还要幸运些。成千上万的工人孩子,从七八岁开始就得进厂做工。工人们自己的孩子在厂里做工,难道我们能向他们征税,来为婢女建立学校吗?
  “因此我们不把这些婢女看作应受教育的公民,而当作应受保护免遭摧残虐待的工人。这种保护,其他工人也应获得。按照国民政府通过的法律,所有的婢女都应作为‘养女’看待,她们有权在工作之余获得二至三小时的教育。但是,许多主人不服从这条法律,而我们又不能强迫他们。每当他们保证好好对待这些女孩子,不再打骂时,我们就感到最好还是把她们送回到主人那里去。中国还没有富到可以拯救这些小姑娘,让她们只吃不做;也不能一下子都使她们从封建性的家务劳动转为工厂劳动。可是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女孩们不愿回去,而主人们又不愿接受对纯属于他们权利的监督。这时,我们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些女孩了。我们曾设想建立一个劳动和教育相结合的机构,使她们可以半工半读。但是,政府看来要把所有的钱都用在军队上。”
  妇女学校校长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强迫剪发问题。郊区的人们纷纷告状,说妇女协会的年轻追随者认为剪短发是获得解放的一种象征,于是便跑上街头,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强迫妇女剪发。一九一一年革命时,在男子中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那时革命军守在街头拐角的地方,为每一个走过的男子剪去辫子。许多受辱的男子因此而自杀。现在,同样的事情在妇女中也发生了。
  校长抱怨说:“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向所有妇女协会发出通知,说明剪发纯属个人的事情,任何人无权强迫别人剪发。我们也曾解释,反对缠足远比剪发更为重要,这件事反倒应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对那些替自己女儿缠足的妇女,必须真正课以罚金。但比起耐心地劝阻缠足,剪发,毕竟要容易得多。因此,仍然发生了许多强迫剪发的事,这样就引起了对妇女运动的很大不满,甚至在旧式妇女中,还发生了自杀。”她补充说:“怎样才能在我们组织内部加强纪律性呢?”
  妇女协会碰到的最严重问题自然是婚姻问题。许多事例说明了中国妇女的悲惨复杂处境。
  汤依昆(音译)姑娘,自幼许配给一家有权势人家。父亲死后,留有供她上学的费用。但中国女孩是没有继承权的,因而这笔钱由男方掌管。婚期来临前,她获悉男方生活放荡,传闻已经有病。我不清楚这些消息是怎样传到闺房中来的,以及她究竟了解到多少事实真相,但是她对结婚产生了巨大的恐惧。一九二七年春,国民革命军到达,男方家庭已为婚事作好准备。汤姑娘怕他们强行邀请她前去作客并加以扣留。一位朋友对她说:“不要踏进他们家门”。“不去,我知道”,她颤抖着回答道。当妇女协会组成后,她前去求助。但是,协会还没有处理她的问题,就被反动派解散了。没有人能帮助她。未婚夫的父亲是个妄自尊大、有权有势的人,对干预婚事的人,必将报复。而她自己的家,已没有父亲,而母亲则苦苦哀求她接受自己的命运,免得所有的亲戚都跟着遭难。对汤依昆,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这是对一位被困的姑娘的匆匆一瞥。
  可爱的楚姑娘躺在医院里,而且不想离开。男大夫对她说话时,她是那么兴奋,微笑而涨红着脸。她受过教育,自幼许配给一家破落富户的体弱男孩。有一天她回家,发现婚事已全部准备就绪。他们事先没有告诉她。她曾请求再让她读几年书,满以为他们已经答允,但是当她星期六晚上从学校回来渡周末时,却看到成堆的礼品和红色彩缎、结婚用的漂亮衣服和首饰。她发怒并且哭了。但是,母亲斥责她。她也自知无法挽救。情况似乎是这样,男青年的祖母病了,生怕死去,因此坚持要她的孙子立即成婚。她要亲自看到完婚。这比年轻人的愿望要重要得多。中国姑娘自幼就被教导要逆来顺受,因此楚姑娘一言不发坐在桌边,一边泪流满颊,一边为叔伯兄弟们添饭上菜。她到达夫家后,举行了三天宴会。从前,除了在孩提时和叔伯兄弟们外,她从没有和男人说过话。她的男人身体衰弱而且堕落。她再也不会有受教育的机会了,在男方父母的家里,生活索然无味。多年以后,她只享受到一次短暂的幸福。那就是男大夫们走过,有时对她说几句话。她因兴奋而涨红了脸。她不希望病好回家去过那种枯燥、空虚的生活。
  还有朱姑娘,毕业于上海一所很好的学校,嫁给了一个老式家庭的男子。丈夫患肺病,但人们不许年青的妻子请西医来看病。她已有小孩,也得了病,但要用任何西医的治疗方法也是不许可的。婆婆按照中国老法把婴孩裹得紧紧的。朱姑娘的一切抗议均归无效。不准她为婴儿洗澡,孩子两三岁了也不准喂罐头牛奶。有一次,孩子病了,她请了一位受过现代训练的广州女医生来诊治,是假装为老朋友前来访问。婆婆发现了,把药品全部扔掉。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都死了。第二个孩子出世时,她自己也病得很厉害。由于和两个儿子相比,她是无关紧要的人物,才允许她的一位老友来给她看病。她告诉她的朋友,她不想再活。“我没有自由”,她说,“甚至无权照顾自己的孩子。”
  还有一位刚强的年青吴姑娘,订婚于一位基督教传教士。一次,她对他发了火。他宣布解除婚约。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十分冷酷地认为这样的女子不配作传教士的妻子。由此她丢了脸,人们都看不起她。她去找媒人,请求为她安排一门婚事。那时,岳州附近有个富人,两个前妻都已死去,小老婆没有文化。他想娶个受过教育的妻子,为自己的门第增光。他过去曾向一名十六岁的女学生求婚。后者的母亲因他太老拒绝了。现在,媒人正在为他和吴姑娘说亲。吴姑娘感到满意,因为她虽没有见过新郎,却收到他送来的许多绸缎,一顶配有轿夫的轿子,还有一名士兵当保镖。这样,她就无需再和街坊邻居打交道了。她在邻居眼中的地位又上升了。直到有一天,那位原先拒绝这位富有的老年人的女学生的母亲妒忌起来,向男方散步谣言,说他的新娘脾气暴躁,过去被人遗弃过,甚至说她不规矩。
  突然,吴姑娘听到一个可怕消息。那老人不要她了。那位年青女学生的家人,为老人送的漂亮礼物所打动,决定将女儿许给他。吴姑娘吓坏了。如果她再次被休弃,除了自杀就别无出路。她到老人那里去,在他面前一躬到地,哀求道:“我情愿让你娶小老婆,爱多少就娶多少,只求你娶我。不然,我永远无脸见人。”他娶了她,但不喜欢她。他的家人也看不起她。她象囚犯一样生活在他房里。妇女协会成立后,她前来求援。她们找她家人谈了话,此后他们待她稍好些。不久,农会把他丈夫作为“劣绅”关进牢房,而她每天都去探望。亲戚们开始尊敬她了,说:“到底是受过教育的,为了表示对丈夫忠贞,不怕到牢里去。”在她丈夫被杀,农民抄了他家之后。她说:“我错嫁了这人。我是自作自受。”尽管如此,她并非完全不快活。和她住在一起的夫家人尊敬她了。
  这位校长说:“请求我们给予保护的妇女,她们绝大多数要求离婚。在法律和法庭还没有正式建立以前的过渡阶段,妇女协会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有一定的权威。如果我们不满足妇女们的要求,她们将会不信任妇女协会。但是如果我们同意她们的离婚要求,我们就会和农民协会发生矛盾。因为农民要娶一个妻子很不容易,并且,往往对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的妻子已经花了很多钱。”
  接着,她讲述了一次令人惊讶的两性对抗:“有个地方,一个农妇要求和丈夫离婚,得到了妇女协会的批准。但当地约有一千个会员的农民协会却提出:‘如果一个女人竟可以随意把自己的丈夫丢下,那我们男人更可以把女人抛掉。’于是,他们把自己的妻子都打发回了娘家,来表示对妇女协会的抗议。这件事在附近地区引起了一场风波。妇女协会只好去找那位已离了婚的妇女,请求她为了这个地方的安宁,再回到夫家去。”
  妇女协会在决定离婚问题上的作用,不象西方国家那样,具有官方权力。在中国,结婚并非在政府或教堂登记就算了事,而是要举行家庭和社会仪式,要摆酒席、祭祖宗,吹吹打打,用轿子把新娘抬到夫家,才构成结婚的合法程序。离婚也不是民事诉讼问题,而是把妻子送回娘家,让她父母接收。家庭成员和亲属,有时甚至邻里的议论,都会在处理离婚时起重要作用。妇女协会只起到类似邻里的作用,使他们自己已经认可的事情或多或少地得到社会承认而已。有时妇女协会行使权力,惩罚虐待妻子的丈夫或虐待媳妇的公婆。这种惩罚往往采取戴高帽子游街的形式,并强迫游街受罚者喊妇女解放的口号。
  在武汉市,离婚有时并不需要妇女协会的裁决。既然已宣称年轻人结婚不须家庭同意,年轻人也可以自己解除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婚约,因此也没有什么标准可以判断这种新关系是否合法。国民政府没有制定婚姻法来说明怎样才算合法的婚姻。过去旧婚姻是通过家庭间和亲友们的承认,成为一种社会所尊重的关系。而新的婚姻关系往往采取在报纸登一则启事宣布的方式,这用于结婚,也用于离婚。
  下面是一则典型的离婚启事:“离婚启事:唐延生与杨子清(均为译音)的长女结婚,系旧式家庭包办。经双方协商同意,据婚姻自由的原则,谨正式声明离婚。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涉。”
  还有一则女方发表的正式离婚启事:“唐雨芳(译音)在家庭专制的压力下与罗盛庭(译音)结婚,但本人从未同意。幸运的是国民革命军到来,女权得以提高。特此宣告:经法院判决,我与罗盛庭离婚,永远断绝一切关系。我这一宣告是为制止罗家亲友对我自由的干涉。……”显然,她担心的不是她丈夫本人,而是他家的亲友,因为在每个中国家庭中,亲友构成了一种实权以及扰乱的因素。
  这个时期,只要是受到一点国民革命影响的中国法庭,对没有争议的离婚启事都予以承认。但是这种通过登报声明离婚的方式,有时也被人滥用。例如,我认识的一位在妇女训练学校学习的姑娘,她与国民革命军的一位军官订了婚。起初,他没有讲自己在农村有妻子并与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后来,当他被迫透漏真情时,又隐瞒了有两个孩子的事实。他把农村的妻子说成是父母强加给他的一个愚昧无知的乡下姑娘,并暗示说,他自己很不幸,要离婚。他在报纸上登了离婚启事,姑娘看了,同意和他结婚。而此时,他在家乡的妻子,由于从不看汉口的报纸,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仍心满意足地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等待着他的归来。当听说丈夫又有了新欢时,很难过,但只以为这姑娘不过是她丈夫要娶的第二个妻子或小老婆。她婆婆赶到汉口,请求儿子不要纳妾,这才知道他已离婚,正打算和另一位姑娘结婚。最后,这位姑娘了解了真情,特别是知道他已有了两个孩子,就和这个欺骗了两个女人的男子断绝了一切关系。
  许多年轻的妇女从军阀统治的农村逃到这里,进了妇女训练学校。一天下午,四位姑娘来看我。她们美丽端庄,衣着朴素,长裙里还穿着厚实的长裤。作为女性,她们经历了非女性的危险遭遇。她们当中有两位曾被游街,从嘲笑侮辱她们的士兵中间通过,随时都有被蹂躏的危险。她们在朋友家躲了好几个星期,然后用假发遮住短发,从镇上逃走。
  她们说:“城门口站得离我们最近的一位哨兵怀疑地盯着我们看了一眼,然后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笑了笑。他是个好人,没有向他的长官报告。……”
  好几个星期,船缓缓地沿江而下去武汉,她们一直藏在帆船的船板下。因为害怕土匪抢劫,帆船得成群结队地航行,在一个地方停了八天,等到聚集了足够的船只后才开航。这两位姑娘不敢出来,怕别人注意到她们的大脚和短发而引起怀疑。当她们终于到达汉口时,由于长时间地躺着不动,已经不能行走了。
  她们想和我谈的并不是这些经历。我是个美国人,她们从小在美国人办的教会学校上学。她们想问我许多问题,正象我想问她们的那样。她们不象旧式妇女那样,肯顺从地接受我的采访。她们想知道我对中国革命和对妇女运动的看法,想了解我是否赞成她们组织农村妇女的工作(我猜想她们原来读书的教会学校的老师不赞成),我是不是美国某个妇女组织的成员。美国妇女组织是怎样为自由而斗争的?或者说,她们有没有自由——那种完全的自由,不仅是法律上的自由,而且有社会斗争的自由?她们听说美国妇女是自由的,但是在新的社会建立之前,妇女会有可能得到完全自由吗?我是不是个基督徒?我是不是某个美国政党的成员?如果是的,那么党的纲领是什么?我对美国政府的组织形式有什么看法?这种形式是否适合于中国?我是否认为资本家对政府的控制太过分了?
  多少年来,我从未被人象这些中国姑娘那样寻根究底地询问过,这些问题涉及到我对人生和对社会生活的基本哲学观。显然,她们并非想对我无礼。这些是火辣辣的问题。她们正在形成自己的观点,而为了这些观点,明天她们将可能因此而被杀害。此外,她们还在思索,是否可以把我当作同志看待。我是否会象教会学校的老师那样,因她们参加的活动而哭泣,为她们那种过火的爱国行动而祈祷。如果是那样的话,她们和我谈话时就会十分小心。因为她们对有人为她们祈祷,即使是仁慈的老师们的祈祷,已经感到十分厌倦。在学校的那些年里,这些姑娘一直热爱着自己的老师,但如今却竭力避开那些老师。
  她们告诉我:“我们从小就被培养成为基督徒。至今我们依然认为耶稣的教义是很好的,但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了,他的教导不可能满足现代中国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认为,光洁身自好是不够的,因为这只能使你在极不公正的待遇面前保持顺从。要改变这种不公正,不能依靠洁身自好和顺从,而只能依靠斗争。首先必须推翻旧的经济制度,建立一个人人都做好事的新社会。仅仅依靠法律上的规定,妇女仍不可能和男子平等。只有建立了新的社会,所有的人都得到了真正的自由,妇女才能得到平等的地位。同样,宗教规定,人都应该做好事,人们仍不会变好。但是如果建立了新社会,人们就容易变好。”
  于是我问她们:“那么,你们想建立什么样的新社会呢?”
  她们中的一个回答说:“一切生产手段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我们革命不仅是为了中国,因此必须和各国人民、工人阶级的革命行动相配合。我们是妇女,但我们在农民协会里工作,因为我们认为妇女必须同农民密切联系。如果农民得不到和平与福利,妇女同样也得不到。”她们解释说,关于在农村的妇女组织究竟应该单独成立,还是只在农民协会中建立妇女部,意见分歧很大。她们以为,在农村应该采用第二种方法,因为农民全家的经济收益问题是首要问题。
  她们多次向我保证,她们对外国人没有成见,并希望我象在自己家里一样,不要有什么拘束。她们说:“我们不管你是什么国籍。你们美国有许多大资本家,洛克菲勒,摩根,福特,这些人控制着石油和其他资源。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控制这些属于全世界的资源,这就是当前世界上存在着的不平等……”我问她们为什么参加妇女运动。蓝舒玲(译音)回答说:“为了我们自己和后代的解放。”她是她们中最年长的,曾任襄阳农民协会妇女部干事。
  我不仅从蓝舒玲本人嘴里,还从一位和她相处多年的美国老师那里,了解到她那非常有趣的经历。她父亲是一位满清地方官,但她在幼年时,就关心百姓的疾苦,尤其对那些被关押在她父亲衙门里的囚犯。有一次,她在半夜里悄悄溜到牢房,把一位白发老汉脖子上的木枷卸下,让他躺下。蓝舒玲的父亲抽鸦片。她姐姐嫁的也是个鸦片鬼。后来姐夫死在贫民窟里,姐姐也病死了。一九一一年的中国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蓝舒玲全家从衙门的后门逃走了,把年仅十岁的她托付给那位美国教师。这样,蓝舒玲幼年时就摆脱了家庭影响。
  蓝舒玲作为这位美国教师的女儿,在她家待了十六年以上,接受教育,成了一位幼儿园老师。她对工作很负责。她的美国老师告诉我:“即使是在她组织农民协会和在那里演讲期间,她也没有缺过一次她在幼儿园的教课,在学校关门、我们离开前一直是这样……”这位教师还谈到,有一次蓝舒玲跑到她面前哭着说:“他们叫我当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我还是个孩子,怎么能决定年龄和我母亲一般大的妇女能否入会呢?这责任太重了。怎么办才好?”
  但蓝舒玲并没有推卸责任,不久,她又担负了更重大的责任。她当选为妇女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人民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农民、工人、妇女、学生和商人的代表组成,负责维护襄阳的革命秩序,特别是要审判“土豪劣绅”。尽管这种法庭是原始的,不正规的,但它是人民直接行使审判权的尝试。中国的法庭往往被有钱人买通,而司法委员会审判的正是有钱人。就这样,这个曾在半夜里偷偷起来帮助被父亲关押的犯人的小姑娘。自己倒成了新革命法庭的法官。
  我问蓝舒玲,什么样的人被判处死刑,她回答说:“我们只宣判过两个人死刑。镇上有一个姓宋的小官吏,滥用职权,不但征收屠宰税,而且还征收土地税。一天,他看见一位妇女在种花生,就强迫她交税,她交不起。其实,他根本无权征收此税,但他是有权势的官吏。在他的逼迫下,这位妇女悬梁自尽了。他还抓过许多人,把他们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捆在一起,吊起来毒打,直到答应他的要求为止。由于这些罪行,有四十五个人到农民协会来控告他,要求依法惩办。他被带上了法庭,判处死刑。可是反动势力的复辟,救了他的命……
  “还有一个叫张华堂(译音)的六尺多高的大个子,是一个有权势的坏蛋。他看见农民协会在开会,便想方设法反对。他派了狗腿子,带着枪去破坏农民的和平游行,杀死了三十个人。他有一千多亩土地和七十五支枪,这是违法的。农民交不起租,他就把他们投入监房。即使发生了水灾和饥荒,他也不管别人没有饭吃,首先收租。大家都恨他,但没人敢逮捕他,因为他有枪。于是,大家想了个办法:请他去赴宴,在宴会上逮捕了他。司法委员会判处他死刑,但不敢立即执行,怕他儿子和狗腿子们进行报复。我们想先缴他的枪,然后再处置他,但反动派来到后把他释放了。”
  她说,反动派杀害了许多农会会员。一位受过教育的人为农民自卫军购买子弹,被士兵逮捕了。他被判处了死刑。在被押赴刑场途中,他高呼:“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反动派!打倒一切压迫者!”他被打了五枪。甚至在向他开枪时,他仍高呼口号,直至牺牲。他是一位思想进步的人。将来国民党回来时,我们要为他举行纪念仪式。蓝舒玲和其他许多人一样,在国民党士兵屠杀革命者以后,不把国民党看作革命的象征。接着,她谈到一年前农民协会在襄阳成长的经过。
  她说:“农会成立后的第一个月月底,一万人参加了。到第二个月月底就增加到十二万。”即使是一个大区,也难以置信有这么多人参加。但这几位姑娘却坚持说这个数字是准确的。她们解释说,这是因为凡符合参加条件的人都积极入会。要求入会者必须填一张登记卡,而且要有两个保人,还必须说明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为什么要参加农会。他们不接纳拥有一百亩以上土地的人,也不接纳依赖剥削者的人和土匪、罪犯、吸鸦片烟者。
  “我们农会进行了减租。过去农民们把一半以上的收成交给地主。除此之外,过年过节还得给地主、官吏送家禽家畜,否则就会受到迫害,收回土地,不让他们种地。现在,我们颁布了法令:农民只以收成的百分之二十五交纳地租,而且可以拒绝向地主送礼。这就是我们不让大土地所有者参加农会的原因。如果他们参加了,我们就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决定。”
  几位姑娘都说:襄阳附近拥有土地达一万亩(五千英亩)的大地主。他们把土地分成二三百亩一份,分租给中间人,中间人再把土地分成小片租给贫苦农民。许多大地主有自己的武装,说是“为了保护财产,防范土匪”,实际上也为了镇压农民。私人武装是法律禁止的。农民协会依法逮捕了这些地主,并没收他们的部分财产,用于教育事业。
  这四位姑娘还举例说明妇女协会要解决的其他问题。一位姑娘是襄阳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她爱上了一位学生,并和他结了婚。后来,她发现自己受了骗,原来他已经有了妻子。他把她当作小老婆,带回家和大老婆住在一起,并且和大老婆一起虐待她。这个姑娘逃到襄阳,向妇女协会进行了控告。最后,她被允许离婚,她丈夫被迫拿出一千多元,帮助她自谋生计。但这件事还未了结,反动统治就开始了,一切事情又都停下了。我们逃到了这里,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如何了结。其他成百个案件也是如此。”
  后来,她们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作为妇女运动的先行者,是否应该特别重视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因为她们是最受压迫的人。”接着,她们谈到她们救出卖给妓院的妇女,保护被公婆卖掉后逃出来的媳妇。她们说:“我们的父母和老师都说,女孩家不应象男人一样独自在街上行走,不应该和妓女、离家媳妇打交道,更用不着为她们的利益去斗争。我们这样做也成为‘迷路的女人’。请告诉我们,这样做错了吗?这些人比任何人都需要帮助。”
  以上就是缺乏经验的年轻中国新女性遇到的问题。蓝舒玲曾说她的责任太重了,但并没有逃避责任。她取代了父亲在法庭上的位置,敢于坚持正义,判处两个坏人死刑。而这些姑娘的母亲们生活在高墙深院中,连去粮店买米都怕别人看。她们的女儿们却被嘲笑和戏弄的士兵们拖着游街,然后只身逃出,现在正在武昌学习,准备组织妇女运动。我问她们,她们经常谈到的“反动士兵”是否指那些经常倒戈的封建军阀部队。他们一年前脱离吴佩孚参加国民党,两个月前又倒向吴佩孚,现在又回到国民革命军的行列来。
  一位姑娘回答说:“是,他们称自己为国民革命军,但他们是靠不住的。我们革命者除了靠自己和自己的组织外,不能依靠任何人……。”这就是生活给她们的教训,是在沸腾的革命斗争中必须牢牢掌握的。
  

斯特朗文集(2)/(美)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著;郭鸿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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