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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与陕甘宁边区的拥军优属
张沛洁
    
  自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以来,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就与人民群众建立了鱼水般的亲密关系。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的开展,把这种军民关系推向一个新阶段。林伯渠在倡导和推动陕甘宁边区开展“双拥”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文仅就林伯渠领导边区政府进行拥军优属工作的历史功绩作一概略论述,以纪念这位伟大的革命战士诞辰110周年。
  “拥护军队是我们人民政府的责任”
  林伯渠是参加过南昌起义并参与创建人民军队的老共产党员。丰富的革命经历使他深深懂得军民关系对于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性。不论是在瑞金中央苏区时期,还是在陕甘宁边区,他都把拥护人民军队视为政权工作的头等大事,始终认为“拥护军队是我们人民政府的责任。”特别是陕甘宁边区,是有拥军传统的地方。土地革命时期,人民群众与人民军队就建立起同生死共患难的血肉关系。抗日战争爆发后,边区又有大批青壮年加入抗日部队,英勇杀敌。更重要的是,边区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所在地,所以边区政府拥军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关系着党中央对各抗日根据地的指挥。林伯渠从边区处于战争环境的特点和重要地位出发,多次谈到加强军民、军政关系和拥护军队的重要意义。
  他常说,边区的第一特点就是处于革命战争环境中,同时,边区又是八路军、新四军的总后方,是全国唯一安全的根据地,对全国抗战负有重大而光荣的责任。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边区,边区必须要有军队。“养活军队、拥护军队,是边区政权工作中的第一等大事”。而且,“养兵爱兵就是养民爱民,养兵爱兵是养民爱民之本。”人民拥护军队,就是爱护和帮助自己、保卫自己,军、政、民的亲密团结是巩固边区的重要条件之一。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则是拥军的重要内容,拥军与优属必须紧密联系同时进行,而且“对于抗属,要像自己家人一样”,给予安慰与帮助。在林伯渠这种思想指导下,边区政府的拥军优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边区政府制定了拥军优属的各种法规条例,使这一工作有所遵循。1937年12月,边区政府颁布了《抗日军人优待条例》其中规定:抗日军人在服役期,本人和家属免纳一切捐税;家属居住公家房屋免纳租金;子弟读书免交一切费用;服役将士成残废,其子女和幼小弟妹可免费进入政府设立的抗日军人遗族学校,直至18周岁政府给介绍到职业为止;因伤病需休养者,休养费由公家供给;军属缺乏劳力,特区人民给尽代耕代收义务等9大条17项。1940年,公布了《抚恤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对牺牲、残废、病老抗日军人的抚恤条件与标准。 1941年5月1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更明确规定;“增进军队与人民的亲密团结”和“加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工作,彻底实施优待条例,务使八路军及一切友军在边区的家属,得到物质上的保护与精神上的安慰。”同年8月,边区政府又公布了《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等具体实施措施,1942年6月,边府发出《关于优待代耕工作的指示信》,要求各级政府“爱惜民力,体念民艰;纠正有名无实的现象”,使军民关系更加团结。当年还制定了《抗日军人退伍条例》。
  同时,边区政府积极动员边区人民参军参战,担负起支援前线抗战的责任与义务。到1939年,边区已动员了3万名青壮年开赴前线。边区人民还积极参加地方武装,协助军队清剿土匪、修筑河防,参加战勤工作。即使在经济很困难的情况下,为慰劳前方将士,边区人民除积极交售救国公粮外还踊跃募捐。仅抗战开始两年中就募捐了16万双毛袜和手套送往前线,充分体现了边区人民的拥军热情。在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方面边区政府尽心尽力:组织代耕队替抗属种地;妥善安置逃难到边区的抗日军人家属使她们安家落户;积极改善抗属生活;创办抗属学校,培养模范抗属,提高抗属的社会地位。对于牺牲和残废军人除发给抚恤金外还长期给予家属或本人多方面优待,并按物价上涨情况适当增加残废金。边区还办有荣军学校,为残废军人提供生活与学习条件。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巩固边区军民、军政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之后,国民党反动派不仅在军事上不断向陕甘宁边区发动军事进攻,制造反共磨擦事件,而且在经济上封锁边区,企图饿死困死边区军民。1940年10月,国民党方面停发八路军军饷(每月60万元),并实行断邮,使边区的外援全部断绝,财政经济的暂时困难迅速到来。同时由于脱离生产的党政军工作人员逐年增加,边区财政不堪重负,人民负担有所加重,加上1940年和194l年,边区又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发生了极大困难,军队供给也不能保证。由于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干部作风方面产生了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和命令主义等问题,于是边区“鱼大水小,头重脚轻”的矛盾更加突出起来。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
  面对如此大的困难,陕甘宁边区人民没有被吓倒,在党中央毛主席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丰衣足食的号召下,边区党政军民齐动手,开展了大生产运动。但由于这个时期人民负担增加、军队供给困难以及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军政、军民间的矛盾,造成军政、军民关系出现了不协调不融洽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林伯渠所指,表现在一部分人把军队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以为帮助了军队,而人民却‘吃了亏’。因此,有些地方对军队的困难不积极解决,而是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有些地方遇到军民关系上发生误会或纠纷时,往往不责备自己,只是苛责军队。”在优待抗属和优待工人工作上还存在着“重工轻抗”、“人在情在”、“在比亡好”等思想倾向,因而优工比优抗做得好。在归队工作上,有的地方没有积极帮助潜逃战士归队,而是采取旁观态度、甚至把潜逃战士留在地方工作,还有个别地方采取捆绑归队的错误作法。上述种种问题,较大地妨碍了军队的稳定,也影响了边区的安定和军民的团结。林伯渠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由于几年来边区处于相对的和平环境中,“人民听不到枪炮声音,看不见日本鬼子残酷蹂躏的事实。于是一部分人就渐渐忘记了抗战的整个环境,忘记了军队同他们之间的切身利益关系”,加上边区经济困难,于是有些人只看见自己的困难,而不愿了解军队的困难,甚至对军队漠不关心。军队在处理与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时,也存在不注意纪律与不够尊重地方的问题。
  鉴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军、地双方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彼此之间的关系。党中央、毛泽东和边区政府林伯渠主席以及留守兵团的负责同志,都非常重视这一问题,要求军、地双方,尽快改变这种状况。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军民关系的要求和任务,强调指出:“要在全党中说明,假如军队削弱,假如战争失败,则根据地无法存在,党政军民都会塌台。因此,党委、政府、民众团体以及全体人民,都有巩固军队、加强其战斗力的义务。”“在军队本身,则应深深了解:没有党、政府、民众团体的配合,光杆军队是一天也不能支持抗战的。因此,必须加强部队中的教育,做到能爱惜根据地,爱惜人力物力,尊重党政,加强军纪,给党政民以必要的帮助。”这一决定为改善军民、军政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严格要求。
  林伯渠对于军政、军民之间存在的问题,总是强调要站在自我批评的立场上,“政府方面首先要负责任,”要从思想上教育政务人员纠正他们在军民、军政关系上存在的不正确的观点。 1941年11月,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他告诉边区人民,要看到军队和政府机关为减轻人民负担都参加了生产劳动,特别是军队,“他抵抗着敌寇在华半数的军队,而国民政府却停发了他们的经费,”边区部队及机关工作人员生活的艰苦,已经达到十分值得表扬和同情的境地。他们的生活,很多甚至不如普通的农民和工人。部队机关的自力更生并不是“与民争利”,而是帮助人民减轻负担,因而“不应受人斥责或抱怨”。他教育边区人民说:“政府与八路军是人民自己的,为了抗战,为了保卫边区,保卫西北,大家不得不暂时勉为所难”,人民群众应该用尽一切力量帮助部队、巩固部队、慰劳部队,妥善优待抗属。同时他也指出,部队方面也应注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加强部队的群众纪律,改善军民关系。1942年10月,在中共西北局召开的边区高干会上,林伯渠谈到简政整政问题时,又进一步指出:“要率领人民积极拥护军队,”因为“边区人民如果没有八路军,就不可能巩固民主政权,建设根据地,保护人民利益,坚持抗日战争”。同时他又一次指出,“当军民关系或军政关系上发生缺点或误会时,政府人员常常没有首先检查自己的毛病,而实际上政府应该有更多的自我批评”。林伯渠的这些谈话与思想,对于纠正边区军政、军民关系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和开展拥军运动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这次西北局高干会决定,要按照上述精神,采用新办法,在1943年春节期间掀起全边区的拥军热潮,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切实领导这一运动,为以后的拥军工作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奠定基础。
  1943年1月15日,林伯渠签发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决定》指出:“拥护军队是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拥军的深远意义和重要性,积极改善和加强拥军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对此工作漠不关心毫无成绩者给予批评、指责和惩罚。当天,林伯渠在《解放日报》发表了《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的专论,他特别强调“军队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血肉相联而不可分开的。”“拥护军队的利益实际上也是拥护人民自己的利益。”同时宣布,边区政府决定把每年的1月25日至2月25日定为边区的拥军运动月。因为旧历春节是人民欢乐团聚的日子,也是拥军的最好时机,而拥军运动对于人民是一种实际的教育,要求各地:“务于拥军运动月内对今后拥军工作的改进和转变,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打定新的基础。”随后,边区政府发出了《拥军月具体办法》,在《解放日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表示边区人民拥护军队、爱戴军队的决心和感情。
  在地方开展拥军运动月的同时,驻陕甘宁边区的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和政治部,也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工作指示》,这两个文件深入阐述了军队必须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重要意义,并检查了对待政府和人民群众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943年2月1日,贺龙同志又为《解放日报》撰写了《开展拥政爱民运动》的专论,要求各部队彻底检查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做出深刻而具体的自我批评,使军队与地方的关系有一个新的转变。留守兵团也在《解放日报》公布了《拥政爱民公约》,作为军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的准则。
  地方与军队两个《决定》的公布以及林伯渠和贺龙两篇专论的发表,确定了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具体作法,标志着“双拥”运动在边区正式展开。1943年10月1日,在总结边区双拥运动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要求各抗日根据地党委及军政领导机关,在每年春节前后,无例外地一律举行一次拥政爱民与拥军优属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并且每年总结一次经验,找出缺点加以改进。从此,“双拥”活动在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展开,进一步加强了军民、军政间的团结。1944年1月,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政府一年工作总结》中欣喜地说:由于拥军运动的开展,加深了人民对军队的认识与爱护;而拥政爱民活动的开展,也就加深了军队对于人民的认识与爱护。在这种互助互让基础上建立的军民团结,是任何人也破坏不了的。
  “拥军工作做得怎样,是考核我们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巩固1943年拥军优属运动取得的显著成绩,林伯渠进一步指出,要把拥军工作作为考核边区各级政府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政府与人民时时感到自己对军队的责任。为此,他领导边区政府坚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积极开展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边区人民对拥军优属运动的思想认识
  在领导拥军优属工作中,林伯渠注重思想教育工作。他首先要求各级干部在拥军运动中着重从思想上进行反思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带头纠正把军队利益和人民利益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主动征询军队、抗属、伤病员、退伍残废军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在布置全年工作时注意,“第一项应该做的工作是拥军工作”,要从思想上树立爱护军队、尊重军队、帮助军队的观念。其次,在人民群众中普遍开展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如宣讲拥军公约和边区政府的各项决定,举办各种座谈会、军民联欢会、拥军大会,开办生产展览,深入宣传、详细介绍军队保卫边区、自己生产和爱护民众的具体事例,启发群众自觉爱护人民军队。
  第二,春节期间热烈地开展慰问驻军与抗日军人家属的各种活动,将拥军优属运动推向高潮
  每逢春节,在边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县(市)、乡(镇)及村政府,各机关学校人员,都积极募集慰劳品,组织慰问团和秧歌队,慰劳当地驻军部队。1943年2月17日,林伯渠亲自率领边区政府慰问团,去南泥湾金盆湾一带慰问359旅驻军,受到王震旅长和部队指战员的热烈欢迎。该旅还特地举行了阅兵式和军事表演。2月20日召开了拥政爱民大会,王震旅长代表全旅5千多官兵致词表示对边区政府的感谢。林伯渠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这次我们带来的慰问品很少,然而我们带来了延安及边区人民对于自己军队无限的爱护热忱和关心。你们是八路军最优秀的一部分,你们是广大人民的军队。是有战斗力有创造性的军队,八路军的创造精神在你们身上光辉地表现出来,你们是艰苦耐劳的军队,是生产的模范,你们已把生产知识和斗争知识结合起来,因此,你们又是无敌的军队。整个慰问,热烈而隆重。在慰问部队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慰问抗属。如给抗属赠送贺年钱、贺年物,举行抗属、退伍军人联欢会,邀请抗属会餐,优待抗属购物等。据延安等9县的统计,1943年,慰劳抗属的现金、物品折价达10万3千多元边币。
  第三,完善政策,制定法规
  1943年1月《拥军月指示》和《拥军月具体办法》公布后,同时公布了经过修改后更加完善的《新订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优待抗日工作人员家属暂行办法》、《边区动员潜逃及逾期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和《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办法》。同年2月24日,边区第三次政府委员会通过的《简政实施纲要》里又具体规定了拥军工作的5条方针。1944年9月,颁布了《边区抚恤优待条例》,以后又通过了《加强荣誉工作案》等优抚办法,这就使拥军优属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拥军优属工作更加制度化,从而有效地促进并保证了这一运动的持续发展和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不断总结,经常检查,注重落实
  林伯渠经常要求各级政府注意“切实检查拥军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便更好的总结经验教训,把拥军工作做得更好。1944年1月,他在总结1943年拥军月工作时,既充分肯定了军民、军政关系上呈现出的新气象和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提高了对拥军优属的认识,以及人民掀起拥军热潮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并不是一切都做得很好,我们的拥军工作还有许多缺点。”例如,物质慰劳较多,思想上真正认识不够;工作上消极应付多于主动解决问题;对抗属重于发动代耕而帮助她们建立家务较少。他要求在第二年的拥军月中切实纠正这些问题,处处贯彻拥军思想,使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
  正因为林伯渠非常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踏实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关于拥护军队的各项指示,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了对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教育,随着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的开展以及边区各项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陕甘宁边区的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从而为新中国“双拥”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林伯渠为加强军民关系所作出的历史贡献,永远为人民所怀念。 
  

林伯渠与陕甘宁边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历史研究所编 主编 郭 林 阎树声.—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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