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首宗的主要内容是详细而周到地说明净分依他起性的圆满德用。若与天台宗学说相比较,只是说明假谛,所谓一假一切假,无空无中而不假。但是天台宗所说的假谛,只是大纲,是菩萨入中的阶梯,而贤首宗所说的假谛是周备的条目,是如来受用的极则。天台宗判《华严经》为兼圆说别,正是如此。也可以说天台宗是以十法界、三千世间为经,三谛为纬,而贤首宗是以三性为经而十玄六相为纬的。
贤首宗说对一切事物的观察,由浅入深有四种不同,因此一法界便由于认识的浅深而成为四法界: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无碍法界;四、事事无碍法界。法顺著有《修大方广佛华严法界观门》,其中列举后三观法界。澄观撰《华严法界玄境》,以解释法顺所著的《观门》。文中指出“法界”是《华严经》的根本宗旨。法界之相有三种,总说便是四种。其中最初“事法界”是止观所依的体,而“理法界”、“事理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正是三种观法。事法界极为繁广,不能历别陈述。一一事相都可以成观,总括起来有十对:一、教、义;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体、用,八、人、法:九、逆、顺;十、感、应。每一一事都是三观所依的本体。若与天台宗相比,一念三千这只是事法界。
宗密著《华严法界观门注》中引清凉《华严经疏》说:法界只是一心,此一心总该万有,名为一真法界。就其融摄万有而言,便成四种法界。其中“界”字含义有所不同:一、事法界的“界”字是分齐的意思,一一差别事法各各有其分齐。二、理法界的“界”字是体性的意思,无穷尽的事法都同一体性。三、理事无碍法界的“界”字具有体性和分齐二义,体性和分齐不相妨碍。四、事事无碍法界的“界”字义同上,一切具有分齐的事法,都各如体性的融通而重重无尽。
由此可知,事法界是指万有各别的事相,此等事法都是因缘所生,各有一定的分隔齐限。理法界是指万有同一理体,真如平等,无有差别。事理无碍法界是指一切法如理缘成,性空之缘起,理不碍于事;缘起而性空,事不碍于理。如是差别即平等,平等即差别,事理熔融。事事无碍法界是指诸法体用各别缘成,各守自性而事事相望,多缘相应以成一缘,一缘遍应以资多缘,力用交涉,无碍自在,重重无尽,即是一一事法不坏本相而自互相涉入无碍。如果以事法界为体,观之建立三观:理法界的真空观(从假入空观),理事无碍法界的理事无碍观,事事无碍法界的周遍合融观(后二是从空入假观)。
真空观有其四重次第:首先要会色归空,就是观察事物的究竟实况,所谓本性空寂,名为真空。这真空也就是法无我理。这法无我的真空不同于断空,也不是事物的现象,只诸法缘生无体就是真空。第二,进一步即空明色,观察断空与实有是对立的,因而断空不能是实物,而真空则不然。真空既不是事物的现象而是万物所依。因此真空不在事物之外,只此无相之真空即是森罗的万物。所以法无我理不异于万物。第三,再进而观察色空无碍。真空既是一切事物所依,真空之中无有一切事物;然而事物即是真空,真空即是事物。修行之人要于事物显现时,观其事物全体不异于真空;观达真空时,全体真空不异于事物。见事物即见真空,见真空无不见事物。所以空与事物不相妨碍,最后要达到泯绝无寄。如此真空不可指为是物或不是物,是空或不是空,是一切言语所不能形容,一切思惟所不能理解。凡若生心动念,便不与真空相应;唯有泯绝无寄,方是真正观行。所谓行由解成,行起解绝。
理事无碍观有其五重次第:第一,理事相遍;第二,理事相成;第三,理事相夺;第四,理事相即;第五,理事相异。
理事相遍之中有二门:一理遍于事门,真空之理是不可分割、不可限量的,而事物是有种种分位差别的。由于真理不可分割,所以一一事物之中,真理都是全遍,乃至一一微尘都摄无边真理,无不圆满具足。二、事遍于理门,事物无体,全同真理,因此有分齐限量的事物全同于无分齐限量的真理,于是一尘不坏而遍法界。
理事相成中也有二门:一、依理成事门,由性空之理,方有成缘生之事,于是依如来藏得有诸法。二、依事显理门,由事揽理成,故事虚而理实。全事之中,真理挺然显露。
理事相夺中也有二门:一、以理夺事门,事既揽理而成,遂令事相全尽,惟一真理平等显现,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二、事能隐理门,真理随缘成诸事法,遂令事显而理隐;众生现时,法身便不现前。
理事相即中也有二门:一、真理即事门,真理既不在事外,所以法无我理举体即是事物。二、事法即理门,缘起事法必无自性,举体便是法无我理。
理事相非中也有二门:一、真理非事门,即事之理并不即是事,理真而事假,理实而事虚,理是所依而事是能依。二、事法非理门,全理之事毕竟不是真理,事是相,而理是性,事是能依,理是所依。
如是十门同时顿现,深观明显,便是理事无碍观。
事事无碍的周遍含融观有其四重次第:第一,事理相望;第二,一一事相望;第三,一事一切事相望;第四,普融一切。
事理相望中有三门:一、理如事门。事法是虚相,理性是实体,因此事法即是全理,见事即是观理。然而事不即理。二、事如理门。事法既与理性非异,理性遍于法界,事法也同遍法界。理性全体遍于一切法,事法也与理性同样遍在一切法中。一微尘如此,一切法亦如此。三、事含理事门。事法既与理性非一,事法的相不加大而能容摄无边法界(含理)。一切法既都不离法界,便全在一事法中显现(含事)。
一一事相望中也有三门:一、遍局无碍门。遍是普遍十方,局是局居定位。事法与理性非一即是非异,事法不离当处而全遍十方;非异即非一,事法全通十方而不动定位。二、广狭无碍门。广是含容,狭是局窒。事法与理性非一即非异,事法不坏本相而广容十方刹海;非异即非一,事法广容十方法界而本相不大。三、遍容无碍门。遍是普遍在一切事物中,容是含容一切事法入己。普遍即是广容,遍在一切事物中时,即摄一切法全住己中;广容即是普遍,摄一切法全在已内,即遍在一切事法中。
一事一切事相望也有三门:一、摄入无碍门。入他即是摄他,一切法全入一法中时,即令这一法同时在自内一切法中;摄他即是入他,一法全在一切法中时,即令一切法恒在一法中。二、交涉无碍门。如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一摄一,一入一;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此四同时交参无碍。三、相在无碍门。摄一入一,摄一切入一;摄一入一切,摄一切入一切。此四同时交参无碍。
普融便是总收前九门,简略而言是总收其后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