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 佛教在中国(1956年1月) 二、新中国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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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汉语系统的佛教自北宋以后,逐渐走向衰落。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三四十年中,它的情形更为黯淡。由于国内军阀的混战和外国的侵略,加以反动政府的压迫,许多寺庙被破坏,各地佛学院都陆续停闭,僧人教育和宗教生活都受到了破坏,佛教文物受到了践踏和盗窃。如云冈、敦煌、龙门等石窟的破坏情形是大家所知道的:在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军阀、官僚、奸商勾结下,佛像的头被斫下,古写经卷被割裂拆散,千年壁画被拉下来,大批运往纽约、伦敦和巴黎。佛教徒虽然非常痛心,可是无法挽救,这一个例子足够说明当时佛教是处在怎样的环境。
    中国人民的解放,给予了中国佛教以重现光明的机会。首先是宗教信仰自由第一次得到了切实的保护。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不仅僧众和佛教徒的宗教生活受到了充分的保障,而且各地佛教的名山大寺或是年久失修的,或是在战争中被毁坏的,都陆续得到了政府的修理,如五台山、峨眉山、洛阳白马寺(中国最初的佛寺)、西安慈恩寺(玄奘的译场),以及北京雍和宫、广济寺、南京的毗卢寺、杭州灵隐寺、上海玉佛寺、广州六榕寺、重庆罗汉寺、昆明云栖寺、交城玄中寺等。
    佛教文物,不但是日益得到了重视和保护,并且各地陆续有了发现。一九五一年起,甘肃炳灵寺石窟、麦积山石窟,以及新疆省内十三处千佛洞都已先后经过了查勘和整修。中国佛教徒现在用不着再为云冈石像和敦煌壁画担忧了。我们所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协助政府继续进行调查和保护佛教文物问题。如最近中国佛教协会已经对房山的石经进行了初步调查,这是从公元六世纪到十一世纪陆续进行的刻在石板上的佛经,我们打算在一九五六年完成整理工作并拓印出来,作为我们随喜纪念佛陀涅槃二千五百年所办的事业之一。在中国佛教协会的护持下和人民政府的协助下,已经停顿二十多年的金陵刻经处恢复了工作,这里保存经板八万八千余块,可随时印刷以供给各地佛教徒的需要,并且正在补刻在战争中损坏的经板。
    对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不仅表现在上述的事实上,并且表现在佛教徒参加《宪法》制定这一事实上。一九五四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它还是初稿形式起一直到最后通过时,都有佛教徒和其他宗教徒的代表人物参加讨论和表决。杭州灵隐寺方丈大悲法师说:“不必说《宪法》中有了信仰自由的专条,就拿我们参加讨论《宪法》草案这一事实来说,它本身就说明了宗教信仰自由。”
    可是佛教徒认为最重要的还不只是这些。最重要的是,自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道德普遍提高了,“为人民服务”这一句话,已成了大家的思想和行为的标准。在这样的条件下,佛教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道理才能够顺利地贯彻,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理想与社会的动向才得到了一致。因此,今天的中国佛教徒才可以心安理得地不仅根据自己的义务,而且根据自己的信仰,和全国人民在一起从事于建设祖国和保卫世界和平的工作。今天中国佛教徒所珍贵的宗教信仰自由,主要的是在这里。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加上民族团结政策的贯彻执行,全国信仰佛教的各民族兄弟们亲密团结起来了。一九五三年佛诞日,在北京举行了一个全国性的佛教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各民族、各地区、各宗派的佛教代表。这个会议产生了一个全国性的佛教团体——中国佛教协会。这个团体正在做的工作是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致力于佛教徒的知识和修养的提高,使能更好地担任弘法事业(如协助各地佛学研究事业、筹办佛学院等),同时团结全国佛教徒积极参加有利于人类和平幸福的工作。为了推动这些工作,中国佛教协会出版着一个月刊——《现代佛学》,除行销国内各地外,并且也发行到国外,印度、日本、缅甸等国佛教团体都有直接订阅或交换的。各地城市,如天津、重庆、上海、昆明、武汉、杭州等均已先后成立了地方性的佛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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