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道的六随念法门,大乘经中分别论述的,有《摩诃般若经》、《大般涅槃经》、《虚空藏经》等,可说并不太多。然分别阐扬的,如“念佛”法门,就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修行了。念是忆念,明记不忘,是修习定慧所必不可缺的。其实,任何修行,即使是初学,也要忆念不忘,如忆念而称佛的,名为(持名)“念佛”。同样的意义,持诵经典,名为“念经”;持诵咒语,名为“念咒”。有念诵一词,就是口诵心念的意思。现在先说念法:在“佛法”中,重于圣道的忆念。“大乘佛法”是“依于胜义”,“依于法界”,“依法性为定量”,也就是重在契证的正法——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净、一切法本性空,所以以甚深广大行为主的《般若经》这样说“念法”:“菩萨摩诃萨应修念法:于是(善法、不善法、……有为法、无为法)法中,乃至无少许念,何况念法”①?这是以一切法无所念为“念法”了。然修学甚深法,从“佛法”以来,就有四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惟,法随法行”——如实道的方便。在听闻、思惟、修行时,都是不能没有“念”的。“大乘佛法”兴起,当然也是这样。起初,智证的法,是脱落名相,本来如此的;流传世间的教法,是佛所说,多闻圣弟子所传的。依佛及僧而传布,所以法比佛与僧是要抽象些,一般信众多数是念佛、念僧,供养佛及僧。由于佛教界出现了书写的圣典,“念法”法门得到了重大的开展,这是初期大乘——《般若经》等所明白昭示了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这样说:②
1.“是般若波罗蜜,若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
2.“应闻般若波罗蜜,应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受持、亲近、读诵、说、正忆念已,应书经卷,恭敬、供养、尊重、赞叹:花、香、璎珞、乃至伎乐。”
3.“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供养、恭敬:华、香乃至幡、盖。……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与他人令学。”
4.“受持般若波罗蜜,亲近、读诵、说、正忆念;亦为他人,种种因缘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令易解。”
般若波罗蜜是智证的甚深法门。菩萨修学般若,摄导施、戒等(六度、四摄)大行,自利利他而到达佛地。般若是甚深的,修学的方便,当然是“亲近善士”等,以闻、思、修而契入正法。所引第一则中:听“闻”般若法门;“受持”是信受忆持在心;“亲近”是“常来(普士处),承奉咨受”;“读”是口受(后来是依经文),一句句地学习;“诵”是熟习了的背诵。以上,是“亲近善士,多闻正法”的详细说明。“为他说”,是“宣传未闻”,使别人也能信受奉行(为他说,也能增进自己的熟习与理解)。“正忆念”,是“如理思惟”的异译。依《智论》,此下有“修”,那就是“法随法行”了。③第一则的修学次第,与“佛法”中“亲近善士”等“预流支”一样,只是说得更详细些。第二则,多了书写经卷与供养。大乘兴起时期,恰好书写经卷流行;般若法门甚深而又通俗化,写经是重要因素。写成一部一部的经典,“法”有了具体的形象,于是受到恭敬供养。用华、香(香有烧香、末香、涂香等多类)、璎珞、幡、盖来供养,还有“伎乐”,那是歌舞(进一步就是戏剧)了。对经典的供养,与供养佛的舍利,是完全相同的。第三则,不但自己如此,还书写经典,布施给别人,使别人也能受持、读诵、供养。第四则,以经卷布施,虽是功德无量,但般若到底是重于智证的,智证要先得如理的正见,所以为他演说、开示、分别,是更重要的。“正忆念”以前的“为他说”,只是照本宣扬,而“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是深一层的开示、抉择,重于胜解深义。以法为中心的般若法门,自修与利他,采取了这样的方便:甚深而又通俗化,通俗而又方便的引入深义的修证。在法的学习,法的流通上,有着不同于初期“佛法”的内容。
听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书写、供养、施与他人:在“亲近善士”等固有方便外,增多了书写等通俗易行的的方便,这是大乘兴起时,因教界书写圣典而展开的。《大品经》中,自(三〇)《三叹品》到(三八)《法施品》,共九品,二卷多,广说这一系列方便的功德。④其他初期大乘经,也有这种情形,如《大宝积经》的《不动如来会》,末品说到:“应当受持、读诵通利,为他广说。”并说:“或于他人有是经卷,应可诣彼而书写之。……若于彼村求不能得,应诣邻境,书写、受持、读诵通利,复为他人开示演说。”⑤旧泽的《阿閦佛国经》,也说到供养经卷。⑥《法华经》的《法师品》,极力赞扬听闻、受持、书写、供养的功德,与《般若经》相同,如说:“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种种供养:华、香、璎珞、末香、涂香、烧香、缯盖、幢幡、衣服、伎乐,乃至合掌恭敬”⑦。《法师功德品》说到,“受持是法华经,若读,若诵,若解说,若书写”,能得六根的种种功德。⑧天台智者大师依此《法师功德品》,立五品法师。⑨等到书写经典盛行了,对于书写、供养(经卷)等功德,经中也就淡了下来。读诵等方便,经中所说的,或多或少,后起的《无上依经》,总合为持经的十种法(行),如说:“一者,书写;二者,供养;三者,传流(施他);四者,谛听;五者,自读;六者,忆持;七者,广说;八者,自诵;九者,思惟;十者,修行。”⑩十法以“书写”为第一,可见那时的受持、读诵,可依书写的经典,不一定非从人口受不可了。所以《大智度论》说:“若从佛闻,若从弟子闻,若于经中闻。”(11)依经文而了解义趣,也就等于从人受学了。
大乘的智行是“念法”为主的,以受持、读诵等为方便,因经法的“书写”而流行;信行是“念佛”为主的,以称名、礼拜、忏悔等为方便,因“佛像”的兴起而盛行。尤其是经典的“书写”,信行念佛者也赞叹读诵的功德,如《般舟三昧经》说:“闻是三昧已,书、学、诵、持、为他人说,须臾间,是菩萨功德不可复计”(12)。《念佛三昧分》说:“但能耳闻此三昧名,假令不读、不诵,……皆当次第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听受斯念佛三昧,若读诵……所得功德,望前布施,不可喻比;……何况有能具足听受修行,演说是功德聚而可校量耶?”(13)“十法行”已成为一切法门的共通方便了。
①《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②《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八(大正八·二八〇下)。2.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3.卷一〇(大正八·二九三中)。4.卷一〇(大正八·二九四下)。
③《大智度论》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
④《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九·一〇(大正八·二八〇上至二九七中)。
⑤《大宝积经》(六)《不动如来会》(大正一一·一一一下至一一二上)。
⑥《阿閦佛国经》卷下(大正一一·七六四上)。
⑦《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〇下)。
⑧《妙法莲华经》卷六(大正九·四七下至五〇中)。
⑨《妙法莲华经文句》卷八上(大正三四·一〇七下至一〇八上)。
⑩《无上依经卷下》(大正一六·四七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六会“最胜天王问般若”)卷五七三(大正七·九六三上)。
(11)《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六上)。
(12)《般舟三昧经》卷上(大正一三·九〇八上)。《大方等大集经贤护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九中)。
(13)《大方等大集经菩萨念佛三昧分》卷九(大正一三·八六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