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 八识四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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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八个识见、相二分,须从四分上说起。言四分者:一、证自证分;二、自证分;三、见分;四、相分。此四分者,由于最初一念不觉,法尔幻起三种细相:一、业相;二、转相;三、现相。所谓迷真觉而成不觉,蔽妙明而为无明,是以幻出三种细相也。

    吾人本有之真觉妙明,即现在之第九庵摩罗识,即第一分证自证也。业相者,即第八识之本体,是第二自证分也。转相者,即前七转识,是第三见分也。现相者,即七转识妄缘之境,是第四相分也。须知此四分,不但第八识具之,即前七识心王、五十一心所,亦各各无不具此四分也。

    请详言之:证自证与自证二分,第八与前七不一不异,不可言一定是一,亦不可言一定是异。如水与波,同具湿性。若言一,心王、心所各具各足;若言异,同出一源,即所谓非一非多,而多而一,以体性本不可思议故也。

    此见、相二分,王与王不同,所与所各异,不可不知。若欲知王、所二分之异,先须明白所缘之境。此境有三种不同:一者性境,二带质境,三独影境。复须识得三量:一者现量,二者比量,三者非量。第一性境又二:一、无本质性境,二、有本质性境。二、带质境亦二:一、真带质,二、似带质。三、独影境也有二种:一、有质独影,二、无质独影。此三境三量明白已,然后可知见、相二分各各不同也。

    言第八二分者:本识体上之精明,遍于前七心王及五十一心所,是故王、所精明,皆第八之见分。内自根、身,外洎器、界,皆第八之相分。第八能缘之见分,即是前七王所之精明。所缘之相分,名无本质性境,属现量境也。

    言第七二分者:此识无根,从第八发生,内依第八为体,外以第六为用。其能缘之见分,用本识之精明。所缘之相分,名真带质境,故曰“以心缘心真带质,中间相分两头生”。此境于三量中,属非量也。

    言第六二分者:此识从意根生,故名意识。有五种不同:

    一、明了识,又名同事识,与前五同事故。谓前五根门,与五尘实体初交缘时,最初一念,觉有尘境,未落名言,属前五识。流入第二念,落于名言,即是此识,名同事意也。

    二、散意独头识,谓意识恒审,任运散动,未起作意心所时,名为散意独头也。

    三、定中独头,且如依经修观,或看话头,功用得力,心境相应之时也。

    四、梦中独头,无论清浊昏沉,所现梦境,此时能分别梦境者是也。

    五、乱想意识,谓如修观参禅,功用不力,心境不符,毫无定力把持,任他瞎打妄想者是也。

    此五种意识,能缘之见分,即识体之精明,而所缘之相分,各各境既不同,量亦有异。

    第一明了识之相分,是有本质性境也。乃托其第八本质体上,自变其境,为自分所缘,属现量也。须知现量的现义有三:一者现在,非过未;二者显现,非种子;三者现有,非无体。

    二、散意识之相分,有二种不同,谓识当散动时,有昏有朗。昏之境属非量,朗时之境属比量也。非量属独影境,比量属带质境。

    三、定中意识之相分者,《佛顶经》云“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即此幽清闲旷之境,是定识之相分,属现量之性境也。

    四、梦识之相分者,无论清浊,皆属非量。

    五、乱想意识之相分者,亦属非量。

    属比量者,名似带质境,故曰“以心缘色似带质,中间相分一头生”。属非量者,名独影境。心中觉得有境当情,名有质独影。自心全不觉知,名无质独影也。

    言前五识之二分者:此识从胜义五根生。唯根与识,似是而非,最难分辨,故五识颂云“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非虚语也。以根有览境之功,似属有情,其实是清净色法,本是无情,乃第八识之亲相分。山河大地色空景象,皆第八之疏相分也。以识有了别之能,非色法乃心法也。以根能任运览境,识能对境分别。言根者,如镜之光也。识能分别光中所现之像,妍丑不同也。

    且如眼根见色,耳根闻声,此见、闻等之精明任运览境者属根;初念分别者,属识之见分;流入第二念,落于名言美、恶、妍、丑者,属第六同事意识;未落名言,属前五识。是故前五之相分,皆是有本质之性境,属现量也。

    若落第二念,虽有名言,亦属现量本有之性境,是第六识之相分耳。乃托第八无本质境上,自变其境,以为所缘;非缘第八无本之实境,以无本之实境属第八之相分故。故永明云:“八识之宗,何成教训?能所未分,是非焉运。初依转识之内,忽起见心。俄关现识之中,倏呈相分。光销积翳,影现重昏。澈古而真源不散,该今而妙用常存。八万四千之教乘,苗抽性地。三十七品之道树,果秀灵根。”即此之谓也。

    譬如一面铜镜,铜之坚性,比证自证分;镜之铜体,比自证分;铜镜之光,比见分;光所现之像,比相分也。心王既尔,心所例然。四分之说,概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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