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山三论学派的产生依赖各种条件,最根本的是僧朗等师先后形成的三论学统,这是内在之因。外在之增上缘,除了南方三论义学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复兴之外,有两点是必须提及的,一是摄山祖庭的建立,相对于终南山草堂寺来说,这是三论宗的实际的祖庭。另一是梁武帝由成实而三论的义学转向体现的对于摄山三论学派的支持,这是重要的政治条件。
一、摄山三论祖庭的建立
摄山三论祖庭位于南京摄山中峰西麓,摄山又称栖霞山,过去此山中多产药材,食之有利摄身,故名。三论师在摄山居止之所有三处:“一处名栖霞精舍也,馆成寺;一处名山茨精舍;一处云,有四弟子僧都继踵先师,复纲山寺。”①栖霞精舍是法度所居,山茨精舍是周颙所修。这另一处指僧朗曾居之处。
后来有三论祖庭之称的是初名栖霞精舍的栖霞寺,此寺最初是明僧绍舍宅给高僧法度而成的。
明僧绍,字承烈,平原鬲(今山东省平原县)人,举为秀才,多次拒绝出仕,随罢官的弟弟到金陵,隐居摄山,与定林寺僧远关系非常密切②。
法度(437—500),黄龙(吉林农安)人,少年时代出家,先是在北方游学,综览诸经,修苦行,刘宋(420—479)末年到南方,游于京师,曾讲《无量寿经》多遍,齐竟陵王萧子良等以师礼待之,并长期供养。
关于明僧绍舍宅为寺之事,《梁传》记载说:
高士齐郡明僧绍,抗迹人外,隐居瑯琊之摄山,挹度清徽,待以师友之敬。及亡,舍所居山为栖霞精舍,请度居之。③。
明僧绍隐居于摄山,与法度成为挚友,以至于临终时将其所居之宅“栖霞精舍”供养给法度。
据陈朝江总持所撰《摄山栖霞寺碑铭》所记,明僧绍于“宋泰始中尝游此山,仍有终焉之志”。在此“刊木驾峰,薙草开径,披拂榛梗,结构茅茨,廿许年不事人世”。在此结识法度,“法度法师,家本黄龙,来游白社,梵行殚苦,法性纯备,与僧绍冥契甚善”。后明僧绍舍其隐居二十多年所居住的一所茅舍给法度,“居士遂舍本宅,欲成本寺,即齐永明七年(489年)正月三日,度上人之所构也”。④稍后,明僧绍之子元琳与法度先后造佛像,以无量寿佛坐像最为庄严著名。
依《唐传》所记,栖霞精舍改建成栖霞寺是在陈至德(583—586)年中,“陈至德中,邀(邈)引恭禅师建立摄山栖霞寺,结净练众,江表所推”。⑤邈和恭都是禅师。法度传弟子僧朗,师徒所居均在此寺,僧诠在此寺向僧朗习三论。僧朗、僧诠二代传承,摄山三论之风,蔚然成派,其义学中心即在此寺。僧诠未久居此寺,以止观寺为常住之寺。僧诠的四位入室弟子只有一个慧布仍居此寺。慧布经历了此寺从栖霞精舍向栖霞寺发展的阶段,他后来居住的栖霞寺,已以习禅为主了。因为摄山环境,正适合于习禅,“摄山泉石致美,息心胜地”。⑥
二、梁武帝的支持
梁武帝对于佛教的支持使得南朝佛教在梁代达到发展的顶点,而他的义学兴趣从成实学向三论学的转移则是对摄山三论学派的重要支持。
梁武帝萧衍(464—549),字叔达,南兰陵中都里(今江苏省武进县)人,天监元年(502年)即位,为南朝梁代第一代皇帝。
梁武帝的思想所宗,先儒再道后佛,如其《述三教诗》所云:“少时学周孔,弱冠穷六经。”“中复观道书,有名与无名。”“晚年开释卷,犹月映众星。”⑦他实际上在即位后的第三年(天监三年,504年)就宣布舍道归佛。归佛的梁武帝以多种形式扶持佛教。修行、讲学、舍身、著述、大造寺像等等。
梁武帝亲身体会佛教修持生活,素食、禁欲、粗衣,如此等等,“日止一食,膳无鲜腴,惟豆羹粝食而已”。“身衣布衣,木绵皁帐,一冠三载,一被二年。常克俭于身,凡皆此类。五十外便断房室”。“不饮酒,不听音声”。⑧
梁武帝有较高的佛学修养,所以经常讲经说法,“名僧硕学,四部听众,常万余人”。⑨比如,中大通三年(531)十月,他到同泰寺升法座为四部众说《大般涅槃经》。同年十一月又在该寺讲《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大通五年(533)二月,在该寺讲《金字摩诃波若经》。中大同元年(546)三月,在该寺讲《金字三慧经》。
他还以舍身为寺奴(三次舍身于同泰寺)又以大量钱财赎回的方式向寺院施财,中大通元年(529)秋,“因舍身,公卿以下以钱一亿万奉赎”。⑩
他撰写了许多作品,“制《涅槃》、《大品》、《净名》、《三慧》诸经义记,复数百卷”。(11)这是概说,现存的主要佛学研究作品有:
《注解大品序》(《祐录》卷八,《注解大品经》);
《立神明成佛义记》(《弘明集》卷九);
《敕答臣下神灭论》(《弘明集》卷九);
《为亮法师制涅槃经疏序》(《广弘明集》卷二十);
《断酒肉文》(《广弘明集》卷二十六);
《净业赋》《孝思赋》(《广弘明集》卷二十);
《述三教诗》(《广弘明集》卷三十)。
梁武帝和诸学派僧人有广泛的交往,关系极善,施以供给,请其为家僧。对法宠,“请为家僧,敕施车牛人力,衣服饮食,四时不绝”。(12)对僧迁,“武帝以家僧引之”。(13)僧旻法师游至建康时,武帝“敕僧正慧超衔诏至房”,也“请为家僧,四时供给”。(14)法云完成《大品般若经注》后,有请其讲说者,一概不赴,梁武帝亲自来请,法云“不可不自力为讲也”。梁武帝又下诏“礼为家僧”。(15)又敕其答范缜的《神灭论》,他去同泰寺讲经时,特许法云可以乘其舆上佛殿听讲。梁武帝和智藏论辩僧人纲纪问题,智藏敢于当面批评他。(16)对慧超,“帝请为家僧,礼问殊积”。(17)由此可知,梁武帝与成实系僧人交往更多。
梁武帝多与成实师交往,其佛学则先重涅槃、成实、毗昙,后重般若。其义学的般若学转向和摄山三论学宗师僧朗的影响有关,《僧朗传》称“今上深见器重,敕诸义士受业于山”,(18)这是指梁武帝派人到山中向僧朗求学。后来江总持的《摄山栖霞寺碑铭》对此事的描述更为具体,“天监十一年,帝乃遣中寺释僧怀、灵根寺释慧令等十僧,诣山咨受三论大义”。当时僧朗已南下摄山修习三论,并声名传播,梁武帝在天监十年(511)派城中十位僧人向其习三论之义。吉藏对此也有记载,“梁武帝敬信三宝,闻大师来,遣僧正智寂十师往山受学”。(19)学习回来后要向武帝汇报,“智定等十师就山学之,而传训授梁武”。(20)
去山中学习的结果如何?吉藏说:“虽得语言,不精究其意。所以梁武晚义异诸法师,称为‘制旨义’也。”(21)派去的多是成实系僧,吉藏声明开善寺智藏未去,不在十人之内,但对僧朗的观点有所听闻,“开善尔时虽不入山,亦闻此义故”。(22)这些人显然没有明了僧朗三论学真义,梁武帝显然不满意,所以他后来对般若的理解,就和这些成实师有别。
日本的一种记载是梁武帝要求梁代成实三大师各派出二十名学僧学习三论义,“汝等所将弟子中取上足弟子二十人,并六十人令教三论义”。(23)
梁武帝本人则对僧朗思想精义比较了解,开始从宗成实学转向宗般若学,“梁武初学《成实》、《毗昙》,闻摄山栖霞寺高丽朗法师从北山来,善解三论,妙达大乘,遣智寂等十人就山学之,而传授梁武,因此遂改小从大”。(24)“梁武天子,得师(指僧朗)意舍本成论,依大乘作章疏”。(25)所以才有这样的结论:“爰至梁武,盛弘大乘,排拆成实众师。”(26)在吉藏的思想体系里,成实师属于小乘,他有十义“证《成实》为小乘”。(27)大乘则专指般若中观之学,时人也是此看法,国子祭酒萧子显说,“皇上爱重大乘,遨游法藏”。(28)“依大乘作章疏”就是依此学之义理解有关经论,这包括《大品般若注解》五十卷。他有关般若中观类的讲经、著述,都在此天监十一年之后。
梁武帝对般若中观的看法集中在其《注解大品序》,此序中有“此经东渐二百五十有八岁,始于魏甘露五年”一句。甘露五年(260)经258年后,当为天监十六年(517)。此当是其《大品经注》的撰写时间。
他对般若特点的理解是,“洞达无义,虚豁无边,心行处灭,言语道断”。(29)其重要性,“此乃菩萨之正行,道场之直路,还源之真法,出要之上首。”其所明宗旨,“本来不然,毕竟空寂”。无得而得,无称而称,“可谓无德而称,以无名相作名相说”。
他批评当时义学对此经的冷落,即使有所讲说,也不能尽经意,“顷者学徒罕有尊重,或时闻听,不得经味”。究其原因,大概是此经“唱愈高和愈寡,知愈希道愈贵,致使正经沉匮于世”。时人并不能正确理解此经的精神,大致有四种错误的看法:一是此经非究竟义,而《涅槃经》才是究竟。二是此经没有会三乘而归一佛乘,不如《法华经》之会三归一。三是此经只是三乘通教,所谈的般若其实只是声闻法。四是此经所明,只是渐教,所明是“阶级行”,须依阶逐级修行,只是五时教中第二般若时。
对此他都有一一的反驳。驳一,《涅槃经》旨在显果,《般若经》意在明因。显果则以常住佛性为本,明因则无生中道为宗。《涅槃经》以世谛说,《般若经》以第一义谛说。二者不可以优劣谈。驳二,《法华经》虽会三归一,遣三乘而存一佛乘,但未免存在一乘之相,因此以万善为体。《般若经》即三而不三,三乘既遣,一乘也无,无法可得,因此以无生为体。驳三,如果断声闻智,就同菩萨。三乘人学道,应该习《般若经》。三乘人同学《般若经》,都同证菩提。三乘人想要住于般若智,证得般若智,不能离于此经。罗汉和辟支佛都从般若中产生。驳四,般若无生,没有来去之相,不可以用数量来规定是第几时,也不能以次第阶级而求。
依吉藏的看法,此序就是批评成实师的,“梁武初虽学之,后遂弹斥,著《大品经序》,呵成实师云:若执五时之说,谓《般若》《净名》未圆极者,无异穷子反走于宅中,独姥掩自(目)于道上”。(30)初学成实,又弹斥之,但梁武帝的这段批评之语,现存《大品经序》中似无。
他的这种义学转向后形成的思想,称“制旨义”。以此为标志,给梁代三论学以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另一方面突显出摄山的义学地位,对于初创时期的摄山三论学极有推动之功。
①《中论疏记》卷一本,《大正藏》第65卷22页中。
②《明僧绍传》,《南齐书》卷五十四。
③《法度传》,《梁传》卷八。
④《摄山志》卷四,《中国佛寺志》34。
⑤《慧布传》,《唐传》卷七,《大正藏》第50卷481页上。
⑥《慧觉传》,《唐传》卷十二,《大正藏》第50卷516上。
⑦《广弘明集》卷三十。
⑧均见《武帝纪》下,《梁书》卷三。
⑨同上。
⑩同上。
(11)同上。
(12)《法宠传》,《唐传》卷五,《大正藏》第50卷461页中。
(13)《僧迁传》,《唐传》卷五,《大正藏》第50卷461页下。
(14)《僧旻传》,《唐传》卷五,《大正藏》第50卷462页下。
(15)《法云传》,《唐传》卷五,《大正藏》第50卷464页中。
(16)《智藏传》,《唐传》卷五,《大正藏》第50卷466页。
(17)《慧超传》,《唐传》卷六,《大正藏》第50卷468页中。
(18)《法度传》附,《梁传》卷八。
(19)《大乘玄论》卷一,《大正藏》第45卷19页中。
(20)《中论疏记》卷三本,《大正藏》第65卷71页中。
(21)《二谛义》卷下,《大正藏》第45卷108页中。
(22)《二谛义》卷下,《大正藏》第45卷108页中。
(23)《三论兴缘》,《大正藏》第70卷833页中。
(24)吉藏《维摩经义疏》卷一,《大正藏》第38卷912页上。
(25)《大乘玄论》卷一,《大正藏》第45卷19页中。
(26)《三论玄义》,《大正藏》第45卷4页下。
(27)同上。
(28)《御讲金字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序》,《广弘明集》卷十九。
(29)《注解大品序》,《祐录》卷八。下同。
(30)《维摩经义疏》卷一,《大正藏》第38卷912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