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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二节 商业贸易金融日趋繁荣——3

雷云峰


  三 金融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
  1943年以后,边区银行的体制与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首先,把边区银行由原属财政厅领导,改由西北财经办事处领导,光华商店由原属边区银行领导改归物资局领导,银行内部的组织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1944年3、4月,西北局高干会议检查了上年财政、贸易与金融工作,认为财政依赖发行边币支持,把银行变成财政的发行机关,不但丧失银行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而且也是造成金融物价动荡的主要原因之一,决定将边区银行确定为企业性质,并从组织上加强边区银行本身的领导力量。其次,边区银行在存款方式、资金管理和放款业务、交换基金的运用与保管制度、农贷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业务改革。
  边区金融物价在1943年出现了几次峰谷现象。第一次是1月至4月中旬,边法币比价是先稳定而后波动。以延安市为例,1、2月份边法币比价均为2.1∶1。3月底大批土布输入边区,法币供不应求,边法币比价涨到2.24∶1。4月涨到3.1∶1。金融动荡,物价随之波动。从4月中旬开始,延安市物价普遍上涨,物价兑指数涨了2.5倍。
  第二次是4月中旬到8月,边法币比价由平稳又出现波动。5月,延安市边法币比例是3.3∶1。6、7月,国民党顽固派加紧包围并企图进攻边区,法币有出无进,同时又被迫发行边币以备万一,导致金融物价大波动。边法币比价涨到3.5∶1。由于物资局及时采取停止购买、严批外汇,实行物物交换等办法,加之5、6、7三个月特产统销的成效,银行积存法币增加,故到8月份,边法币比价又跌到3.3∶1。
  第三次是9月至12月,边区的金融物价又一次大动荡。9月上旬,银行的法币又告竭乏,兑换极少,法币黑市上涨为5.5∶1;10月涨到6.8∶1;11月涨到8∶1;12月涨到9∶1边区有些地方,如陇东庆阳、西华池涨到18∶1。延安市的物价总指数年底较年初上涨了19.5倍。
  金融物价动荡的主要原因是边币发行过度,引起通贷膨胀。同时,边币流通范围小,统销未臻严密,走私现象严重,大量非必需品入口形成入超,牌价政策死板,黑明市价悬殊等,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为了稳定金融物价,边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1)紧缩通货,吞吐发行,力争财政信贷综合平衡。1943年果断采取了不发票子,停发财政开支经费,推销土产,回笼货币等项措施。1944年3、4月,确定了银行的企业性质,理顺了财银关系,克服了财政性发行,实行有计划的吞吐发行。1945年又进一步决定银行与其它部门的往来是信用往来,银行对财政只是支持周转。实行银行支持贸易,贸易支持财政的合理格局,使货币发行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财政信贷也相应得到了平衡。(2)灵活调节牌价,严格金融法令,扩大边币流通范围。1943年因死抱住边法币兑率2.1∶1的牌价不放,盐业公司将食盐收购价定得过低,致使法币黑市猖獗,运盐脚户大量走私,仅物资局就损失达20万元。1944年陈云亲自领导开展消灭法币黑市的斗争。1月6日,边区银行电令取消死牌价,2月18日,又决定抛出法币,其牌价与黑市一致,并调剂5070万元法币以资兑换。同时控制边区食盐出口,促使食盐涨价,增加法币储备,平衡法币供求关系,消灭法币黑市。除此还号召人民拥护边币,维护边币信誉。(3)加强金融、贸易、生产三位一体的斗争力量,从根本上解决比价与物价波动问题。1943年至1945年边区大生产的巨大成果,为边币发行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1944年边区银行发行准备金达到了90%。从此,边区的金融物价走出了困境,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943年3月,在延安南区沟门成立了边区第一个以货币资金和信用方式调剂有无的信用合作社。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与倡导下,边区的信用合作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44年底,全边区已建立30多个信用合作社,资金达5亿多元。
  信用合作社的社务方针是民办公助。其经营业务:首先,是积极筹集股金。主要方式是采取筹集股金与开展存借款相结合,自由入股与限定入股相结合。对存款者,动员其以存款金额10%入股;对借款者,动员其以借款金额20%入股。其次,是吸收游资存款。除宣传群众存款外,坚持两项政策,一是要规定合理的存款利息,保证存户能取本得利。如1944年存款利息随着物价及具体情况有所上下,4月以前,月息1角5分,4月以后减为1角。二是坚持存款取款自由,其形式分定期活期两种,提倡定期和长期存款。其利息高于活期存款。再次,是发放贷款。其放贷政策是讲求实效,有借有还。借款对象主要是用于生产中购买农具、牲畜者等,对于因婚、丧等急用者,也酌量贷款。对无偿还能力的穷苦人,由救济机关解决。对富有者买牛出租和做投机生意者,一律不予贷款。借款时间一般不超过两月,可借整还零,要月月清息,利息率根据物价变化、借款的性质、用途、对象等确定和变化。
  南区沟门信用社,从1943年3月到1944年2月,放款总额1427万元,借户706户。其中用于生产方面的占53.7%;用于婚、丧临时急有的占14.5%;借给小商小贩买牛、羊、猪的占16.7%;用于日常开支的占15.1%。边区信用合作社的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抵制了农村高利货的剥削,解决了群众生产与生活中的急需和困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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