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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边区商业的初步建立/第一节 公营商业的建立/一

黄正林

    
  一、光华商店与边区公营商业的建立
  边区的公营商业是在苏维埃时期公营商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苏维埃时期中共各机关的供给和红军粮饷的来源除了打土豪和没收得来的外,还有一小部分来自于商业贸易。当时,苏区建立了中央贸易总局,在各地建立了分局和采办处,其主要任务是购进军用物资,供给部队及机关人员的冬衣、夏衣、日用品及战争需要的物资;出口贸易主要是苏区的土产如枣子、食盐、药材和皮毛等。①苏区的公营商业具有采办的性质,由中央贸易总局负责,其他部门、单位和军队不经营商业。
  抗战爆发后,不但国民党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军饷,而且外援不断增多。因此,中共和边区政府制定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政策。这时期边区的贸易“既无财政任务,也无金融任务,它的特点是一种采购任务。保证公用物品供给的采办,无所谓贸易政策,完全是自由的。但因后来西安办事处的成立,被服供给由西安办事处四科购置成品,光华商店划归银行,但为了‘积累资金’,则规定以经营商业为手段,达到积累资金为首要的目的。因此,在对外贸易上虽然仍为采办性质,但结合了盈利出发的商业内容。”②抗战后边区政府经营的商业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继续为中央及边区的党政军部门采办必需品,一方面经营商业,获得利润,以积累资本。这一任务是由光华商店承担的。
  抗战开始后,边区将贸易总局改组为合作总社,1938年4月1日,边区政府又将合作总社与光华书店合并,成立光华商店,是边区银行直属的商业机构,也是边区政府所属的惟一的商业机构,它的成立表明边区公营商业开始建立。就性质而言,是“从事贸易的机关,是边营性质的商店,又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商店的雏形。但在权利与义务上,不仅与一般党、政、军、机关、团体所经营之公营商店一样,毫无任何特权,并且要在执行政府商业政策上起着推动与影响公私商业及消费合作社的作用。”它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1)搜集与运销土产出口,换取必需品进来,满足生产与市场上的需要;(2)稳定外汇与平抑物价;(3)帮助公私商业及消费合作社的发展。”③
  光华商店资本来源于国民政府拨给八路军的军饷,1938年拨出5万元法币(下同),贸易总额达400万元;1939年资本增加到50万元,流转总额达1000万元;1940年资本增加到120万元,流转总额达2000万元。④三年内资本增加了2.4倍,流转总额增加了5倍。同时,光华商店在边区各地建立了分支机构,截止到1940年10月底,在定边、盐池、曲子、庆阳、绥德、甘泉、张家畔设立了7个分店,另外还有1个过载栈。4个农产品贩卖处,2个运输队,在志丹、白家坪建立了2个货栈。⑤随着资本的增加和分支机构的建立,光华商店的贸易范围也不断扩大,北到包头、宁夏,南到西安、河南、武汉等地,输入的主要是必需品如布匹、棉花、纸张、文具、卫生材料、通讯材料、染料、五金等商品,输出的主要是边区的土产如药材、食盐、皮毛等。光华商店输入的商品在边区市场上销售价格比一般个体商人的价格低10—20%。⑥光华商店不仅在客观上起了平抑物价的作用,而且推动了边区公私营商业的发展。
  ①《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1册,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6页。
  ②西北财经办事处:《抗战以来陕甘宁边区的贸易工作》1948年2月,《史料摘编·商业贸易》第4编,第4—5页。
  ③陇东贸易分局:《工作须知》1941年7月,《史料摘编·商业贸易》第4编,第187页。
  ④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革命根据地商业回忆录》,中国商业出版社1984年版,第8页。
  ⑤边区银行:《三年来工作概况》1941年,《史料摘编·商业贸易》第4编,第187页。
  ⑥贸易局:《数年来工作概况》1942年9月,《史料摘编·商业贸易》第4编,第175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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