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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边区金融业的初创/第二节 1937—1940年边区银行的主要业务/二

黄正林



  二、吸收存款
  1937年10月,边区银行成立初,就开始办理存款业务。按存款的性质分为六个类型的业务:即定期存款,是以时间为转移的;往来存款——即甲种活期存款,主要是各机关、工厂的存款,或无资金时银行的投资转存而来,有透支和不透支两种情况,净存的情况则少;特别往来存款——即乙种活期存款,是不能透支的;储蓄存款,主要是学生存款;暂时存款,是一种临时性存款;票据存款,是无利打票的活期存款之一。就存款的社会成分而言,定期与储蓄存款方面,主要是机关、部队、学生;往来存款主要是公营商店、工厂、机关、个别商人。①皖南事变前,边区各种存款比例如表7—2:
  表7—2反映出,从1938年到1940年,往来存款呈上升趋势,由25.5%上升到72.5%,说明随着困难时期的到来,银行给机关、正厂的透支增加了,也反映了当时银行为财政服务的弊端。票据存款呈下降趋势,由66.1%下降到13%。在各种存款中,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比例最小,分别只占到0.5%和0.1%。这是边区经济不发达,民众手里没有钱,既是社会有一定数量的游资,也不掌握在一般普通民众手中。同时,银行的信誉在边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个别有钱户,主要是商人和地主高利贷资本,他们不愿意把钱存在边区的银行里。
  边区各种存款的利息,一般是1分2厘。银行为了吸收存款,在利息方针上采取高利息政策,如储蓄存款月息1分2厘,而且按月复利计算。边区政府还规定最大利息不得超过1分5厘。②
  ①边区银行:《银行报告》1941年10月,《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370—371页。
  ②边区银行:《银行报告》1941年10月,《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第372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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