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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精兵简政

张建儒 杨建


  “精兵简政”是民主人士李鼎铭先生于1941年11月在陕甘宁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上提出的。其理由是“军事政治之建立,必须以经济力量为基础。在今日人民困苦,资源薄弱之状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唯有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量入为出,制定预算,以求得相依相助,平衡发展之效果。”
  毛泽东对此非常重视,亲自指示:“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中共中央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各抗日根据地的党政机关、学校和民众团体普遍地实行起来。
  边区政府成立了以刘景范为主任的编整委员会,并向各分区专署及县市发出指示信,给边区政府各厅、处、院等机关发出训令,要求边区一级各机关应减去人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凡调整出来的人员一律由编整委员会进行安置,大部分人员用于加强县、区、乡一级行政机构。
  1942年6月。边区政府第22次政务会议规定,边区政府是以“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导行政、培养干部”为基本任务的政务领导机关,并制定了“紧缩上级,加强下级,政(务)事(务)分开,合署办公”的四项办法。根据这一精神,又进行了第二次精兵简政,进一步缩编了边区一级机关和人员。
  1942年9月,毛泽东为《解放日报》撰写了题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的社论,深刻阐述了精兵简政同当前形势和党的各项政策的关系。接着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统一领导与精兵简政工作的指示》,要求凡不彻底的地方必须彻底来一次大的痛快的精简。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1943年3月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边区政府机构裁并了四分之一,人员减至279人。专、县政府内部机构由原来的8—9个减到4—5个,人员也相应减少。
  部队根据总人数不超过边区居民总人数2%的原则,正规军暂停发展,加强地方武装和不脱产民兵。留守兵团第一次精简了3000人,转入生产战线,1943年,又缩减了1400人。原有自卫军指导员1000多人,由脱产变为不脱产。
  

陕甘宁边区的创建与发展/张建儒 杨建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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