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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土地改革

张建儒 杨建


  1947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根据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作出了彻底完成土地改革和认真进行整党的决定。党政机关抽调了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组,深入农村,发动群众,组织土地小组,召开群众大会,声讨地主罪行,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掀起了土地改革的高潮。
  根据基本区、接敌区和新区三种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基本区(即老区和半老区的大部分地区)不再提出土地改革的口号,要求于1948年秋冬普遍发放土地证,确定地权;对基本区内存在的某些土地问题,则进行必要的调剂,安定人心,引导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在绥德分区的大部分地方和延属分区、陇东分区和三边分区的各一部分地方,要在进行必要的纠偏后,发放土地证,确定地权。对有的地区则要先进行抽补调剂工作,然后发放土地证,确定地权,在有的地方,还要注意给移民调剂土地,并重新登记,颁发土地证。
  从1947年12月至1948年4月,陕甘宁边区在249个乡将近60万人口的地区,进行了土改运动,调剂土地近90万亩,结合土改进行生产救灾,土地改革在边区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农村的阶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的“二流子”也得到了改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生活得到显著的改善。
  结合土改,还普遍地进行了整党。各级党组织采取大会、小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的“三查”运动和整顿思想、整顿组织、整顿作风的工作。到1949年5月,边区所属老区有1184个支部、3701名党员参加了整党,分别占到支部总数和党员总数的78%和67%。通过整党,使广大党员的思想有了很大提高,而且组织得到了加强,作风发生了很大变化,处分了一批犯有错误的党员,清洗了一批坏分子,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土改和整党中,曾经发生了“左”的偏向。主要表现为错划阶级成分,侵犯中农利益,破坏工商业,不注意团结开明绅士和知识分子,打击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以及斗争方式上的过激行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及时采取措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果断地纠正了以上问题,全边区的土改和整党工作,在1949年春结束。
  

陕甘宁边区的创建与发展/张建儒 杨建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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