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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的后勤供应

李 蓉


  为了保证七大的顺利举行,七大的组织者千方百计保证大会的后勤供应,给七大代表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少人都说七大期间吃得很好。要保证代表们吃得好,伙食费是不可少的。
  最早作为七大经费的是1.5万元的保证金。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全会决定召开七大,经费,决定提出1.5万元作保证金。折算为1937年7月的法币价值约为10949元。会议筹备期间,晋察冀、淮北等抗日根据地曾给延安提供了一些经费,但毕竟有限。
  七大正式召开时,经费主要是由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提供和解决。1945年3月12日,主持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工作的陈云指示西北财经办事处秘书长曹菊如,请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厅长南汉宸向中央办公厅提交中共七大特别经费2000万元整。如果这里的经费是指的流通券,则可折算为4000万元法币,相当于1937年7月的法币约29014元。
  七大代表的人数,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是空前规模。出席大会的代表750名,还有近200名大会工作人员,共有近千人。这样大型的会议,单是解决好代表的吃、住问题,也是很不容易的。
  负责七大代表生活的中央办公厅,尽量克服困难,在保证粮食供应的前提下,采购猪肉、鸡蛋、香油等副食品,安排好代表们的生活。
  1945年4月9日,中央办公厅行政处编制了会前代表伙食预算表。
  按预算表,粮食类,每天每人白面18两,小米3两。白面用于每日两餐,早上发两个馍。小米用于早上稀饭,豆子在内。按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800人计,每10天需要白面9000斤,小米1500斤。
  肉油类,每人每天4两猪肉,按800人10天计,共为2000斤(均为大秤),300万元钱。每斤肉约为333元。鸡蛋供应标准为每人1/10个,共600个,9万元,平均每个鸡蛋150元。
  油类,分猪油和香油。猪油标准为6分,共需300斤,金额96万元。平均每斤猪油为3200元。香油标准为1分,共需50斤(小秤),金额20万元,平均每斤4000元。
  菜类,有蔬菜、各种豆腐、豆芽和粉条。蔬菜标准为12两,各种豆腐6两,豆芽标准5两,粉条标准为3分,各类蔬菜为6000斤、各种豆腐3000斤、豆芽2500斤和粉条150斤;金额分别为120万元,60万元,50万元,225000元。除蔬菜中萝卜、洋芋用大秤外,其余均为小秤。
  为了做好代表们的菜肴,调料也很丰富,有木耳、黄花、粉面、糖面、醋、酱油、各种面酱、调料、碱、盐。这些调料量不大,木耳标准为1分、黄花1分、粉面7分、糖面8分、醋2分、酱油5分、各种面酱2分、调料1.4分、碱6分、盐6分。合计起来,木耳5斤8万元、黄花50斤7万元、粉面350斤315000元、糖面40斤32000元、醋100斤3万元、酱油250斤10万元、各种面酱100斤12万元、调料7斤7万元、碱100斤7万元、盐200斤15万元。
  除上外,还有燃料、石炭,标准为3斤,合计24000斤(大秤),60万元。葱300斤21万元,白醋15斤18万元,炒菜用酒25斤35000元。合计884.8万元。原有标准数221万元,尚需补助数为麦子45石、小米5石。
  4月18日,中央办公厅行政处处长邓洁给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厅长南汉宸写信说明原领取的代表伙食费已告罄。其函的主要内容如下:前次在财厅领取之大会会前代表10天伙食补助费663.3万元整,从4月7日到16日止。现在大会开幕还有数天,请继续批准:代表10天伙食补助费663.3万元正;粮食暂批麦子40石(不足时由过去已领数内调剂)。下面落款为:中央办公厅行政处邓洁。在此函件的旁边,有南汉宸“照发,将来决算报销”的批文,时间和邓洁的来函是同一天。
  4月27日,中央办公厅行政处审定七大代表伙食费预算表,批准代表10天伙食补助费663.3万元。该预算表还加盖了行政处的公章。
  5月13日,七大副秘书长李富春致函陈云说明,因大会增加了时间,经费要增加,计划到月底止,请再发经费1500元整。同日,陈云将来函转曹菊如。有的书将此事记为5月12日,似有误,应该是5月13日。曹菊如当即将此函送南汉宸批请。曹菊如在李富春来函上批注说明:“陈云同志的意思,此款应支,请照付”。当日,陕甘宁边区财政厅批准同意“照发”。
  从这些资料可见,七大会议所需的伙食补助费和粮食等,都是由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全额保障。这对经济条件十分有限的陕甘宁边区,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陕甘宁边区人民对中国革命的贡献,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侧面和缩影。
  有的七大代表说,因为附近村子和南泥湾生产的猪呀鸡呀鸭呀,都送来招待七大代表,所以都是七八个菜,每顿都有红烧肉。还说现在红烧肉不算什么,那时候可是最好的东西了。在保存下来的七大照片中,有一张照片是几个代表围坐在一张桌前吃饭,大家吃得很香的样子。
  部队代表王英高回忆说:出席七大期间,我们住在总政大砭沟口的招待所,离杨家岭不远,过了河就是。当时延河上没有桥,因为水小,大家到河边,脱了布鞋、草鞋,提着过河。每次听完报告,我们回到住处吃饭。那时是四菜一汤,有时有肉,有时没有,比平时是好一点。大多吃苞米饭、小米饭,也有大米、面条,吃粗粮多一点。那时候觉得很好,很满足。
  延安没有大的招待所,更没有同时可以容纳七八百人的招待所。所以,七大召开时,代表分在几个地方住。中央党校住了一批,大砭沟的总政招待所住了一批,王家坪住了一批,枣园住了一批。还有的是住在西北局、联防军司令部。代表们一般是吃了早饭去杨家岭开会,中饭和晚饭在杨家岭吃。中午饭一顿,通常比较丰盛。
  分散住宿的七大代表到杨家岭开会,有的是走路,有的是坐车。那时延安很少有车,西北局的同志不知道谁从哪儿搞到一辆大卡车。高岗坐在驾驶室里,贾拓夫和爱人白茜、欧阳钦露天站在后边车上。车子一开,黄土飞扬,灰尘弥漫,眼睛都睁不开。更糟的是路不平,车子颠得非常厉害,把人摇来晃去,抓车边都难抓住。西北局在豆腐川,离杨家岭并不算远,但因路不好走,车在路上竟要颠半个多小时。欧阳钦很风趣地开玩笑玩说:“要是怀孕的妇女坐这个车子,孩子都会给颠下来。”听到这话的人都笑起来,可他们不知道,白茜那时恰恰怀着孩子,但未对任何人说过,连妇联的同志都不知道。
  

中共七大轶事/李 蓉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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