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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厉行工作报告制度的指示(产字第六号)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七日)
  各专员、县(市)长:
  (一)近来各专署、县在反映情况与报告工作方面,已有改进。七月份曾作情况反映或工作总结性报告者除各专署外,已有安塞、吴堡、新宁、黄龙、米脂、子长、志丹、绥德、葭、环、子洲、延川、华池、临镇、延市、宜川、洛川、白水等县府,尤以安塞、吴堡、新宁、黄龙、米脂等县反映较多较速。但一般说,报告未能及时,也不经常,有部分县迄未认识向上级反映情况与报告工作应是本身经常的义务与任务之一,仅仅偶然想到,偶一为之,或在问题一暴露,恶果已产生的情况下被迫为之,表现了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
  (二)现在的报告大部分存在如下缺点:一、情况不全面。或仅有孤立现象,看不出一般情况,或仅有模糊概况,看不到生动事实。效果究属好坏,无从判断。二、问题不明确。对发现的缺点、错误、问题,只有笼统的叙述,不追根究底,弄清是非责任,分析前因后果,提出确实办法,予以合现解决。三、计划不具体。有的与已做的工作缺乏联系,成了割断历史的孤立一套;有的问题很多,没有中心。看不到力量配备,也看不到实施方法。因之很多报告长篇大论,确未能说明问题。希望各级政府根据以上各点,检讨你们已往的报告,求得改进。
  (三)现西北革命形势日益开展,政权日益扩大,工作日益复杂,为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正确指导政策执行,特就有关工作报告的事项,新规定如下办法:
  甲、各专署、各县政府临时发生或发现新的重要问题,应随时立即电告或函告本府。
  乙、专员、县长每两个月须亲自给主席写书面报告一次,着重于这一时期工作中的基本经验及政策的执行,指出所发生的问题和偏向,说明症结所在,领导上对此的认识及解决办法。而不是平铺直叙讲过程。每次报告应着重写当时当地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对边区工作的建议和对上级的意见。而不是不分主次,样样都写。其材料必须经过酝酿和分析,具体的说明问题。这一制度,一律于九月份开始实行。
  丙、每件工作终了时,应作较全面的总结报告,此项报告须经详细讨论后写出。报告内容不仅有生动具体的真实情况,并且应将工作运动中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办法及主要经验教训写出,力求简明扼要,切忌空洞冗长。
  丁、各专署、各县发给各下级政府带政策性及经验交流性的命令、指示等重要文件,应同时检送政府一份。
  希按此指示,详加讨论,认真执行。有何意见,随时报告本府。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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