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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粮食局运输人员待遇抚恤办法
(民国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
为加强运输力量,并提高运输队之纪律起见,特定此办法。
第一、待遇:
1.每人每两月发给鞋一双。
2.每人每年发单衣两套,衬衣一套,棉衣一套;皮大衣每人一件,每件需保用三年。
3.运输人员出差旅费,每人每天规定一元,因公患病在病假期间(不得超过半月)其伙食费照给,但入病院疗养者不在此例。
4.运输人员在队时,每人每日菜金规定为五毛。
5.运输人员家庭生活不能维持时,得按照抗日家属优待之。
6.运输队员津贴,每人每月规定三十元(干部不在此例)。
第二、抚恤:
1.运输人员因公致疾,不能工作者,除送院休养外,津贴按月照给。
2.运输人员因公死亡者,除酌给埋葬费外,并呈请财政厅给其家属酌予恤金。
附:征粮工作团工作纲要
一、征粮工作团的任务——为了保卫边区,争取抗战与革命的最后胜利,供给抗战军队、政权机关必需的粮草,特由财政厅组织征粮工作团分赴各县协同各级政府,依边区政府所检定之各种征粮征草条例,进行工作,保证征粮、征草任务全部完成。
二、征粮工作团的组织——财政厅按照各个经济区为单位,派特派员领导各县征粮工作团,进行工作,各地征粮工作团同时受当地行政长官之领导,配合地方干部执行任务。各级组织如下:
1.县——设征粮工作团,布置、指导、督促全县征粮、征草工作。
2.区——设征粮大队,负动员完成全区征粮、征草任务之责。
3.乡——设中队,负动员完成全乡征粮、征草任务之责。
4.行政村——设小组,负动员完成全村征粮、征草任务之责。
团设正副团长各一人,大队、中队,设正副队长、中队长各一人,小组设组长一人,均由各单位工作人员推举之。
三、工作步骤:
1.宣传——首先进行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征粮,征草为抗战救国中人民应尽之义务,宣传时须注意事项如下:
甲、注意地方化、群众化——不论文字的、或口头的宣传,主要是为了使群众了解道理,踊跃输将,所以必须做到通俗、普遍,不要用人民解不下的公式、理论,同时外边干部要和地方干部融洽携手去干,才能干好。
乙、号召群众参加宣传工作——地方上的小学教师和学生群众参加宣传工作起的作用事很大的,因为他们了解地方情况,容易接近深入群众,我们一定要吸收他们参加工作。
丙、宣传要具体、深入——把征粮宣传大纲,及各种宣传品一定要有计划的深入民间讲解,若只在墙壁上张贴几张标语,或讲一篇大道理就了事的宣传办法,收效是很有限的。
2.调查——在征粮的过程中,要注意调查工作,老百姓是不愿轻意把他实在的田产收获告诉人的,为了减少这一工作的困难,就得采用以下几个办法:
甲、深入群众中调查——从进步的公正地方人士中找材料,从群众互相斗争中找材料。
乙、号召地方人士参加调查工作——邀请地方公正人士协同各级参议会,担任这一工作,改变把调查工作,当成政府的专责,只知用片面的秘密方式去进行的工作方法。
丙、虚心研究调查材料——研究以往调查工作的经验,把当地政府已有的材料,及地方同志了解的情形,和临时调查的材料,得出对比的适中数字。
3.动员征粮——动员征粮中之主要问题,就是“公平”二字,要达到公平就得注意下列各点:
甲、发扬民主——坚决反对政府包办摊派的方式,一定经过参议会、评议会的审核与群众大会的讨论,再开始征粮。
乙、党政工作人员起模范作用——地方干部应当影响自己的家庭、亲戚踊跃应征,给群众作模范。
4.动员入仓——征粮工作团不能把公粮数目分配了就认为工作团的任务完成,必须监视粮食入仓,并派干练同志帮助每个仓库,检查接收公粮入仓。关于公粮入仓应注意的事项,可参照仓库管理办法规定各项执行。
5.检查总结工作——征粮工作团一定要待公粮全部入仓,才算工作完结。作检查工作总结时,要注意以下各点:
甲、检查公粮公草实收确数,并由工作团负责人当地行政长官,造表汇报财厅与粮食局。
乙、检查工作应注意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实际故事的记载,只凭主观的论断方式写出的工作总结,是没有用的。
四、征粮通讯工作:
1.每个工作团,应指定通讯员一人,专门收集各地征粮征草工作中发生的具体问题,群众的反映及各个团员的心得和意见,随时汇编报告,寄送财厅整理后,登报发表。
2.各县有报纸的地方,征粮通讯员,应经常供给以征粮工作中的实地消息与问题,扩大宣传,激发民气。
五、工作团应注意遵守事项:
1.注意在工作中的学习,注意学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2.按时召开会议,讨论工作问题,检查团员之工作表现。
3.按月给财政厅作工作报告。
4.服从地方党政首长之指导与批评。
5.团员不得随意接受民众之招待及应酬。
六、工作成绩:
工作团或团员,工作积极,如期完成任务或特著成绩者,财政厅得酌予奖励,无故不能完成任务者,应受行政上的责备与处分。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