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迅速进行整编的命令(战字第七一八号) (一九四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




  根据精简原则,经过周密研究,各级政府及各级参议会之更进一步的整编方案,现已具体决定。关于延属专署及所属各县(市)区乡(市)政府之整编规定如下:
  一、延属专署人员编制规定:干部共二十三人:计专员二,政务秘书一,事务秘书一,收发一,文书二,管理员一,第一科(民政教育)五,第二科(财经粮)六,保安分处四人。事务人员共六人:计特务员二、通讯员一、炊事员二、饲养员一。合计二十九人。
  二、延属专署所属各县(市)区乡(市)的人员编制及县区等级的规定,均见附表。
  三、关于专署及所属各县(市)区乡(市)及县参议会常驻会组织机构与编制标准,整编中各种人事的处理办法,马匹牲口、公用器具财物的处理办法,整编必要的经费问题,以及杂务人员与马匹使用标准,均另有附件规定。
  四、限四月底整编完毕。
  五、整编进行情形,须随时报告本府整编委员会备案。
  希依照以上及附件的规定,迅速进行该专署整编并转令所属各县市区乡政府,一律进行整编为要。
  附:延属分区各县(市)区乡(市)编制表
  延安市政府编制表
  干部16人:市长2人(正副市长由正副专员兼任),政务秘书1人,事务秘书1人,第一科3人,第三科4人,保安科——,地方法院4人,卫生事务所3人。
  杂务人员4人:法警1人,通讯员2人,炊事员1人。
  合计20人。
  所属区干部8人。
  杂务人员4人。
  合计12人。
  乡政府干部16人不脱离生产。
  总计32人。
  

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编辑组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9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