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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的朗诵问题* |
柯仲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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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八年一月) 在新年前一礼拜,吕骥和林山同志要我去和战歌社的同志们谈谈诗歌的朗诵。我当天杂乱地谈了一阵,并且似朗诵非朗诵地弄了一段,这才使我对朗诵问题开始作过一度的仔细思量。接着,“战歌社”正式成立了,战歌社决定派我用诗歌朗诵这节目去参加“陕公”的新年晚会。在这晚会上的我的朗诵,实在是失败的。但是,就在这失败上,我得到了许多可贵的教训:在战歌社的会议中,我毫不掩饰地自我批评,并且,诚恳的公开的接受同志们——尤其是沙可夫同志给我写来的对于我那朗诵的批评。 我(并且我们)不但接受,而且感谢沙可夫和其他同志的严正批评,因为这样才可以促进朗诵运动的发展。 有人要我回答诗歌朗诵的朗诵是什么?我可以说:朗诵是在讲话与歌唱之间的、最富于旋律运动的一种声音艺术;朗诵的最初的基础是讲话,是言语。讲话在使人听懂自己所讲的内容,并有感动听者情绪、组织听者行动的作用。朗诵的第二个基础是歌唱,是音乐。完全以旋律的运动为主,传达着某种内容,能使听众忘形似的感动在那旋律运动中。但朗诵比起歌唱来,它的位置恰好在讲话与歌唱之间。朗诵必须比唱歌更易使人被感动在旋律的运动中。假使有人反问:那么,假使没有讲话和歌唱,朗诵也就没有了?又假使言语和音乐不发达,那朗诵也不能独自发达?我说,是的。并且,在言语和音乐不发达的情况下,连诗歌也不能发达。 什么是诗歌的朗诵?简单的说,就是用朗诵这种声音艺术和将诗歌本身的内容、律动,适度的——就是不要过火,也不要减色地传达给听众。朗诵艺术家和演剧艺术家的地位与职责是相同的。剧本是剧作家的创作。在观众前将这剧本演出,这演出的本身——动作、言语、表情等,便属于演员的创作范围。诗歌朗诵者,可以朗诵自己的作品,也可以朗诵其他诗人的作品,但朗诵的本身——声调的抑、扬、高、下及某种程度内的表情动作,却属于朗诵者的创作范围。恰好的诗歌与恰好的朗诵取得统一、谐和,才称得上完美的诗歌朗诵。 富于朗诵性的诗歌当具以下三个条件:一,内容是真实的,最能感动大众,有高度教育意义的;二,使用的语言是大众化的——一面容易使大众接受,一面却又能提高大众文化的语言;三,有富于律动的组织。 能选富于朗诵性的诗歌来练习朗诵,并能在当众朗诵时沉着地使那诗歌的律动转化为朗诵诗歌的律动,能使两种律动一致、谐和,这便是成功的朗诵。在这里,我们是要注意练习的。 但是我上次的朗诵呢,写诗及练习朗诵的准备都太不充分,而最坏的是,不必要的唱。我唱,唱的又不适当;有些部分又等于讲演,不是朗诵;我未能熟记我所朗诵的诗句,但我却又不看着诗稿朗诵,这就常常使我口里讲着上一节,脑子里想着下一节,弄得上下不连贯;每每在我必须稍微想一想才能想出的地方,发出一些怪声、怪笑及不必要的长音——这就是我最坏,最失败的地方。 这不但是—种错误,而且是一种罪过呢。我当更进一步来批评自己。正如沙可夫同志讲的,朗诵在中国还很幼稚。但我在延安的第一次朗诵,不但在客观上我应该造成的成绩不会造成,并且使有的同志因我此次的失败而更怀疑朗诵的前途,这是我的责任。 * 本文原载于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延安《新中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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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仲平诗文集四:文论/王琳,刘锦满编.—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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