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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国务院机关规章制度
《习仲勋传》编委会

  政务院建立后,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已经陆续形成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机构设置的变化,对机关的运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习仲勋担任政务院秘书长、特别是国务院秘书长后,按照周恩来的要求和国务院机关工作的实际,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国家机关活动的规章制度,确保了机关的有效运转。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习仲勋主持召开国务院秘书长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关办公制度,确定每周五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设立机要办公室,负责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秘书长电报文件收发、分办、传阅立卷及打印事宜。从第一次秘书长会议开始到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七日,习仲勋先后主持召开三十五次秘书长会议,对国务院秘书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外国专家局、法制局、档案局、广播局、人事局、宗教事务局、计量局、测绘局、参事室、文史馆、机要交通局、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字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出国工人管理局等十多个单位的职能范围、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作计划、检查与总结等,做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从而使国务院机关日常工作得以严谨高效、紧张有序地运转。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例,这一时期相继颁发的《高级干部和高级民主人士的供给和生活照顾问题的通知》、《关于节省中央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中央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简则》、《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国务院直属机构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和预算文件审核批准试行办法》、《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暂行标准》、《接待外宾须知》等各项规定和制度,都是在习仲勋主持下经过秘书长会议认真讨论修改后通过的,不少是习仲勋亲自修改、反复斟酌定稿的。时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高登榜回忆说,在习仲勋的领导和主持下,“国管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基础建设,设机构、定编制,加强组织建设,并且颁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管理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习仲勋工作细致严谨”,“对于国管局编写的每份简报,阅读得十分仔细,提出许多具体意见。他时常鼓励我们放手工作,敢于开拓、敢于创新,对一些不够成熟的设想和方案,他也不急于求成,而是提出让办法和措施在实践中检验一下,看能不能行得通,再全面推广”①。
  在一九五五年三月四日第十三次秘书长会议上,通过了秘书厅“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总理办公室、秘书厅有关工作联系事项的规定”,协调了三个办公机构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这次会议上,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了以习仲勋、齐燕铭为正副书记的国务院机关党组,党组成员还包括常黎夫、张策、龚子荣、陶希晋、曾一凡、杨放之、刘墉如、李琦等。习仲勋要求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厅必须适应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发展,逐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采取定期电话联系,健全报告制度,主动联系来京的正副省、市长,加强接待工作,为来京人员提供方便等措施,加强和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联系,为基层服务,克服官僚主义。
  在国务院工作期间,习仲勋还十分关心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三年困难时期,他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为机关食堂建立了生产基地,让干部职工自己动手,种地、养猪、磨豆腐,机关干部职工生活很快得到改善,受到大家的称赞。这个办法也迅速推广到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机关,对帮助机关渡过三年经济困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①《习仲勋革命生涯》,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67—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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