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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解决“偷渡外逃”
《习仲勋传》编委会

  正在广东省实施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时候,另一个历史难题——“偷渡外逃”又一次突出起来。在解决偷渡外逃问题的过程中,习仲勋和广东省委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加快改革开放,迅速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偷渡外逃问题。
  广东群众偷渡外逃到港澳,是一个历史上长期没有解决的特殊问题。新中国建立之前,边防管理松懈,实际上有边无防,粤港澳三地居民自由出入。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于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五日设立边防线,加强管理。建国初的七年间,香港居民经常到广东寻找工作。后来,由于我们实行一系列“左”的政策,加上三年困难和十年“文化大革命”,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和提高,广东连续发生偷渡外逃到香港和澳门的事件。其中严重的有两次,一次是一九六二年,广东省共发生偷渡外逃十一万七千九百多人次,逃出三万九千七百多人;一次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久,出现了严重的偷渡外逃高潮。习仲勋到广东履职后,就遇到了这个棘手的老大难问题。
  对这次新的偷渡外逃风,中共广东省委十分重视。一九七七年十一月,韦国清、王首道等在向到广州视察工作的邓小平汇报工作时说,当前广东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靠近港澳边境地区偷渡风猖獗,边防部队防不胜防。邓小平当即指出:“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不是部队所能管得了的。”①邓小平强调要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发展经济,“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②他指示要认真清理农村政策和城市政策。这番话,是邓小平对当时中国社会深刻认识和反思的结果,是有远见卓识的。
  一九七八年下半年,广东偷渡外逃又严重起来。七月初,习仲勋到地市县考察,就选择到逃港最严重的宝安县,他指出,制止群众性外逃的根本措施是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③为了尽快遏制偷渡外逃风潮,根据习仲勋指示,中共广东省委于九月发出制止偷渡外逃的紧急电报通知。十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全省反偷渡外逃座谈会在汕头市召开,提出必须切实加强对反偷渡外逃斗争的领导,积极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要求严格边防管理,加强堵截工作。④由于人心浮动,有人闻风铤而走险,偷渡外逃反而愈演愈烈。为此,十一月下旬中共广东省委再次召开有关地、县委负责人紧急会议,并在边防地区组织了一次有近万名干部、民兵和驻军配合的反偷渡外逃统一行动,到十二月偷渡外逃才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⑤
  一九七九年春节前后,粤港澳人员交流频繁,边防地区流传着“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人家八分钱”⑥,“内地劳动一个月,不如香港干一天”⑦的顺口溜。事实也是如此,一九七八年深圳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一百三十四元,而一河之隔的香港新界农民人均年收入却高达一万三千元港币,相差达四十多倍。再加上受海内外“边境开放”、“广东要放一百万人去港”等谣言的影响,偷渡外逃在春节之后又一次出现高潮。⑧
  当时对抓住的外逃人员采取收容的办法。大批群众偷渡外逃,给收容工作也带来极大困难。是年一月至六月初,深圳收容站收容的人已超过十万人(包括港英当局一月至六月初遣送回的三万三千多人),比上年全年收容总数增加一倍。各收容站人满为患,生活设施无法适应,卫生条件极差,又值夏天,使人难以忍受,有的收容站还发生了没饭吃、饮水难、伤病者得不到及时医治的现象。这时,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刘景范来深圳视察,看到收容站的这种情况,当即给宝安县提出意见,回到广州后又向习仲勋反映了收容站存在的问题。
  习仲勋很重视,立即与有关人员研究偷渡外逃和收容站的问题。他愧疚地说:“我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差,问题解决不了,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能把他们当做敌人,你们要把他们统统放走。不能只是抓人,要把我们内地建设好,让他们跑来我们这边才好。”⑨对于他的意见,当时很多人不接受。习仲勋反复说明和引导,使大家在思想上取得了一致,实现了“偷渡问题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观念的转变,这对省委认清解决偷渡问题的正确途径,进行改革开放,繁荣边境经济,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⑩。
  据齐心回忆,当时“有人反映习仲勋对反外逃不重视,实际上,他不是不重视外逃问题,而是反对以‘左’的方法处理外逃问题,认为把偷渡的人一律当成犯人对待,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令他深思的是这种沿用以往‘左’的观点、方法和措施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逃问题的,必须清理‘左’的遗毒,采取标本兼治的积极态度,从源头抓起,把经济搞上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逃问题。”(11)
  习仲勋按照这样的原则和思路来处理偷渡外逃问题,也经过了一些曲折。按照他的指示,省革委会副主任黄静波前往深圳,贯彻落实反偷渡外逃的政策。经过黄静波反复做工作,深圳市才把收容站的人运走或放走。可是就在第二天,来自惠阳、东莞、宝安八十多个乡镇的七万群众听信谣传,误以为开放边境,纷纷涌向边境前沿,强冲边防。由于深圳市委事前做了准备,动员大批人员和边防部队一起全力进行劝阻和教育,事态才得以平息。这次偷渡外逃风潮,在香港引起强烈反响,港英当局动用军警堵截偷渡外逃者,并向我方施加舆论压力。
  习仲勋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做了认真反思,认为在没有做好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仓促地做出统统放人的决定是不太妥当的。为此,他在省委常委会上做了自我批评。(12)六月十日,在省委召开的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上,习仲勋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制止偷渡外逃,创造良好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这股风一定要刹住。”(13)有关地市县遵照习仲勋的指示,进一步加强了这项工作。
  广东的偷渡外逃问题,也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同年六月十日至十三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在北京召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广东省军区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紧急研究制止偷渡外逃的措施。十三日下午,李先念、余秋里和王震等国家领导人在国务院南会议室,听取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寇庆延的汇报。李先念强调,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宣传教育;二是政策上要给点压力,不能一出去就有优待;三是根本一条发展生产。要把这个工作摆到党委的议事日程上,书记要下去做工作。当前解放军要上去,把口堵住。李先念强调指出,到七月五日,即华国锋访问英国前,广东要基本刹住偷渡外逃风。六月十四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广东省大量群众偷渡外逃的指示》。
  习仲勋对中央的这一指示极为重视,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六月十七八日,他连续两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贯彻中央指示,部署反外逃工作,决心当做一场大的战役来打,六月底刹住偷渡风。(14)中共广东省委成立了反偷渡外逃十人领导小组,习仲勋任组长,广州军区副司令员黄荣海、广东省委常委寇庆延任副组长。会后,习仲勋、寇庆延到惠阳,吴南生到汕头,坐镇指挥反偷渡外逃工作。
  六月二十一日,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偷渡外逃的布告》。《南方日报》刊发《布告》全文,配发了题为《坚决执行布告,制止偷渡外逃》的社论,号召全省人民、特别是边防地区的广大干部和群众,要坚决拥护和模范地执行《布告》,立即行动起来,同偷渡外逃活动作斗争。
  习仲勋和寇庆延赶到惠州,出席惠阳地委召开的反偷渡外逃工作会议。习仲勋在会上指出,坚决制止偷渡外逃,是当前全省的一件大事,特别是靠近港澳的地区和市县,更是一件重要工作,要把反偷渡外逃作为一个紧急的政治任务来抓。他说,从前一段来看,偷渡外逃已到了堵不胜堵的严重地步。这股外逃风已造成严重后果,它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严重影响生产和危害边防地区的社会治安,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声誉。大量外逃的主要原因是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使我国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失去信心。他强调,解决偷渡外逃问题的方针,要治标治本并举。治本,就是要从物质基础上、精神上和组织上,为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和制止外逃创造牢固的条件,只要生产上去了,收入增加了,就可以大大减少外逃。他还列举了深圳福田公社和沙头角镇近一年来发展经济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说明。治标,就是要在边防大力搞好堵截和收容工作,坚决打击煽动、组织策划外逃的坏人,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攻势,大造舆论,全力以赴,把偷渡外逃制止下来,刹住歪风。他要求,以县为单位,节节设防,分工把口,把堵截工作做好。
  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习仲勋等人又赶往深圳检查工作。接着又到珠海市参加珠江三角洲反偷渡工作会议。在会议讨论中,习仲勋强调说,反偷渡工作要依靠群众,这是根本的。因为多数人民群众是不赞成铤而走险去闯边境、摘外逃的,偷渡的是少数,反偷渡的是多数。他再次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正确执行对待外逃者的政策。他说,要准确地严惩组织偷渡的团伙和首恶。收容站要加强对偷渡者的宣传教育工作,不要抓了就送走,连几句开导的话都不说。外逃多的县,要派人到收容站接人并负责教育。但是,不要歧视和虐待外逃者。偷渡问题,目前已成为破坏安定团结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坚决做好工作,相信这种现象是能够制止的。(15)
  习仲勋最担心的是深圳一带的偷渡外逃。在珠海部署完工作后便立即再回到深圳。此时,深圳市宝安县委在县委党校举办有二百多个外逃严重公社的党委书记和大队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学习班。习仲勋在这里与二十多个公社书记和大队党支部书记座谈。习仲勋问他们,我给你们粮食,能不能把人留住?他们说不行,留不住。(16)这对习仲勋震动很大,使他再次深刻体会到老百姓对改革开放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渴望。
  七月七日晚,习仲勋就关于制止广东群众偷渡外逃问题,用电报向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陈慕华并中央做了简要报告。报告中说:这次反偷渡外逃,省委确定采取治标治本并举的方针,从总的趋势来看,去年底以来发生的这股偷渡外逃风,已经得到遏制,港英当局对此也表示满意。但是,要根本制止住偷渡外逃,任务仍很艰巨。他还提出要改进收容工作,不能把外逃人员当做犯人对待。(17)
  中共中央二十一日复电中共广东省委,对中共广东省委和习仲勋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做好防范和堵截工作,防止出现反复。(18)
  七月三十一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出《关于印发习仲勋同志在惠阳地委反偷渡外逃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的通知》。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偷渡外逃问题,还要继续治本,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要把偷渡外逃严重地区的生产建设搞好,把党风和党的基层组织整顿好,把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八月二十七日,中共广东省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反偷渡外逃工作的指示》,再次要求各级党委把反偷渡外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贯彻治本治标并举,以治本为主的方针”,切实改进收容遣送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
  十二月七日,习仲勋访问澳大利亚后顺访香港,同港英署理总督姬达就内地居民非法来港等问题进行会谈。习仲勋重申了中方的一贯政策,说明外逃问题只是一个暂时现象,今后随着内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个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因此要更加积极发展双方的经济合作。姬达提出双方今后最好能就此经常交换意见,相互配合。(19)
  十二月十八日晚,习仲勋主持召开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议,再次研究反偷渡外逃问题。会议决定继续加强反偷渡外逃的斗争,调整和加强了反偷渡外逃领导小组;要大造舆论,尽快颁布《关于处理偷渡外逃的规定》,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偷渡外逃的专项斗争。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将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习仲勋当选省长,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等当选副省长。一九八〇年一月八日,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处理偷渡外逃的规定》,反偷渡外逃斗争从此有了操作性比较强的法律依据。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偷渡外逃的势头得到遏制。
  在反偷渡外逃的斗争中,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深切地感到要最终解决偷渡外逃问题,根本是要靠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随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动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特区建设。
  一九七九年八月,省委决定由刘田夫主持省经济工作办公会议,之后即开始工作,研究制定贯彻中发[1979]50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制定经济体制改革、各项经济政策、扩大出口贸易和旅游事业的规划,拟订对外经济活动的方案、法律和条例等;吴南生主要负责对外经济活动,侧重抓章程条例的制订、经济体制改革和旅游工作。
  九月二十一日,习仲勋在省委召开的地委书记会议上,就贯彻中发[1979]50号文件问题发表讲话。他在向与会者说明中央决定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的由来后说,这一政策一方面是省委向中央“要权”要来的,另一方面更是中央从搞好四个现代化建设出发,对体制改革所作出的一个重要决策。他指出,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基本是苏联的那一套模式,用行政办法搞经济,集中过多,统得过死,实践证明不改革不行。“所以我们一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很快就表态同意。这件事情的实质,就是中国如何搞好体制改革,以适应四化的需要。如果我们广东不提,中央也会提出来。广东要从全国的大局出发,把这件事搞好。”“我们要全力以赴,一定要在如何把对外经济活动搞活和办好特区等方面闯出一条路子来,作为全国的参考。”他满怀信心地说:
  在态度上我看要有“三要”和“三不要”:第一,要有决心有信心,不要打退堂鼓;第二,要有胆识,勇挑重担,不要怕犯错误,怕担风险;第三,要有务实精神,谦虚谨慎,不要冒失,不要出风头,不要怕否定自己。特别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拼老命也要把广东这个体制改革的试点搞好。要下这样一个决心,即使是可能犯错误,也要干。我们是干革命的,现在搞四化就是革命,要发扬革命战争年代的那股拼命精神。同志们要团结起来,振作起来,工作要抓紧抓细。一方面,要有闯劲,要当孙悟空,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敢于改革,只要不背离四项基本原则,就可以大胆试验,不要等。……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扎扎实实的作风,要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多商量,多动脑筋,不要毛毛草草。当我们开步走的时候,困难会很多,阻力会很大,甚至还可能挨一点骂,要有这个精神准备。现在重要的问题是要迅速行动起来,要抢时间,时间就是速度。……我相信,在中央的领导下,只要我们认真对待,努力工作,50号文件一定能贯彻执行好,我们一定会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试验中,走出一条路子来。(20)
  就在这个时候,谷牧陪同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乘专机由广西桂林抵达广州。当天,习仲勋就向谷牧汇报贯彻执行中发[1979]50号文件的情况,提出了小搞、中搞还是大搞的问题。九月二十二日,谷牧在与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等省委负责人谈话时说:“仲勋同志提到的,是小搞、中搞还是大搞的方针问题。我看不能有第二个方针,只能下决心大搞快搞”。“中央就是要广东先行一步,要广东大搞,小脚女人小步走就起不了这个作用”,“广东非得快马加鞭不可,要抢时间走在全国的前面。广东除了要把本身的经济很快搞上去之外,还负有创造经验、闯路子的任务。”关于特区怎么搞法的问题,谷牧指出,一个是要立法,要组织力量突击搞出来,北京派专家来帮助;第二是要有实际行动,搞几个样板,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地充实,要拿样板来说话。谷牧还要求广东的三人小组要形成拳头,深圳、珠海两个特区请示的问题,三五天就要得到解决。他说:“办特区,就看你们广东的了,你们要有点孙悟空那样大闹天宫的精神,受条条框框束缚不行。”(21)习仲勋当场就对吴南生说:“你去当中国的孙悟空吧!”随后,省委即决定由吴南生负责广东三个特区的规划和筹建工作。
  二十五日,刘田夫主持召开广东省经济工作小组第一次办公会议,讨论深圳市和珠海市的经济建设问题。会议决定:(一)为适应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需要,原则上同意深圳市、珠海市的政治经济工作,由省里直接抓,经济计划单列;(二)适当下放对外经济活动的若干权限,两市有权审批一百万美元的来料加工装配项目;(三)省有关部门应结合业务情况,迅速就设立特区的有关事项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由省里统一制定管理细则和办法,以适应对外经济活动发展的需要。(22)
  九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习仲勋和杨尚昆等人赴京参加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之后,习仲勋又参加了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十月三日,习仲勋向中央汇报广东工作,中央领导一致支持广东放手搞。会议期间,习仲勋和杨尚昆还向邓小平做了汇报,邓小平对广东的改革开放做了重要的指示。习仲勋在向广东干部传达这两个会议精神时,把邓小平的原话做了重点传达。习仲勋说,小平同志“要我们放手搞,不要小手小脚,只要不丧权辱国,能够把经济快点搞上去,就放手搞。他还说深圳、珠海划两块地方,就叫特区好。”(23)邓小平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回来,也是特区。过去陕甘宁也叫特区,是我们中国的地方就是了。(24)
  邓小平的指示,给广东增添了新的巨大力量。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又通过调查研究,对深圳、珠海和汕头三个经济特区的规划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召开了深圳、珠海和汕头特区工作座谈会,研究细化特区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的具体做法。在此基础上,形成广东省《关于建立出口特区几个问题的汇报提纲》。
  十二月十七日,谷牧在北京京西宾馆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两省负责特区工作的领导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吴南生代表广东省做汇报。在汇报中提出将“出口特区”的名称改为“经济特区”为好,这样含义更确切,特区不仅办出口工业,而且还搞房地产、旅游和其他经济事业。谷牧在讲话中强调,中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对两个省经济工作的全面要求。两省不仅是搞特区,而且要利用外资,使两个省的工农业生产和整个经济活起来,比其他省更繁荣。不仅对外经济活动要先行一步,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等方面都要比各省市先行一步。他特别提到:“习仲勋同志讲过,如果广东是一个独立国,保险发展快。现在基本上半独立了,要看你们的戏了。中央一些部门思想解放不够,我们继续做工作,你们的筋斗也要翻起来。”(25)
  一九八〇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谷牧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委托,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负责人会议。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和福建省负责人马兴元、郭超等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港澳工作的人员参加。这次会议检查总结了中发[1979]5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研究了试办特区的一些重要政策。
  习仲勋和刘田夫向会议汇报了广东的情况:深圳、珠海两个特区筹建工作的步伐明显加快,一支精干的专家队伍已参与到深圳、珠海特区的建设规划中来;起草拟订出包括外资企业的注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特殊优惠办法、劳动管理、组织管理等内容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暂行条例(草案)》;一批开拓者已进入特区工作,蛇口工业区开始建设。一九七九年广东省外贸出口创汇创历史最好水平,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二;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达到二十点五亿美元,增长百分之三十二;与外商签订装配加工、补偿贸易、合资经营的合同金额达六点五六亿美元。在汇报成绩的同时,也汇报了存在的问题:随着特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出口贸易的大幅度增加,又出现了农业经济结构不合理,能源、运输等关键环节薄弱,市场供应紧张等问题;由于过去从来没有这样的实践和经验,加上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出现了走私和黑市买卖港币等问题;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对中发[1979]50号文件的某些规定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在工作上也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汇报中特别谈到,社会上对特区这样的新生事物有很多议论,有人甚至怀疑广东是在“走资本主义道路”。随之,福建省也做了汇报。
  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广东和福建两省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和试办特区等工作中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提出了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研究提出了试办特区的一些重要政策,在许多问题上取得共识。会议强调,试办特区必须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根据目前两省财力物力的可能,广东应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办好,其次是珠海。会议还明确指出,经济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26)
  三月三十日,会议在广泛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重新核定广东每年财政上交十亿元,比中发[1979]50号文件确定的数额少二亿元,并就解决能源和交通运输、改进海关管理、简化出入境手续和资金信贷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办法。此外,会议还采纳了广东省的建议,把“出口特区”正式改名为具有更丰富内涵的“经济特区”。
  五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了这个《纪要》并作出批示(即中发[1980]41号文件),肯定了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正确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试验,不但有利于加快两省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短短的时间内,两省工作有很大进展,成绩是显著的。同时在批示中,客观地指出两省在实行新体制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这是前进中的矛盾。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广东、福建两省必须加强领导,兢兢业业做好工作,加快经济的发展,为四化建设做出贡献。中央有关各部门,要把搞好两省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两省工作的指导,采取积极的帮助的态度,而不能撒手不管。希望中央各有关部门和两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27)
  六月十九日,中共广东省委举行省、市直属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报告会,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纪要》的批示。习仲勋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继续解放思想,肃清极左路线流毒,充分发挥广东省的优势,积极稳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切实把经济搞活,闯出一条加快四化建设的路子来,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之前,中共广东省委于五月四日任命吴南生兼任广东省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六月十二日,又任命吴南生兼任中共深圳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以加强对特区工作的领导。同时,习仲勋和省委还决定,派出领导干部到香港和一些发达国家考察,增加他们对现代化建设的感性认识,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改革开放意识。
  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八日,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讨论运用中央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有利条件,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调整经济结构和经济政策,加快广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步伐的问题。习仲勋在总结会议时指出:“中央批准我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了我们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权力,这也是我们加快经济发展的很重要的有利条件”,“现在重要的是要认清形势,勇于实践,积极地通过实践、通过试验,去探索调整经济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路子,使我们的经济真正活起来,加快前进的步伐。”(28)
  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草案)》。“经济特区”这一名称也首次见诸于新闻媒体。一九八〇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并有了法律保障(29)。与此同时,有关方面还具体制定了海关法、投资法、土地管理法和治安保护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规。经济特区对投资外商在经营管理、税收、土地使用、产品销售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的待遇,并成立了经济法庭、法律顾问处和经济仲裁办事处,使特区的立法和司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时,外商在深圳的投资骤然增加,兴办的项目达到三百多个。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习仲勋带领广东人民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终于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经济特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广东人民看到了希望。当年参与特区筹建工作的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回忆说:“最令人感到高兴和意外的是,在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确确实实那成千上万藏在梧桐山的大石后、树林中准备外逃的人群是完全消失了!”(30)没过多久,有些偷渡到港澳去的人见家乡经济发展了,又成批成批地回来了。
  一九八四年一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珠海两个特区,这里“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二月二十四日,他回到北京后说:“深圳治安比过去好了,跑到香港去的人开始回来,原因之一是就业多,收入增加了,物质条件也好多了,可见精神文明说到底是从物质文明来的嘛!”(31)
  历史证明,习仲勋提出的反偷渡外逃要治标治本并举、以治本为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①吴南生:《经济特区的创立》,《广东党史》1998年第6期。
  ②《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238页。
  ③《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大事记(1924—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354—355页。
  ④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全省反偷渡外逃座谈会的情况报告》,1978年10月20日。
  ⑤中共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1978年全省反偷渡外逃情况》,1979年1月20日。
  ⑥指寄信到香港叫亲属汇款回来。当时普通邮票8分钱一枚。
  ⑦吴南生:《关于加快深圳建设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1979年10月24日;《反外逃情况汇报提纲》(未署名,从内容来看,应为中共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文件),1979年6月8日。
  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广东经济工作的汇报材料(送审稿)》,1979年3月31日。
  ⑨郭荣昌谈话记录,2004年12月27日。
  ⑩张汉青谈话记录,2004年7月22日。
  (11)齐心致《习仲勋主政广东》编写组的复函,2006年12月12日。
  (12)方苞谈话记录,2004年7月16日。
  (13)《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听取广东汇报偷渡外逃问题时的插话》,粤办字〔1979〕58号。
  (14)习仲勋:《在惠阳地委反偷渡外逃会议上的讲话要点》,1979年6月20日。
  (15)吴健民:《创办珠海特区五年的回忆》,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版,第36—38页。
  (16)方苞谈话记录,2004年7月16日。
  (17)习仲勋:《关于制止广东群众偷渡外逃向李先念、陈慕华同志并中央的报告》,1979年7月7日。
  (18)《中共中央复中共广东省委电》,1979年7月21日。
  (19)香港工委:《习仲勋同志与署理港督姬达会见时所谈内容概要》,1979年12月12日。
  (20)习仲勋:《在地委书记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79年9月21日。
  (2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编:《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79—1982年)》,第47页。
  (22)《刘田夫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450—452页。
  (23)习仲勋:《关于十一届四中全会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精神的传达》,1979年10月24日。
  (24)《怀念习仲勋》,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189页。
  (25)谷牧:《听取广东、福建两省负责同志汇报时的讲话》,1979年12月17日。《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79—1982年)》,第53页。
  (26)《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1980年3月30日。
  (27)《中共中央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1980年5月16日。
  (28)习仲勋:《在地、市委书记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80年8月8日。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79—1982年)》,第80—93页。
  (30)吴南生:《经济特区的创立》,《广东党史》1998年第6期。
  (3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52页。
  

习仲勋传/《习仲勋传》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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