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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木庵
 

  李木庵(1884—1959),字典午。湖南桂阳人。幼读私塾,勤奋好学,清末举行童子试,李木庵考中秀才,在乡县有“少年秀才”之称。中秀才后又到长沙岳麓书院研究诸子百家,经史子集,在古典文学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05年考入京师法政学堂,曾在京津两地筹组律师公会,颇有声望。1914年任福建闽侯县地方检察厅检察长,供职6年。1925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伐战争中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政治部主任。20世纪30年代初在南京等地以律师作为社会职业,掩护革命,并筹措革命经费。
  1935年华北事变后,根据时局的变化,中共组织决定派一批党员骨干赴西北开展工作。由徐彬如推荐,李木庵于1936年2月来到西安,在杨虎城部十七路军宪兵营挂了书记的头衔。四五月间,中共西北特别支部(简称“西北特支”)在西安建立,谢华任书记,徐彬如、李木庵为委员。6月,西北特支为了统一西安地区的抗日救亡组织,成立了西北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西救会”),李木庵负责总务部的工作。期间,李木庵发挥自己的法律知识专长,和敌人斗智斗法。8月29日,“艳晚事件”发生后,他亲自参加审讯国民党陕西省党部随意抓人的特务分子,指斥他们任意抓捕、蹂躏人权的行径;在西安各界群众纪念一二九运动一周年的游行请愿大会上,李木庵等地下党员分头插入队伍进行有秩序的指挥,直至请愿队伍返回西安;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以后,西北特支于12月底撤销,原特支成员转移他地,李木庵仍留西安。为此他被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传讯”过两次,追查“西救会”是什么样的组织成员的身份是不是共产党员李木庵都以理以法对答。顾祝同无可奈何,只好把李木庵放回。1937年上半年,“西救会”被迫暂时停止活动,李木庵也奉命转往南京,从事新的工作。
  1940年11月,李木庵来到延安。从1941年起,他主要从事政法工作,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检察长。在日常法治工作中,他强调重证据和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依法量刑。遇到疑难案件,则再三调查,反复研究,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轻易下结论;他重视法制教育和基层基础工作,在群众中培养骨干,建立群防群治,预防犯罪,以从根本上减少犯罪根源和发案率,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943年,李木庵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法律顾问和中国解放区行动纲领起草委员会委员。他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边区政策、法律、法令、条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在延安的几年中,李木庵写下了许多热情洋溢的诗篇,受到延安文艺界和诗友的好评,谢觉哉曾赋诗赞誉李木庵是陕甘宁边区的“大手笔”。1941年9月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宴请延安诸老。席间,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倡议成立怀安诗社,诸老齐声赞同,并公推李木庵为诗社社长。怀安诗社成立的几年中,李木庵收集革命长者的古风、金体、新诗等2500余首。这些诗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生活气息浓厚,战斗性很强。李木庵也写了大量的诗歌,其中在诗社成立的宴会上,他以七古数十韵,以志其盛,诗曰:“号角声飞前进曲,血溅沙场草不绿。汉将杀敌旧家风,战绩留与新史续。酒罢主人意倍温,海内雄文待细论。独向吟坛张旗鼓,好把诗魂壮国魂。”诗中提出“诗魂壮国魂”的见解是十分精辟的。
  怀安诗社的成员有朱德、林伯渠、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吴玉章、续范亭、熊瑾玎、钱来苏等革命老人。李木庵作为社长,对他们的诗作都作过评论。他说:“朱总司令的诗,辞气慷慨,规模雄伟”,“凛凛乎抗日民族英雄革命元戎的风概,充满着无限的生命。”林老的诗,“置诸少陵,剑南集中,殆无逊色”。“董老之诗,意新语工,字斟句酌,用事精辟,天衣无缝。”徐老之诗,“叙事如数家珍,遣词雅俗共赏,而有独特的风格,音韵铿锵,读之而余味不绝”。
  李木庵除了写诗、评诗,还在改革旧体诗格律、订正诗韵、提倡通俗化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他在《论诗韵改革》一诗中写道:“人问改革何者先,我意改良在格律。平仄对仗未可拘,五七定言也不必。参以长短句何妨,所贵意明而气适。音韵亦须谋改良,旧本诗韵太窄逼。古人古韵本时音,今日时音自可立。”在李木庵的提倡下,怀安诗社的诗作突破了一些旧的清规戒律,出现了旧瓶装新酒、律绝通韵、不拘对仗等较灵活的形式,在通俗化、群众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李木庵利用公余收集、整编的怀安诗社的诗稿,后来大都收入《十老诗选》、《怀安诗社诗选》、《怀安诗选》等诗集里。他个人的诗作,也出版了《窑台诗话》一书。
  1946年冬,国民党军队阴谋进攻延安和陕甘宁边区。中共中央机关和部分工作人员开始转移,李木庵等也于11月17日离开延安,转往绥德。1947年初又回延安,3月胡宗南部大举进攻延安,李木庵等按照中央的安排,东渡黄河,到达山西临县,一年后转往河北平山县西柏坡。1949年春北平和平解放后,他随中央机关进入北平。新中国成立以后,李木庵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刑事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成立后,任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1955年后,由于年迈多病,任最高人民法院首席顾问和湖南省政协副主席。1959年9月15日,李木庵因病在北京逝世。(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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