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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祝三
 

  霍祝三(1879—1965),原名居华。陕西绥德人。清末秀才。辛亥革命后,他拥护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在陕北农村大力宣传民主进步思想。1924年冬,中共早期党员李子洲在绥德省立四师发动进步学生反军阀,闹学潮,许多学生被反动军警逮捕。时任义合高小校长的霍祝三,积极支持革命,竭尽全力营救被捕学生。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霍祝三作为党外人士,却始终如一地支持革命。他先后培养并资助自己的大儿子霍世英、侄子霍世杰(均为中共党员)参加革命。霍祝三的侄子霍世杰在榆林中学读书期间,与刘志丹一起被派往广州黄埔军校学习,后转入毛泽东主办的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为农讲所第六期学员,其后参加了渭华起义。他的大儿子霍世英1927年在绥德四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28年领导和参加了义合一带广大农民群众的抗烟亩税斗争。1935年打入北平国民党二十五师从事军机情报工作的霍世英因叛徒告密,英勇牺牲。当地的人们也对他颇为敬重,尊称他为“霍老先生”。
  抗日战争爆发后,霍祝三任绥德县义合区桥上乡征募委员,在征兵、征粮、动员担架支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陕甘宁边区政府的赞扬和表彰。1941年8月,陕甘宁边区进行普选运动,边区各地普遍建立起“三三制”政权。经过选举,霍祝三被选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后调任边区政府民政厅优抚科科长,负责支前、优抚、拥军优属等方面的工作。在担任边区民政厅优抚科科长期间,他认真贯彻边区政府颁布的《抗日军人优待条例》、《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等民政法规,并努力宣传中共的拥军优属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边区拥军工作的开展。同年11月,霍祝三在延安参加了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在开幕大会上,毛泽东向大会发表演说,说明参议会的目的,是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并阐述了边区实行革命的三民主义的涵义和各项政策。霍祝三聆听了毛泽东的讲话及边区政府首长所做的各个工作报告,积极参与讨论,为会议献言献策。1942年8月,绥德县按“三三制”建政原则,选举霍祝三为绥德县县长。霍祝三努力团结各阶层抗日爱国力量,组织领导绥德人民开展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有计划地开展了大生产运动,粉碎了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1944年,霍祝三以65岁的高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更自觉地领导绥德边区人民进行民主建设和经济建设。
  1947年春,国民党胡宗南军大举进犯陕甘宁边区,霍祝三响应中共中央号召,领导绥德人民在天旱歉收、物质困难的情况下,节衣缩食,踊跃缴纳公粮公草,保障战地后勤供应,组织担架、牲口、民工等战勤工作,全力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在1946年至1948年的三年中,征集新兵3859人,连同已在部队的共6801人;在前线从事后勤服务的农户平均每人10次,畜力平均每头5次;每人做一双草鞋,每户熬6斤火硝;1947年征公粮7次,每户劳力16.46斗(493.8斤)。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繁重的工作都是在霍祝三亲自布置、督促、检查下胜利完成的。
  1948年,霍祝三任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院院长。在领导审理法院案件的过程中,霍祝三尤其重视证据,重视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判案。霍祝三任绥德专署副专员期间。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生产的过程中,他尤其注意放手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当年夏天,绥德贸易公司向榆林一次发送30多匹骆驼驮的布匹货物,货物运输队行至上盐湾不幸遭遇暴雨,货物被冲到绥德四十里铺一带,当地群众纷纷打捞上岸。如何从群众手中收回这批货物,绥德专署、县政府和贸易公司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在会上,霍祝三反对从群众手中强制收回货物的粗暴做法,主张用说服教育的办法,妥善保护边区财产。在霍祝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地村民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把打捞的公物在短时间内全部无代价地交回,从而圆满地化解了一场潜在的干群冲突。1949年5月,霍祝三任绥德分区行政公署专员,他虽年愈七旬,仍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努力工作,迎接全国的解放。
  新中国成立初期,霍祝三非常重视绥德地区的教育工作。在他的领导下,绥德创办了工农速成中学,努力为绥德地区培养建设人才。霍祝三鼓励和关心青年成材,他特别把专署的一些优秀青年干部选送到学校去深造,并要求学校严加教导,要求被选送的青年要定期向他汇报在学校的学习情况。1951年国庆节,霍祝三应邀率领延安、绥德、榆林三个专署的20多位国庆观礼代表,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59年6月11日,80岁高龄的霍祝三被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1963年12月,霍祝三再次当选政协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他积极参政、议政,直到85岁时,还不辞辛苦地写文章、写建议,为振兴陕西操劳。1965年6月11日,霍祝三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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