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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涵
 

  陈奇涵,1919年起先后入云南讲武堂韶州分校、护国第二军讲武堂学习。1925年入黄埔军校,任队长、连长、政治大队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到南昌入朱德创办的军官教导团,任参谋长。后任中共赣南特委军事部部长。领导地方武装坚持斗争,参与创建赣南苏区。1930年起,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第四军、第一军团、江西军区参谋长,参与指挥反国民党军“围剿”的作战。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第十五军团参谋长。抗日战争时期,任绥德警备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部部长兼延安卫戍司令、军委情报室副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军区、东满军区副司令员,辽宁军区司令员,东北军区参谋长。1949年任江西军区司令员。1953年起,任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至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三、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投身军伍 志在报国
  陈奇涵,字圣涯,江西省兴国县坝南区竹坝村人,1897年9月23日生。父亲陈清楷,曾教过书,后在县城背街经营手工作坊式的小米店“陈聚隆昌号”。母亲杨德秀,操持家务,勤劳俭朴,善良贤淑。陈奇涵有弟妹13人(男10,女3),他排行老大。由于生活困难,他有6个弟弟早逝,两个妹妹做了童养媳,其余兄弟在他的带领下先后参加革命。四弟奇淑、五弟奇洛,还有堂弟奇汇,均在土地革命战争中牺牲。
  陈奇涵八九岁时,在本村私塾读书,10岁至12岁,辍学在家劳动。1909年,他考入县城北汇高小。1913年小学毕业后,他考入赣州府中学堂(次年改名为江西省立第四中学),苦读4年,毕业后返回家乡。
  1918年秋,陈奇涵怀着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邀请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萧以儒、萧正清等,取“君子忧道不忧贫”之意,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志,在县城明伦堂办了一所忧道小学,专门招收贫民子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他当时认为,读书救国是富民强国之路,然而,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和横征暴敛,使他认识到“教育救国”行不通,要强国富民,必须另辟蹊径。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革命浪潮席卷全国。为了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兴国一批知识青年纷纷前往南昌、赣州、吉安、广州等地求学。陈奇涵在新思潮的影响下,毅然投笔从戎。
  1919年6月,陈奇涵借了百余元盘缠,携带一斤蚕丝,南下广东韶关,顺利考入云南讲武堂韶州分校。他立定“解黎民于倒悬,救民族于水火”的志向,矢志不渝地开始了一生的戎马生涯。
  1920年,陈奇涵转入护国军第二军讲武堂学习。在军校,他特别注意阅读革命书刊,“秉烛于暗夜,舞剑于风前”,接受艰苦的军政训练。
  这年8月,陈奇涵离校加入赣军,参加讨伐桂系军阀陆荣廷、沈鸿英的作战,从广东打到广西,直至第二次粤桂战争结束。由于陈奇涵作战勇敢,屡立战功,从排长被擢升为副营长、代理营长。
  1922年4月,孙中山督军回粤,设大本营于韶关,5月发布北伐令,以李烈钧为北伐军总司令,率北伐军入赣;大本营委任胡谦为援赣别动军总指挥,率部向赣南挺进。陈奇涵由此参加了第一次北伐。6月13日,北伐军攻占赣州,随后进据吉安,直逼南昌。正当北伐军在江西节节胜利之际,陈炯明于6月16日在广州公开叛变,率军围攻总统府。这时,陈奇涵所在部队奉命回师靖难,赣州城复为北洋军阀所据。担任江西防务的赣军胡谦等部三面受敌,遭到直系军阀吴佩孚和陈炯明叛军的前后夹击,被迫败退福建,陈奇涵随军进驻漳州。
  10月,孙中山将驻扎福建的北伐军改名为讨逆军。次年初,命令讨逆军“为国家除叛逆,为广东去凶残”,讨伐陈炯明。陈奇涵率部配合主力,从福建打回广州,陈炯明迅速溃败,从广州退往惠州,盘踞东江。
  1923年孟秋,陈奇涵家乡正在筹措重修《陈氏宗祠·德星堂》,他应约为祠堂撰写了富有新意的对联,镌刻在祠堂中间的石柱上:
  戡乱定中原,万国衣冠朝我族;
  揭竿除暴政,千秋事业著丹青。①
  1924年2月,陈奇涵脱离赣军,在广州受聘为广东警卫军讲武堂区队长。
  10月,广州发生商团叛乱,企图推翻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政权。孙中山命令参加北伐的全部警卫军和湘、粤军的一部分,星夜兼程回师广州平叛。10月15日晨,政府军分5路向商团军发起总攻击,几个小时就摧毁了商团的基地,平定了商团叛乱,使广东革命政府转危为安。陈奇涵参加了这次平叛战斗。10月下旬陈奇涵因广州警卫军讲武堂停办,被转聘为桂军军官学校区队长。
  黄埔锤炼 赣南播火
  1925年初,陈奇涵进入黄埔军校,担任第三期学生总队第一大队第三队上尉队长。在黄埔军校,他有机会阅读更多的革命书刊,特别是学习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受到革命思想的熏陶。他还积极参加了周恩来在黄埔军校领导的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的政治活动,同国民党新右派组织的“孙文主义学会”作斗争。经过中共组织的考验,1925年2月,由许继慎、陈赓介绍,陈奇涵秘密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共1233名,是从广州、上海等地招考来的。学生入学后即参加真炮实弹的战斗考验,然后回到学校接受系统的军政训练,直至1926年1月毕业离校。在这期间,陈奇涵率一大队第三队参加了讨伐军阀陈炯明的第一次东征战斗。回师广州后,又投入了平定滇军总司令杨希闵和桂军总司令刘震寰在广州发动的叛乱。六七月间,他带领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800余人,参加了广州各界援助“五卅”运动的反帝示威游行和反击英军制造“沙基惨案”的沙基口战斗。l0月,广东革命政府组织第二次东征,陈奇涵又带领学生军参战,全歼陈炯明的反革命军队。
  1926年3月,黄埔军校从开封、汉口、北京、上海等地和各军招收第四期学生达2600余人,编为步兵军官第一、第二团及炮兵、工兵、政治、经理等4个大队,陈奇涵担任第四期政治科大队长。
  1926年5月,北伐战争前夕,陈奇涵奉党的指示,带领一批黄埔军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共产党员,以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特派员的名义,离开军校,回到江西开展工农群众运动和党的秘密工作。陈奇涵后来回忆说:“我们之所以能回转江西去做工作,主要是由于北伐军总政治部主任邓演达同情革命和秘书长孙浚明(共产党员)的妥善安排起了决定作用,而且以后1年左右的薪金仍由总政治部供给,工作仍以特派员的身份跟他们发生关系,另外则是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刘九峰到广州参加4月20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农民代表大会和5月1日举行的全国第三次劳动大会后未走,我们中有一个钟赤心认识他,并跟他取得联络与支持,给我们开了党的介绍信,介绍信是开给吉安党的。因为赣南、赣东当时还没有党的组织,这样我们这批人就先后通过各种途径回到赣南。”②陈奇涵同萧韶、钟赤心、萧万侠、钟友千、陈奇洛(陈奇涵五弟)、鄢日新、曾新全等8人经香港、汕头、梅县到达会昌,隐蔽在谢家祠一个印刷工人的宿舍里,编写了《农民运动宣传大纲》,并做好了进入赣州的准备工作。《宣传大纲》指出了社会的不平等,特别是农民是最受压迫的阶级;农民缺乏组织,没有力量,是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的出路要靠共产党的领导,大家组织起来,有了组织才有反抗剥削压迫的力量。这个《宣传大纲》后来还被列为省工农训练班的教材。他们还带回许多革命书刊,如《向导》、《新青年》、《社会进化史》、《阶级斗争》及《世界革命与中国革命》等,广为散发。
  北伐形势发展很快。9月6日,北伐军攻占赣州,至9月中旬,赣南全境光复。陈奇涵随国民革命军从会昌到达赣州,又立即同新成立的中共赣州支部书记朱由铿、陈赞贤等人接上关系。他们在赣州城内光孝寺举行随军来赣的共产党员会议,研究了开展革命宣传活动、创办《国民日报》、发动赣南工农群众运动和发展党团组织以及反击国家主义派的破坏活动等问题。
  会后,陈奇涵和陈赞贤等共产党人在赣州领导成立了赣州各行业工会和农民协会、商民协会、学生会等革命的群众团体,赶走了国家主义派头子,封闭了反动的《唯心日报》、《商务日报》,创办了《赣州国民日报》,由萧韶任主编,并由赣州日新公司代运代销了《向导》、《新青年》等革命刊物,广泛进行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宣传。随即,中共在赣南的第一个核心领导机构——中共赣州特支成立了,陈赞贤任书记。接着,成立了赣南农工运动委员会,并创办了赣南农工运动训练班,培训各县工农运动骨干。从此,赣南地区的革命运动迅猛地发展起来。
  陈奇涵回忆说:由于党的宣传广泛深入,当时竟出现了一件十分奇异的事情。l0月10日,赣州各界在卫府里广场举行集会,纪念辛亥革命,特支在会上散发了《革命宣言》,号召各界民众支援北伐战争,巩固革命后方,为国民革命的胜利而斗争。当时,光孝寺住持僧戒常和尚,竟跑上大会讲台,表示要以大无畏精神,牺牲小我,顾全大我,要参加革命,参加共产党。还说他不愿再当寄生虫了,愿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后来,他果然在寺里率领800名僧众做织布等劳动,愿意自食其力,并经常接近我们共产党人,表现进步,因此,我们就利用他这个地方,召开党的各种会议,举行党的活动。③
  l0月间,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第六期结业的江西籍学员23人,由丘倜率领回到赣州。他们大部分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赣南特派员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名义,被分头派往赣南各县去发展中共组织,指导开展工人、农民运动,如胡灿被派回兴国,鄢日新被派往瑞金、宁都,钟肇尧被派回南康,陈泽浚被派回大余,谢汉昌、舒国藩被派往信丰、崇义、上犹,丘倜、戴辉被派回于都。从而,使赣南各县的中共组织很快建立起来,工农运动也逐步发展起来。
  中共兴国支部于1926年9月17日正式建立,成为赣南最早成立的县级党组织(胡灿任书记)。至年底,中共在兴国的组织已发展到16个支部,有100余名党员。全赣南共发展党员211人。
  赣南的局面打开之后,陈奇涵又以赣东特派员的身份率领萧以佐、曾燕堂、钟赤心等共产党员去抚州,开辟新的革命阵地。10月20日,北伐军攻克临川县城,随即收复赣东各县。陈奇涵等随军入城,先在临川物色和吸收了一批先进知识青年入党,如李井泉、许瑞芳、刘景宽、李干、章应昌、郭忠仁等人,于11月成立了中共临川支部(书记刘景宽)。接着,陈奇涵又把一些共产党员分配到抚州下属各县去工作,发展党员,成立党的组织。如曾燕堂在东乡县发展了临川第三师范的学生舒同、赵拔群等入党,于12月成立了东乡支部(书记舒同);汪群在贵溪领导建立了贵溪支部,萧以佐在贵溪第一次发动群众没收张天师财物,分给群众;钟赤心、傅烈在抚州领导群众组织起工会、农协、商民协会、学生会等革命组织,开展工农运动。当时抚州商会会长邹水仔,为了帮助北洋军阀刘宝题剥削压榨群众,把抚州文昌石桥两边的店铺出卖给帝国主义分子(天主堂),以增大商人租息。陈奇涵等人当即指示把邹关押起来,宣布他的罪状,从而大大地激发了抚州群众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勇气,撵走了临川反动县长雷恕、萧治平,搜出了反动派的几十支枪,推动了以临川为中心的整个抚州地区的革命群众运动的飞跃发展。由于陈奇涵等共产党人在赣南、赣东等地广泛发动组织工农群众,以各种方式支援了北伐军,使北伐战争在江西顺利进展。
  11月8日,北伐军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各军协同作战,再克南昌,北伐战争在江西战场取得全胜。陈奇涵这批从广州回赣的共产党人,除一些留在地方继续坚持革命活动外,其余就由省委派到各县去当巡视员,为召开江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和江西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做筹备工作。
  12月,陈奇涵回到南昌,邀请一些在军队工作的中共党员,捐献自己的薪金,资助创办《贯彻日报》、明星书店和曙光印刷公司,并任《贯彻日报》经理。该报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宣传马克思主义,传播革命思想,发行2000份,直至八一起义后才停刊。
  1927年1月,朱德奉中共中央的指示,利用自己以前在滇军护国军时的声望和关系,到南昌任国民革命军第五方面军总参议、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团长。这个军官教育团当时名义上隶属第三军,实际上受中共中央军事部领导;陈奇涵任军官教育团参谋长和中共党总支书记。他积极协助朱德在南昌开展革命活动,为中国共产党培养军事骨干,并以密码直接与武汉的中共中央军委保持联系,直至八一起义前,中共中央的指示都是经过他的密码译出的。
  2月,教育团从滇军行伍出身的排级以上军官、军佐和各地选送来的工农知识青年中接收学员1100余人,编为3个营。陈奇涵协助朱德除对学员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外,还特别注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并有计划地积极开展中共党的活动,在学员中发展中共党员。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到学期结束时,每连中共党员已发展到十余人,有的甚至达到学员的三分之一。此外,他们还多次派学员到万安、泰和、吉安、萍乡、抚州、九江、德安等县、市去进行活动,对群众做宣传组织工作,帮助地方建立工会和农协,开展工农运动。
  3月6日,蒋介石指使驻防赣州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一师党代表倪弼,在赣州惨杀了工人运动领袖陈赞贤。接着,又指使爪牙在于都、抚州、上饶、贵溪、都昌、永修、丰城、永新、萍乡、吉安等十余个县,陆续制造了屠杀共产党人的反革命惨案,还指令AB团分子捣毁了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国民党南昌市党部和九江市党部与总工会。蒋介石的一连串叛变行动,激起了江西人民的极大愤慨。朱德对学员说:“反动派已经开始动手杀害革命同志了,我们要准备还击!”
  陈奇涵率领军官教育团的学员配合江西省总工会、农协等14个群众团体的革命群众,愤怒声讨国民党右派的血腥罪行,收缴了蒋介石派驻南昌牛行车站的宪兵团枪支,扣押了宪兵团代团长关麟征和宪兵团留守处全部人员。3月31日,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在朱德寓所,撰写了揭露蒋介石叛变革命的著名讨蒋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这篇文章经陈奇涵之手,由曙光印刷公司印成小册子,在南昌广为散发。
  4月2日,南昌市3万工农、学生与市民举行示威活动。在南昌请愿的赣州工人代表团高举陈赞贤烈士血衣游行示威。陈奇涵领导军官教育团积极参与了这一正义行动。示威群众高呼“严惩凶手、为烈士报仇”等口号,捣毁了右派把持的国民党省党部,解除了省党部纠察队的武装,将抓获的江西AB团头子程天放、曾华英等人绑在南昌新舞台柱子上示众,大长了革命群众的志气。
  不久,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陈奇涵立即召开军官教育团官兵大会,请朱德讲话。他说:“资产阶级已经叛变了革命,大家必须负起责任来,打击这一卑鄙的叛变行为!”随着形势的恶化,一些被追捕的共产党员和工农骨干来到军官教育团,陈奇涵对他们都一一做了妥善安排。这样,军官教育团一时成为中共在南昌保存革命干部的场所。
  4月下旬,朱培德等企图借刀杀人,命令朱德率领军官教育团去赣东“剿匪”,以达到其既遏制赣东农运、又削弱军官教育团的目的。朱德、陈奇涵看穿了这一阴谋,并巧妙地对付了他们。陈奇涵协助朱德亲自带领军官教育团前往赣东,首先给地主、土匪武装以坚决打击,随即派出学员去指导农民斗争的开展。仅1个多月的时间,真正的匪患平息了,并在“剿匪”的掩护下,镇压了一批土匪和反动的土豪劣绅,使当地工会的罢工斗争获得胜利,农民自卫军得到发展,农民运动得到支持,学员也从中得到实际斗争的锻炼与考验。6月初,军官教育团奉命返回南昌。
  这时,朱培德在江西宣布“礼送”共产党员出境,并准备将军官教育团解散。为了保护革命力量,陈奇涵协助朱德对教育团的干部、学员进行了有计划的疏散,即让军官教育团第一、第二营学员700余人提前毕业,大部派往赣江流域鄱阳湖周围各县和南浔铁路线上做工会、农协工作,或担任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的干部,准备武装斗争;剩下的第三营400余学员,一部分留在南昌,由朱德亲自掌握,另一部分则由陈奇涵带领返回抚州,在赣东临川、崇仁、宜黄、乐安、金溪、进贤、南丰一带开展革命活动。
  坚持革命 兴国暴动
  在大革命失败的危急关头,1927年8月1日,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了南昌武装起义。这时,陈奇涵正在南丰,没能直接参加起义。起义部队撤离南昌后,反动势力卷土重来,白色恐怖笼罩江西。陈奇涵因带领的队伍中有人叛变,无法坚持活动,只得暂时潜回兴国。不久,在南昌、赣州、吉安、九江等地工作的兴国籍的共产党员,也由于国民党新军阀大肆搜捕、屠杀无法立足而相继潜回兴国。
  10月4日重阳节,陈奇涵与陆续潜回的共产党员胡灿(南昌起义时任第十师第三十团第三营营长)、李加賨(在第二军任连党代表)、萧能龙(请愿团团长)、萧以佐(营教导员)、萧正清(省总工会秘书长)、萧志戎(队长)、萧以儒、陈赤峰、陈奇洛、黄家煌、吕纪桢、萧芳金、陈自臻等人相约,以“重阳登高”游羊山为名,在桐溪乡的羊山召集了中共党的活动分子会议(羊山会议)。
  羊山会议传达了中共江西省委从九江寄来的指示信,作出了重要决议:(1)立即恢复党的组织和群众团体;(2)实行革命的“五抗”(抗租、抗粮、抗税、抗债、抗息)政策,以发动群众;(3)继续运用“红心白皮”的策略,利用封建势力之间的矛盾;(4)分化打击敌人,以利革命势力的发展;(5)建立革命武装,开展武装斗争,随时给反革命势力以有力的打击,并派出共产党员打入敌人内部,去争取改造封建帮会“三点会”组织,控制与瓦解反动靖卫团;(6)团结各民族革命人士,结成革命阵线,建立革命阵地。
  会后,陈奇涵领导中共党员在各地积极开展活动。
  首先,恢复壮大了中共党组织,重新建立了中共兴国县委,以萧以儒为书记,陈奇涵为军事部部长,萧芳金为组织部部长,吕纪桢为宣传部部长。不久,共青团、工会、农协、学生会、妇女会等革命团体也恢复发展起来了,中共党的积极分子重新在城市、乡村、学校等各方面进行革命活动,还在城乡之间建立了中共党的秘密联络网。到1927年底,全县已有中共支部15个,共产党员100余人,共青团员100余人。
  其次,派出得力干部,到各地组织创立农民武装。1927年底至1928年初,燕山、大龙、崇贤、城岗、鼎龙等地都先后建立了农民武装赤卫队,并很快遍及兴国各地。同时,陈奇涵同黄家煌、萧以佐、鄢日新、萧以儒、陈奇洛、李明兰、陈赤峰等共产党员利用各种关系,打入盘踞在兴国蜈蚣山及山下良村、莲塘、东村等地的“三点会”组织,对其进行艰苦细致的争取改造工作,使许多“三点会”成员,包括其首领段起凤,放弃了与共产党作对的念头,开始向共产党靠拢,后来参加了江西地方红军。
  与此同时,陈奇涵运用“红心白皮”的策略,选派优秀中共党员打入国民党内部,有的钻进国民党“心脏”,萧以儒充任国民党县政府秘书,陈壁和充任国民党县党部常委,胡灿担任县靖卫团教练,陈奇涵、余费田、张汉超分别是坝南、城岗、鼎龙的靖卫团总,还有些地主家庭出身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将其住宅变成了中共县委秘密交通与办公的场所。这一策略,有效地保存了兴国的革命骨干力量。这是兴国共产党员创造的保全组织的“兴国经验”。陈奇涵在解放之初写信给兴国首任县长李贻树时说:“这些同是当时参加革命的共产党员,这些党员虽然‘白皮’,虽然出身不好,但在恶劣的环境中既未贪图私利,也未怯懦畏缩,既未屈服于威胁,也未被金钱所利诱,更没有人在反动的白色恐怖面前告密自首,使党的组织和工作没有遭受敌人的破坏,这实属斗争策略的很好运用,难能可贵的光荣行动。”④
  为了壮大革命力量,陈奇涵还尽力团结各氏族的革命人士,结成革命阵线。当时,兴国县的竹坝陈屋和东街萧屋的矛盾非常剧烈,经常发生械斗,对发动群众进行革命工作障碍很大。陈奇涵根据羊山会议的决议,首先做好自己陈氏家族的工作,把陈、萧二姓联合起来,并引导到革命的方向来。
  1928年农历年关到来时,陈奇涵等领导农民开展了年关“五抗”斗争。“五抗”:口号提出后,群众便积极响应,并立即行动起来。警察所官员耀武扬威坐着轿子下乡收捐收税时,被坝南人民打碎了轿子,只好徒步溜回县城;国民党县政府派到乡间勒收烟草税的邹某,被江背乡坝子上农民打死。前来镇压群众的百余名警察也被群众撵走,愤怒的人民把“五抗”运动的革命火焰,很快燃烧到各个角落。
  1928年春,在中共组织领导下,农民暴动的烽火燃遍赣南各地,万安县城,南康潭口,赣县大埠,信丰县城,于都县步前、罗坳、桥头,寻乌县城,兴国崇贤等地,均先后举行了农民武装暴动。
  为了扑灭农民暴动,国民党成立了以驻赣州独立第七师师长刘士毅为主席的江西惩治“共匪”委员会赣南分会,到处搜捕、残酷镇压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3月,中共赣南特委及中共赣州县委机关遭敌破坏,特委书记曾延生和江西省委常委宛希俨等12人被捕牺牲,赣南各县革命活动受挫。当时,刘士毅曾下令密拿陈奇涵,幸有时任国民党县政府秘书的萧以儒报信,陈才得以脱险。刘士毅并不罢休,悬赏5000元通缉陈奇涵,并放火烧了陈奇涵家的房屋。国民党的残暴行为,并没有使陈奇涵胆怯屈服,反而更坚定了他的革命意志。
  同年4月,中共赣西特委委员、赣西工农革命军第七纵队党代表曾炳春,受吉安县委派遣,带领第七纵队到兴国打游击,跟陈奇涵、胡灿秘密地在兴国冰心洞召开了中共党的活动分子会议。曾炳春在会上传达了中共“八七”会议精神与中共江西省委制定的《江西全省总暴动的准备工作计划》。省委计划把全省划为5个暴动区,兴国、赣州、于都、吉安、万安等17县属于西南区,为全省总暴动的爆发点。显然,这个暴动计划是同当时中共中央推行盲动主义错误有关的。
  冰心洞会议后,中共兴国县委的注意力不再限于“五抗”,而把武装起义列为主要议事日程,陈奇涵为此做了积极准备和周密安排。5月,谢文龙领导了崇贤农民暴动,杀死靖卫团团总曾文绚;l0月,张汉超、余石生领导了鼎龙农民暴动,镇压了13个大地主。这时,重新恢复组建的中共赣南特委又遭破坏,10月18日,特委书记汪群夫妇惨遭杀害。12月,中共赣南各县组织的负责人在于都县埠前岗开会,再次组建中共赣南特委,杨柳青任特委书记,陈奇涵任特委军事部部长。陈奇涵经常往返于兴国、赣县、信丰、万太、桥头、宁都、黄陂、君埠、龙岗头、安远、鹤子圩等地,指挥军事斗争,建立赤色武装游击队,并组织许多共产党员打入各地的白色武装靖卫团、税警、税卡和学校,建立中共秘密交通机关,做伺机夺取政权、夺取武装的准备;并派出康子文去井冈山与红四军取得联络,还通过寻乌县取得了广东东江的斗争经验与中共中央的指示。由于跟各方面建立了更加广泛的联系,赣南的革命形势得到恢复和发展。陈奇涵等特委成员又筹划举行新的武装暴动。
  陈奇涵同中共兴国县委领导人认真分析了兴国的斗争形势,一致认为举行武装暴动的条件已经具备:(1)全县绝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共产党的组织,恢复和发展了农民协会,组织了农民武装,开展了游击战争;(2)有江西工农红军第七、第九纵队的支持;(3)利用国民党编遣的机会,收买了部分被编遣人员的枪支弹药;(4)共产党员在各地的国民党靖卫团中开展了工作,并掌握了部分靖卫团的领导权。
  陈奇涵、胡灿等抓住有利时机,部署和领导了兴国县城的武装暴动,决定以江西工农红军第二团和赣南红军第十五纵队共500余人、300多条枪为主力,组成暴动队伍,进攻兴国县城。    
  1928年12月18日,暴动队伍在东村、莲塘集结。19日,集结起来的队伍在李文林、段起凤、曾炳春、钟声楼、朱学玖的率领下,隐蔽开至兴国城郊。胡灿利用自己在县靖卫团任教练的公开身份,机智地调动了守卫兴国县城的靖卫团的驻防,把原来东伺榔武、江背、东村等地隔河设防、警戒东门的靖卫团主力,改调到瑶岗垴、佛子岭,北向高兴、五里亭方向设防警戒,从而便利了暴动队伍从其背后的东门顺利攻进县城。20日深夜,暴动队伍在城内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萧华、谢象晃等人的接应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两路神速地杀进县城,一路由东门直围县署,另一路由北郊直捣商团。一时间枪声大作,杀声震天,吓得守军抱头鼠窜,暴动队缴获一批枪支弹药,逮捕了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并勒令罚款;镇压了警察局局长;打开官仓(太平仓)分发积谷;散发和张贴了“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土地革命,取消苛捐杂税”等标语、传单,扩大了政治影响。
  兴国暴动是一次有计划、有组织的革命群众运动,革命红旗第一次在兴国城头飘扬。兴国的革命由秘密走向公开,使许多反革命分子惶惶不可终日,有的逃往赣州、南昌等地,兴国的革命形势空前大好。但因当时缺乏经验和存在单纯的军事袭击观点,暴动队伍第二天就撤离了县城,既没有彻底消灭国民党武装,也未建立革命政权。1929年2月,江西工农红军第二、第四团第二次攻占兴国城,捕杀了乘机窃取政权、自称“县长”的钟老槐,烧了县衙门的房子,大灭了地主、资本家的威风。但这次暴动仍然没有建立革命政权。陈奇涵后来忆起这两次暴动时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
  跟随朱毛 武装割据
  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向赣南进军。此前,红四军前委致信中共赣南特委,要兴国筹备粮食、棉衣、款项,并准备安置伤员。为此,赣南特委派陈奇涵回兴国布置。陈奇涵受命返回兴国,很快筹集了一笔款子,但朱、毛红军于2月22日在东固会师后即东进闽西,没有来兴国。3月初,彭德怀率领红五军从井冈山突围,辗转来到桥头、东村、莲塘、茶岭地区,一面寻找朱、毛红军,一面进行休整。当红五军进入兴国县境时,陈奇涵即指派共产党员萧芳金带领慰劳队,肩挑慰劳品,前往茶岭慰劳红军官兵,并供给了一批粮、款、弹药,使红五军得到了及时补充,红五军官兵非常高兴。此时,彭德怀获悉于都县城国民党守备空虚,即率部出其不意袭占了于都县城,歼刘士毅旅一个营和县警备队,缴枪400余支,活捉了国民党的县长。
  4月,红四军从闽西回师赣南,分兵发动群众。红四军第三纵队在司令员伍中豪、党代表蔡协民率领下来到兴国的古龙岗,毛泽东带一个警卫排进入兴国县城,陈奇涵负责接待工作。为了表达全县人民对毛委员敬爱之情,他特意在背街黄隆顺客栈,用兴国老表最隆重而简朴的待客礼节——蒸一笼米粉鱼,配4盘菜,外加两壶糯米水酒,为毛委员洗尘。席间,毛泽东谈笑风生,询问了兴国一些情况,陈奇涵都一一作答。这时,毛泽东又兴致盎然地问:“奇涵同志,这桌菜叫什么名字呀?”陈奇涵笑着说:“这米粉鱼是我们农村普普通通的一道菜,毛委员你看叫什么名字好呢?”毛泽东用筷子对着竹制蒸笼比划着,饶有风趣地说:这是一个大的团圆月嘛!又指着四个盘子说:这是四颗星星啰!四个小盘子转着个大蒸笼,就像星星转着月亮,我看就叫“四星望月”吧!大家高兴地鼓起掌来。“四星望月”除了色、香、味、形俱佳外,还有鲜、嫩、滑、辣等特点,食而不腻,冬夏皆宜,被郭沫若称赞为“天下第一菜”。后来,陈奇涵曾对人说:毛主席在九届二中全会时还说起我在家乡请客吃饭的事,就是指这一次。
  住在县城北郊潋江书院的毛泽东,通过陈奇涵在魁星阁召开了各种调查会,了解兴国阶级斗争状况和工农大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崇圣祠召开了共产党、共青团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六大”精神。毛泽东还找陈奇涵等人谈心,指出兴国二次暴动后没有及时建立革命政权,使县城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不利于发动群众。陈奇涵等虚心接受毛泽东的批评,检讨了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毛泽东对大家说,每个共产党员对争取群众的观念,要如和尚念“阿弥陀佛”一样深刻,随时都要勤念“争取群众”。
  在毛泽东指导下,兴国成立了县革命委员会,陈奇涵当选为兴国县革命委员会执委兼中共党团书记。毛泽东还制定了《兴国县革命委员会政纲》和《兴国土地法》,在潋江书院开办了土地革命训练班。陈奇涵曾为训练班的学员讲课。在毛泽东离开兴国前往宁都时,陈奇涵又一路护送毛泽东到宁都青塘。
  5月19日,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后,仍然十分关心赣南与兴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他在汀州写信给陈奇涵,以红军在闽西的胜利消息来鼓舞赣南人民的斗争信心,并指示中共赣南特委,在革命斗争中,要注意掌握对富农的政策,不要集中攻击富农,不要无条件地反对富农;还指示江西红军独立第二、第四团要担负起保卫兴(国)、桥(头)、宁(都)、水(丰)4县边界革命政权的任务。陈奇涵坚定不移地执行了这些指示,从而保证了兴国革命斗争的健康发展。
  1929年5月,国民党军派湘赣二省“剿匪”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金汉鼎(第三军第十二师师长)所属滇系军阀张与仁旅、周志群旅和湘系军阀谢维信团,先后进犯兴国,企图摧垮新生的革命政权。5月13日,张与仁部占领兴国,革委会被迫退出县城,陈奇涵指挥地方部队转入乡村,撤进深山,与国民党军辗转周旋,来而复去,在兴、桥、宁、永之间,进行游击战。红二、红四团在宁都青塘跟国民党军遭遇时失利,中共赣南特委决定成立兴、桥、宁、永行动委员会,陈奇涵兼任行委书记,负责领导4县边区的赤色群众,武装抵抗国民党的“进剿”。
  陈奇涵集中了兴国崇贤、城冈、莲塘、东村、官田和于都桥头、宁都等地的游击队,在兴国城冈迥龙,成立了赣南红军第二十五纵队,邱拔群任纵队长,萧以佐任政治委员,下分4个大队,共500余人350支枪。二十五纵队与敌浴血奋战6个月,越战越强,部队也发展到1000余人,曾经一次打下宁都,二次攻克桥头,三度收复兴国。1929年10月6日,兴国县革命委员会发布了《为克服兴城告民众书》。到1929年12月底,终于粉碎了国民党军的多次进攻,迫使国民党军全部撤走。
  陈奇涵与“进剿”赣南的国民党军师长金汉鼎、旅长张与仁,曾经是滇军讲武堂同窗。金、张初到赣南,便主动写信,劝说陈奇涵“与之携手,合作共事”,并许诺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陈奇涵断然拒绝,并带部队给予痛击。张与仁黔驴技穷,无可奈何,只得鸣锣收兵。但地方反动势力却倚仗主子兵多将广,再次烧了陈奇涵家的房子。
  12月31日,兴国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告民众书》,“号召一切被压迫的民众,鼓起革命勇气来,团结一致,向反动派猛力进攻,彻底铲除压迫阶级”⑤。在政权恢复的第三日,陈奇涵便动员了赤卫队员五六万名和广大群众,到县城庆祝恢复政权。这时,兴国地方武装与黄公略、陈毅率领的红六军举行了会师大会。经过严酷战斗考验的兴国地方武装,军容整齐,斗志昂扬,被黄公略誉之为“严明纪律之师”。
  1930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三分校(又称赣西南红军学校)在吉安陂头成立。朱德兼校长,毛泽东兼党代表,陈奇涵任教育长,具体负责学校的军政训练与日常教学工作。为贯彻“二七”会议精神,实现“攻取吉安”的计划,陈奇涵还被任命为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参谋长、南路赤卫军政治委员。从4月下旬至8月下旬,他参与指挥红军学校三分校学员,红六军第一、第三纵队,赣西南各县赤卫军、独立营、游击队、少先队等赣西南10万军民,进行第三次至第八次“攻取吉安”的战斗,但未能攻克。
  10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一军团撤离长沙,回师支持赣西南工农群众第九次攻打吉安时,陈奇涵兼任赣西南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红一军团在陈奇涵参加指挥的地方红军及l0余万革命群众组成的担架队、向导、冲锋团、慰劳队等各种参战组织的配合下,于10月4日晨向吉安发动总攻击,国民党新编第十三师师长邓英部及江西省警察大队闻风潜逃,红军胜利占领吉安。
  红军将领 奋勇搏击
  1930年10月,红一军团攻克吉安后,陈奇涵调入正规红军工作。以后历任红三军教导团团长、红四军参谋长、红三军参谋长、红一军团参谋长、江西军区参谋长等职。
  第一次反“围剿”时,毛泽东、朱德采取“诱敌深入”方针。陈奇涵根据红军总部攻击龙冈国民党军张辉瓒部的命令,参与指挥由红四军和红三军团组成的右路军。右路军沿龙冈西北侧迅速插到张家车与上固地区占领阵地,完全切断敌军从西北方向增援和龙冈敌军向西南方向突围的道路,从背后猛烈攻击龙冈之敌,并配合正面攻击的红军,将敌军四面包围。1930年12月30日下午4时,红军总部发出总攻击令,军号齐鸣,杀声震天,国民党军阵地顿乱,溃不成军,至黄昏前,战斗结束,全歼国民党军第十八师师部及两个旅9000余人,活捉第十八师师长张辉瓒。接着,1931年1月3日晨,红军乘胜在宁都东韶追上国民党军谭道源师,陈奇涵参与指挥红四军作为总预备队,协同红十二军担任正面进攻,歼灭该师过半。
  龙冈、东韶两仗胜利,共歼国民党军1.3万人,彻底粉碎了国民党军的第一次“围剿”。
  在二次反“围剿”斗争中,红一方面军仍采取“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5月16日,陈奇涵参与指挥红四军和红三军为中路军打正面,同时左路军红三军团和右路军红十二军实行迂回包抄。此时,国民党军公秉藩率二十八师所属部队懵懵懂懂地钻进了红军的包围圈,红四军迅速占领九寸岭高地,红三军也相继投入了战斗,向运动之国民党军发起了猛烈进攻。激战一天,全歼该师,俘国民党军师长公秉藩、副师长王庆龙以下4000人。随即,红四军配合红三军团于5月17日晨,全歼富田之国民党军王金钰部上官云相师一个旅,俘国民党军官兵300人,取得第二次反“围剿”白云山首战大捷。紧接着,陈奇涵又协助指挥红四军夺得白沙战斗和中村战斗的胜利,攻克广昌县,打下建宁城。前后15天,红军由西向东横扫700里,五战五捷,歼国民党军3万多人,缴枪两万多支,取得第二次反“围剿”的胜利。
  战后,陈奇涵随红四军在南城到黎川、南城到南丰之间筹款,扩大红军,帮助地方政府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组织赤卫队和游击队,进行建党建政活动,扩大了革命根据地。
  7月,蒋介石亲自指挥国民党军向革命根据地发动第三次反革命“围剿”。这时,陈奇涵已从红四军调任红三军参谋长。7月12日,红一方面军主力奉命从建宁回师兴国。
  8月6日,红军在莲塘兵分三路,逼近国民党军,形成“请君入瓮”之势。陈奇涵率领红三军负责右翼包抄,从官田登上圆墩子,阻击进犯半迳和樟木坑之国民党军。
  8月7日拂晓,红军开始总攻,9时全歼国民党军第三路进击军第九军(即第五路军总指挥上官云相部)所辖的第四十七师(上官云相兼师长)第一旅,击毙旅长谭子钧。残军与援军如潮水一样的往良村方向溃退,陈奇涵参与指挥的红三军和兄弟部队乘胜追击,当天下午l时,直逼到离莲塘15公里的良村,歼国民党军第五十四师(师长郝梦龄)两个多团,俘国民党军3500人。接着,红军以红四军为前卫,红三军殿后,3天行程从良村经约溪、君埠,于8月11日晨赶至黄陂,全歼国民党军毛炳文之第八师4个团,外围残军向宁都和洛口方向逃去。红军6天中“三战皆胜,缴枪逾万”,全歼国民党军9个团。
  黄陂歼国民党军后,红军主力神秘地进到兴国的枫边、白石地区,隐蔽休整了半个月。国民党军则被红十二军引诱北上,东遣西调,吃尽苦头。9月7日凌晨,陈奇涵协助黄公略军长指挥红三军从茶园岗经罗坑进入老营盘,分别占领老营盘西南方向的高明山、麻坑岽等制高点,卡住国民党军通往泰和的咽喉,并在黄土坳一带切断国民党军通往高兴圩的退路,封锁所有的山隘道口,把国民党军紧紧包围在七丰、库头、白洋到黄土坳的沿河一线。拂晓,红军全线展开攻击,经过多次激烈的战斗,于当天下午1时,全歼国民党军第九师的先头部队第九独立旅和第二十六旅一部。
  老盘营、高兴圩战斗后,陈奇涵又指挥红三军协同红一、红三军团各部队,追击经方石岭向东固、吉安逃窜之国民党军,9月15日,在方石岭全歼国民党军第五十二师(共六个团)和第九师的1个炮兵团、1个步兵营,俘国民党军5000余人,活捉师长韩德勤(后化装成伙夫逃脱)。
  9月23日,遵照红军总部命令,陈奇涵率领红三军和江西红军独立第三师(由红三十五军改编而成),在于都、宁都等地消灭地主武装,肃清苏区的国民党军白色据点。从10月到次年2月的4个月中,先后消灭了于都、宁都、石城、瑞金等地的国民党军白色据点大小共200多处。特别是1932年1月21日,陈奇涵率领红三军第九师,在于北区地方武装配合下,攻下兴、于、赣三县土豪劣绅最顽固的马安、上宝土围子,俘获土豪和靖卫团五六百人,缴枪300余支,救出被抓入围的劳动群众5000余名。为纪念这一重大胜利,在于北区基础上,新设立了胜利县。2月15日,红三军奉中革军委令开抵信丰,担负消灭靖卫团,赤化安远、信丰,并警戒粤军的任务。
  1932年3月12日,中革军委决定将红军各军重新编成第一、第三、第五军团。将第四军、第十五军编为第一军团,林彪为总指挥,聂荣臻为政治委员,陈奇涵为参谋长兼随营学校校长。3月下旬举行江口会议,接受毛泽东的建议,由红一、红五军团组成东路军,入闽作战,向闽西闽南发展。
  陈奇涵协助林彪、聂荣臻布置全军团的行动。4月10日,红一军团攻占闽西重镇龙岩,歼国民党军张贞部一个多团。
  4月11日,陈奇涵出席了毛泽东主持的师长、师政治委员以上干部会议,总结龙岩战斗的经验,部署攻漳州的计划。16日,陈奇涵协助军团长指挥部队占领马山。19日拂晓,红一军团发起总攻,4月20日一举攻克闽南重镇漳州,国民党军张贞部大部被歼。
  打下漳州后,陈奇涵又协助军团长布置红一军团分散在漳州及其周围地区,发动群众,打土豪、扩红、筹粮筹款,开辟了大片新区域。
  6月中旬,东路军红一、红五军团奉命返回赣南会昌、安远进行休整。6月下旬,红军首先寻战粤军,巩固南线,而后向北发展。陈奇涵参与指挥了著名的水口战役。经过三天两夜(7月9日至11日)的激烈苦战,将粤军第二十团全部击溃,取得被称之为“著名的恶仗”的水口战役的胜利。
  水口战役结束后,红军各部队从粤北回师赣南。8月初,红一方面军总部在兴国县坝南村刘家祠召开军事会议。陈奇涵出席了这次会议,并负责会议的安全保卫和生活服务工作。
  8月16日,陈奇涵按照毛泽东、朱德的战斗部署,担任攻城总指挥部参谋长,精心组织部队分兵四路包围乐安县城。17日,红四军迅速占领了乐安县城。
  8月18日,红一方面军总部命令红一军团配合红三军团攻打宜黄县城。陈奇涵在率红一军团由风岗官仓一线进击宜黄时,连人带马跌入山坑,马跌断了腿,人也昏迷过去。陈奇涵被送往福建汀州福音医院,由傅连暲院长医治获救。
  1933年1月,红一军团在黎川三都整编,陈奇涵因治伤疗养,由徐彦刚接任军团参谋长。3月,陈奇涵伤愈出院后,调任江西军区兼东北战区指挥部参谋长,协助军区总指挥陈毅、政治委员李富春,集中统一指挥江西赤色地方武装。江西军区管辖独立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师和乐安独立师、博生独立团等地方红军。
  4月开始,苏区中央局在江西掀起了一场反“邓、毛、谢、古”为代表的所谓“江西罗明路线”的斗争。
  陈奇涵没有随声附和。在一次江西省党政军干部批判会上,他一直保持缄默,不吭气,不表态。主持会议的人骂他故意“装聋作哑”,点名逼他发言表态。陈奇涵避开话题,大谈起在白区与新区如何秘密发展党组织,建立工农武装,扩大与巩固红色政权的意见。主持人又指责他“文不对题,立场不稳”,因而被指控为“反江西罗明路线不力”,受到“左”倾错误执行者的打击。就在这年冬天,正在前线指挥部队同国民党军奋勇作战的陈奇涵,突然不明不白被撤职,武装押送省保卫局查办,幸而遇到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李富春,由于李富春的干预,才使陈奇涵得以释放。但对他的打击并未停止,1934年春,陈奇涵从军区参谋长降到红军总政治部武装动员部当科长,在罗荣桓部长领导下负责扩红工作。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战略转移。“左”倾机会主义者原决定不让陈奇涵参加长征,只是因为他多年在黄埔军校讲授过工兵架桥的课程,懂得工兵架桥技术,才让他背着“黑锅”随军长征,任红一方面军教导师参谋。遵义会议后,陈奇涵调任红一军团司令部教育科科长。
  1935年9月,红一、红三军在甘南的哈达铺进行整编,改称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陈奇涵调任陕甘支队第一纵队教导队队长,兼任随营学校校长。他率领学员不仅配合主力部队参加战斗,而且结合作战、行军、宿营、警戒、侦察等实际情况,进行教育训练。11月初,红军恢复方面军、军团番号,陈奇涵调任红一方面军司令部第二(作战)科副科长。
  直罗镇战役后,陈奇涵调任红十五军团副参谋长兼七十八师参谋长。1936年2月20日,红军渡黄河东征。陈奇涵协助军团长徐海东指挥部队奋勇作战,历时75天,共歼敌7个团。不久,陈奇涵协助红十五军团首长指挥部队,协同红一军团西征奋战两个多月,给坚持反共的马鸿逵、马鸿宾部以沉重打击。
  为接应红四方面军北进,陈奇涵率所部于10月2日进占会宁城。随后,红军三大主力会师。会师后,陈奇涵接任红十五军团参谋长。11月21日,他率领所属部队参加了著名的山城堡战斗。此役歼灭胡宗南部第七十八师的一个旅和两个团。
  1937年春,陈奇涵参加抗大第二期大学部第一大队学习,历时7个月,大大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黄土地上 抗击日本侵略者
  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全面侵华,中国全国性抗战由此爆发。8月下旬,根据国共两党谈判达成的协议,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中央军委(含八路军总指挥部)总参谋部下设四个局,陈奇涵任第四局局长,负责全军的教育训练工作。
  11月,为了保卫陕甘宁边区安全,中央军委决定成立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警备区(简称“绥德警备区”)和两延(延川、延长)河防司令部,陈奇涵任绥德警备司令部司令员,中共绥德特委书记郭洪涛兼任政治委员。警备区下辖第一、第三、第八团和骑兵团。
  当时,陕甘宁边区正处于国民党的三面封锁和日军进攻威胁之下。东面是黄河,日军在黄河以东部署了4个师团的兵力;南、西、北三面,国民党部署了30万大军。绥德警备区在延安东北濒临黄河,有晋绥公路直通延安,是陕甘宁边区通往华北战场及各抗日根据地的唯一交通要道,战略地位非常重要。
  警备区的几个县,原属陕甘宁边区,1936年红军东征时,被国民党趁机侵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达成后,这个地区的防务又划给了陕甘宁边区,但是政权还在国民党手中。这些县长和地方政府官员,大多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人物,把持这个地区政权的绥德专员兼县长何绍南,更是个反共磨擦专家。陈奇涵到职后,指挥所属部队,一部分开赴黄河沿岸,分驻河防各渡口,其余的分赴各县搞群众工作。他们深入农村,宣传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实行减租减息,群众欢天喜地,奔走相告,“红军回来了”,抗日热情十分高涨。
  为了争取和团结国民党抗日,陈奇涵持毛泽东信对爱国将领邓宝珊做了许多工作,并在绥德领导成立了抗敌后援会绥德分会,由何绍南任分会主任,陈奇涵任副主任。那时,何绍南表面上跟红军保持统战关系,背地里却干着破坏抗战的勾当,以“确保地方治安”为名,调来保安队员400余名,收买了“铲共义勇队”和一群兵痞、匪徒,合编了5个保安大队,分驻各县,蓄意制造磨擦。陈奇涵和袁任远等共产党人在团结一切抗日力量的同时,还同何绍南等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1938年5月的一天,国民党保安队在杨家园村袭击八路军干部,1名八路军连长惨遭杀害。陈奇涵接到报告后,即派参谋处长到达出事地点,获得人证、物证,迫使顽固派公开道歉。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以后,顽固派以重兵集结于陕甘宁等抗日根据地附近,经常制造磨擦,挑起武装冲突。5月以后,何绍南更是气焰万丈,派特务与日军互通情报,为日机指引目标,轰炸八路军工事;组织“美女队”等反动组织,勾引八路军逃亡,盗窃枪支情报;派出所谓“打狼队”,袭击暗杀八路军军政人员;指示清涧县县长艾善甫派保安队冒充八路军,到延安市抢劫商店;派心腹保安队长折可轩带百余人当“土匪”,到处打家劫舍,扰害人民,并嫁祸于八路军,破坏八路军声誉;威胁群众不许和八路军接近,鼓动地主反攻倒算,指使几个地主分子假借民意,到处拍电报,发“请愿书”,妄图把八路军从绥德地区撵走。
  面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挑衅,陈奇涵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和对顽固派斗争的策略原则,召开了一系列积极分子会议,揭露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和何绍南的罪恶活动,引起广大群众极度愤怒,群众纷纷起来揭发控告,使何绍南的阴谋一次次破产。
  1939年12月,国民党胡宗南部进攻陕甘宁边区,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何绍南乘机纠集13个保安队,向八路军发动武装进攻。陈奇涵根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自卫原则,率领所属部队展开反击,将保安队大部歼灭,何绍南只带着少数随从,夹着尾巴逃出了绥德。
  在此期间,日军多次企图突破河防,进攻陕甘宁边区。1938年5月,日军以一个旅团的兵力,附炮30余门,沿汾离公路西犯,企图占领军渡,突破河防阵地,抢占河西的宋家川渡口。陈奇涵指挥警备八团主力东渡黄河,于汾离公路沿线迎击日军。5月10日夜,在王老婆山袭击开进日军的一个大队,经数小时激战,歼其200余人。日军遭此打击,不敢冒进,向东退去。至1939年底,日军第一○一、第一○九、第二十六师团及独立混成第二、第四旅团等部,先后对黄河防线发动大小23次进攻,每次投入兵力少者2000人,多达万余人,都被陈奇涵领导的警备区军民打退,数百里黄河防线,一直掌握在八路军手里,保卫了陕甘宁边区的安全,毛泽东赞扬他“保卫延安的东北大门”。
  1939年11月,陈奇涵调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部长兼延安卫戍司令与防空司令,协助军委参谋长滕代远工作。1940年2月10日,中央军委发出全军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要求部队一面战斗,一面生产,一面学习,陈奇涵也率领一个团远离驻地开荒生产,并协助领导全军搞大生产运动,减轻了人民负担。
  1941年2月,陈奇涵与许光达对调,任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第三分校校长。“抗大”三分校是1939年7月总校离开延安挺进敌后办学后,由留下来的一部分教职学员组成的。陈奇涵到校后,坚持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整理抗大问题的指示》精神,从学员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五条教学原则:(1)要使他们学会掌握和运用马列主义,克服他们中存在的农民意识、私有观念、封建迷信等落后思想;(2)要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培养成为坚强的干部;(3)要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坚定他们的无产阶级立场;(4)对他们要加强革命纪律与无产阶级革命道德的教育;(5)要帮助他们整理经验,把这些经验提高到理论原则上来,使他们把实践与理论联系起来,反对经验主义的倾向,养成读书的习惯。
  以陈奇涵为校长的“抗大”三分校,坚持以教育为中心,以德育为重点,利用延安相对安定的环境,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相当水平的特种兵干部、参谋人员、俄文翻译,以及军事指挥、政工干部等人才。9月,第二期学员毕业后,陈奇涵于10月调任中央军委情报部第三室副主任。
  11月29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关于高级军事干部学习的决定》,决定在中央高级学习组之下,特设军事高级学习组,以朱德为组长,叶剑英为副组长,陈奇涵为秘书。
  1942年2月,陈奇涵进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并担任了高级学习班第三党支部书记。他不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而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旗帜鲜明地对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判。但在人的处理上,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对郭洪涛,当时有些人主张给最严厉的处分,陈奇涵不同意,认为他是个好干部。在整风运动中,陈奇涵召集在延安的赣籍老红军,回顾、总结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江西、赣西南、赣东及兴国等地党的历史经验,整理了一大批珍贵的党史资料。党组织对他在土地革命时期的个人历史也作出了肯定的结论:掌握政策比较稳,经得起严峻的考验。虽遭受王明路线的无情打击,被加以“莫须有”的罪名,但他能够做到受打击而不屈服,受委屈而不灰心,对党的事业满怀信心,保持高昂的斗志,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干部关心爱护,对生活艰苦朴素,对问题的处置实事求是,敢于坚持原则,且又经得起历史的检查。中央军委还为他在1933年受撤职处分的问题,作出了正式的平反结论:对陈奇涵同志的撤职处分,是当时干部政策的错误,应予正式撤销其撤职处分。至此,陈奇涵背了8年之久的“包袱”,才终于得到解除。
  1943年1月,陈奇涵调任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总校教育长,徐向前为代理校长,李井泉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何长工为副校长,校部设在绥德县城的西山寺。陈奇涵到任后,抓紧对中共党员的教育,到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抗大”第八期学员6000余人全部毕业,分赴各个抗日战场,参加对日寇的最后一战。
  1945年4月至6月,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陈奇涵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会议。在会议上,他历数了“左”倾错误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的巨大损失,不同意一些人进入中央委员会。会后,又来到毛泽东住的窑洞,再一次讲述自己的观点。毛泽东仔细听取了陈奇涵的意见,并耐心向他做了解释。
  辽沈平津 北战南征
  抗日战争结束后,1945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制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决定抽调两万干部、十万主力部队挺进东北,陈奇涵也在其列。接到命令后,他立即从延安出发,渡过黄河,越过同蒲铁路,赶赴东北。但在途经承德时,因旅途劳累生病,中央军委决定将他留在承德,担任冀热辽军区副司令员,一边工作,一边治病。冀热辽地区,包括河北省东部、热河省,是华北的一翼,也是东北的屏障,更是出入东北的咽喉要地,陈奇涵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1946年1月,国共双方达成停战协定,但国民党当局强调东北例外,发动对北平与承德之间战略要地古北口的进攻,派出8个师兵力,进攻古北口八路军守备处。陈奇涵带病参与指挥古北口战斗,两天激战,打退了国民党军的进攻。
  同年6月,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方针,陈奇涵随部于8月28日主动撤离承德,转移到乡村与敌后,开展游击战争,继而撤到赤峰、林西地区与敌周旋,在广大乡村发动群众,建立群众武装和人民政权。
  1947年3月30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冀热辽军区划归东北民主联军建制。5月13日至7月1日,陈奇涵率部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向东北国民党军发起的夏季攻势。此战历时50天,歼国民党军8万余人,恢复城镇40余座。
  同年7月,陈奇涵调任吉林(东满)军区副司令员,与司令员周保中、政治委员陈正人一起,领导延边、吉边、吉南、东北4个军分区的军民作战。
  1948年春,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并成立东北军区。陈奇涵出任辽南军区(7月改称辽宁军区)司令员。
  9月12日,东北人民解放军发起辽沈战役。陈奇涵指挥辽宁军区所属部队封锁、包围锦州,并配合主力于10月15日攻克锦州。
  辽沈战役结束后,陈奇涵调任东北军区参谋长。他是参谋工作的行家,一看地图就能记住地名和它的方位。到任以后,他通过调查研究,总结长期战争中积累下来的实践经验,从军队建设和战略、战役、战术等方面,提了许多好的建议,大部分得到军区领导的采纳。因而,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二次高干会议上,受到上级的表扬。
  11月下旬,陈奇涵率部入关,参加平津战役,攻克天津。
  重返江西 建设家园
  三大战役结束后,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春整编,西北、中原、华东、东北野战军分别改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遵照毛泽东、朱德发布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第二、第三野战军于1949年4月20日夜,发起了渡江战役。4月23日解放南京,宣告国民党反动统治覆灭。这时,中央军委赋予四野的任务是位于武汉正面钳制国民党军白崇禧集团,策应二野、三野渡江。5月14日,四野一部从汉口以东之团风、武穴南渡长江,16日、17日解放武汉三镇。陈奇涵随四野主力从平津地区南下,行程600公里,来到武汉。当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中局、华中军区(12月改称中南局、中南军区),陈奇涵任华中局委员、华中军区党委常委、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5月22日,英雄城南昌解放。6月,陈奇涵怀着胜利的喜悦,重返江西出任江西军区司令员、江西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南昌警备司令、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从1949年至1954年,陈奇涵为保卫和建设新江西,呕心沥血,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在指挥剿匪、稳定局势、实行土改、整党建党和部队建设方面成绩斐然,赢得了江西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解放初期,国民党遗留在江西的残兵败将、散兵游勇及潜伏特务、武装土匪为数不少。他们与地主恶霸、反动会道门相勾结,杀人抢劫,为非作歹,残害人民,破坏人民政权建设。陈奇涵回到江西抓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剿匪。1949年7月7日,他专门主持召开了军区高级干部参加的剿匪工作会议,并在会上深情地说:“江西人民对中国革命有很大贡献,付出了重大牺牲,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养育我们的人民。他们日日想、夜夜盼我军早日回来。今天,我军终于打回来了,我们的使命就是一刻也不能犹豫等待,要马不停蹄地立即投入剿匪作战,为人民除害兴利。”⑥他强调指出,不尽快把这些土匪消灭干净,江西的革命政权就不能巩固,社会秩序就不能安定,老百姓就不能安居乐业。他制定了“重点进剿”、“全面清剿”、“肃清残匪”的三阶段剿匪计划,亲自动员和指挥所部进行剿匪斗争。
  陈奇涵根据中央军委提出的军事清剿与政治瓦解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及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创造性地提出前期采取七分军事、三分政治,后期采取七分政治、三分军事,有重点地打击敌人的策略。在剿匪期间,他要求各军分区每天汇报一次,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军分区首长会议,研究分析匪情,作出具体部署。特别是在1949年9月的宁都翠微峰战斗中,第四十八军第一一四师遵照陈奇涵“先礼后兵,迅即以突然猛烈之炮火扑灭寨内之匪,一举攻取之”的指示,向据险顽抗的敌人发起猛攻,一举摧毁国民党军“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活捉匪首黄镇中将及校级军官75人,歼匪徒2000余人,创造了山地剿匪攻坚战的范例,受到中共中央华中局、华中军区的通令嘉奖。9月28日,第四十八军第一四二师又在井冈山的湖坑山坳的深草丛中,擒获残杀革命群众3000余人的杀人魔王萧家壁,歼灭其匪徒500余人。两大股土匪被歼以后,大批匪众出来缴械投降。经过仅仅5个月的剿匪斗争,歼灭残匪3.5万余人,活捉重要匪首248人,取得了剿匪的决定性胜利。至1952年底,江西全境共歼匪特55892人,主要匪首全部落人法网,缴获大小炮240门,长短枪11万余支,平息了匪患,保卫了革命胜利的果实,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陈奇涵非常注意抓部队建设。在革命胜利的新形势下,他要求广大指战员加强学习,提高军事、政治、理论水准。他指出:“知识是战斗的主要武器,技术是完成任务的主要条件,物资是军队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⑦他常对一些参加革命不久的人员说:新中国的建设,要靠你们这些年轻人哪。你们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业余时间要用来学习。他尤其强调在新时期、新任务面前,要加强军队的作风建设。他在军区专门作了一次《论军队作风》的报告,发表在《人民军队报》上。他提倡两种作风,即“一日如二十年”和“二十年如一日”。“一日如二十年”,就是要全体指战员具有大刀阔斧、勇敢积极、雷厉风行、暴风雨似的作风。“二十年如一日”,就是一心为革命、埋头苦干、深思熟虑、精雕细刻的作风。他要求干部、战士都要有很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养成科学地计算时间,准确地遵守时间,灵活地支配时间,保持士气的旺盛。他提倡发扬军内民主的优良传统,主张有问题要放在桌子上面讲,不要在桌子下面讲,要当面讲,不要背后讲;要维护军队团结。
  陈奇涵要求部队严格,要求自己更严格。他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总是以自己良好的作风与模范的行动去影响官兵。平日,他举止端正,军容严整,连散步时也不例外。当时,全军没有作出有关升旗的规定。江西军区根据陈奇涵的倡议,率先规定每天早上举行升旗仪式。他年过半百,从住处到升旗的操场要步行半个多小时。他每天都准时到达,带领干部、战士一起,郑重地向“八一”军旗敬礼。他在参训队看到有的学员动作要领掌握得不准确,就亲自做示范。他的双腿在战争时受过伤,又患着严重的关节炎,在一次踢腿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但他站起来又忍着剧痛继续做示范,令在场的干部、战士深受感动。他爱护部属、爱护士兵,但如果发现部属有违反军风军纪行为的,决不宽容。军区警卫团每天派出小分队外出巡逻,一经发现违反军风军纪的干部、战士,轻则批评教育纠正,重则按军纪严肃处理。有一次,他到军区医院去,发现五棵小树被砍掉了,便毫不留情地批评了决定砍树的医院领导,并叫秘书起草一份通报,经他修改后发至全军区⑧,陈奇涵爱护树木的故事传遍江西军营。
  1949年9月,陈奇涵在南昌近郊望城岗原中正大学旧址创办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大学第四分校(后改称江西分校),自兼校长,招收青年知识分子和从部队抽调团以下排以上干部进校,学习政治、军事和文化知识,先后培养了数千名素质优良的军政干部。为了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陈奇涵在江西军区旁边办了一所“八一”子弟学校,委派他夫人卫彬担任校长,副司令员杨国夫的夫人担任协理员。经费无着,他跑到华中军区去申请,并组织军区机关干部、战士参加建校义务劳动。在多方面努力下,学校很快就办成了。江西各地驻军干部和军烈属子女得到了读书的机会,无不感谢党的关怀和陈老的费心(陈奇涵当年才50岁出头,但人们都尊敬地称他为“陈老”)。陈奇涵几乎每天都要到学校去转一转,对祖国的下一代充满了殷切的希望。为了改善官兵的医疗条件,他在南昌潭子口建立了一座现代化的军区医院,并在住院部装上了南昌市第一部电梯,收容并治愈了大批从朝鲜前线回来的志愿军伤病员。由于部队扩大,新兵大量增加,住房困难,他便组织部队自己烧砖瓦修建了大批营房,解决了住宿难的问题。他自己用火柴盒当模具设计了整个江西军区大院的建筑布局。为了解决干部、战士的娱乐问题,军区自筹经费盖起了军人俱乐部。陈奇涵还计划建造军区烈士陵园,安葬在江西牺牲和逝世的战友。大伙儿都说,首长把我们从生到死的问题都考虑到了,我们只有一个心眼儿干好工作。1952年,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决定修建江西革命烈士纪念堂,陈奇涵大力支持,并派出部队参加义务劳动,表达了他对江西25万烈士的怀念之情。烈士纪念堂成了江西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
  主持军法 建立系统
  1953年,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向全国人民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种新的形势,向军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1953年12月,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确定了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成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的总方针和总任务。同时,会议还讨论了军队的组织编制、加强部队训练、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制,以及义务兵役制、薪金制、军衔制等有关军队建设的重大问题。
  1954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统一管理全军军事审判工作。2月28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发布任命书,任命陈奇涵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庭长。
  不久,陈奇涵向新任江西军区司令员肖元礼交代完工作,带着家人返回兴国探亲。这是他参加长征以后,20年来第一次回家。这时,他虽身居要职,但没有衣锦还乡。他探望了老母和亲人,看望了当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战士,慰问了烈士家属,接见了当地的县、区、乡干部。“陈奇涵回来了”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坝南村的男女老少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他要大家记住毛泽东的赠言: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
  同年夏天,陈奇涵到北京走马上任,主持军事司法工作。他到京不久,就去北戴河向中央军委领导汇报对军事法庭工作的设想。
  一天,吃过晚饭之后,陈奇涵到海滨散步,迎面走来周恩来、邓小平、李富春等。邓小平高兴地说:“我们从延安分别之后,这是第一次见面。”周恩来说:“听说你去搞军法工作了,你身上的担子不轻啊!”他们和陈奇涵一起坐在海滨的藤椅上,开怀畅谈起来。
  解放军的军法工作,从建军之初就有,但没有全军统一的军事审判机构。红军时期有的部队称“军队审判所”,抗战以后称“军法处(科)”,实际上多数军区和部队把它放在保卫部,全军的总政治部也设有“军法处”。现在要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的军队,必须建立一个全军统一的军队审判机构。
  军事法庭是军事法院的前身,是一个刚成立的新单位。陈奇涵来时,一切俱空,身边只有少数几个工作人员。经过他的努力,军委把北京赵登禹路的一处院子拨归军事法庭。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的牌子就挂起来了。
  陈奇涵为筹备军事法庭,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法庭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上,主要考虑法庭的工作方针、任务、内容、方式等重大问题上。他派人翻译有关苏军军事法院方面的资料,又派人到图书馆、档案馆查阅中国有关的历史材料,结合解放军历史上的审判工作经验和组织形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看法与想法。1954年8月25日,陈奇涵向中央军委作《军事法庭的建立与工作》的报告。军委例会讨论后,在陈奇涵的报告上批示:“目前,制法为主,习法为次”。
  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陈奇涵被任命为第一届国防委员会委员。在以后召开的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陈奇涵连续被任命为国防委员会委员。
  11月1日,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成立专门法院的规定,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同时颁布了军事法院暂行编制表。1955年1月11日,中央军委决定陈奇涵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按照当时情况,军事法庭是一个机构小而规格高的单位,直属中央军委领导。代表军委与陈奇涵联系并指导军事法院工作的是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按编制表上规定,军事法院院长必须是上将,副院长必须是中将,第一、第二军事审判庭庭长都是少将,甚至有的处长也是少将,其他处长为大校。
  1955年8月8日,中央军委向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央呈报关于《军事系统法院、检察院人员任免问题的报告》,建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副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军事法院的干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任命。毛泽东阅后批示:“照办”。8月31日,国防部命令全军各级军法处改名为军事法院。这样,就形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一级、二级、三级军事法院(分别设在大军区、军、师级单位)的军事审判机构体系。
  为了便于工作,在北京还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直属军事法院。根据陈奇涵的意见,直属军事法院在军法工作上的管理范围是:各总部驻京直属机关、部队、学校、研究院及未设军事法院之防空军、装甲兵、工程兵、炮兵领导机关及其驻京直属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而各总部下属驻各军区之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的军法工作,则由所在军区军事法院负责。
  根据军事法院编制队员少的情况,陈奇涵对军事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主张精干高效。军事法院只设第一、第二审判庭(后来增加了第三审判庭)、研究处、组织处、办公室。审判庭负责审判工作;研究处负责整理研究部队纪律及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处负责法院的设置、编制、培养干部、管理犯人等;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行政等工作。各军区军事法院的机构设置,也按此例,只是人数更少。由于陈奇涵对各处、室的职能分工规定明确,也就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办事效率较高。
  在定编制、定机构的同时,陈奇涵抓了军事法院的班子和各级军事法院干部的配备。根据他的提名,1955年3月,西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钟汉华被任命为军事法院副院长;铁道兵政治部副主任袁光被任命为军事法院军事审判庭庭长。他向中央军委建议,按编制调给军法战线1200名营以上干部;在已有500多名团以上干部的基础上,再另调70名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并适合做军法工作的团以上干部,从事军法工作。他认为现在军法干部量少质低,要求给予调整配备,并实行轮训。
  中央军委对陈奇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极为重视,随即发出了《军委关于建立和健全军事法院的工作的指示》。军委指示说:要按新的军事法院编制将干部配备起来,不要简单地将原来军法处的处长、副处长和军法助理员一律改成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而应按编制军衔抽调一些政策水平较强和有一定资望的干部担任各级军事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同时也应选择一些政治文化水平和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军法部门。
  1955年3月14日,钟汉华由重庆来到北京,向军事法院院长陈奇涵报到。陈奇涵对钟汉华说:“近年,我身体不大好。我就把主持法院日常工作的事交给你了。法院初创,任务繁重,一要搞组织建设落实,二要订立各项法规条例,依法办事。你就大胆工作吧,我信得过你。”钟汉华是陈奇涵的学生(在红军三分校)和部下(在绥德),他一直没有忘记陈奇涵这位老师,见了面就以老师称呼。他对又一次在陈奇涵直接领导下工作,感到兴奋,他对人说:“陈奇涵是一位特别能大胆放手使用干部的好领导,不是那种嫉贤妒能、婆婆妈妈的人。”过了几天,袁光也从福建到北京报到,陈奇涵同样亲切接待,充分信任。这使他们心情舒畅,工作大胆负责。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陈奇涵于1955年5月向中央军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写出《军事法院筹备经过报告》,表明“我院筹备工作已告一段落”,从军委到大军区、军、师4级组建军事法院的工作胜利完成。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9月,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委员会成立,陈奇涵任解放军监察委员会委员。
  当月,陈奇涵被授予上将军衔,并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这是新中国军法战线上第一位上将。然而,他自己在申报军衔时,态度很谦逊,自报“中将”。他在军衔表上写道:“中国革命在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奋斗20余年,今天已经胜利成功了。世界革命也一定要成功的,全世界人民也一定要得到解放,这是不容置疑也不能改变的历史规律。对我来说,个人的地位和高低得失已是一个非常渺小的问题。”
  9月15日至27日,陈奇涵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不久,他又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小组成员,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协助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董必武抓全国政法工作。195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陈奇涵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法院领导的分工上,他分管军事法院系统的工作,同时继续担任军事法院院长职务。
  1956年12月6日,中央军委召开第92次会议,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克林关于将解放军军事法院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的建议。这是学习苏联的体制。军委最后同意将解放军军事法院改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但对内的工作职责仍然不变,组织领导、工作关系归总政治部。
  趁名称改变之机,陈奇涵向中央军委举贤让能。在中央军委开会的前两天,即12月4日,他向军委写信表示:“汉华同志在这一个时期的工作实际全部都担负起来了,无需另设一副院长专门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的工作,建议由钟汉华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庭长是适当的。”
  军事法院名称的改变,反映了人们对法院体制的不同认识。当时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主张参照苏联模式,在最高人民法院内设军事审判庭。陈奇涵认为,根据我国我军的情况,解放军还是可以设军事法院。1965年4月,根据将近10年的工作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和总政治部联合向中共中央报告,建议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5月2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复:“同意将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恢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文化大革命”中,军事法院于1969年被撤销,直到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才得以恢复。
  依法办事 照章行事
  陈奇涵在军事法院的大会报告小会讲话里,或者在平时和干部的交谈中,最常讲的三句话是:依法办事、照章行事、军法从事。依法办事,就是遵照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照章行事就是执行军队三大条令,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队列条令(草案)》和《纪律条令(草案)》,建立良好的内外关系、内务制度,养成优良作风,维护和巩固部队纪律;军法从事,就是对部队里极少数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人,绳之以法,实行法律制裁。而法院的审判工作,就是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依照法律进行正确的判决。从法院筹备工作起,陈奇涵就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法院的有关条例上。在他看来,军事法院工作涉及方面很多,必须有所遵循。他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定条例势在必行。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陈奇涵便领导军事法院筹备组的干部进行军事刑事立法工作研究。他一方面组织大家学习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反复讨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另一方面派人翻译苏联军事刑法,查找解放军历史上的有关条例和规定,供大家研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编写出两个条例草案。他在写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中说:“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参考了惩治贪污条例及镇压反革命条例和我军各个暂行量刑规定及苏联军事刑法,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刑罚暂行条例(草案)》。”
  陈奇涵把制定和修改《条例》、完成军事刑事立法的准备工作,作为军事法院1955年的中心工作来抓。《条例(草案)》搞好以后,他感到“军事刑事立法意义重大,为了更能切合部队实际情况”,遂将两个《条例(草案)》下发到各总部和有关部门首长及军法处,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42个单位的意见,军事法院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然后,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发到有关部门,再次征求意见,而后又作修改。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如此往返几次,最后上报中央军委。
  1955年8月26日,陈奇涵和钟汉华联名向主持军委工作的国防部长彭德怀报告:请审核《军委关于加强军事法院工作的指示》等4个文件,并请彭德怀转呈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陈奇涵、钟汉华在报告中说:“遵照军委第四十次例会决议精神,我院草拟了《军委关于加强军事法院工作的指示(草稿)》,并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刑罚暂行条例(草案)》、《军法干部训练计划的意见(草稿)》等3个文件,请转报军委审核。”报告在详述了1954年10月以来起草和修改两个《条例(草案)》的过程后,写道:“在讨论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人大常委会法律室和到会的同志,都一致认为国家刑法刚着手起草,估计三四年后始能颁发,如没有一个统一的暂行条例,仍由某些军事法院各自为政、各自为法,就会给法院工作造成许多麻烦和不便。因此,都同意将这两个暂行条例呈请国防部颁发,在军队内部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按立法手续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
  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对军事法院和军事刑事立法工作很重视,又很谨慎。彭德怀收到陈奇涵、钟汉华报告以后,立即转给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及军委各位领导,并安排时间在军委例会上讨论。
  10月,中央军委第51次会议讨论军事法院送审的两个《条例》,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刑罚暂行条例(草案)》,决定:“谭政、陈奇涵、钟汉华、蔡顺礼、袁子钦,并邀请高克林、张苏、武新宇等同志具体研究修改。第一次会议请聂荣臻元帅召集,以后由谭政主持,修改后需经军委通过,报中央批准,然后按立法程序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颁布实行。”
  紧接着,陈奇涵又领导军事法院完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暂行审判程序与审判办法(草案)》,与上述两个《条例》相配套。《办法(草案)》出来以后,也在有关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
  12月,陈奇涵主持召开了全军军法工作座谈会,各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的负责人参加会议。陈奇涵在会上再次强调军法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办事,照章行事,军法从事。军法部门应该是执行法律的模范。他要求大家以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为根据,结合军队实际,再次反复讨论,研究与修改三个草案;他提出各级军事法院1956年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肃反案件的审理,贯彻和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加强干部培训。
  在全军军法工作座谈会上,陈奇涵针对有的人由于对“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能服从法律”条文的片面理解,而产生认为“独立进行审判”,就是不能提党的领导的看法,从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学说的高度加以剖析。他说:“党是工人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马列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马列主义的党,必须领导一切,而且能够领导一切。法院组织的原则和制度,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为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合理而定的。在加强对法院工作领导的前提下,区分党和行政的界限,是应当的、必要的。”他认为,党委对审判工作的领导是负责政治的、原则的、方针的领导,并掌握量刑中的各项政策,比如有的单位把案犯的思想问题当做了政治问题、把纪律问题当做了刑事问题、把历史问题认作为现行问题混淆处理的现象等,党委有责任去纠正和制止。各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则更多的对法律负责,执行法律,打击犯罪分子,缩小量刑中的差距等。
  两个《条例》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在军法战线上基本上统一了意见,形成了共识。虽然这两个《条例》,最终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颁发,然而,各级军事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都是依据《条例》行事。因此,两个《条例》实际上已成为中国军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中国军法工作的法制化正规化奠定了基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负有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军军事审判工作之责任。陈奇涵收到了不少关于审判工作混乱现象的反映。他也发现一些不依法审判的事例,如有的团以上干部未经行政首长按任免权限撤销其职务就被审判;有的单位由党委决定“开除军籍送地方人民法院审判,在群众中挽回影响”等;有的政策上把握不准,打击方向不够明确;有的对危害军队建设者打击不狠,而对一些有男女关系问题、轻微偷盗行为的判刑过重;有的单位在量刑上宽严不一等等。这除了一些干部法制观念薄弱以外,在客观上,就是由于国家对军事法院尚无成文法规,两个《条例》迄未颁发,各级组织不健全,一些基本制度如审判委员会、三人合议制等没有普遍建立等原因而造成的。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多次向军委提出许多建议和措施。
  在陈奇涵的努力下,中央军委采纳了他的建议,成立了军事检察院。
  军事法院起草的《关于在部队中实行军人陪审员制度的规定》,经中央军委第16次会议通过,并由总政治部印发部队执行。按此规定,由民主产生或政治机关委派的军人陪审员,享有和审判员同样的权利。这对推进部队的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军事法院呈报的《关于成立审判委员会的意见》,经中央军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各级军事法院成立了审判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和蔡顺礼、曹广化、阎揆要、朱明等组成。陈奇涵在1955年12月3日向中央军委提出的报告中说,要“健全组织”,“总结经验,解决审判中的疑难问题”。
  陈奇涵提出的公开审判的原则,也得到了贯彻实施。1956年,是军法部门开始全面执行以公开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新的审判制度和程序的一年。陪审、合议制度在全军普遍建立起来。全军70%的案件都通过了公开审判,受到群众的监督,使办案质量得到提高,错误和偏差大大减少。辩护制度也建立起来了。军人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使得审判力量和法院同部队的联系都得到了加强。审判委员会的建立,上述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防止审判人员思想上的片面性和工作上的简单草率作风、提高法制观念起了重要作用。
  在办案工作中,陈奇涵坚持实事求是。他提出合法、及时、准确办案的三个原则。他要求切实防止错判,尽量减少偏差,做到全军不出冤案。他要求审理一个案件,一般应在20天以内结束,个别比较复杂的案件,也应该在一个月内结案;审判工作,均应按审判程序进行;只要是冤案,应该予以平反,并向当事人认错道歉;错案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改判、释放和免予刑事处分等办法处理。
  1956年,在军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示下,军事法院与检察、保卫部门一起,对全军1955年以来改判的肃反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复查。结果发现有7%判错了,其中约有2%在量刑上偏差较大,有3%是事实没有搞清楚和证据不够充分。对这些错案,陈奇涵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一一予以纠正。
  培训骨干 强化教育
  各级军事法院建立以后,陈奇涵把培训干部当做一件大事来抓。他认为,现有干部数量少质量不高,很多人法律知识贫乏,一身游击习气;干部队伍的这种现状,适应不了军法工作正规化的要求。于是,他亲自抓干部的业务学习,制定干部培训计划。
  1955年,他规定全军各级军事法院的干部,要拿出足够的时间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参考学习《苏维埃法院组织法》、《苏联军事刑法》等;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两个《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在学习《苏联军事刑法》时,他强调不要照搬照套,要创造和完善具有中国特点的军事法规,要联系国家和军队的实际。
  为了培训干部,在干部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陈奇涵仍下决心抽调部分军法骨干脱产学习一年。他亲自找中央政法干校校长商量,并征得司法部同意,在中央政法干校举办军法班。当时,军法战线上的团以上干部有500多人,他打算每年轮训160名,用3年时间将团以上军法干部轮训完毕。他要求这些参加政法干校培训的干部通过学习能够懂得法律是一门科学,学会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刻认识加强革命法制对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重要性,熟悉法律基本知识,提高军法业务。
  陈奇涵亲自抓军法干部的学习,很快就见了成效。《1955年军法工作的基本总结》认为:“一年来军法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有了很大提高,大家认识到军法知识贫乏,不能适应军法工作正规建设需要,今后得好好抓紧学习,不然就赶不上工作需要了。过去认为军法工作‘单调’要求改行、不安心工作的干部,现在也积极安心了。军法干部学习空气高涨,并普遍重视了案件的调查研究和依靠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因此,审判工作中的游击习气和违法行为,以及军法干部的主观主义作风,已逐渐地得到了克服。”
  为了指导军法业务建设,1955年7月,军事法院编辑出版了《军法业务手册》创刊号,陈奇涵为该刊题写了刊名。该刊共出版29期,增刊5期,至1958年停刊。该刊的主要内容为: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有关军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及各单位的工作经验体会、工作方法;有关法律的学术文章和法学知识;部队进行法纪宣传教育的经验材料;苏联的先进法学知识和工作经验;一般的通讯报道、批评与建议及对疑难问题的讨论和解答等。这一刊物对促进军法干部熟悉业务开展工作、提高政策水平与业务水平、进行法纪教育起到良好的作用,对了解国外军法战线情况、开阔眼界也有一定作用。
  在抓紧训练军法干部的同时,陈奇涵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充分利用“军法”这个工具,加强部队的法纪教育,把革命军人培养成为坚决执行命令、法令、条令,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新社会公德的模范。他还要求各级军事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利用公开审判的机会,让旁听群众受到启迪。据1956年14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到法院来旁听的群众达18万人之多。其中有干部,有战士,也有部队首长。公开审判工作既体现了群众监督,又教育了群众。有时,法院带着审判材料到发案单位进行审判,从而更增强和扩大了公开审判的教育作用,受到了部队首长和群众的支持。某部在公审了一个案件后,领导决定停止两天操课进行思想整顿。结果,部队首长说:“这样做比我们平时讲多少次还顶事。”有的战士还说:“要提高警惕,不能走违纪犯罪那条路。”还有的战士主动坦白了想开小差的念头。有的战士检讨了自己的不光彩行为。公开审判,使审判工作更为准确、合理,提高办案质量。群众说:“这样的审判信得过!”
  为了对部队进行法纪教育,陈奇涵要求司法人员带头守法,并主张把法律教给全军官兵,使人人懂法,人人用法。军法部门还采取了一些生动活泼的形式,在部队中普及法纪教育。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编写法纪教材或写成通报;利用报刊、幻灯、宣传栏宣传法纪知识;举办法纪教育实物展览;建立法律建议制度;将经过调查核实的违法犯罪情况整理成材料,在部队中进行法纪教育等。
  特别法庭 审判战犯
  陈奇涵主持军事法院工作时,根据国家主席毛泽东命令公布、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华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先后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在中国的大地上,由代表中国人民的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审判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有史以来还是第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任务也很艰巨复杂,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于被审判的对象都是日本军人,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人与陈奇涵商量,请军事法院派出得力干部参加特别军事法庭,主持审判工作。
  经过研究,陈奇涵决定派少将袁光参加特别军事法庭。袁光时任军事审判庭副庭长。同时决定派去参加这一工作的,还有上校审判员王许生、张剑、朱步东及其他工作人员共9人。
  陈奇涵对审判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明确指示,对参审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规定他们在开庭前不准访亲会友;不准到公共娱乐场所活动,不准进茶馆酒楼等。
  周恩来、董必武和彭真对审判工作给予了直接指导,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定要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的决定。一切准备就绪以后,特别军事法庭的成员就分别去沈阳、太原,准备开庭。
  1956年6月9日,特别军事法庭首先在沈阳开庭。
  上午8时30分,当袁光审判长宣布“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现在开庭”以后,8名日本战犯被带上了被告席。这8名战犯是:前日军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藤田茂、佐佐真之助,少将旅团长上坂胜、长岛勤,大佐联队长船木健次郎,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中尉情报宣抚主任鸦野晋太郎。
  开庭后,国家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8名被告人一一低头认罪。
  日本战犯铃木启久在最后陈述时说:“对自己的残暴行为,起初曾企图隐瞒,但在中国人民人道主义态度的感召下,启发我进行反省,认识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我感谢中国人民,我诚恳地谢罪。”
  经过3天评议后,袁光于19日上午开庭宣判,宣读了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判处铃木启久徒刑20年,藤田茂、上坂胜徒刑各18年,佐佐真之助、长岛勤徒刑各16年,船木健次郎徒刑15年,鸦野晋太郎、榊原秀夫徒刑各13年。
  与此同时,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审判了城野宏、河本大作、富永顺太郎等9名日本战犯。7月1日至20日,特别军事法庭又在沈阳审判了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战犯。对上述37名日本战犯分别判处20年、18年等不同刑期的徒刑。
  心地芝兰有异香
  1959年8月,应苏共中央邀请,陈奇涵偕夫人卫彬作为中国共产党老干部代表团成员,和王维舟等一起赴苏联访问,并作短期休养。回国后不久,参加了8月18日至9月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
  1960年春天的一天下午,在中央军委所在地举行了一次特别宴会。宴会的主人是接替彭德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林彪,客人是几位老资格的将军:陈赓、张云逸、徐海东、陈奇涵、周士第。作陪的有总参谋长罗瑞卿,军委办公厅主任萧向荣等。席间,林彪以征求意见的方式提出军委的建议:鉴于几位劳苦功高的老将军年大体弱,建议他们“挂名休息”。所谓“挂名休息”就是仍然担任名誉性的职务,但不再主持经常性工作。
  陈奇涵早就有一个愿望: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希望把班交给年纪轻一点的干部。他经常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他曾两次向中央提出,自己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其他重要职务,同时举贤荐能,推荐年轻、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因此,他并不感到意外。
  从此,他开始适应退居二线的生活方式。他最喜好的是看报、读书。每天必须看《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几乎每一条新闻,每一篇文章都不放过。在他读过的《联共(布)党史》一书中,留下了用红笔写下的一行行笔注。他还亲自动笔,编写“中国历史(古代、近代)年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的发展沿革表”,一共写了几十页纸,装订成册。
  然而,他仍担任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小组成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要照例参加各种会议。在会议上,多是讨论法制建设和党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他把法制建设和党风建设看得很高。他认为这是政权建设的一项核心内容,关系到国家政权能否稳固,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能否保持崇高的威信。对于违法违纪的行为,他要求以法律为依据,严肃查处,不论是谁,都不能姑息迁就。
  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陈奇涵的健康状况就开始明显下降,战争时期染下的重疾风湿性关节炎时有复发,犯病时疼痛万分,不能行走,极为痛苦。脑、心血管的疾病也向他袭来。组织上安排他去外地休息疗养,一到外地,他总是去基层搞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访贫问苦。他曾先后和朱德、贺龙、罗荣桓、聂荣臻、罗瑞卿、萧劲光、张云逸、粟裕、张鼎丞、滕代远、萧华、杨至成、赖传珠等去外地考察,足迹遍及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内蒙古、江苏、江西、浙江、福建、广东、湖北、湖南、贵州等地。
  受朱德的影响,陈奇涵增加了一个新的爱好:养兰花。他爱兰花的品格,爱兰花的底蕴。1962年春节过后,陈奇涵陪同朱德去浙江、江西、福建3省视察工作。一路上,朱德和陈奇涵进行了长谈。两人一起追忆35年前在南昌创办军官教导团和发动南昌起义的难忘岁月。两位老人追昔抚今,充满无限感慨。朱德一再对陈奇涵说:“南昌起义最深刻的教训,就是没有建立农村根据地的思想。实际上,江西农村的条件很好,如果当时起义部队不到广东去,就在江西农村扎根,情况就不一样喽地!”后来,回到北京,朱德把江西一路上谈到的问题做了整理,又召集陈奇涵、杨至成两人到中南海住所谈了两次,写成《从南昌起义到井冈山》一文,收在《朱德选集》中。
  3月4日那天,晴空万里,阳光高照。朱德和夫人康克清由陈奇涵和夫人卫彬陪同取道吉安重上井冈山。陈奇涵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即兴赋诗一首《井冈山》:
  山名端合号井冈,峰峦怀抱在中央,
  起义雄师会陇市,胜利诗句著汪洋。
  五大哨口摧顽敌,七溪岭上灭双杨,
  全国皆白山首赤,星火燎原具炬光。
  3月6日下午,朱德对陈奇涵说:“奇涵,你有没有雅兴去采几棵兰花?”陈奇涵听后高兴地说:“你要当我的师傅哟。”说干就干,两位老人驱车来到山间林草茂密的地方,开始采起兰花来。
  回到北京,朱德把在井冈山亲手采来的两盆兰花特意送给陈奇涵。陈奇涵视为珍宝,精心培育。到了秋天,花谢了,叶子也枯了,他就把它们制成压模标本装裱成条屏,用玻璃镜框,高挂在房内,他手书两行墨迹:“莫道花残叶虽无,心地芝兰有异香”。这句词不禁让人联想起陈奇涵在全国刚解放时写下的一首诗:
  富贵非吾愿,功名我不希。
  全国齐解放,攘攘又熙熙。
  养兰爱兰正是陈奇涵居功不傲、功成身退、淡泊名利的高风亮节的写照。
  1965年1月,陈奇涵出席了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
  陈奇涵认为,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以史为镜,以史为戒,温故知新,对党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教育下一代具有重要意义。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他用心整理历史资料,先后撰写了《江西初期革命斗争的一些回忆》、《兴国的初期革命斗争》、《八一南昌起义前后》、《赣西南共产党历史材料》、《赣南党的历史》、《黄河西岸的抗日反击斗争》等回忆文章,为后人学习、了解和研究革命历史,特别是研究中共江西地方党史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历史材料。他主张写党史要真实,认为:“写党史要真实,要实事求是,合乎真理。但实事并不一定等于真理,实事要进行研究分析才是真理。编写党史不是写祭文,写赞话,光说好的,不说坏的,而应该好坏都讲,要写经验教训。”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陈奇涵虽已身居二线,但十分关心党和国家正在发生的事情。1966年8月18日,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参加毛泽东接见红卫兵。毛泽东和他握了手,但没有说话。他看到康生,问:“贴大字报的聂元梓是什么人?”康生满脸不高兴地说:“反正不是反革命。”在历史上曾深受“左”倾错误之害的陈奇涵,“文革”中,他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尽力保护干部,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一些跟陈奇涵熟悉的战友知道,“陈老”资历深,又不在第一线工作,所以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到他家“避难”比较安全,有的还把家里珍贵的东西暂时存在陈奇涵家里,陈正人、杨尚奎、刘俊秀、杜平等,都曾在“文化大革命”最困难的时候来到陈奇涵家中“避难”。当他们回忆起这些往事时,十分感慨地说:“陈老为人忠厚,对干部爱护备至,我们有了困难,愿意找陈老,他总是有求必应。”
  1967年1月10日,陈奇涵忽然接到通知,由徐向前元帅任组长的全军文革小组决定:“成立高等军事学院军事管制委员会,由陈奇涵任军管会主任。”陈奇涵对徐帅表示:“我已经在二线多年,不了解情况,加之身体多病,恐怕难以胜任,建议另考虑人选。”但徐帅没有同意。
  1月下旬,经碰头会讨论,并报请毛泽东同意,中央军委下达了“中央军委命令”,中心内容是稳定部队,制止串联,反对武斗。陈奇涵在高等军事学院根据“军队要稳定”的思想,进行了一系列稳定内部的工作,使高等军事学院的形势基本得到了控制。
  当高等军事学院的局势得以稳定和恢复之际,1967年10月,陈奇涵又一次向军委递上了辞职报告,说明自己身体不好,“挑不起高军院的军管担子”,请求军委免去他在高等军事学院军管会主任的职务。这是他又一次“退位”的请求。但是,他的历史功绩没有被毛泽东忘记。1969年2月,在审查中共九大代表名单时,毛泽东发现没有陈奇涵的名字,便亲笔批示:“陈奇涵同志似宜考虑。”在选举中央委员时,毛泽东在会议上介绍陈奇涵,说他是“赣南农民运动的一面代表旗帜”。在毛泽东亲自提名下,陈奇涵当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
  1969年10月,中央决定疏散在京的老同志。10月17日,林彪作《关于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紧急指示》。20日下午,朱德、董必武、李富春、滕代远、张鼎丞、张云逸、陈奇涵,以及他们的家属乘两架飞机从北京西郊机场起飞,飞赴广州,住进远郊区从化温泉。
  1972年5月,经请示周恩来同意,陈奇涵从广州从化回到北京。接着,陈奇涵参加了“中央老同志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都是中央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有:陈云、陈毅、李富春、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李井泉、谭震林、廖承志等。“学习班”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1973年8月,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陈奇涵作为十大代表出席了会议,并继续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1975年1月,陈奇涵出席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继续当选为人大常委。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持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1977年5月,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陈奇涵出席十一大,并当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1978年12月,陈奇涵出席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他衷心拥护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陈奇涵同许多老一辈革命家一样,又一次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更加冷静、持重和成熟。陈奇涵在党内斗争中,始终一贯地采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团结同志,治病救人的立场和态度,从不搞政治投机,趋炎附势,见风使舵,打击别人,抬高自己。他一生保持了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的高度党性原则和纯洁性,在党内、军内赢得了尊重。但他自己总是谦虚自律,他说:“我对自己几十年来总的评价是:无能事而能无事。”
  1981年6月19日,陈奇涵因老年性肺炎,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刘勉玉 周尊焕)
  ① 此联铭刻于兴国县五里亭乡坝南村陈屋祠堂,至今仍存。
  ②《陈奇涵自传》,存总政治部档案馆。
  ③陈奇涵:《赣南党的历史》,载《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页。
  ④原信存兴国县档案馆。
  ⑤原件存兴国县档案馆。
  ⑥《贺庆积回忆录》,白山出版社1991年版,第198页。
  ⑦1949年9月江西军区《人民军队报》创刊词。
  ⑧《贺庆积回忆录》,白山出版社1991年版,第20l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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