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图文百科 1000个你应该了解的禅宗问题》 第六章 五家七宗禅学思想 曹洞宗“宝镜三昧”叙述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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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洞宗“宝镜三昧”就是洞山良价禅师所作的《宝镜三昧》,是唐代曹洞宗祖洞山良价(807—869年)撰写的一篇关于禅法的法帖。收藏在大正藏第四十七册(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与大正藏第四十八册(《人天眼目》卷三)中。这篇法帖的本意就是说明曹洞正偏回互的玄旨。偏正回互的学说是渊源于石头希迁所撰写的《参同契》。这个玄旨由石头传药山,药山传云岩,云岩传洞山到洞山良价才开始集合五位说之大成。所以这篇法帖与《参同契》同为曹洞宗的宗典而备受重视,全篇由四言九十四句、三百七十六字所组成。

    良价的《宝镜三昧》提倡“明暗交参”的寓意,就是他说的“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夜半正明,是暗中有明的境界:天晓不露,是明中有暗的境地。这里的“明”是指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色界;而“暗”就是指无形、无迹、无色声香味的本体界,即空界。明暗交参,是说本体界与现象界交互参合在一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明暗交参的观念,同样发展出“正偏回互”的学说。

    良价的《宝镜三昧》还提出了“背触皆非,如大火聚。但形文彩,即属染污”的不触犯原则,指出修行者在修行中对本体肯定否定都不行,般若如同烈火,不能靠近。只要想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它,就是染污了它。《宝镜三昧》还描摹出“木人方歌,石人起舞。非情识到,宁容思虑”迥超知性理解的禅定直觉境,肯定了曹洞宗遵守不触犯原则、大量运用禅定直觉意象。

《宝镜三昧》法帖主要借助比喻或运用艰涩的语句,表述理与事的会通融合的思想。认为心性之理与万事万物是交互相融的,如图所表示的“明交参暗”——暗中有明,明中有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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