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丛林中负责纲纪司法方面的僧人有:维那一位,是全寺的三纲司之一。与监院首座并列为上首。维那也是六知事之一,是管理众僧进退威仪的重要职称。大凡诵经诵施并行佛事,都由他领头,或僧众犯戒,触犯丛林清规,也由他执行,如摒斥出院等。维那二字,系梵汉兼举之词;维,就是纲维,统理的意思;那,为梵语羯磨陀那的略译,意译是授事,就是以各种杂事指授予人。
在我国一般的僧官制中也设置维那这个官职,北魏设僧官以统理全国有关佛教的诸般事物,于中央设昭玄曹,以沙门统为最高僧官,维那为副官;在地方设僧曹,以僧统为长官,维那为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