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佛祖在悟道之后向五比丘讲法时就定下了修行者的四依住,这也是最早的清规之一了。四依住就是依乞食、依粪扫衣、依树下住、依陈弃药四项理想生活的基本原则。而且佛祖还确立了八不净物,告诫比丘不能够接受田宅园林、种植、储积谷物、蓄养奴仆、蓄养禽兽、蓄钱宝贵物、蓄毯褥釜镬、蓄象金饰床八种妨碍悟道的不净物。但是在中国佛教的发展是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由于僧团的不断扩展,从而使禅宗丛林兴起,使僧团生活形式有所改变。在修行中,禅僧们无论雨季的结夏安居,或平时的和合共处,都形成生活上的共住制度。在共住规制上,僧侣除个人使用的衣钵等物外,其他物品、用具、床具,乃至房舍、园林等,均属僧团共有,不得占为私有。对僧团器物的维护,则有工作上的分配;每一住处丛林都推选一位高僧,领导僧侣的生活作息,担任平时的教诫。僧人们在生活、劳作中各安其职,分工合作。这种禅僧之间的分工合作,其实还是体现了佛法的基本精神,就是众生平等,普度众生。这是因为佛理说佛与众生同出一源,本为一体,不能一独悟而众生迷。所以佛教根本上兼济天下而非独善其身,要求把自我拯救建立在每个人的努力并引导众生的共同努力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