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嵩针对宋代初期社会排佛学说所说的佛教出世、厌世理论,指出佛学的社会功用同样非常重要,这些作用除了佛教主张的各种戒律对社会和谐有辅助作用外,重点强调了佛学中也包含孝道,因为这是儒家批判佛学的重要借口。
契嵩对佛家的“孝”进行了新的诠释,他认为,佛学思想中也蕴涵着“孝”的内涵。所以说儒家批评佛家远离父母是不孝是一种误解,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佛教也是主张“孝”的,佛家思想中是含有“孝”的思想的,并且把行孝作为做人之根本。
契嵩在努力把儒佛关于孝道的思想进行融会的同时,一方面强调佛家的孝是大孝,要高于儒家的孝,另一方面,他并没有把孝给标高到脱离世俗社会生活的地步,而是把孝植根于世俗生活的土壤之中。
契嵩认为,佛家的“孝”要高于儒家的“孝”。由于佛家主张出家,远离父母、抛妻弃子,与儒家的纲常伦理发生了严重冲突,因而成为儒家批判的焦点,也成为儒家攻击的软肋。契嵩认为,佛家主张的孝的内容是和儒家思想中的孝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