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流行人间,成为佛教,一天天发展起来。佛教是以出家僧伽为中心的。出家,是离眷属,离财物、名位的爱著,而过着为求解脱而精进的生活。早期佛教的形象,是恬澹的、朴质的、安详的,没有一般神教的迷妄行为——祭神、咒术、占卜等,也不与神教徒诤论;重在实行,也不为佛法而自相诤论;不许眩惑神奇,贪求利养。释尊涅槃后,特别是阿育王以后,佛教与寺塔大大的发展。寺塔建筑的庄严,寺塔经济的富裕,艺术——图画、雕刻、音乐、歌舞也与佛教相结合,而佛教出现了新的境界,那是部派佛教时代就已如此了。①佛塔,是供奉佛舍利的。建塔,起初是在家弟子的事,后来渐移转为僧伽所管理。进一步,塔与洞窟的修建工程,通俗宏化的呗*(左口右匿)者,也热心地来参加。②出家众为修建寺塔等而发心服务,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大正二三·六四二中)说:
“时诸苾刍既闻斯说(“若能作福者,今世后世乐”),多行乞丐,于佛、法、僧广兴供养,时佛教法渐更增广。”
在这段文字中,看到了比丘们到处去乞求(中国名为“化缘”),用来供养佛(建塔、供养塔)、法、僧(建僧坊、供僧衣食),这样佛教越来越兴盛了。比丘们不但为修建作福而到处化缘,也发心为修建而工作,如《十诵律》说:“诸比丘作新佛图(塔),担土,持泥、墼、砖、草等,粗泥、细泥、黑、白涂治。”《四分律》说:“为僧、为佛图(塔)、讲堂、草庵、叶庵、小容身屋,为多人作屋,不犯。”③比丘为修建而作工,是各部派所共许的。如《十诵律》说:阿罗毗的“房舍比丘,在屋上作,手中失墼,堕木师(木工)上”;《铜鍱律》也有此事,并分为好几则。④寺塔的增多兴建,可以摄引部分人来信佛,可说佛法兴盛了;但重于修福,求今生来生的幸福,与佛法出世的主旨,反而远了!修福也是好事,但出家众总是赞扬供养三宝的功德,信众的物力有限,用在社会福利事业,怕反要减少了!佛教以出家众为中心,出家到底为了什么?出家要受具足戒,取得僧伽成员的资格。受了戒,戒师要勉励几句,如《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六上)说:
“汝当善受教法,应当劝化,作福、治塔,供养佛法众僧。……应学问、诵经,勤求方便,于佛法中得……阿罗汉果。”
比丘出家受戒,怎么首先教他劝化,作福、治塔呢?《十诵律》这样说:“精勤行三业,佛法无量种,汝常忆念法,逮诸无碍智!如莲花在水,渐渐日增长。汝亦如是信,戒、闻、定、慧增。”《五分律》说:“汝当早得具足学戒!学三戒,灭三火,离三界,无复诸垢,成阿罗汉。”⑤这是更适合于训勉初出家比丘的(《四分律》在后)。《四分律》重视修福、治塔,因为《四分律》是法藏部律,法藏部是主张“于窣堵波(塔)兴供养业,获广大果”⑥。大果是究竟解脱,成就佛道,为极力赞扬舍利塔的部派,所以在《四分律》、《戒经》中,增多了有关敬塔的戒条。这样,佛弟子半月半月布萨终了,《五分戒本》说“诸佛及弟子,恭敬是戒经。恭敬戒经已,各各相恭敬,惭愧得具足,能得无为道”;《僧祇戒本》也如此。⑦《四分律比丘戒本》却这样说:“我今说戒经,所说诸功德,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⑧说一切有部旧律——《十诵戒本》,与《五分戒本》等相同,而新律的《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也追随《四分律》,而说“皆共成佛道”了。⑨寺塔的兴建,高广庄严,部分的出家比丘,倾向于福德,也就自然同情大乘的“共成佛道”了。
释尊对传统的婆罗门,东方新兴的沙门——这类宗教的信仰、思想、行为,采取宽和的态度。对种种思想,如身与命是一、是异等,释尊总是不予答覆——无记,而提出自悟的缘起说。如《长部》(一)《梵网经》,类集异见为“六十二见”,以为异教所说的,有他定境的经验,“事出有因”而论断错误,可说是宽容的批评。对一般信仰的天、龙、鬼神,也采取同样的态度:鬼、神是有的,但是生死流转的可怜悯者,不值得归信。所以出家众,不得祀祠鬼神(不得供天),不得作鬼神塔。⑩高级的梵天,是请佛说法者;忉利天的帝释——释提桓因,来人间听佛说法:成为佛的两大(天)弟子。善良的鬼神、龙,都赞叹佛,成为佛教的护持者。佛法中早就有了通俗、化导鬼神的法门,如四部“阿含”有不同的宗趣,觉音的《长部》注,名吉祥悦意,也就是龙树所说的“世界悉檀”(11)。如《长部》的《阇尼沙经》、《大典尊经》、《大会经》、《帝释所问经》、《阿吒曩胝经》等,是通俗的适应天神信仰的佛法。特别是《阿吒曩胝经》,是毗沙门天王与信心夜叉所奉献,有守护佛弟子得安乐的作用。(12)其实,与《杂阿含经》相当的《相应部·有偈品》中的“天相应”,“天子相应”,“夜叉相应”,“林神相应”,“魔相应”,“帝释相应”,“梵天相应”,都是以佛陀超越天、魔、梵的立场,而又融摄印度的民间信仰。释尊对印度鬼、神的态度,是温和的革新者。在出家僧团内部,隔离这些神教的信行,以纯正的、理性的信心,而对固有神教,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一态度,对当时的佛法来说,可以减少异教徒抗拒的困扰,而顺利的流行于当时。神教的天、魔、梵,不足归信,但容许是有的;有,就会引发一些想不到的问题。如《赤铜鍱部律》说:“一比丘与龙女行不净(淫)行。……夜叉……饿鬼……与黄门行不净行。”(13)《四分律》说到“若天子,若龙子,阿须罗子,犍闼婆子、夜叉、饿鬼”的杀罪。(14)僧众与天、龙、鬼等,有实际的关涉,是一致肯定的。如受比丘戒,先要审查资格(问遮难),有一项问题:“是人不”?或作:“汝非是非人(鬼神)?非是畜生耶”?这是说:如是鬼神或畜生(如龙)变化作人形,那是不准受戒的。这表示了僧伽内部的出家众,有鬼神与畜生来受比丘戒的传说。又如咒术,是僧众所不准信学的,但同样的承认他的某种作用。《铜鍱律》说到咒断鬼命;(15)以咒术杀人,也是《五分律》、《僧祇律》、《十诵律》等所记载的。(16)世间咒术是不准学的,但渐渐有限度的解禁了。“为守护而学咒文”,不犯;“若诵治腹内虫病咒,若诵治宿食不消咒,若学书,若诵世俗降伏外道咒,若诵治毒咒,以护身故无犯”(17)。总之,为了护(自己)身,世俗咒术是可以学习了。本来是对外的方便,容忍异教的民间信仰,而重事相的律师们,不能坚持原则,反而让他渗透到僧伽内部中来;渐渐的扩大,佛法将迅速的变了。
佛教流传到哪里,就有释尊到过哪里,在哪里降伏夜叉与龙等传说,如《岛史》(南传六〇·六三)说:
“(佛陀)成正觉第九月,破夜叉军;胜者成正觉第五年,调伏诸龙;成正觉第八年,入三摩地:如来三次来(楞伽岛)”(18)。
据《岛史》说:释尊初次来楞伽岛时,岛上有夜叉、部多、罗刹排斥佛的教法,所以佛将他们驱逐到giri岛去住。第二次,岛上有大腹龙与小腹龙互斗不已,释尊偕三弥提比丘去楞伽降伏二龙。第三次,释尊与五百比丘到楞伽岛的Kalyānī河口,在那里入定,教化群龙。(19)公元前三世纪阿育王时,佛法传入斯里兰卡,而释尊当时竟已来过三次了。这是南传赤铜鍱部的传说。同样的传说,出现于北方,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大正二四·四〇上至四一中)说:
“世尊告金刚手药叉曰:汝可共我往北天竺,调伏阿钵罗龙王!”
“世尊游行至积集聚落,时彼聚落有住药叉,名曰觉力,心怀暴恶。……药叉答曰:我今舍恶,更不为害。”
“世尊复至泥德勒迦聚落,复有药叉,名曰法力,世尊便即调伏。”
“世尊复至信度河边,……调伏鹿叠药叉。”
“世尊复至仙人住处,于此调伏杖灌仙人。”
“如来与金刚手药叉,到(无稻芉)龙王(即阿钵罗龙王)宫中。……(金刚手威伏龙王)……无稻芉龙王及诸眷属,皆悉调伏。”
“世尊又到足炉聚落已,调伏仙人及不发作药叉。”
“于犍陀聚落,调伏女药叉。”
“世尊复到乃(及?)理逸多城,……摄化陶师。”
“世尊次至绿莎城,于其城中,为步多药叉及其眷属说微妙法。”
“于护积城中,调伏牧牛人,及苏遮龙王。”
“世尊次至增喜城,……调伏旃荼梨七子,并护池药叉。”
“城侧有一大池,阿湿缚迦及布捺婆素,于此池中俱受龙身。……世尊于其池所,便留其影。”
“世尊至军底城,于其城中有女药叉,名曰军底,常住此城。心怀暴恶而无畏难,一切人民所生男女,常被食啖。……调伏此女药叉并眷属已,便舍而去。”
佛法传入北天竺,比传入斯里兰卡要早些,据说释尊与金刚手药叉,早已乘空而来,调伏药叉(夜叉)与暴龙了。这些传说,可能有两种意义:一、释尊游化的地区,名为“中国”;没有去游化的,就是“边地”。佛教的“中国”,本指恒河两岸。佛法传入斯里兰卡,传到北印度,佛法相当的兴盛,比之恒河两岸,并不逊色。这应该是佛曾来过,可说是广义的“中国”了。佛法传到了西域的(今中国新疆省)于阗,为“大乘佛法”重镇,《日藏经》也说:“以阎浮提内,于阗国中水河岸上,……近河岸侧,瞿摩娑罗香大圣人支提住处,付嘱吃(只)利呵婆达多龙王,守护供养。……佛告龙王:我今不久往瞿摩沙罗牟尼住处,结跏七日,受解脱乐。”(20)这样,释尊也曾到过于阗了。二、古代任何地区,人民都有鬼神的信仰,也就有种种神话。有些神,与当地民族有亲缘关系。佛法的传布,要在当地人民心中,建立起佛陀超越于旧有神灵以上,转移低级信仰为佛法的正信,这就是调伏各处暴恶龙与夜叉的意义。斯里兰卡、北天竺、于阗等地,民间信仰的鬼神,不一定称为夜叉、那伽(龙)、毕舍遮等,等到佛法传来,固有低级的鬼神,也就佛化,其实是印度化了。又如阿育王时,去各地宏法的传教师中,末阐提到犍陀罗与罽宾,降伏阿罗婆楼,也就是北方所传的无稻芉龙王。末示摩等在雪山边降伏夜叉。须那迦与郁多罗到金地国降伏食人小儿的女夜叉。(21)佛法传到哪里,就有降伏该地区固有鬼神的传说,只是表示了,佛法的信行取代了旧有低级的信行。这是“世界悉檀”,“吉祥悦意”而已;但这些低级的鬼、龙,转化为佛法的护持者,增多了佛教神化的内容。
①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二章(九八至一〇六)。
②静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程》(一八至一九)。
③《十诵律》卷一六(大正二三·一一〇中)。《四分律》卷三(大正二二·五八七上)。
④《十诵律》卷二(大正二三·一〇下)。《铜鍱律》(南传一·一三三至一三五)。
⑤《十诵律》卷二一(大正二三·一五七下)。《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七(大正二二·一二〇中)。
⑥《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
⑦《弥沙塞五分戒本》(大正二二·二〇〇中)。《摩诃僧祇律大比丘戒本》(大正二二·五五六上)。
⑧《四分律比丘戒本》(大正二二·一〇二三上)。
⑨《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大正二三·四七九上)。《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大正二四·五〇八上)。
⑩《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一七六下)。《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三(大正二四·四二五中)。
(11)拙作《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七章(四八九至四九一)。
(12)《长部》(三二)《阿吒曩胝经》(南传八·二五九至二八二)。
(13)《铜蝶律》(南传一·五八)。
(14)《四分律》卷二(大正二二·五七七上)。
(15)《铜鍱律》(南传一·一三九)。
(16)《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大正二二·八下)。《摩诃僧祇律》卷四(大正二二·二五六上)。《十诵律》卷二(大正二三·九中至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七(大正二三·六六二上至下)。
(17)《铜鍱律》(南传二·四九三)。《四分律》卷二七(大正二二·七五四中)。
(18)《善见律毗婆沙》卷三(大正二四·六九一上)。
(19)《岛史》(南传六〇·一至一七)。
(20)《大方等大集经》(一四)《日藏经》(大正一三·二九四中、下)。
(21)《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八〇至八七)。《善见律毗婆沙》卷二(大正二四·六八四下至六八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