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佛法的宗教经验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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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佛教发生力量,不能徒尚形式,徒重谈论,而要心有所得。修学佛法的人,对于“信”要有信的经验,对于“戒”要有戒的经验,对于“定”要有定的经验,对于“慧”要有慧的经验。总之,要有内容,要有所得,这就是佛法的宗教经验。有了宗教经验,然后能起实效,能不退转。记得从前太虚大师,就是凭他在西方寺所获得的宗教经验,所以能够坚定信心,一生从事佛教的工作,可以作我们的金鉴。再者,学佛者要一步一步的修习,务须要将浅的办得好,然后再求深的。
    个人来美半年,因为身体的不强健,未能与诸位法师及居士多所切磋,内心很负疚。因为不久要回台湾,谨以上面所讲的,作为临别赠言。(真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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