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逻辑发展至12、13世纪时,在印度形成了这样一个学派,即正理——胜论综合学派,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新正理学派。
新正理学派的狄盖夏(Gangesa),也翻译作冈诘沙,大约生活在13世纪后半叶,他把推理定义为“推理的知识是通过其他知识获得的知识”,又把推理定义为“寓居于小词之上的中词与大词有不变伴随关系”。①
新正理派采取了赞足(Prasastpada)以及陈那、法称等人对推理的分类,把推理区分为为自推理和为他推理。从佛教逻辑发展的论式来看,为自推理是三支作法,而为他推理则是五支作法。
为自推理是经过自己思考、判断产生的知识。例如:
喻:凡有烟者有火。
因:这山有烟。
宗:所以这山有火。
为他推理是指在证明什么的时候使用五支作法。例如:
宗:这山有火。
因:以有烟故。
喻:凡有烟者有火,如灶。
合:此山有烟。
结:所以,此山有火。
有人认为为自推理在形式上相当于西方传统的三段论推理式,而为他推理在形式上则又与古希腊哲学家德奥夫拉斯特的“外设三段论”论式相似。
外设三段论是这样的三段论论式:这种三段论的一个前提是一个外设命题,即“任何实体,如果B全称地加以述说,那么A也全称地加以述说”,或者用比较容易接受简明地表述为:“对于所有X,如果所有的X是B,那么所有的X是A。”这个外设命题与一个相适应的直言命题相结合,就产生了一个有效的推理式。这就是外设三段论。其形式为:
对于所有的X,如果所有的X是B,那么,所有的X是A,
所有的C是B,
所以,所有的C是A。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三支论式与外设三段论较为接近,但是,因为外设三段论本身不太严密,从现代逻辑的观点看,它不是严格的科学体系,所以鲜为人知。……如果纯粹从现代逻辑的观点写出三支论式的逻辑式就应为:
① 杨百顺:《印度逻辑论式的演变及其与西方推论式略比》,见刘培育主编《因明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