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 平等——正确对待别人和自己

作者:出处:
分享到:

 

    佛家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众生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因因缘结合而成,无我无常,都属于幻相、假名,执此幻想就属于妄见,而据此妄见所产生差别观念就更加错误。故而,以普度众生为根本宗旨,以慈悲之心悦护万物的佛家,还提倡破除一切差别,提倡众生平等。即在探究真实的意义上,一切法、一切相(即万事万物)一律平等。

    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佛家肯定“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尽管现状有苦乐、根器有利钝、悟性有高低,但都具备成佛的内在根据,成佛只有先后之分,实无有无之别。每个人只要努力不懈,都可以得到解脱。解脱的根本依据,不在于身外的某种至高力量,而是自己心中的本来真性。这点真性是“在凡不减,在圣不增”的,没有有无之分,只有显隐之别。

    今天,平凡如我自是无法断定这种理论是否科学,现实也无需评说,只需要知道,佛家的这种近乎理想的平等精神,实质上是一种博大似海的大智慧,这种智慧使人不仅可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而且平等对待其他一切有情众生,甚至花木草石。这种平等观,较之当今的动物保护主义或环境保护主义有更深刻的崇高情怀。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