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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统一战线与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

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组编



  延安时期,无论是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制定,还是陕甘宁边区五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劳动立法的转变、移民工作和商会工作,无不贯彻和实践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方针与理念。本章试图从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与实践两个层面入手,分五个方面,揭示统一战线在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一、统一战线与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
  (一)陕甘宁边区的自然禀赋及历史的经济背景
  陕甘宁边区位于西北黄土高原,由陕北、陇东和宁夏东南三个区域组成,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约1000米。边区的地形主要由山地、塬地和川地组成,其中绝大部分为山地。土壤一般以黄土为主,辅之以红黏土、石灰结核红土和各种冲击土。边区属于北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充足,气候干燥,干旱少雨,无霜期短,旱灾、涝灾、雹灾、冻灾等自然灾害多发。边区的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但主要分布在陕北一带。此外,食盐、森林也是边区的重要资源。食盐是边区“三宝”(皮毛、食盐、甘草)之中的一宝,主要分布在盐池、定边一带。1940年,边区的森林面积达4万平方公里,但随着大面积开荒和人为破坏,面积逐年减少。
  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1941年,全区人口为149.5万人,①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5人左右,远低于同期山西、陕西、山东、长江三角洲等地的水平。较低的人口密度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边区自然资源条件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劣。
  陕甘宁边区最主要的产业是农业。但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恶劣,阻碍着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的60~80%掌握在占人口极少数的封建地主手里,②农民不得不以高额地租为代价向地主租种土地,从而难以形成基本的积蓄以维持农业的再生产,所以,边区的农业处于极端落后的状态,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由于长期的战乱,边区原有的手工业遭到严重破坏,工业基础极为薄弱,几乎没有近代工业。与农业和工业一样,边区的商业、交通、教育等服务业也处于异常落后的状态。
  (二)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总方针
  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实行的是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抗战中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实行的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
  1.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
  抗战初期,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陕甘宁边区提出和实行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恢复经济,积蓄力量,支持长期抗战”的财经工作总方针。③之所以提出和实行这一总方针,主要是由抗日战争初期国内政治环境和陕甘宁边区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从抗战初期国内的政治环境看,一方面,由于国民党是执政党,所以日本侵略者重视国民党,并用其主力向国民党战线进攻,“而对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则不予重视,以为不过是少数共产党人在那里打些游击罢了。”④日本侵略者对国民党发起的强大军事攻势,迫使国民党积极应战,并接受了中共“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政治主张,承认中共和陕甘宁边区的合法地位,给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拨付军饷。另一方面,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权的建立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后英勇抗战,引起了国内外爱国进步人士的同情和支持,不断给边区提供财力物力上的援助。正是这一难得的、对共产党极为有利的政治环境,促使共产党制定了“力争外援”的经济政策。
  “力争外援”的经济政策在当时是十分有效的。从表6—1可以看出,1937年~1940年,外援分别占到当年边区财政收入的77.2%、51.6%、85.8%和70.5%。
  从陕甘宁边区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边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异常落后,不借助外援,恢复经济,无力支持共产党长期抗战;另一方面,历经10年的战乱使边区的经济遭受巨大创伤,人民生活贫困不堪,亟待医治创伤,休养生息。这就要求边区政府利用外援暂时比较充足的有利时机,在边区内部实行休养民力的政策,以减轻边区人民的负担,积蓄力量,支持共产党长期抗战。
  边区的休养民力政策具体体现在减免税收、征募寒衣代金、合理解决粮草被服供应等方面,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边区人民的负担,达到了休养民力、恢复边区经济的目的。
  2.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
  抗战中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陕甘宁边区废止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代之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这主要是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的局面。一是国共关系的恶化。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制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会后又陆续颁布了“限制异党活动”的各种文件,对陕甘宁边区实施军事上包围、政治上打击、经济上封锁的政策,特别是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政府完全中断了给八路军、新四军的军饷。二是日本帝国主义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突破黄河防线,进攻边区。三是1940年至1942年发生的三年严重自然灾害使边区青黄不接,民不聊生。四是为了寻求救国真理,大批革命青年乃至海外侨胞纷纷来到边区,加之为了保卫边区的安全,中央陆续从前线调回一批部队,由此导致边区非生产人员大量增加。凡此种种,促成了1939年以后边区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局面。
  面对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中共中央和边区党和政府及时调整了边区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1939年1月,毛泽东在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发出了“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的号召。2月2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生产动员大会,发动了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1940年11月,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作出《关于开展边区经济建设的决定》。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2年12月,毛泽东综合中共中央和边区党政领导关于边区经济建设方针的正确思想,在边区高干会议上作了“经济问题与财经问题”的长篇报告,他说:“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问题,就是几万军队和工作人员的生活费和事业费的供给问题,也就是抗日经费的供给问题。”⑤这些供给问题,是要靠人民的赋税及几万军队和工作人员自己的生产来解决的。因此,“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应该成为“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
  (三)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具体政策
  1.农业政策
  (1)减租减息与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根据国内政治形势变化的需要,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以后,中共中央停止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政策。在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以后,中共中央于1937年8月洛川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确定了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这一政策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地主要减租减息;另一方面,农民要交租交息。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新的形势,1947年7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12月6日,西北局、边区政府等联合发布了《解决实现土地法大纲》的布告,掀起了陕甘宁边区土地改革运动的高潮。
  (2)农业第一的政策。1940年11月23日,边区中央局发出了《对财政经济政策的指示》,提出“边区的经济建设目前要以发展农业生产为第一位。除提高粮食、畜牧的生产外,应以边区的工业需要发展边区的农产原料。”1942年12月,毛泽东在边区高干会议上作的“经济问题与财经问题”的长篇报告进一步指出:由于边区经济基础十分脆弱,解决边区的财政困难,要以农业为第一位,工业、手工业、运输业与畜牧业为第二位,商业为第三位。
  (3)组织起来的政策。为了克服分散的个体生产和旧的农业劳动组织的不合理因素,遵照毛泽东的有关指示,陕甘宁边区党和政府提出和实行了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农业政策,并在1939年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规程》和《陕甘宁边区义务耕田队条例》。其中,前者旨在引导农民走农业集体生产的道路,后者旨在义务帮助抗属进行农业生产。
  此外,为了落实农业第一的政策,边区政府还提出了增开荒地、推广植棉、不违农时、增加农贷、提高技术、实行累进税等更为具体的农业政策。
  2.工业政策
  (1)工业品自给的政策。1944年5月29日,西北局在《关于争取工业品全部自给的决定》中要求,二至三年之内必须完成工业品全部自给的任务。1946年4月,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制定并通过《陕甘宁边区1946年至1948年建设计划方案》,进一步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工业,努力开发各种资源,提高工业必需品的自给程度。
  (2)以轻工业为主的政策。边区中央局在1940年11月23日发出的《对财政经济政策的指示》中指出,发展边区工业要特别着重于不需要巨大固定资本的轻工业与手工业。1942年12月,毛泽东在边区高干会议上作“经济问题与财经问题”的报告,批判了有些同志不顾此时此地的具体条件,要求建设重工业的错误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切实际的,不能采用的,这更加说明了边区实行的是以轻工业为主的工业政策。
  (3)奖励发展私营工业的政策。在《关于争取工业品全部自给的决定》中,西北局提出要奖励边区地主商人创立工业,并欢迎边区以外的工商业家来边区发展工业。凡私人资本经营的工业,只要不违反政府法令及劳动政策,政府应借贷资金予以协助,并对其企业的发展予以法律上的保障。
  (4)以发展手工业为主的政策。1938年,建设厅厅长刘景范在《一九三八年边区经济建设工作的报告》中,首次提出边区建设工业应该以现有的手工业为主,在此基础上发展机器工业和矿业。⑥在《陕甘宁边区1946年至1948年建设计划方案》中,边区第三届参议会进一步强调要实行“以民间手工业及家庭副业为主,以公营工业为辅,使工业生产全面提高”的工业政策。
  (5)加强工厂管理的政策。在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上,毛泽东针对工厂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工厂管理的政策:建立全部自给工业的统一领导,克服严重存在着的无政府状态;建立经济核算制,克服各企业内部的混乱状态;改善工厂的组织与管理,克服工厂机关化与纪律松懈状态,使一切工厂实行企业化;实行计件工资制,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等。
  3.商业政策
  (1)保护和鼓励私营商业的政策。1935年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在颁布的《关于发展苏区工商业的布告》中首次提出了保护和鼓励私营商业的政策。1937年7月6日,边区政府施政纲领进一步提出了“保护商业,发展合作运动,推广货物流通”的主张。⑦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决议将“奖励商人投资,保护商人营业,以利商业发展”作为政府主要任务之一。
  (2)对外调剂、对内自由的政策。1941年5月1日,边区政府在《关于贸易工作的决定》中将边区的商业政策集中概括为“对外调剂,对内自由”。1941年7月1日,陈云在《陇东贸易分区工作须知》中对这一政策作了具体阐发,指出所谓“对外调剂”,就是有计划地奖励边区内地剩余土产的收集与运销出口,换回必需品或无代替品,实行以货易货,以求得输出入的调整与平衡。所谓“对内自由”,就是在不违犯政府法令的前提下,边区内外的商人或老百姓,都有在边区内地做买卖的自由,但也不能放任自由,如发生私人操纵居奇,政府则应严格纠正,并要发挥消费合作社和公营商业的调剂作用。
  (3)加强出入口货物管理的政策。1941年4月23日,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禁止粮食出境条例》,规定“凡边区所有粮食不问属于原料或制成品,一概严禁私运出境”,“凡运粮食入境者,一律不受任何限制”。1942年7月,边区政府制定了《边区食盐专卖计划纲要》,决定对食盐实行专卖,8月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食盐专卖条例》,规定“边区境内所产食盐,统由政府指定机关专卖。其他机关、团体、公私商号人等,一概禁止贩卖”。1943年5月27日,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战时管理进出口货物及过境物品暂行办法》,规定“凡进口货物分为允许、特许、禁止三种”。1943年9月,边区政府颁布了《统一购买土棉实施办法》,规定凡边区主要产棉区的棉花“除人民留足自给一年用棉之外,其余均由公家收购,以保证公用”。1944年7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货物出入口登记办法》,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货物进出口登记制度。除此之外,在财政经济最困难的时期,边区政府还对烟酒先后实行了禁卖和专卖政策。
  4.屯田政策
  为了克服边区出现的严重经济困难,1940年2月,中共中央和军委发出了《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要求军队“一面战斗,一面生产,一面学习”,以达“改善生活,克服困难,节省公费之目的”。⑧八路军总司令朱德从华北前线回来后提出在边区遭受经济封锁的情况下,应实行“军垦屯田政策,”指示部队“在不影响战斗、训练的情况下,实行垦荒屯田”。⑨在朱德的倡导下,开荒屯田成为抗战时期边区留守部队和地方部队的一项最基本的任务。毛泽东也要求军队实行生产自给。他指出:军队的生产自给,形式上是落后的,实质上是进步的。因为它改善了军人生活,减轻了人民负担,扩大了军队,因而也就能够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达到最后消灭侵略者、解放全中国的目的。⑩
  5.财税政策
  (1)没收剥削阶级财产的政策。1935年11月16日,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颁布《训令》指出:在革命战争时代,我们的财政来源,最大部分应该是夺取敌人资财与对于剥削阶级的没收与征发。随后,西北办事处核准颁发了《没收暂行条例》,规定了没收剥削阶级财产的严格程序。针对在没收中出现的过火行为,1936年8月8日,毛泽东、周恩来等联名发出了《军委关于筹款的训令》予以遏止。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共逐步改变了没收剥削阶级财产的政策。
  (2)征收农产品的政策。1937年8月1日,陕甘宁边区党委做出了《关于征收救国公粮的决定》,10月边区政府颁布了《征收救国公粮条例》,规定“凡边区人民,均须按本条例,缴纳救国公粮”。鉴于征收救国公粮中出现的“抓大头,瞅目标”,强迫摊派以及公粮负担不公平等问题,1941年以后,边区对征收条例进行了多次修改,于1943年9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先后在边区5个县进行了农业统一累进税试点。1946年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农业累进税条例》,要求在全区实行农业累进税制。鉴于农业累进税仍然存在税负不公平、负担过重和负担不固定等弊端,1948年10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条例》,停止执行累进税办法,试行有免征额的比例税制。
  (3)税收正规化的政策。税收正规化就是把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废除临时性的捐税摊派,以及税收工作规范有序等。边区对税收规范化的探索从1939年颁布的《施政纲领》就开始了。《纲领》规定:“实行统一累进税,废除苛捐杂税”,确立了统一累进税的征收原则。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中指出“必须按收入多少,规定税收多少。一切有收入的人民,除对贫苦者应该规定免税外,80%以上的居民,不论工人、农民,均须负担国家赋税,不应将负担完全放在地主资本家身上。”(11)1941年,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谈到财政政策时指出:“新民主主义的财政政策:一、取之有道。依靠私营和公营的经济发展,民有余力,公有余财;依靠统一的累进税,征收容易,负担合理。二、用之得当。用在当前的急务上,而不是平均分配;用在所需的必要上,而不是效少废多。”(12)
  为了实现税收正规化,1941年边区成立了税务总局,领导全区的税务工作。同年10月,将原来由八路军359旅征收的绥德警备区的税收,收归边区税务机关征收,统一了税收。
  (4)紧缩开支,厉行节约的政策。为了渡过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1941年和1942年,边区在财政支出方面,坚决贯彻“紧缩开支,厉行节约”的政策,对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的生活费与抗战事业费的供给实行了最低标准。
  6.金融政策
  (1)建立国家银行的政策。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瓦窑堡改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同时撤销了陕北晋省苏维埃银行。1937年10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陕甘宁边区银行是由边区政府投资设立的政府金融机关,其性质是陕甘宁边区的中央银行即国家银行。
  (2)统一货币发行的政策。陕甘宁边区银行成立前,西北苏区各金融机构曾经发行过各种形式的苏区货币,即苏币。陕甘宁边区银行成立后,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边区以国民党的法币作为本位货币。但鉴于国民党给八路军、新四军的军饷均为整币,为了找零需要,边区银行以其下的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代价券作为辅币。皖南事变后,边区政府于1941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停止法币行使的布告》,终止了法币在边区的本位货币地位,2月18日,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发行边币的布告》,决定从即日起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即边币,作为边区的本位货币,并停止了光华代价券的发行。鉴于边币发行过多,引起边币信誉下降,1944年5月23日,西北财经办事处第五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的决议》,决定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名义发行商业流通券以代替边币。1948年1月1日,根据1947年10月陕甘宁、晋绥两边区部分领导人兴县联席会议的决议,两区财政经济体制实行统一,并停止发行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以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西北农民币作为两区通用的本位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新币,即人民币,西北农民币终止发行。
  (3)支持边区经济建设的政策。为了克服边区的财政经济困难,边区银行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仅为农业、工业、盐业、运输业、合作社、商业等部门发放了大量生产性和商业性贷款,而且为财政厅、机关发放了大量财政性借款。这些放款尽管带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但也促进了边区的经济建设,克服了边区的财政困难。
  (4)平抑物价的政策。针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的严重通货膨胀和边币信誉下降,边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平抑物价的政策措施。194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做出《关于金融贸易的决议》,规定“财政厅保证不再向银行透支”,“银行对各种投资一律暂时停止”。(13)10月,边区政府发出《规定巩固边币稳定金融办法的训令(秘密)》,要求各级政府保证边区内部完全行使边币,不准行使法币;允许外币自由买卖,但必须设法加以调剂,反对外汇投机买卖;推行储蓄运动,避免通货膨胀;尊重金库制度。(14)1943年12月,西北财经办事处做出速卖特产、票子不发、三个月不发经费、公营商店统一管理等六项决定,以稳定物价,挽救边币。(15)
  (四)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统一战线性质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是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大背景下制定出来的,体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客观要求,达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效果,具有鲜明的统一战线性质。
  1.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背景下制定出来的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出台尽管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背景,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发展却是最主要的因素。例如,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之所以制定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主要是由于抗战初期,共产党建立了以国共合作为主要特点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国民政府承认了中共和陕甘宁边区的合法地位,并给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拨付军饷,使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状况得到了必要保障,从而为共产党和边区“争取外援,休养民力”提供了最大可能与机会。
  抗战中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之所以制定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主要是由于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以国共合作为主要特点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出现了重大挫折,国民政府完全中止了八路军、新四军的军饷,并对陕甘宁边区实施了严密的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和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失去了经济基础的支撑,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正是在这危难的关头,毛泽东和陕甘宁边区才废止了“争取外援,休养民力”的方针,制定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至于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之所以要继续实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是因为发展和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同样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撑,而这一经济基础不可能靠反动的国民政府来提供,也不可能靠外援来解决,而只能靠陕甘宁边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如农业政策、工业政策、商业政策等,大部分是围绕如何“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提出来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壮大陕甘宁边区和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经济基础。因此,大背景依然主要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发展。
  2.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体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客观要求
  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建设政策是共产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把统一战线的路线与理念运用到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领域制定出来的,体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客观要求。例如,毛泽东在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应成为我们财经工作的总方针时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在公私关系上,就是“公私兼顾”,或叫“军民兼顾”。为什么毛泽东会提出这样的论断呢?这是因为,毛泽东是在用统一战线的方法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即,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经济统一战线。也就是说,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仅仅依靠公营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同时依靠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的积极性,仅仅依靠政府和群众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同时依靠军队的力量。总之,只有通过建立最广泛的经济统一战线,才能做到“公私兼顾”,或者“军民兼顾”,才能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边区政府和战争的需要,进而才能为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提供强劲的经济支撑与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
  共产党的统一战线路线与理念不仅体现在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总方针之中,而且贯彻到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一系列具体的经济政策之中。例如,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农业政策从没收地主土地,到减租减息的变化,就反映了共产党促进封建地主经济和农民个体经济共同发展的愿望,以及团结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共同参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意图;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工商业政策从打击私营工商业到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变化,就反映了共产党促进私营经济和公营经济共同发展的愿望,以及团结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共同参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意图;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变化,同样反映了共产党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愿望,以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参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意图。
  3.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达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效果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特别是达到了巩固和壮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效果。其一,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工人、商人、干部、军人乃至地主、资本家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实现了边区粮食、服装等生活必需品的部分乃至全部自给,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奠定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其二,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陕甘宁边区乃至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大联合,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奠定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其三,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树立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共产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建立新中国创造了必要的政治条件。
  ① 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总论》第1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页。
  ② 黄正林《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页。
  ③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7册,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8页。
  ④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41页。
  ⑤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846页。
  ⑥ 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工业交通》第3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页。
  ⑦ 《新中华报》1937年7月6日。
  ⑧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页。
  ⑨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年谱》,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3页。
  ⑩ 毛泽东《论军队生产自给,兼论整风和生产两大运动的重要性》,《解放日报》1945年4月27日。
  (11)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7页。
  (12)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3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200页。
  (13) 魏协武《陕甘宁革命根据地银行编年纪事》,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52页。
  (14)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4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44~247页。
  (15) 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金融》第5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1页。
  

延安时期统一战线研究/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组编.-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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