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著、史论 > 延安干部教育模式研究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附录一 延安时期党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干部教育的部分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

栗洪武


  一、全党干部都应当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具体运用。
  二、其主要课程,依据由浅入深、由中国到外国的原则,大致规定如下:
  甲、初级课程:中国近代革命史、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游击战争、社会科学常识。
  乙、中级课程:联共党史、马列主义。
  丙、高级课程:政治经济学、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近代世界革命史。
  丁、时事政治课程分为中国、日本、国际三个方面经常研究。
  戊、军队中应有军事学习课。
  三、上列课程,可作为初级党校、中级党校、高级党校的一般标准。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得增减伸缩之。在职干部则依其水准,及其他具体条件来选择学习课目,但每人同时以学习一门为原则。
  四、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应设法翻印中央出版的关于上述各课程的教科书与参考材料,同时编辑各种适合于下级党校用的教材与提纲。
  五、必须在各级党的组织中和党所领导的军队、政权与学校中吸收足够的在文化上与理论知识上有相当准备的知识分子党员参加干部的自习和教育的工作。
  六、各级组织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地领导与提倡其他干部的学习。建立在职干部平均每日学习两小时的制度,并保持其持久性与经常性。
  七、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应经常注意检查党校和干部训练班的工作,提高其质量,轮流征调干部入学,其因环境关系不能办党校者,必须征调干部送中央、中央局或区党委所办学校学习。
  八、凡不识字的或文化水平过低的干部,必须以学习文化课消灭文盲为主。
  九、各级党委和政治部的宣传部下应设立干部教育科,负责管理干部教育的工作。
  十、各级党的组织必须把干部教育放在党的重要工作的地位上来,经常给以检查、指导和帮助。
  中央书记处
  一九四〇年一月三日
  原文抄自《共产党人》第五期,1940年4月25日。见《陕甘宁边区教育资料》(在职干部教育部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2—33页。
  

延安干部教育模式研究/栗洪武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6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