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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的军事建设——2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二、边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运动
陕甘宁边区军民有着亲密团结的优良传统。全面抗战爆发以来,边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和拥护军队方面的政策,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如组织代耕队,开展直接慰劳前方抗日将士活动,安置逃难到边区的抗属,创办抗属学校等。1940年,根据《陕甘宁边区优待抚恤抗日将士条例》,边区政府制定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对直接参加抗日战士的老病伤亡人员及其直系遗属规定了抚恤办法。1941年3月5日,边区政府民政厅发出《为优待抗属组织代耕工作给各县的指示信》,指出“代耕是优待工作最中心的方式,代耕队要按时耕种、收割,务使代耕地收获量不减于一般耕地,抗属生活不低于一般人民”。同年8月,又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做好优抗代耕工作的具体办法。同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也明确规定:“加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工作,彻底实施优待条例,务使八路军及一切友军在边区的家属得到物质的保障与精神上的安慰。”1942年12月,边区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修正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和《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边区党和政府关于军民团结的正确主张和政策,并且在贯彻执行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由于财政与物资的困难,军队和地方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本位主义倾向开始显露,造成了军政、军民之间关系的一些不融洽和不协调的现象。“在部队中,存在着与生长着忽视拥政爱民的观念,忘记了过去红军的优良传统,把军队与政府人民有时对立起来,某些人员存在着军阀主义的残余思想,把军队看成为高于政府和人民,丧失了革命军队的品质,于是违犯政府法令,自高自大,不尊重政府,侵犯群众利益、违犯群众纪律等行为,时有发生。”①而“在一部分人民和政府人员中间,存在着与滋长着忽视拥军的观念,忘记了一切服从革命战争的原则。甚至把爱护人民利益与爱护军队对立起来”②。
在这种情况下,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显得十分紧张,甚至出现军队与地方发生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情,如不妥善处理必将影响边区政权的巩固,干扰抗日战争大局及中央整体战略决策。
1942年10月,为了进一步改善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在1943年春节期间,由边区政府和留守兵团同时开展“拥军拥政运动月”。1943年1月15日,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指出“八路军是值得政府和人民拥护的军队,拥护军队,是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决定》检查了过去在拥军工作中存在的严重缺点,要求各级政府必须积极改善和加强拥军工作。同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为延安《解放日报》撰写了题为《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的社论,要求“各级政府务于拥军运动月内对今后拥军工作的改进和转变,在思想和组织上打定新的基础”。强调指出“这是边区人民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巩固边区的一个重要步骤”。边区政府决定,从1月25日至2月25日为全边区“拥军运动月”,并规定今后每年春节前后要隆重慰问驻军。此后,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又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
与此同时,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部亦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和《拥政爱民运动月的指示》,指出:边区政府“是边区人民和边区部队自己选举出来的政府。它的一切措施,均是为人民、为抗战利益的,所以它是一个模范的民主政府”。“这样的政府与人民,我们军队应该拥护它,保卫它,爱护它。拥护政府,爱护人民,是我们革命军队的职责,是响应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具体表现”。同时,规定从2月5日至3月5日为全边区部队“拥政爱民运动月”。2月1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贺龙为延安《解放日报》撰写了《开展拥政爱民运动》,要求“各地驻扎部队本着整风精神,彻底检查与地方政民的关系,作出深刻、具体的自我批评,使军队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经过这次拥政爱民运动之后,有一个新的转变,将过去一些不正确的态度,完全转变过来”。同日,留守兵团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公布了《拥政爱民公约》。这样,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政策基本形成,活动的基本方式也已确定。
从1943年春节前后开始,陕甘宁边区的党政组织同人民群众和军队分别以“运动月”的形式开展了热烈的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运动。
边区各级政府领导人民普遍开展拥军优属运动,从分区到县、区、乡政府,都举行扩大的政务会议,邀请部队派人参加,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检讨过去对军队认识不够、爱护不够、尊重不够的错误,并提出今后改正的措施。在群众中举行各种座谈会、拥军大会、军民同乐晚会等,进行普遍深入的拥军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军队在保卫边区、参加生产、爱护人民方面的功绩和事实,启发群众爱护军队的自觉性和真挚感情。在“拥军运动月”中,每个乡政府和各机关学校,都募集了慰劳品,组织慰问团、秧歌队等,热烈慰劳驻军、抗属、医院、休养所和退伍军人等。边区政府还拨慰劳专款六万余元,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等亲率慰问团慰劳延安附近的驻军和抗属。边区的其他地方,许多县长还逐户访问抗属,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边区各部队也开展了广泛的拥政爱民运动,普遍采用召开各种干部会议、党员和军人大会以及编写教材等形式,向广大指战员进行拥政爱民的教育。有的部队在拥政爱民大会上举行贯彻“十大公约”的宣誓活动;有的部队进行军民关系的调查研究,征询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广大干部、战士普遍进行了自我检讨与反省。在春节前后,部队在各地召开拥政爱民大会,举行军民联欢会、闹秧歌、演戏,给群众代写春联、送贺年片、年画,请驻地老乡和政府人员会餐,开座谈会,走访居民等。尤其是南泥湾的驻军,部队首长到农家拜年、送贺年片,请群众吃饭,并组织访问团、调查队到各村,虚心征求老乡们对驻军的意见。这种实际行动,深受群众的称赞,他们每到一地,群众都以盛餐美酒热情招待,军民之间充满了融洽和谐的气氛。留守兵团政治部直属队还分别给中共西北局、边区政府、延安市政府等赠送匾额,充分肯定地方党政在拥军工作中所作的成绩。同时,部队在年关前后还特别加强警戒,防范敌特的破坏,维护好社会治安,确保群众安全欢乐过好春节。
边区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使边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指战员对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互相了解到边区党政军民的优良本质,以及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于抗战和根据地建设有着不可分离的重要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在统一目标和统一任务之下各自所应负的责任,陕甘宁边区的“双拥”运动没有停留在一般的宣传号召上,而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真正体现了军政民同生死共患难的血肉关系,这是中共“双拥”运动史上的良好开端。
为了促进“双拥”运动深入广泛地发展,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在为中央政治局起草的《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中指出:各根据地要仿照陕甘宁边区,“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军队方面,重新宣布拥政爱民公约,自己开检讨会,召集居民开联欢会(当地党政参加),有损害群众利益者,实行赔偿、道歉。群众方面,由当地党政和群众团体领导,重新宣布拥军优抗公约,举行热烈的劳军运动。在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运动中,彻底检查军队方面和党政方面各自在一九四三年的缺点错误,而于一九四四年坚决改正之。以后应于每年正月普遍举行一次,再三再四地宣读拥政爱民公约和拥军优抗公约,再三再四地将各根据地曾经发生的军队欺压党政民和党政民关心军队不足的缺点错误,实行公开的群众性的自我批评(各方面只批评自己,不批评对方),而彻底改正之”③。1944年1月1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布《关于拥政爱民及拥军工作的决定》,强调拥政爱民及拥军运动,不仅要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而且要使之更加深入,成为部队官兵中和广大人民中真正自觉的群众运动,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运动。
1944年1月1日,留守兵团政治部向所属各部队发出了《加强拥政爱民工作的指示》,强调要在全体军人中树立拥政爱民的强固观念。随后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九四五年的任务》和《一九四六年的工作方针》的指示中,都把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号召各解放区、各部队都要普遍坚持开展双拥运动。从此,边区的双拥运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并成为共产党及其军队的光荣传统延续下来。
① 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5册(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94页。
② 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5册(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90页。
③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3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