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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统一战线区概述

宋金寿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在向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转变过程中,有一个统一战线区(通常称“统战区”)的问题。陕甘宁边区的统一战线区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过程中出现的,是我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胜利。
  一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统一战线区的出现。陕甘宁边区的统一战线区是在西安事变后产生的。西安事变爆发后,中共中央作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使西安事变得到了和平解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形成。
  西安事变爆发后的第三天(12月14日),张学良、杨虎城正式宣布撤销了“西北剿共总司令部”,所有“剿共”事宜一律停止,同时还宣布成立抗日联军临时西北军事委员会,由张、杨分别为正副主任,结束了西北战场上国共两党和两军之间的敌对状态。但是,12月16日,南京政府宣布了对张、杨的“讨伐令”,在何应钦指使下中央军开赴潼关,向华阴挺进,直逼西安。为此,张、杨把在陕北“剿共”的东北军和十七路军撤调至关中东部,以还击何应钦的“讨伐”。
  我党为了避免新的内战,一致团结抗日,对张、杨给予实际的援助,以推动南京政府走向抗日的立场。当周恩来等同志去西安协同张、杨解决西安事变的同时,红军也急行南下。红军在总指挥彭德怀的率领下,离开定边地区向三原、淳化、旬邑、正宁地区汇集,以便策应东北军和十七路军,对付何应钦对西安的进攻。红军在南下过程中,征得东北军的同意,进入了原东北军的部分驻地。1936年12月25日,红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延安城的。红军进入的这些地区便成为最初的统一战线区。
  红军在进入东北军的防地时,开始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首先停止了在这些地区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随即,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于1937年1月13日由保安(今志丹)迁至延安。自此,延安成了中共中央的所在地和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首府。
  1937年2月9日,国民党西安行营(主任顾祝同)组成,当日下令停止对陕甘的军事行动,使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以来的和平局面继续得到保障。
  经过1937年2月至9月国共两党在西安、杭州、庐山、南京等地的六次谈判,我党要求国民党承认陕甘宁边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在1937年2月至4月改称陕甘宁特区,5月以后,“特区”和“边区”同时并用,9月正式改为陕甘宁边区)在行政上的完整,直属南京中央政府并受南京中央政府的指导,以及在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选的民主制度等,上述原则得到了国民党的确认。但对于宣布红军的驻地为陕甘宁边区的行政区域,边区政府的人选由边区人民普选产生等的要求,予以延宕。在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以后,国民党同意将红军的原驻在地为八路军的“募补区”。1937年10月12日,南京中央政府行政院第333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决议,承认陕甘宁边区,并任命行政长官,后来又把它束之高阁,一直未予公布。这时国民党对于红军的原有驻地,尚未加以侵犯,实际上默认了这种既成事实。
  1938年春,日本侵略者在占领了山西的大部分地区以后,妄图西渡黄河,进攻大西北,河防吃紧。国民党政府为了加强河防,在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设立了绥德警备区,并调在陕甘宁边区的八路军留守部队,进入绥德警备区驻防,任陈奇涵为绥德警备区司令员。同时,国民党陕西省政府派何绍南为绥德专员兼绥德县长。因此,绥、米、佳、吴、清五县也成立了统一战线区。
  这样,在陕甘宁边区的管辖区内,存在着两类性质不同的地区:一类是原先的苏维埃区,以保安、定边为中心地区。在这类地区不仅有工农苏维埃政权,而且绝大部分地区已经进行了土地革命,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另一类地区就是统一战线区,其中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曾经是苏维埃区,在西安事变前重被国民党侵占了的;另一种是由国统区变成了统一战线区。在这类地区,国民党的地方政权依然存在,绝大部分区地尚未进行过土地革命,少数地区虽曾进行过土地革命,但在被国民党重新侵占后,农民的土地得而复失。这两类地区在陕甘宁边区管辖的二十几个县中,许多是交叉存在的,呈现出复杂的情况。就是说在一个县的地域中,既有原先的苏维埃区,又有统一战线区,如保安等六、七个县,是较为完整的苏维埃区外,而大多数县,有的大部分是苏维埃区,小部分是国统区;有的则大部分是国统区,小部分是苏维埃区,或红军游击区,在陕甘宁边区的边境县中,则多为原先的国民党统治区。
  二
  党在统一战线区的基本政策和统一战线区的特点。党对于统一战线区的政策有一个发展过程。1937年1月,红军总司令部宣布进入友区(即国民党统治区)的基本政策,声明:“凡得抗日友军同意而开到友军区域,一切均与友军协商办理,不但停止了打土豪,而且不破坏其行政组织,及社会秩序。”①
  1937年2月初,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战线区域内党的工作的基本原则草案》。这个工作原则草案对于统一战线区党的政策作了十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草案提出以民主共和国的共同纲领代替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红军可以改变番号,接受统一指挥,我党可以参加统一战线政权机关等,其中对于政权问题明确规定我们“对统一战线区域内的旧政权,不是采取敌对的,摧毁的斗争方式,而应该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办法,与自下而上的群众压力,使之改造。”“党应该有系统的使当地的实际权利操纵于当地群众的抗日救国会的手里。”“应该吸收一切抗日力量到斗争中来,就是暂时的一天半天的同盟者都不放弃。对动摇不坚定的同盟者,应与之进行斗争。”“对各党各派的基本方针应该是:联合民族革命的左派(抗日派)、争取中间派(妥协派)、打击亲日派。”工作原则草案还强调,“共产党在任何环境下,应保持自己的政治面目与组织上的独立性。”②
  此后,中共中央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又向国民党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党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以及“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等四项保证。
  上述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政策,在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之前,是我党作出的主动让步,并付之实践的;在两党合作之后,由于国民党也作了让步,实际上作为交换条件,而成为我们承诺的义务,因此,较长期地沿用下来了。
  但是,国民党在对内政策中顽固地坚持“一党专政”,即使在陕甘宁边区的管辖范围内也毫不放松,照例地派出官员,扩充保安队,以维持其“一党专政”。这样在统一战线区内依然保留着国民党的旧政权。
  统一战线区的国民党政权严重地阻碍着群众抗日救国运动的巩固和发展。为了改造国民党的旧政权,党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改造和自下而上的群众压力的方针,在统一战线区以抗日救国的名义发动群众,武装群众,组织抗日救国团体,主要是抗日救国会,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并且把领导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时的抗日救国会实际上是抗日民主政权的雏形。1937年7月至11月,陕甘宁边区开展了普遍的民主选举,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了乡、区、县各级抗日民主政府。但是,国民党的旧政权仍然存在,这样在统一战线区出现了双重政权的局面(尽管有的国民党政权不在陕甘宁边区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双重政权的存在是统一战线区最根本的特点。
  注释:
  ①《红军坚持和平统一救亡御侮之政策,闻土地政策亦将有改变》,载《新中华报》1937年1月29日第2版。
  ②《关于统一战线区域内党的工作的基本原则草案》,《六大以来》(上)第801—802页。
  三
  统一战线区面临的问题和斗争。统一战线区的形成有利于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事业。它扩大了党和红军的活动范围,有利于党和红军(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和武装群众。但是,由于在统一战线区内还存在着国民党的旧政权,使统一战线区呈现着复杂的情况,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以至尖锐的斗争。主要有:
  第一,陕甘宁边区人民的既得利益面临着丧失的危险。国民党旧政权支持和唆使地主势力颠覆民主政权(原先的工农苏维埃政权),一些地方的区、乡政权重新被地主势力所霸占。地主分子强迫农民退回已经分配了的土地、房屋、窑洞,或者强迫欠债户归还已经宣布废除的债款,一部分农民遭受到土地得而复失的威胁。
  第二,土匪活动重新猖獗,社会秩序得不到安宁。在工农苏维埃区域内,原有的土匪基本上被消灭,因为生活困难所迫而造成的盗匪之属,许多已被改造成新人。在统一战线区形成以后重新出现的土匪主要是由地主复辟势力、日寇汉奸、国民党特务纠集起来的股匪。这种土匪按其来源和社会性来说,大致不外:土地革命时期受革命打击的地主、恶霸的反动武装,反动的地方军阀武装,日寇汉奸武装,国民党组织的武装特务,以及与托派相勾结的反动武装等。这类股匪在陕甘宁边区有40多股,约四千余人,两千多支枪,到处打家劫舍,奸淫掳掠,无所不为。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把主要攻击目标集中在我党和八路军,以及抗日的群众团体。他们袭击八路军,围歼抗日自卫军,暗杀我党军政工作人员,摧毁地方政权机关,危害极大。
  第三,压制群众的抗日运动,制造“摩擦”,危害陕甘宁边区。从1937年起,国民党就指使其在陕甘宁边区境内的地方政权机关公开地进行反共宣传活动,制造谣言,攻击和污蔑中国共产党和八路军,欺骗、勾引或杀害我方人员,并利用交通邮电机关进行特务活动;压制群众的抗日救亡运动,捣毁或解散抗日救亡团体;挑拨离间八路军同群众和地方友军的关系;支持反动民团和地主势力进行复辟活动,颠覆我地方民主政权;以至调动保安队袭击八路军,等等。因此,在陕甘宁边区“摩擦”事件时有发生。从1938年起,不断加剧。由国民党县级政府和保安队直接制造和策划的“摩擦”事件,也不在少数。1938年5月,国民党旬邑县长李笑然借故枪杀八路军工作人员张勋烈,并制造谣言,向国民党西安行营谎报“八路军包围县城,请令撤退”。后又私自调集各地保安队列旬邑县城集结,企图驱逐八路军驻当地的部队。同月,在富县召开各界拥护“抗战建国纲领”的群众大会上,国民党县党部指导虽范尤文放黑枪杀害我看守所所长,制造事端。6月,国民党清涧县长迫令该县抗敌后援会取消青年救亡工作。7月,国民党米脂县长刘学海和县党部指导员王道之,指使其部下伪造所谓“八路军信件”,挑拨两党关系,破坏团结,并据此下令驱逐八路军,单方面停止我方工作人员在抗敌后援会的工作,擅自改组抗敌后援会。8月,国民党吴堡县保安队无故逮捕八路军残废人员,并严刑拷打,迟迟不予释放。12月,旬邑县长张中堂(县长易人),纠集保安队800余人,对驻土桥镇的八路军残废人员加以包围,鸣枪恫吓,欧打侮辱,迫令残废人员即刻退出土桥镇。这种“摩擦”事件从1939年起更加严重。1月,国民党安定(今子长)县长田杰生非法逮捕八路军民运工作干部两名,无理阻挠抗敌后援会工作。3月,田杰生又假借宴客为名,竟绑架我安定县长薛兰斌,后又调集保安队400余人,胁迫我在瓦窑堡的驻防部队。同月,国民党合水县店子区区长无理阻挠八路军购买粮食,并开枪打伤八路军两名战士。6月,发生延川县保安队袭击我县政府的事件。同时,在旬邑县发生枪杀八路军伤残人员的严重流血事件。5月24日,八路军残废院采购人员出外采购时,遭旬邑县保安队杀害。事件发生后,我残废院20多名代表前往国民党县政府请愿,要求查究杀人凶犯,并要求保障残废院的安全,不料旬邑县长竟指挥保安队对我残废院的代表用排枪扫射,残废院的9名代表惨遭杀害。更有甚者,旬邑县长又调换保安队千余人,对我驻防的八路军独立一营发动进攻,一夜之间,竟发起了7次猛攻。我八路军为了避免事态的扩大,团结抗日,而作了最大的让步,撤离土桥镇防地,开到店头、骆池一带。随即,国民党军队侵占了由我八路军驻防的旬邑县城。
  上述问题出现,其根源是国民党的反共政策。在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区,国民党不仅有政府机关,而且还有县党部,在绥德警备区、富甘警备区等还派了专员,这一切严重地阻碍着陕甘宁边区在行政上的统一。就当时的情况看,在国民党所派出的县长、专员中,除了个别主张抗日、同情八路军的(如肤施县长马豫章、国民党扶施县党部党务指导委员高仲谦等)以外,绝大多数是顽固分子,其中少数又是“摩擦”专家(如安定县长田杰生、旬邑县长张中堂)。因此,要团结抗战,消除“摩擦”,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同国民党在陕甘宁边区的顽固势力作斗争,以保障人民的既得利益和坚持长期抗战。
  四
  坚持抗战,坚持团结,制止“摩擦”,保障人民的既得利益。同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是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内部的斗争,必须十分注意策略。
  在两党的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以后,为了争取国民党在政策上的彻底转变,党曾多次向国民党发出建议,在国共两党以及各党派、人民团体之间建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制定共同纲领,改革政治机构,以团结抗战。但是,国民党拒绝了我党的多次建议。按照蒋介石的意图,是“统一”两党,即以“大并小的方法,融化小的单位,合而为一”,既不允许在国民党内成立共产党党团,也不能在国民党外保存组织,一句话,要吞掉共产党。在这种企图遭到失败后,国民党在1938年3月召开的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了一个《抗战建国纲领》,同我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相对抗。7月,国民党又以召开参政会,来对抗我党的改革政治的主张。到了1939年1月,国民党在其五届五中全会上,不顾国民党内进步势力的反对,通过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反动方针,设立了专门的“防共委员会”,制定了《异党问题处理办法》、《限制异党活动办法》等的对付我党的反动政策。这样,国民党就把它的政策重点,由对外转向对内,由抗日转向反共,变成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在陕甘宁边区的“摩擦”也就更频繁更激烈了。
  在处理同国民党的关系中,总的原则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既不破裂统一战线,又不束缚自己的手脚。陕甘宁边区的党和政府在处理统一战线区的工作中坚持和实践了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和壮大抗日武装力量。统一战线区是在红军进驻情况下形成的,也只有在保持和发展人民武装力量的条件下,才能使统一战线区朝着利于我的方向发展,因此,陕甘宁边区首先着手建立和壮大抗日武装力量,也就是八路军、保安队和自卫军。这支武装力量既是保卫陕甘宁边区的主要支柱,也是全国抗日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1937年8月,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以后,主力东渡黄河开赴抗日前线。留在陕甘宁边区的一部分红军于9月成立了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肖劲光。同时,红军游击队改编为保安队,成立了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员高岗,副司令员周兴。10月,为了执行中共中央军委给八路军留守部队“保卫边区,肃清土匪,安定人民生活,保卫河防,保卫党中央,巩固和扩大留守部队,建设正规化部队,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战斗准备,培养与积蓄干部”的任务,留守部队和保安部队进行了统一编制,成立了八个警备团,保留了七七〇团、骑兵营和富县独立营,增设了绥德警备区司令部,以加强统一领导与指挥,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也改为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司令员仍为肖劲光。
  除了八路军正规部队,在整个陕甘宁边区的范围内,从村、乡、区到县各级还建立了自卫军。自卫军的人数,以1938年底的统计,即达22万4千余人。
  这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是党同日本侵略者作斗争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党在陕甘宁边区坚持独立自主的基础。
  2、清剿股匪,安定社会秩序。为了安定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边区,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对在边区的股匪发动了强大的攻势。
  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独立师和蒙汉骑兵团在保安县保安队和群众的配合下,对保安县境内的股匪王义元、李天才、金林等进行了围歼,击毙十余人,俘虏百余名,其余溃散,或逃离陕甘宁边区,保安县境内的土匪基本消灭。11月,警备一、二、五团三个团,以及两个独立营和蒙汉骑兵支队,共计2000余人,在三边分区盐池县境内的官滩、*(左虫右八)蜡梁和安边东北的仓房梁等地,先后三次打击股匪张廷芝、范玉山、薛子茂。击毙百余人,缴获马百余匹、枪60余支。
  1938年2月,八路军留守部队又对清涧、黄龙山地区的股匪发动进攻,将其大部消灭,散匪一部逃入国民党统治区。
  由于许多股匪实际上受到国民党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庇护,有的股匪则在我追歼时,进入国民党统治区,因而土匪未能全部消灭。
  关于陕甘宁边区的剿匪问题,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可以自慰的,是两年以来在剿匪方面,我们消灭了大小40多股,被我们击毙击伤的有800人左右,俘虏的有400人左右,缴获枪一千多支。现在我们可以说,边区内部的土匪基本已告肃清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伟大的胜利。但同时我们必须指出残匪依然还活动于靠近边区交界处,未能彻底肃清。这里主要原因,是由于未能取得与友区的合作,或是因为保安队活动范围所限制。这不能不算是个极大的损失,使残余土匪得以苟延残喘,尤其在这敌寇深入之时,更足为抗战的后患。”①
  3、停宄除好,保障边区人民的既得利益。在我们党宣布“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以后,一些原来逃离苏维埃区域的豪绅地主陆续返回原地。为了处理这些从国民党统治区回来的豪绅地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曾于1937年4月,作了三条具体规定:“(一)在已分配了土地的区域,地主豪绅回来,可在原区乡分配他以和农民一样多的土地和房屋。但已没收了的土地,不许还原;已取消了的租债,不许再索取。(二)在没有分配土地的区域,地主豪绅的土地,停止没收,但去年以前的欠租,应宣布取消,不准索要;至于债务:甲、利息已超过本或等于本的不再付利;乙、利息尚未及本的,可酌量情形,付给微利;丙、以后账债,均以一分五为最高利息。(三)地主豪绅回来可与其他群众一样,受到苏维埃的保护,但同时须遵守苏维埃的一切法令,不得有欺压群众,反抗政权机关的行为,违者依法处办。”②但是,一些豪绅地主无视苏维埃的政策法令,依仗国民党地方政权的势力,借故“停止没收土地”,采取各种手段,从农民手里夺回已经被分配了的土地和房屋、窑洞。不法豪绅地主,甚至组织反动武装,向农民进行反攻倒算,逼迫农民退还土地,强收欠租旧债,情况极为严重。由于我们的同志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一些基层工作的同志更缺乏经验,以至斗争不力,豪绅地主的反攻倒算活动十分猖獗。
  面对这种情况,毛泽东亲自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起草了停宄除奸的布告,即1938年5月15日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③布告除明确规定“凡在国内和平开始时,属于边区管辖地域内,一切已经分配过的土地房屋和已除过的债务,本府本处当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不准擅自变更”以外,并对保卫边区治安、保障正常社会秩序都有明确规定。这个布告在边区境内到处张贴,并在《新中华报》上连续登载,同时,公函全国各界人士周知。
  陕甘宁边区根据停宄除奸布告的精神,从既成事实出发,为保护边区人民的既得权益于6月9日又作出了两个重要决定:《关于边区土地、房屋、森林、农具、牲畜和债务纠纷问题处理的决定》和《关于处理边界纠纷和保护抗日救国团体,防止汉奸托匪阴谋活动的决定》。④这两个决定划清了上述问题的界限,明确地规定了具体政策。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和人民根据党的政策开展了有力的斗争。志丹(原保安)县金汤区同豪绅地主孙相奎的斗争就是一例。孙相奎原为金汤区的大地主,有地2000多垧。在土地革命中,他的土地和房屋已经分配给农民。国内和平实现以后,孙相奎从国民党统治区回到了金汤,按照边区政府的规定,当地政府分给他60垧土地和居住的房屋。后来孙相奎当上了金汤区的土地登记委员。在土地登记工作中,孙相奎利用职权把已经分配给农民的1900多垧土地,登记在自己门下,并向农民算旧账。孙相奎对群众说:“政府让我登记土地,权在我手呢!”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当地群众同孙相奎作了斗争,并作了正确处理:将其向农民夺去的土地重新收回,还给农民,但并不取消他应得的与农民一样多的土地和房屋;撤销了他的土地登记委员职务,但不剥夺他的公民权利;罚他苦役一年。在斗争中使群众懂得:同孙相奎作斗争并不是反对他过去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而是反对他算旧账,夺回土地;也不是反对他应分得的土地和房屋,而是反对他借手里的职权重新挑起阶级仇恨,破坏统一战线。这种坚持原则而又灵活的斗争策略,既保障了边区人民的既得利益,也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陕甘宁边区的实施。
  注释:
  ①《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科学出版社,第11页。
  ②《关于处置回苏区的豪绅地主的办法》,载《新中华报》1937年4月29日第3版。
  ③《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70—372页。
  ④参见《新中华报》1938年6月15日第2版。
  五
  击退军事进攻,结束双重政权,统一边区行政。在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以前,统一战线区的国民党地方政府和保安队所制造的“摩擦”,一般说,规模不大,次数较少,基本上能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较为合理的解决。但到了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以后,不仅国民党的地方政府和保安队,而且国民党的中央军也开始制造“摩擦”。国民党政府派大军封锁陕甘宁边区。1938年12月,国民党中央军一六五师在陇东开始对我驻防八路军取包围形势,并怂恿地方行政人员和保安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反对共产党、八路军和陕甘宁边区的军事活动。
  1939年底至1940年3月,国民党掀起了第一次反共高潮。这次反共高潮的重点之一是陕甘宁边区。1939年12月,国民党中央军一六五师首先对陕甘宁边区的陇东地区发动了军事进攻,袭占了由八路军驻防的宁县和镇原两座县城。
  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八路军后方留守司令部坚决地执行我党中央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方针,对于同民党的军事进攻给予了有力的回击。
  为了避免因两党两军的“摩擦”而抵消抗日的力量,我党建议进行协商,并派谢觉哉为代表。但是,国民党方面毫无诚意,虽然几次协商,仍没有结果。同时,国民党军队又于1940年2月袭占了八路军的驻在地正宁和淳化两座县城。
  在这情况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八路军后方留守司令部在边区四周部署军事力量,以对付国民党的军事进攻。八路军总部为了加强边区的军事力量调三五九旅从华北敌后回陕甘宁边区,进驻绥德警备区,以应付国民党在绥德警备区的“摩擦”。
  当三五九旅从华北敌后回到陕甘宁边区以后,国民党绥德专员兼绥德县长何绍南污蔑三五九旅为“溃军”,并限制群众卖粮给三五九旅,不准群众借住房给部队,妄图撵走三五九旅。三五九旅在旅长王震的领导下,同何绍南作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他们深入群众,揭露何绍南的罪行。何绍南自1938年初进入绥德以后,强编保甲,压制群众,侵吞账款,危害百姓,制造“摩擦”,组织暗杀队,谋害我工作人员,指令反共顽固分子压迫人民,指挥保安队袭击八路军;违背统一战线政策,破坏边区的统一,反对减租减息,等等。何绍南在被揭露以后,潜离绥德。而当日军占领山西之临县、方山、岚县并企图由晋渡河入陕进犯边区时,何绍南又潜返绥德,并煽动地方团队向北逃窜,国民党地方官员也都张慌失措随同逃跑,弄得地方无主,人心惶惶。为此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和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肖劲光于1940年2月15日电呈国民党最高当局,要求惩办“犯官”何绍南,并请以王震为绥德警备区专员。此后,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五县隶属陕甘宁边区,并逐步“边区化”。
  1940年2月19日,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肖劲光致电西安天水行营主任程潜,要求令陕西省政府立即撤销淳化、旬邑、甘泉、肤施(延安)、延长,延川、清涧、吴堡、绥德、米脂、佳县、靖边、安定等13个县的县长,如不自动撤退,则边区“有权护送出境”。
  但是,西安天水行营只同意12县为边区范围,否认了抗战初期国民党最高当局和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承诺。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于3月14日又致电西安天水行营,强调指出,要从根本上消除“摩擦”,关键在于明确陕甘宁边区的范围,明令承认陕甘宁边区。
  此后,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对在边区范围内的国民党县政府,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置:逮捕了个别一贯制造“摩擦”的反动分子;一般的予以“放行”;对于主张抗日又愿留边区的给予热情接待,例如肤施县党部指导员高仲谦先生受到边区政府的友好接待,并成为同边区政府和人民友好合作的人士。随即,陕甘宁边区政府向这些地区派出了自己的县长,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使边区在行政上得到了完全统一,双重政权的局面从此结束。
  六
  陕甘宁边区的统一战线战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从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到1938年春为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两党都作了有条件的让步,统一战线区逐步形成。从1938年春到1939年底为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两党在抗战中实行了两条根本对立的抗战指导路线,尤其是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以后,实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方针以后,两党之间出现了“摩擦”,即国民党的“摩擦”和我党的反“摩擦”的斗争,也就是“摩擦”与反“摩擦”的阶段。从1939年底到1940年3月,为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国民党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军事进攻,相继侵占了陕甘宁边区的一些县城和临近国民党统治区的区、乡。在这种情况下,我党果敢地结束了统一战线区的双重政权局面,经过斗争令国民党在边区的地方政府机关自动撤离边区,并派出了我们自己的县长,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从而结束了统一战线区,使边区得到了完全的统一。
  党对于统一战线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在统一战线区的形成阶段、我们的让步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双方的让步,国内和平团结抗战的局面才能出现。在统一战线区的“摩擦”和反“摩擦”斗争中,由于国民党尚未最后破裂统一战线,因此党的斗争必须保持在统一战线的范围内,开展必要与可能的斗争,虽然在执行党的具体政策中,个别党政领导同志因受王明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的影响,在同国民党的斗争中表现不力,但总的说,边区的党和政府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所采取的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在国民党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时,边区政府和八路军的斗争是坚决的,有力的,坚持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正确方针,及时地结束了统一战线区。
  统一战线区斗争的胜利是党的独立自主原则的胜利。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斗争。”①就是说为了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我们的阶级斗争应服从于抗日的民族战争。但又必须保持我党和无产阶级的独立性,不能因合作和统一战线而牺牲无阶级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否则就会把合作变成混一,这样也就不存在什么统一战线了。我党为争取人民大众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在统一战线区放手发动群众,进行抗日救国运动,争取人民的民主和自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从而壮大了人民的力量,取得了统一战线区斗争的最后胜利。这是人民斗争的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505页。
  

陕甘宁边区概述/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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