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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中等学校改革的指示
(民国三十八年八日二十五日)
(一)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的教育,从其根本性质上讲,是反人民的教育,是为少数统治阶级服务的教育,这不仅是因为它以其封建买办法西斯的思想统治学校,使进步思想受着极大的压抑,而且是因为它采用特务化的管理方法,使教职学员的民主活动经常受着迫害。(但是,这些反动目的和实施,因为种种原因,在不同的地方受到不同程度的反抗和阻碍。)现在,国民党的罪恶统治被打倒了,人民当了主人,这个新的人民时代的教育,是为人民所有,并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教育。依据这个原则,根据可能的条件,有步骤有计划的改造旧教育,使之适应人民的利益和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教育工作者当前的首要任务。
(二)旧的课程教材是为实现旧的教育方针而设施的,应逐步进行改革。依据目前条件,必须首先停授或改变含有反共反人民毒素的科目与教材,各校须立即停授的科目是公民、伦理、童训、军训;须改用人民政府审定的教材有国文、历史、地理。在审定教材未到达之前,应停授其中反共反人民的内容。实际需要不大的英文,初中停授,高中改为选修。公民停授之后,另设政治常识,以使学生正确的认识社会发展和中国革命的基本规律,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他科目暂仍延用旧本。改革后,初中、简师的必修科目为国文、数学、政治常识、中外历史、中外地理、动植物、理化、生理卫生、音乐、美术、体育。高中及后期师范的必修科目为国文、数学、政治常识、生物、理化、中外历史、中外地理、体育、艺术,师范学校加授教育课,高中加授英文选修。职业学校的必修科目另订之。
除自修及选修课外,必修课每周上课时数,初中、简师以二七至三〇小时为宜,高中、师范以二四至二八小时为宜。各科教员在授课时应注意与人民大众的生活、生产相联系,并注意学生的接受能力。陈正式授课外,应切实负责指导学生的自习、作业及及各种活动,使学生不仅能领会教学内容,且能在行动中贯彻。
课外活动与社会活动应予重视,必须有计划的去组织领导,如组织课余劳动生产,社会宣传,民主活动和各种课外学习,以补助课内学习之不足,和培养锻炼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只对学生书本学习负责,不对学生实践活动负责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课外活动太多了,又必然妨碍学生的学习,课外活动要适度,限制在一定时间之内,一般的不得占用课程表上规定的时间,不得妨碍既定教育计划的执行。
(三)取消以毒化和奴化学生为目的的训导方针,培养学生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思想,改变其轻视劳动与劳动人民的旧思想旧观点,培养实事求是、艰苦朴素、虚心学习、自我批评、自动自治、遵守纪律的新作风。取消以管制学生为目的的训导制度。反对思想统治与消极处罚,提倡自由思想、民主争论、耐心说服等新的教导方式。取消繁琐的徒具形式的规则,提倡根据工作、学习、生活的需要,经过民主讨论、上级批准所建立的必要的制度、规则或公约,这些制度规则或公约,既经规定之后,就要号召和组织全校人员自觉的严格遵守,坚决实施。
(四)废除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不民主的领导方式,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有主要职员二人(教育、总务主任),教员代表二人及学生代表一人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一切工作,并对政府负责。凡属全校性质的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校务委员会充分讨论,共同执行。此外由教职员代表及学生代表组织经济稽核委员会,检查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及有无贪污浪费情况,以实现经济公开及经济民主。废除训教分立,实行教导合一,在校长及校务委员会下设教育处,负责课内教育及课外学习生活指导。废除导师制,每班设班主任一人,在班主任领导下由本班主要教员及学生代表一至二人,组织班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班学习和其他活动,并对教育处负责。
各校应在适当时机(多数人有此要求时)组织教职员会及学生会,并在充分酝酿讨论后,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这个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全体教职学员,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工作和学习,发挥工作、学习的自动性与积极性,组织各种课余活动,举办教职员的各种福利事项,号召大家遵守纪律,建立同学间、师生间、同学与学校间的正确关系。
(五)宗教团体所主办的私立学校,不得将宗教科目列为必修课,不得在课内时间进行宗教宣传,不得强迫学生信教,亦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宗教仪式。少数民族举办的学校可根据其民族特点,设立民族课程,但不能违犯人民政府的法令。
对于已经立案的私立学校,一律采取保护政策,并鼓励其发展。私立学校可以向学生征收定额的学费,不缴学费者,学校有权停止其学籍(但确属无力缴纳学费的贫寒学生,可介绍公立学校学习。)
(六)学校的改造与提高,是目前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但学校改造与提高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教育工作者自己的改造与提高。
学习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是改造与提高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方向。因此,在今后一年内,各校教员及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员,除学习时事外,应普遍学习政治经济学、社会发展史、大众哲学、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文艺座谈会讲话及其他与当前工作有关系的文件。学习方法应以自学为主,讨论为辅,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进行检讨。为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学习,各校须以校长为首组织三人至五人的学习委员会,负责计划、组织、领导教职员学习,行政上应保证每天给予两小时的学习时间。但能否学习好的基本关键决定于全体人员对学习有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应进行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思想动员。
(七)中等学校暂时仍维持原有学制,原有的学生应争取返回原校学习,招收新生须经文教委员会或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的批准。教职员薪金将另有规定(私立学校不在此限)。一般中等学校学生以自费为原则,师范生及贫苦学生的奖学办法另有规定。私立学校经费均应自筹为原则,成绩优良者将给予奖励。
(八)为了及时了解情况,交流经验,提倡工作,解决问题,各校应按照隶属关系,每月做书面报告一次,第一次应做全面报告,其他报告只限于本月内新发现的问题。报告要有内容,有分析,有重点,有改进工作的意见,文字以不超过三千字为宜。写报告前应经过有关人员酝酿讨论,写成报告后应对全体人员传达和组织讨论。各校应认识写报告不是对上级敷衍应付,照例行文,而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教育干部的重要工作方法,因此,要实事求是,有多少写多少,不夸张成绩,不掩饰缺点错误。
(九)本指示适用于公私立中等学校,望各校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形,按领导关系随时用书面报告军管会文教委员会(西安市区)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西安市以外地区)。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