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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第十四章 在纪检监察岗位上 第二节 广开言路,体恤民情
《马文瑞传》编写组

  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在马文瑞的直接领导下,非常重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马文瑞认为,人民监察工作者“监督”和“纠举”是其神圣职责;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体恤群众的冷暖疾苦,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其必具的基本素质。马文瑞深知旧社会广大人民当牛做马受奴役没有民主权利的痛苦,所以他能深刻认识到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血肉关系”、“鱼水关系”,十分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他常用我们共产党人时刻不能脱离群众,就像安泰须臾不能离开大地母亲一样的神话故事,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他断言无论什么样的政府,只要是违背群众的意愿,欺压人民,迟早非被推翻不可;无论什么样的领导,一旦严重脱离群众,走向群众的反面,非垮台不可。
  马文瑞尽心竭力、想方设法广开言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早在1950年西北监委建立的初期,他就指示西北监委和西安市监委,在西安市最繁华的钟楼、鼓楼及东西南北几个城门设立了12个意见箱。有人专管,定期启锁收取群众来信,半年左右的时间,收到群众来信或揭发检举材料128件,了解到群众的不少意见要求,改进了机关工作,处理了一些违纪干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年来,通过各项政治运动,党政机关都普遍设立了意见箱,为群众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要求、揭发坏人坏事提供了方便。
  马文瑞建议,各单位还要设立接待室和问事处,以方便群众来访、来谈。他强调,对于来访来谈的群众一定要热情接待,虚心听取意见,认真记录。不要嫌啰嗦,更不能把群众提出的要求斥之为“谋取个人利益”。他说,我们党和政府机关,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事的,人民群众找上门来要求为他们解决困难,是他们的民主权利,是正当的行为。干部要尽可能多给老百姓解决困难,多给人民办事情。对于那些超出政策规定之外的要求,或者现时还办不到的事情,也要耐心、和气地给解释清楚。不能责备训斥,训斥群众是国民党作风。
  马文瑞认为群众来信来谈是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的表现,要求各级党委充分重视。他说,几年来人民来信数量迅速增长,西北监委1950年共受理1219件,1951年受理2283件,1952年受理4442件,这还不包括“三反”运动的来信。这说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日益增强,参政议政的热情更加高涨。他要求西北区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谈工作。重要信件和来谈,领导要亲自阅看或接待。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专管,健全对群众来信的收发、登记、转办、催办、回复、具结、报告等制度。对人民来信不能积压,自收到之日起,三天内转给有关机关,并要具结、回复来信者本人。对于检举控告一般干部的来信来谈,可转给该干部所在机关党政组织;如控告该机关领导,则应转交上级机关查处。绝不允许将检举信交给被检举者本人。不论大案小案,都要有着落,对来信来谈者有交代。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采取不同方式向群众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对办错的案子必须及时纠正,绝不允许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马文瑞认为,处理人民来信来谈的过程,就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过程。他要求监察干部切忌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或偏听偏信、掺杂个人感情等不良作风。每一个案子都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依靠群众、缜密分析,查清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处理。
  对于群众来信反映的比较重大的案件,马文瑞都亲自审阅、批示,督促调查处理并听取案情汇报。1950年春,西北农林部由于收购、保管不善,使棉籽严重霉变,仍强迫命令将这批棉籽配售给农民,致使出苗率低,最差的只有一成苗,严重影响西北地区棉花生产计划,给国家造成30多亿元(旧币)的损失,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更大。马文瑞要求西北监委立案调查后,对失职人员作了严肃处理。
  1951年,西安市建设局在修建下水道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出水口比进水口高,污水排不出去,造成严重返工,损失4000万元(旧币);宁夏省盐池县农民在政府号召下大力发展养羊业,而畜牧部门只布置任务,不检查督促栏舍、饲草准备情况,导致冬天冻死、饿死羊8万多只,造成100多亿元(旧币)的损失;西北山货皮毛公司在收购羊绒过程中,未发现存在的严重掺假、短缺问题,以致国家损失3亿余元(旧币);银川市市长、兰州市副市长先后擅自动用国库黄金、银元7000多万(旧币)做生意等违法乱纪事件,都是在马文瑞的亲自批示、过问下,分别受到监察处理的。
  根据西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1952年下转给各地控告信的查处情况来看,群众的来信是客观的。55件控告信经调查全部属实,负有失职责任或违法乱纪的55名干部中,给予批评教育的41人,撤销职务的9人,逮捕法办的5人。马文瑞感慨地说:“人民群众对共产党是信任和爱护的,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讲实事求是的!”
  马文瑞严厉批评不重视群众来信来谈工作的单位和在这项工作中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作风。他说,有些单位不重视这项工作,迟延拖沓,长期不开意见箱,不拆阅群众来信,不调查处理,不给来信人回复;有的将人民来信一转了事,既不催办,也不具结;有的把人民来信直接转给被控告人手中,使其故意扣押隐匿,甚至对反映人打击报复,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1953年3月,西安市监委在检查市文教局的群众来信来谈工作时,该局朱茂青局长谎报说,去年收到人民来信270件,全部作了处理。经检查发现实际收到2164件,只处理了1010件,还有1154件包括“三反”运动中,中、小学教职员工、学生揭发问题的1110件来信,成捆成包地堆在柜子里。其中有许多重要情况未被阅看,没有及时处理。朱还以工作忙为借口推卸责任。《群众日报》刊载了对他的批评报道,他仍拒不认错。为了纠正朱茂青漠视人民来信来谈的官僚主义作风,4月18日,中共西安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讨论朱的问题。马文瑞派西北局纪检委(1953年由原西北局监察委员会改称,马文瑞由监委主任改任书记)和西北监委干部参加,会议对朱茂青的错误进行了分析批评,责令其公开检讨。会后,马文瑞同意西安市纪委给朱以党内当众警告的处分。
  5月8日,西北区级各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谈工作会议召开,马文瑞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过去的工作,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会上,对在这项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对最早揭发市文教局积压人民来信的刘惠芳进行了表彰。
  人民监察工作与报纸相配合是一种广开言路、倾听人民呼声、加强舆论监督的很好的手段。中央监委在1950年11月发出“建立各地报纸与各级人民监察机关适当的工作关系,由人民监察机关派专人与报社联络,协助处理读者来信工作”的指示。马文瑞认为这是一个联系群众,宣传政策,表扬先进,纠正缺点错误的好形式。他即署名具函要求西北五省一市传达照办。西北监委也向西北局机关报《群众日报》派出干部,与报社编辑一同拆阅读者来信,受理群众向报社提供的有关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法令、行政纪律、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等事件的来信和口头控诉。属于监委承办的,登记后取回监委;属于各业务机关的转给各业务机关;对于一些政策性问题或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典型事例,经调查处理后,在报纸上公开刊登。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群众日报》除在报纸上公开答复人民来信来谈外,还在所编辑的内部刊物《每日情况》中,用相当篇幅登载人民来信来谈问题。为沟通党群干群关系,倾听群众呼声,促进工作,帮助领导决策,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领导西北监委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谈的实践中,马文瑞发现联合监察是事半功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便在多次会议、报告中倡导推广。联合监察是指关系到几个机关的案件,采取把所涉及机关的监察、业务人员召集在一起,组成联合监察组共同进行调查、处理。它的好处是人多智广,各自有责,不同意见可当场协商,避免推脱扯皮甚至踢皮球,并且有相关部门的业务内行参加,弥补了监察人员对其部门业务不熟悉的缺陷,可以取得处理及时、准确的效果。1950年陕西省朝邑县①发生的盐滩工人集体反对限产事件,就是采取联合监察的形式处理的。由于这个案件牵扯到西北财经委员会、财政部、盐务管理局、劳动部、陕西省财政厅、西北总工会、渭南专署、朝邑县政府等十几个机关单位,马文瑞指示由西北监委牵头,组成联合监察组,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就地研究解决。结果只用了十几天就圆满解决了问题。
  1952年8月,西北农学院为了建立机耕实习农场,单方面决定将原来出租给附近6个村子137户农民的1100多亩土地收回。这件事情本应和农民协商,采取给农民一定的补偿、讲清道理、公平合理的办法妥善解决。但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却以“公事”为借口,强迫农民按手印退地,引起农民强烈不满,三次给党中央、毛主席写信申诉。西北局监委接到人民来信后,责成西北农学院检讨错误,妥善处理此事。农学院的一些干部并未认识错误,也不打算向农民补偿损失,反而恐吓农民,口头上许诺家庭劳动力多的农户可有一人到农场当工人,但并未兑现就草率了事,却向西北局谎报“问题已经解决”。农民不服,继续上告。马文瑞严厉批评西北农学院有关人员无视农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和欺上压下的命令主义作风。立即指派西北监委牵头,联合西北文教委、陕西省教育部门、当地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调查组深入农户,征求意见,并与西北农学院协商达成了既利于国家建设,又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协议,妥善处理了这次事件。
  1953年夏,西北地质局在西安南郊修建地质学校,挖地基时毁坏了烈士墓,将烈士遗骨随便抛弃,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反映到西北监委。马文瑞派监察干部进行调查后,责成西北地质局、陕西省民政厅,并邀请有关单位和当地工农群众代表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商讨。会上,地质局领导作了检讨,诚恳接受群众批评,宣布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并立即采取措施,购置棺木,对烈士遗骨重新选择地点安葬,受到群众的谅解和欢迎。
  西北局纪检委和西北行政委员会监委在马文瑞的领导下,坚持联合监察这个好办法,在65次重点案件的监察处理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43次采取了联合监察的方式。这样不但及时解决了问题,提高了监察工作质量,而且有效地克服了某些机关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作风,使之树立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调查研究之风。不少群众来信或来谈说:“监委的门好进,干部说话和气,能给群众解决问题”。②
  ① 1958年取消县治,并入大荔县。
  ② 《西北监委1953年5月至11月处理人民来信工作情况报告》。

马文瑞传/《马文瑞传》编写组.—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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