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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第二十八章 全国政协副主席(上) 第三节 兼任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 |
《马文瑞传》编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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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春,政协换届,马文瑞再次当选为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不久,又兼任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 政协的专门委员会,是在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政协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就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各有关部门直至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在七届政协之前,常委会下设的机构不统一,有的叫工作组,有的叫委员会。七届政协在机构的规范化上迈了一大步,把工作组一律改为委员会。七届政协共设立1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分别由一位副主席兼任。这样一来,就大大加强了专委会的领导,各委员会的工作也更有力地开展起来。 马文瑞以他一贯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担负起法制委员会主任的工作。他一上任,首先就完善了会议制度,如主任会,全体委员会等,充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项重要工作他都亲自抓。他回顾说:“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我自认为还是认真管事的,没有做‘名誉’主任。每年的工作计划,由我主持制定,重要的会议我都出席,并亲自带队出去作了一些调查。” 法制委员会成立初期,有副主任4人:陈宇、林亨元、李文杰、巫昌祯,以后又增补了何载、吴庆彤。根据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任务,马文瑞同副主任商定,将委员划分为立法调研、执法调研、廉政建设三个组,各由一至二名副主任负责。三个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通情报,相互促进,做了大量工作。马文瑞主持全面工作,同时考虑到廉政建设既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又是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决定亲自抓。因而这个组的活动,他参加了不少。仅从1988年到1990年的三年里,法制委员会参与(包括派人去全国人大或国务院法制局)讨论和修改的法律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国旗法》、《香港基本法(草案)》等十多件。对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及违法建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作了调查,同时对审判制度、律师制度的改革也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还积极参与国务院清理整顿公司、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重点对治理腐败、搞好廉政等问题进行了一些检查和调查。此外,还加强了法制理论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作中,马文瑞十分重视团结民主人士,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林亨元是民盟中央常委,李文杰是无党派人士,都是老法律专家,巫昌祯是法学女教授,妇女界的代表。在法制委员会召开的各种会议上,他总是让他们畅所欲言,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出去调查,让他们各自带领调查组,独当一面。他们写出了调查报告,他亲自审阅,或主持会议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他也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林亨元、李文杰年岁大了,但工作积极性很高,马文瑞常关照他们说:年岁大了,工作要量力而行,要注意保重身体。李文杰家搬上海,还常捎话来问候马文瑞。几年的工作,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1989年1月14日,马文瑞亲率调查组去浙江、福建调查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他对这次调查十分重视,事先作了充分准备:拟好了经过调查小组充分讨论的调查提纲,找了两位有工作经验的“秀才”同行。 调查组去了杭州、绍兴、宁波等地,马文瑞还让调查组成员何载去了温州、福州。在杭州,他一连几天开会,听取了省政法系统、工商、物价、审计、计划、监察、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意见。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经济发展较快,也是中国人文荟萃之地,名胜古迹很多。在调查的间隙,他也视察参观了若干景点。在杭州,他去了灵隐寺、岳王庙;在绍兴,他更怀着景仰之情,瞻仰了鲁迅故居和秋瑾故居;在宁波,他视察了北仑港和舟山沈家门渔港。还到奉化溪口看了一下蒋介石的故居丰镐房。回到杭州,已近春节,他出席了省政协、省委统战部联合举行的春节茶话会,发表了热情的讲话,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各界知名人士祝贺春节。 2月2日,马文瑞离开杭州坐火车返京。车到天津站,他下车散步,见到卖天津麻花,极少买东西的他却掏钱买了麻花,递到陪同下车的法制委员会工作人员路宁手里,笑着对她说:“过年了,我也没什么礼物可送,就送几个麻花给你的孩子吧!”原来他在闲聊中知道路宁有一个五岁的小孩,就记住了。路宁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她回忆说:“真没想到,马老居然还记得我的小孩,给他买礼物。”① 回到北京,在马文瑞主持下,调查组很快写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 这个由他主持起草和修改的报告认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需要来看,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都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调查报告着重提出和分析了三个问题。 一是要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完善法律体系。报告指出,尽管改革10年来,共立法130件,但从国家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来看,还是很不适应。报告举例说,我国作为建国多年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劳动法》;计划生育作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还没有立法;全国已发展到47万多个公司,却没有《公司法》;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具有极其重要地位的新闻、出版业,还没有《新闻法》、《出版法》等等,造成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因而“建议人大和国务院有关立法业务部门,把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到重要议程,加快立法工作,以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 二要树立法制的尊严,维护司法部门的权威。报告指出,调查中发现,几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大幅上升。主要表现在贪污受贿、偷税漏税、假冒拐骗、投机走私、卖淫贩毒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增加,有其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从主观原因来分析,就是没有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司法部门的权威和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主义作怪,以言代法;经济利益驱使,以罚代刑。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必须树立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执法和司法部门都要克服本位主义,严格执法。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取消或修改某些规定罚没款与办案经费挂钩的文件,“一切赃款赃物均应全部如数上交,罚没款一律与办案经费脱钩”,并建立对办案人员合理的奖惩制度。 三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报告认为,面对执法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与监督,同时要重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创建“群防群治”组织,“干警军民”联防组织,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队伍进行“整顿、补充、提高”,清除内部的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等。 这个报告作为全国政协专题调查报告之一,报给了党中央、国务院,并分送给有关部门,得到了很好的回应。一些具体建议,如罚没款与办案经费脱钩等很快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关于加快立法、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的意见,也受到了高度重视,从而促进了全国的法制建设。 与此同时,其他小组也纷纷选好专题下去调查,也写出了一些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林亨元率领一个小组去广东调查了法院工作问题,回来写出了《关于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也颇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 马文瑞抓法制委员会的工作,重视抓调查研究,并从调查研究入手,可说是抓到了点子上。法制委员会在他的主持下,成为政协开展得最活跃、最有成效的专委会之一。 ① 访问路宁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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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瑞传/《马文瑞传》编写组.—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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