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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为抗战为群众呕心沥血
马连儒
    
  “天是不可靠的,只有自己可靠”
  陕西地处西北高原,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有名的水旱灾区,据史书记载,1877年(清光绪三年)闹水灾,陕西死人过半。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的第二年,这里又遭水灾。谢觉哉作为当时边区政府的国民经济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内务部长、秘书长,除组织临时粮款救济外,全力发动边区群众团结互助,补种抢种,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合作,进行生产自救,并适时发放农贷,实行粮食余缺调剂,备好种籽,抓紧准备来年的春耕,从而使生产迅速得以恢复。对外地涌进边区的灾民,他也指示有关部门,很好的接待,每户发给大洋三元,把他们安排到适当地区,分配给土地,并组织当地互济会帮助他们耕种。在1937年边区雹灾发生后,他又撰文号召各级政府立即派干部到灾区安慰灾民,发扬互助精神,由政府提供种子,补种粮食作物。1940年边区发生旱灾时,为使边区人民度过荒年,他在《新中华报》上号召边区各党政军机关实行“节约一两米”运动。他曾说,一个人节约一两米不算什么,但十个人就可节约一斤米,就可救活灾民一人。如果煮成稀粥、掺些野菜,就可以救活两个人。
  边区的灾荒年年有,如何战胜灾荒呢?谢觉哉除采取上述方法和措施外,他曾在1943年向边区副主席李鼎铭求教救灾方法。李老说,光绪三年闹灾死人过半,民国二十五六年灾情不下于光绪三年,但陕北却没有饿死人,这主要是人们对这年灾荒有准备,头年种下了大批洋芋,吃剩的粮食糠粃也不抛弃。因此第二年灾荒时就可以勉强应付。鉴于边区被蒋介石四面封锁的现状,救荒之道宜多种洋芋。
  就在这年,谢觉哉在广为征求抗灾备荒的意见和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教训后,曾代政府拟写了如下一份布告:
  边区地势高亢,丰收并不经常。
  当地抗日前卫,备战十分紧张。
  又被顽军封锁,一切自己担当。
  各种胜利准备,粮食是第一桩。
  必须早为筹划,备战并且备荒。
  本府如此布告,实行下列主张:
  第一禁粮出境,违者没收其粮;
  再犯没收牲口,三犯处罚难当。
  其在边区境内,流通还是照常。
  第二禁止浪费,不准蒸酒熬糖。
  第三普遍储蓄,好好修理窑仓。
  今年丰收之后,应该家存余粮。
  同样机关部队,生产节约提倡。
  浪费受到责备,余储奖励照章。
  口号“耕三余一”,三年余一年粮。
  责成各级政府,储粮禁粮有方。
  自卫队和哨站,查访盘诘周详。
  事关抗战大计,其各遵守勿忘。①
  1945年春天,边区旱情严重。在人们只是盼天下雨的时刻,谢觉哉认识到只是靠天下雨不能解决问题。于是在6月间,他以边区政府和边区参议会的名义,起草了给边区县、乡、市参议员、劳动英雄模范、变工队长、小学教员的一封信。他在信中指出:今年的年成是跌定了,我们必须和灾荒作斗争。并要求把防荒工作深入到每个角落。他批评有些人认为天总会要下雨;认为自己还有点余粮,还够自家或本地区吃的侥幸心理与本位主义后,严肃地指出:“天是不可靠的,只有自己可靠。只有大家一齐动手,才是最可靠的办法。”②他相信,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就一定能战胜灾荒。
  制止非法的封建剥削
  陕甘宁边区实行限制封建剥削的减租减息制度,但在土地革命不彻底或尚未进行过土地革命的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就出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由于灾荒逃难到边区的农民,他们既无土地,也无耕牛、种籽、甚至多数没有维持生活的口粮。于是有的地主、富农,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明里暗里以伙种、按庄稼、调份子等方式,变相地对农民进行无限制的封建剥削。谢觉哉以敏锐的观察力,发现了上述现象后,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怎样限制伙种、按庄稼、调份子》的长篇文章,连载于《新中华报》,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
  伙种,木来是结伙双方各自以土地、耕牛、种籽、劳力、工具等入伙,根据各自地、物、劳力等的多少分配收获物。但这时的伙种,则多由地主、富农出土地、耕牛、种籽,而参与伙种者仅出劳力,与伙种者的关系,实质上成了租佃关系。谢觉哉通过算帐对比,指出采用这种所谓伙种方式所剥削的收获物是政府规定应得的租物的六七倍。为了制止这种无限制的非法剥削,他指出:凡是只出土地、种籽、耕牛和工具,而不出劳力者,必须严格执行边区减租条例,租种者只交出法定的租物,并交给土地出租者适当的种籽、耕牛、工具的使用费或折合收获物。则确属伙种,即出土地者也出了劳力,并拿出了种子、耕牛和工具,建议政府规定他们的所得收获物不得超过法定所得租物的三倍,保证主要出力伙种者能够得到更多的收获物,从而保护劳动农民的利益,限制出租者的过分剥削。
  用按庄稼的办法,较伙种的办法剥削更重。此种出力者多为一无所有的难民,他们租种地富土地,不仅使用出租者的耕牛、种籽、工具,并在春上借支全家口粮。秋收打下的粮食,要先拿出双倍于借支的口粮,再拿出耕牛、种籽、工具的折合粮,余下的再与土地出租者平分。结果土地出租者总共所得要比同样土地所应得的法定租物多出七八倍。对此谢觉哉一针见血地指出:“它是合着田租、牛租、高利贷、雇佣劳动力数种剥削的大成。”他认为,对这种剥削方式政府必须严格限制,应规定:出力者所借口粮,除他父母妻子吃的,应于秋收后一石还一石外;参加生产者本人吃的口粮不还,以垧数计,每垧应给出力者食粮一斗;耕牛、种籽不扣还折合粮;收获的粮草归出力者;收获粮食对分。因一无所有的难民又多住着土地出租者的窑,其家属和出力者本人还替土地出租者干了许多零活杂务,也需土地出租者付给适当报酬,不许无偿占用劳力。
  至于调份子,则完全是一种变相的雇佣劳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很大。这种方式采用的不是以一定额的货币为工资,而是以不定额的物品为工资,二者按比例分成。因为分成不固定,所得收获物也不一定。谢觉哉认为,为了限制雇主的剥削,建议政府规定一个每垧所得收获物的上下幅度标准,并规定不管收成如何,都必须保证出力者一定限度的工资。对于土地以外的劳动则应另外付酬,不得无偿占有。
  由于边区土地肥瘠和土地广缺的不同,政府虽规定有法定租额,但其在具体实施中也出现了各种差别,有的相差十分悬殊。例如米脂县一垧要三斗至四斗租,而在华池、志丹县一垧地二升租还不到。而且各地地租都有普遍上升的趋势。以安定南区为例,1938年租户十户,地租平均由规定的每垧三升半上升为五升二;1939年租户上升为二十一户,由地租三升六上升为五升五。根据这个统计,谢觉哉认为边区的富农经济有所发展,由于地租上升的趋势,地租纠纷、诉讼也逐渐增多。为此他十分清醒地写道:
  把地租和伙种、按庄稼、调份子等情状一起来看,可知已被我们枪毙了的封建剥削(关于土地的)鬼,又在坟墓里抬出头来,而且和新产生的资本主义剥削鬼勾结,一同向劳苦的农民进攻,我们必须警觉,用必要的方法制止他。
  为了有效地制止这些变相剥削的漫延,谢觉哉建议各县根据本地实际,以肥瘠的不同,规定适当的上、中、下各种土地的最高租额,报边区政府批准。凡超过最高租额者应该一律退出。对于没有进行土地革命的地区,则要求严格按照1926年国民党政府发布的减租条例办事,到底是二五减租、还是三七减租,由当地县的参议会与政府讨论决定,公布实行。坚决取缔转包承租的方式,制止中间剥削者。
  谢觉哉针对有的地富分子,利用舞弊的方式,将自己分配出的土地收回,有的富农乘人之危,以典当土地为名,变相收买土地的现象,强调指出这是一种反攻倒算的行为。对于这两种情况,一有发现就应该立即制止,并将土地归还分得土地的人或收归公有。对于有的人高利借粮问题,他建议除政府规定年利最高不得超过二分外,国家要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吃食问题,如设立荒仓或成立粮食调剂局等。为了减少劳动农民所受到的传统的耕牛租借剥削,他建议用发展联产合作养牛、公家贷款资助牛犁合作社等办法加以解决。
  谢觉哉还发现了传统的剥削方式在新形势下的滋生的趋势,以及给劳动农民所带来的严重损害,为了从本质上解决这一问题,限制地富分子利用掌握的土地和农具进行非法剥削,他在分析了产生非法剥削的本质源由后指出:
  地主——农民,是剥削与被剥削两个阶级,这两个阶级的调整,不止决定于两个阶级之上的政府法令,还要决定于两个阶级力量的对比。地主依靠土地的所有权,及其操纵的知识,容易使农民不敢不就他范。农民一无所有,必须有自己的组织,靠人多,靠齐心,才可能和地主竞争。这个道理,在大革命时的农民协会证明了的——当农民协会存在时,二五减租行通了;大革命失败后,农民协会没有了,国民党虽曾严令二五减租,一点效用没有。在绥德分区考查团的报告上也证明了——“农民较有自己的组织的地区,减租的比例就大些;农民没有自己组织的地区,减租条例大部分没执行”。所以我们必须帮助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使他们自己有力量提出自己的要求,保护自己应得的权利。其次,政府的土地租佃条例急须正式颁布。③
  谢觉哉的这些论述触及到当时的社会阶级矛盾和历史根源,说明严重的问题仍然在于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在调查研究中他还发现,边区受剥削最为严重的是近几年内因灾荒从蒋管区逃到边区的农民,当时称为移民,据不完全统计约在十万以上。大量的灾民涌入,这本是陕甘宁边区实行抗战救国和民主政治的结果。因此,他指出:我们决不能使这些移民成为边区残留的剥削者的主要剥削对象,而应从速颁布农村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最低工资,减轻他们所受的剥削。党的组织要不断启发、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吸收他们参加农会和工会组织,参加边区民主生活,取得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自己的代表,参加边区政权建设和管理,使他们逐步成为边区的主人。
  因为当时边区经济很不发达,商业贸易也不兴旺,往往群众急需的生产物资和消费用品供不应求,有些紧缺商品掌握在商人手里,人们常受他们高抬物价之苦。因此,谢觉哉在边区群众中提倡开办消费合作社,写成《消费合作社问答》一书,广为印发,通俗宣传办合作社的好处和办合作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央档案馆保存着当年印刷的这本小册子,现已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也是他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历史见证。
  抗战动员要注意政策、讲究方法
  抗战爆发后,陕甘宁边区人民的负担与过去历史上的各种土地税、苛捐杂税相比较,是很轻的。但由于当时战乱对生产的破坏尚未恢复,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很低,而抗战所必需加在人民身上的负担仍然比较重。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抗战军费和军需物资的筹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进行许多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谢觉哉无论是担任政府领导工作期间,还是担任参议会副议长工作期间,对于有关抗战的各项动员工作,他都先要切实考虑群众的利益,体谅群众的困难,然后针对当时社会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的政策,使政策很快成为发动群众进行抗战的动力。
  早在1936年1月,他在一篇《红色中华》的社论中指出:在日本帝国主义奴役中国的大祸临头的时刻,凡是不愿做亡国奴的人都应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知识的出知识。但在筹集抗日军费时必须注意,不能再象过去一样只打土豪,而要把大部分力量去做群众的政治动员工作。对地主筹款也要换个法子,讲清现在大家都在拼命救国,捐一些钱财粮物做抗日军费是光荣的事。对富农、商人及其他有钱的人,也要改变过去没收和强迫征发的做法,用抗日的道理争取他们自动拿出钱或捐献货物,或廉价卖商品给红军。而对那些有意隐瞒财物、转移货款、媚日投敌的分子,则要采取土地革命与民族革命战争结合的斗争策略,严厉打击那些极少数的投降顽固派。
  缴纳爱国公粮是每一个边区农民应尽的义务。据统计,全边区1937年缴公粮一万三千石,1938年是一万五千石,1939年增至五万二千石。通过调查研究,他发现农民对缴纳公粮是积极的,但也有意见,正如农民所说:“不怨多出,只怨不平。”这是因为各地缴纳爱国公粮,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大都是按当年收成从政府一级一级向下摊派,以致各地之间的差距很大,加上有的基层干部又根据自己的亲疏关系分摊不同的任务,因而引起更多的纠纷。面对这种情况,边区政府曾从1940年起实行累计农业税,以改变过去硬性估定摊派的做法。但因税率没有统一的规定,致使在执行中仍然出现偏差。如何规定适当的农业累进税率呢?谢觉哉为此专门进行了调查研究。他以安定南区五十二户地亩总数和缴纳公粮数与延安、志丹、靖远三县进行了对比,结果发现志丹县偏高,延安县偏低,靖远县最低。为此,他提议边区政府的农业累进税率应折衷定在志丹与延安两县之间。并强调指出:“由非正规的进为正规的,由中国从来没有弄好过的土地税则进到正确的累进税收,不是一件易事。”④取消摊派制,实行累进税制,势在必行。但对于在同一个县、区、乡出现的农民负担不平的现象,他认为必须在实际动员中着力具体解决。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每户农民要如实报告自家的土地亩数、每亩产量和总产量。他还针对各级干部因觉悟程度、工作作风的不同而导致的报产不实的问题,强调推广延安中区五乡的“不怨多出,只怨不平;大家来议,自然公平”的试点经验,从思想教育入手,真正民主选举公正无私的人来当征粮委员,由他挨家挨户落实调查产量,并在会上让大家公正评议。从而否定了那种包办会议、形式民主、硬性摊派的做法,安定了民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抗战热情。
  在征粮工作中,谢觉哉还强调要把征粮工作与民主运动结合起来,通过征粮工作进行民主教育,用民主的方法推动征粮工作。其关键是干部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会带动群众。他指出过去有不少干部在征粮工作中损人利己,不仅自己少出,还包庇亲戚朋友,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纠正的办法,是要象固临县安太区干部那样,订立如实报告产量的“干部公约”,让干部带好头。要使所有的干部感到:“如果不实报,那好比猪尿泡打脸,虽然不疼但是臭气难闻。”他的这个方法果然有效,在干部的带动下,使得1940年群众交公粮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各地都超额完成了任务。
  在1940年的寒衣募金运动中,谢觉哉又提出“以理去说服人,以诚去感动人”的口号。纠正过去硬性摊派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作法,如向商人募金时,先向他们讲明八路军战士冬天要穿棉衣,才能打仗,才能保卫边区人民的安定生活。如果连棉衣都没有,那不仅妨碍打仗,连战士的健康也成问题。再则边区商民能够免除过去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而且保证商业能有较大的发展,也正是有了八路军保卫边区的结果。现在大家生意越做越兴隆,拿出些钱来为战士们做棉衣,是完全应该的。经过这样的宣传,许多边区商民多乐意捐出资金,作为战士添置寒衣的经费。
  1941年春天,由于国民党无理断绝八路军的军饷,对边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使边区经济发生了极大的困难。为了坚持抗战,除了开展大生产运动外,陕甘宁边区发行了五百万元抗战救国公债。谢觉哉在《新中华报》上发表了《公债问答》一文,用通俗生动的文笔,揭示了边区公债与资本主义国家和蒋管区发行的各种名目的公债的根本区别。他指出,那些公债都是“老虎借猪,有去无还”;而我们发行公债则是“人民借钱给政府,政府借钱为人民。”并列举了个人购买公债的四大好处,其中有“手有余钱,容易消费,购买公债,等于置产”⑤,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公债的认识,因而很快完成了公债的推销任务。
  在税收方面,他也针对陕甘宁边区曾一度出现的农民在交税后大量迁徙的情况。指出这是因为土地税收制度没有正规化,各地负担有多有少。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丈量土地时将土地的等级和产量定高了,造成了负担重;二是因为他们交出租税后,自己没有口粮了,不得不搬家,易地再创家业。特别是有的地区将副业收入折成细粮征税,有的人所收细粮还不够交公粮,更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对这些不合理的现象,他要求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困难;制定恰当的税收政策,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决不能因为政策上的偏差挫伤农民的生产热情。
  在上述工作中,正由于他为群众、为抗战操尽了心,使得边区各项工作都走上了正轨,既贯彻了党的政策,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因而赢得了党和群众的尊敬。当时就有人颂扬他是“为党献身常汲汲,为民谋利更孜孜”⑥
  “坚决反对侵犯群众利益”
  1940年,谢觉哉曾与陇东军政委员会书记兼—二九师三八五旅政委王维舟共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当时,王维舟以身作则,处理了一起侵犯群众利益的错误,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事情是三八五旅一个连队的管理班长随意用低价买了老乡的几棵树。王维舟发现后,认为这是违反“公买公卖”的群众纪律,严厉批评了这个连队的连长,并将管理班长押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王维舟步行十多里,亲自去查看树兜子大小,请人公平议了价,向老乡赔款和道歉,并说:“我们是共产党的军队,和群众脱离,还配叫共产党吗!”此事在陇东群众中迅速传播开来,人们都尊称王维舟为“王善人”。谢觉哉就此事在《解放日报》上写文章表扬了他,一直到晚年还写诗回忆此事;其中曾有这样的诗句:
  爱民爱党心如火,
  名将从来多“善人”。⑦
  在延安时期,谢觉哉多次以此事向边区党政机关和部队,进行教育,教育他们要遵守群众纪律,时刻发扬“不侵犯群众一针一线”的光荣传统。1940年,他曾主持发动了一次“坚决反对侵犯群众利益”的教育运动。他列举了当时随意占用群众的土地和房屋;自由拿走群众的财物;为了走近路随意踏毁老乡的庄稼;随便关押、处罚群众,甚至有的人蛮横打人、骂人等种种表现。然后指出:犯错误的人虽是个别的,但其影响非常恶劣,严重地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他号召延安的党政机关,把加强群众工作、尊重群众利益问题,列入党的工作日程,经常进行检查,抓住典型事例组织讨论,防止和减少违反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与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作坚决的斗争。他还在报上写了《斜径败良田》《保障人权》、《不应该白吃饭》、《菜地问题》等短文,批评那些只顾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不顾群众利益、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使那些违反群众纪律的人受到应有的谴责。
  谢觉哉还深刻分析了上述错误的思想根源:一是以功臣自居的官僚主义、军阀主义和特殊化作风;二是敌后暂时的和平环境使某些人滋长了享乐主义;三是漠视党的纪律,甚至把党的纪律置之脑后。并提醒广大干部,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战争年代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永远当吃苦耐劳的模范。他语重心长地说:共产党的目的是为了创造全社会的幸福生活。共产党员应该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应该“为着全体,牺牲个人;为着将来,牺牲现在。最危险的岗位,是共产党员站的;最痛苦最辛苦的生活,是其产党人过的。他明知幸福与光明在前面,但并没准备及身享受。因为革命是长期的,在我以前有许多先烈为此牺牲;在我同时及以后,有许多同志正在牺牲和准备牺牲。”进而指出:“没有这种精神,不够为共产党员;没有足够的这种精神的党员,共产主义的革命不会成功的。”⑧
  在群众关系上,谢觉哉是一位言传身教的模范。他随时随地以一个普通的党员身份出现,投有一点“官架子”和特殊化作风。1944年边区政府曾设“宴”招待五十岁以上的老同志,他连马伕中的老者也请来。因工作人员忘记通知守大礼堂的王明堂老人,他甚为惭愧,在日记中不无歉意地写道:“可见小事都必须躬亲才行。”⑨在延安他先后搬过两次家,与居住在自己周围的群众关系都十分亲切、和睦。他常抽时间到邻居家串门,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生产情况,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问题。邻居们也经常到他家里作客,彼此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每逢春节,周围群众都要到他家里拜年,附近村上的高跷队、秧歌队也到他院子里来表演,有的群众还请他到家里吃年饭。有个邻居因自己是富农成分,顾虑较多,避免与他来往,他便亲自登门拜访,找这位邻居谈心,讲解党的政策,逐渐与这位邻居建立起较好的关系。当他搬家后,这户邻居还不时专门来拜访、作客。平时,他把家里喂的鸡、猪管得严严的,从不任意放出去,怕伤害附近农田的庄稼。有一次,他养的猪拱圈跳栏而出,因自己年纪大,追不上,只好等王定国回家以后,立即叫她请人分头去找,并吩咐说:如果糟踏了谁家的农田庄稼,一定要赔偿道歉。在大生产运动中,为了减轻政府的负担,他制定了个人生产计划:种地一分;晒腌小菜百斤;不领取每月发给的十盒待客香烟;不领取每年应发给的衣服鞋子、被单。他与王定国劳动生产成绩突出,在边区生产展览会上受到了表扬,毛泽东曾为他们题词:“再接再励”。
  合理组织运盐
  食盐是陕北定边、绥德等地区最大的出产品。1938年自由贩盐、运盐九万驮出境;1940年增至三十三万驮。但从1941年国民党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以后,盐更成为边区换回布匹、棉花等军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最大出口物资,占全部出口物资的百分之九十。根据这种状况,边区政府将自己贩盐、驮盐改为组织群众义务运盐,以扩大食盐外销。由于距离盐池远近不同,群众付出的时间与劳动也相差很大。对于远离盐地的县区来说,运盐成了群众的沉重负担。而当时有的人以为组织义务运盐,就理所当然要比前几年自由贩盐、驮盐运销得多,于是不切实际地提出运销二百万驮的计划。谢觉哉对这一计划一开始就持反对怀疑态度。为了掌握和研究延安地区产盐、驮盐和销盐的实际情况,他与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查阅了《延安府志》,发现《清延安府尹许瑶条陈延属弊政之一》中有如下的记载:“驮盐为延属之最苦征课”。延川、延长等县,坐落延属之极东南,去盐池甚远,则其民以驮盐为最苦。“崎岖险隘,往返三千余里,远载艰难,驮盐一引,脚价与引价不啻十倍。至售盐之后,尚不足偿资斧之费,此赔折之苦也。存头者犹堪支持,至贫无力者,背负肩荷,辛苦万状。”所以,从清代以来,凡远离盐池各县,就“甘心纳课缴引而不愿驮盐”。根据上述历史情况,他经过反复思考之后,于1941年7月12日写信给毛泽东,提出:为着解决边区的军事经费和必须的物资进口,盐必须要运。但远盐池的县负担过重问题也需要解决。他建议:凡不愿运盐的县,可令其加销爱国公债,“庶几民困、军困都可解放”⑩。他还根据查阅的大量历史资料和当地绅士座谈的情况,写了题为《花定盐池运销研究》的长篇论文。在论文中他从一个人一年吃五斤盐这一基数算起,得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绥远等西北五省共计不超过两千万人,只需吃盐六十万驮。如果出口盐一百万驮,就要三千万人吃,超过了这五省的需求。因为历史上盐的销地从来就是固定的,哪些省区吃哪里的盐,由于各自地理条件限制,早已形成习惯,而要改变这种多年历史形成的习惯是不可能的。据统计,花马盐池在历史上最多也没超过三十万驮,一般是一二十万驮。1941年上半年驮盐、销盐的实际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为此,他尖锐指出:
  空想销盐到百万至二百万驮。从空想出发,于是预算可以不定,有盐;纸票不妨多发,有盐;军事预并不敷百万不要紧,有盐;从五月份帮中央经费一半、帮银行法币十万可以答应,有盐。现实是无情的,逼得我们不得不从二百万驮而一百五十万驮,而百万驮,而七十万驮,而六十万驮,而三四十万驮。然而军费的大亏空怎么办?以前没想到,以后不想想到。……
  “全然不了解下情,却在那里指导工作,这是异常危险的。”(毛泽东语)(11)
  谢觉哉对盐的运销研究的意见,开始并没有被人所理解,有人甚至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不顾主客观条件,只怪盐运得少,销得少,多次动员人民运盐,造成了“人民赔累,荒废农时,强所不愿”(12)的结果。而对这种情况,他在这年7月21日的日记中针锋相对地写道:
  有过去才有现在,有过去与现在才有将来。切断历史,或者轻轻地拿“情况不同”四字拒绝研究和轻视过去经验,是危险的。
  应该承认我们的知识太贫乏,特别是本来无知识,而自谓知识已够的危险。
  在此前后,谢觉哉多次去找毛泽东或写信给毛泽东,讨论这一涉及军费开支和边区人民负担的问题。他认为,军队是抗日民主政权的支柱,军费开支是政府预算的第一宗。为使军费有着,指定盐的收入为军事专款是非常必要的。但盐的运销必须妥善地加以组织管理,既保证军费开支的兑现,又不给边区群众增加更大负担。他指出了当时运盐工作存在的缺点:即把历史上的盐税制度改为专卖制度,因为敌人控制我方销价,专卖制度于政府不利;把产、销盐变成军事部分,管理的人不受政府指挥,不守政府法令,随便把盐加价,并拒收边币。由此,人民运盐不是负担减轻了,而是比原来更加重了。其主要表现是:名目是运盐,实际上是贩盐,是强迫群众自出本钱从国家盐务局买了盐,自出路费运到边界,自找销路;而且只讲“动员运盐”,不关心群众疾苦,不过问沿途情况,也不管使用货币的情况,更不管能否销出去?当群众有意见和不满意时,也不去说服教育。
  他提出上述运盐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特别注意和浓厚兴趣。毛泽东也认为,由于“缺少经验”,在盐的运销中是有“错误缺点”(13)的,并说自己也是“反对劳民伤财有损无益的动员”(14)的。毛泽东还告诉他,政治局将委托他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此事,并请他贡献自己全面系统的计划和意见。当时的中共中央秘书长任弼时,也同他专门商谈过这件事。对他的看法表示“颇同意”,认为在盐的产运销中是“我们的组织工作不好”,“应该改变”。(15)事后,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今天谈话算有结果。因为我们对以前各种不同见解,主要归咎政府负责者,没有很好、很详密、有远见的具体意见”。(16)
  由于谢觉哉的建议和中央领导的重视,1941年下半年运盐工作有所改善,但其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据几个县报告,运盐牲口死亡达四千头以上,按每头牲口价值一千元算,总共损失四百万元。烂背牲口达百分之七十,这些牲口的售价每头要低二百元。为此,一些农民不堪其苦,甚至出现为躲避运盐而逃亡的现象。以后边区政府又实行新的办法,规定凡不去运盐的人可以交公盐代金。但有的农民在春夏之际又无钱交纳公盐代金,于是出现了“探卖粮”的事。他认为这又是一种对无钱农民变相高利贷剥削,必须加以制止。并指出,如有公务人员弄弊此事,“必须惩办”。由于这年群众对运盐工作的意见仍然较大,致使实际运盐较1939年仅增长九万驮,计二十九万驮。
  这年8月21日,谢觉哉就运盐工作致信毛泽东,提出四条建议:
  一、不得违害农时,挤出时间才去,可以挤出些时间的。
  二、要好牲口才去。
  三、要组织贩盐合作:
  (1)把长脚夫组织在里面带路。
  (2)组织贩盐合作,有些乡不愿按户派运,愿集钱买牲口组织永久的盐队,这些很好,应帮助他们。
  四、要保证贩盐的有钱赚,至少不折本。
  从1943年开始,边区政府接受谢觉哉等许多同志的建议,对运盐工作进行了较大改进,实行了“近运远代,半运半代”的灵活办法,并在沿途设立了骡马店、转运站,打了水井,修了水窑,开设了草站,还种了牧草,从而使这年运盐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为了使这项工作搞得更好,在6月间,他专门研究了盐业公司的性质和任务问题。并严肃指出,成立盐业公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要千方百计扩大销路、控制盐价。他的意见终于被盐业公司采纳,结果这一年运盐、销盐达三十二万驮,创造了运盐以来的最好成绩。为此,他深刻地总结了经验教训:
  “吃一堑,长一智”,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必须原来智的人,才能“吃堑”之后长出“智”来(17)
  一种事情的成功,总得走曲路。你碰钉子,执行的的不会深刻认识。(18)
  他进而论述说:
  自由贸易是对垄断统治说的,并不是说自由就不要组织,不要政府领导、不论农工商业的组织,要自下而上,上面指出的是方针,下面做的才是组织。只有群众的实践,才能有好的组织出来。切忌上面预先做一个模型,要群众的组织来就我。而是要从群众组织过程中来创造领导的方式。运盐问题(运、销、产)的缺点,是没有遵守此规律。(19)
  1944年,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边区的盐产量有所下降,从前一年的六十万驮减少为四十五万驮。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对运盐问题产生了畏难情绪。这时他却提出,只要盐业公司破坏敌人的统购,扩大销路,运营得法,销二十五万至三十万驮是可能的。他还预言:即令抗战结束,销量也不会大减。“盐的产销还值得抓紧,现在有利,将来也有利。”(20)
  不庸讳言,谢觉哉在运盐问题上,开始因过于强调群众负担重,一度发表过一些偏激的反对意见。但当毛泽东对他批评以后,他便端正了自己的认识,并在以后实际行动中改正。他曾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时,深刻检讨了自己:
  记起前年我们反对运盐及多发票子。毛主席说:“为甚要这样说,现在还没得到事实的证明,到底谁对谁不对。”我当时不了解这条真理。(21)
  对于一个人如何承认错误、改正错误,他结合此事曾发表过极为精辟的见解。
  不肯容易放弃意见,须勇;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更须勇。自己意见本对或虽不对,而当时并没有觉得不对,只因大家批评,就接受其批评说:我错了错了。这是对自己意见不敢负责任。同样,自己意见错了且已经过考验是错了,而回避不谈及或强词辩护,也是对自己意见不敢负责任。老话:知耻近乎勇。知耻不掩藏耻,不掩藏耻,即敢于和耻斗,勇者的事,不是懦夫能做的。(22)
  谢觉哉还善于向别人学习。1944年10月14日,他听了陈云有关财政经济问题的报告以后,很受启发。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收获,赞扬陈云不是从空洞的教条出发,而是从实际出发,“只从生意怎样有利自己,有利大众,原则不待论而自定。这是好方法——有效的方法。我过去不懂此,上了当。”(23)为此他还高兴地填了《清平乐》词一首,将自己的体会概括在其中:
  何须作急,一切看实际。空言争执恼人意,记取做时消息。不谈统制自由,不管内外对流。远近公私各面,都须有利有求。(24)
  ① 1943年9月29日谢觉哉日记。
  ② 1945年6月27日谢觉哉日记。
  ③ 谢觉哉《关于减租》,载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一得书》第73—74页。
  ④ 1940年7月19日《新中华报》载谢觉哉《怎样规定农业税》。
  ⑤ 1941年4月3日《新华日报》。
  ⑥ 1943年5月6日谢觉哉日记引朱婴《寿谢老六十诗》。
  ⑦ 1964年4月23日谢觉哉日记。
  ⑧ 1940年《新中华报》载谢觉哉《防止贪污与反对资本主义思想》。
  ⑨ 1944年2月16日谢觉载日记。
  ⑩ 1941年7月15日谢觉哉日记。
  (11) 1941年7月19日谢觉哉日记。
  (12) 1941年7月19日谢觉哉日记。
  (13)(14) 毛泽东给谢觉哉的信(1941年8月22日)载《毛泽东书信选》第186、188页。
  (15)(16) 1941年8月1日《关于与任弼时的谈话》。
  (17) 1941年7月18日谢觉哉日记。
  (18) 1943年6月26日谢觉哉日记。
  (19) 1944年3月14日谢觉哉日记。
  (20) 1944年4月18日谢觉哉日记。
  (21) 1943年9月2日谢觉哉日记。
  (22) 1944年4月18日谢觉哉日记。
  (23) 1944年10月14日谢觉哉日记。
  (24) 1944年10月14日谢觉哉日记。

谢觉哉评传/马连儒.—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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