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图书

[上一记录][下一记录]

第五章 二、3.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

陈登才,郑志飚


  增加科技投入,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保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调整投资结构,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扭转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过低的局面。
  一是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财政部门必须认识到科技投入的重要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因为一定时期的困难而忽视科技投入必将增值的长远利益。“九五”期间,财政部门必须保证科技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不再下滑,并争取随着国家财政情况的好转而有所提高。其中,中央财政要确保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政府要根据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逐步提高地方财政支出中科技经费的比例。在研究项目投入方式的运作中,应向国际规范靠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预算中,应将项目的全部成本都打进去,包括项目承担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设备费用等开支。同时,为了增加财政的投入,必须改革现行财税体制,增强财政投入的能力,同时也要进一步明确地方财政的支出范围,使政府从竞争性的投资领域退出来,多方面的将资金用于基础性、长期性的科技投资。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减少企业的短期行为,增强企业技术革新、试制新产品的积极性,增加科技投入并把其用到实处。
  二是建立科技投入的风险机制。科研开发具有高效益、高风险的特点,成功与失败的可能同时并存,但是我们目前缺乏风险补偿制度,对高风险行业的投入得不到高的效益,风险损失得不到补偿,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从信贷角度看,因为科研开发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自然这类贷款的系数就较高,按收益与风险配比原则,科技贷款的利率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利率。但我国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各类贷款利率一刀切,并且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及处理政策,使得银行不敢大胆向科技投放资金。为了适应科技成果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研制、推广、应用过程中较大风险的特点,应采取高风险、高收益的措施,允许投资者获取高额利润,以经济利益吸引更多的科技投入,同时逐步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建立科技开发基金,可采取国家财政资助,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提高贷款利率等办法,将高出同一贷款利率部分与呆账准备金,财政资助资金形成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分别弥补各方损失,以维护金融稳定及各方投资利益,也可由国家政府对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给以补贴,对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的利息收入不征或减免所得税。科技贷款规模要随着国家信贷资金总量的增长而增加,争取到2000年科技贷款在新增贷款规模中的比重达到3%,贷款利率和还贷周期也要与普通的商业贷款区别开来。银行在平衡和下达信贷计划时,应明确科技开发贷款的指标,单列计划单独考核,设立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开发种类,以此确立科技开发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重要地位。再次,银行应对重点科技开发项目,实行以科技贷款为先导,技术改造贷款为开拓和流动资金为补充的“一条龙”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银行的整体功能,以保证科技开发项目成功后的连续投资和长期投资,促进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使科技成果真正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广辟资金来源渠道。实行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要投入相当大的资金,仅仅依靠财政和银行信贷资金还远远不够,出路在于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现在许多企业受产值、利税增长的短期目标驱动,盲目追求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对技术重视不够,投资因此就很少,这些仅存的投资往往还用于一些可以立竿见影的科技项目上。银行因为科技贷款风险大,只能将主要资金用于支持工商业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上,难以更多地顾及科技进步中的资金需要,腾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科技。为了改变以上这种局面,国家在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同时,银行应在挖掘现有的内部资金的基础上,还应发行债券,积极引进外资,利用各种形式筹措资金,还应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为科技进步融通资金的金融机构,如科技投资风险公司、科技信用社等,以此为企业和科技实体提供证券发行、资金委托等融资服务。企业应积极加快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减少短期行为,将企业的科技投入变成主动行为,提高其技术和试制新产品的积极性,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形成科技投入及产出的良性循环。并要鼓励民间的科技投入。
  四是确保国家级科研项目资金投入总量的不断增长。据调查,国家级科研项目投入过低,是制约科研项目难以出高水平、高质量成果的关键,许多优秀的学术思想和初具规模的中间试验均因投入强度过低,或夭折或中断,令人惋惜。国家级科研项目更加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其学科水平和成果价值将会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因此应在全社会科技投入增加的同时确保国家级科研项目资金投入总量同步增长是必要的。
  总之,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以财政拨款为主导,金融贷款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集资为补充的全社会投入新体系,并以法律的手段规范科研投入。
  

延安精神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陈登才,郑志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