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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区合作社各项事业的发展

郭必选,杨延虎,任学岭





    
  (一)消费及供销事业
  南区合作社所经营的消费和供销业务,包含下面几个方面的业务:(1)供给人民以日用消费品和农业、手工业生产上的原料、工具,如犁铧、镢、锄、棉花等;(2)收购本区的各种土产品;(3)供销社所经营的代全县各社批购货物;(4)各企业单位所经营的“倒牲口”和流动生意;(5)各过载栈和牲口店,它们和运输业有关,但仍以商业为主。
  供给人民以消费品和生产上的原料和工具,是南区合作社最重要的一项业务,经过它,合作社才和最广泛的农民群众发生日常的联系,南区合作社的发展主要也是以这项业务为起点和基础的。南区合作社从一开办就以廉价售货,收受苏票,减轻了人民所受商人剥削,减少了他们到城里买货的误工时间,因之逐渐在群众中建立了信仰。刘建章同志从1937年起就注意了农村中的不断调查研究,南区合作社共曾进行过3次全区的普遍调查统计,并以之为根据来改进合作社的消费业务。南区合作社曾计划着以合作社力量来供给全区人民一切消费品和生产用品,后来因为物价的高涨,迄今为止还只能供给全区的犁铧、食盐、火柴等的全部,至于最重要的一项消费品——布匹——则只能供给三分之一。供给本区人民的全部需要,这个目标南区合作社是可能逐渐采用多设分社及分销处的办法。此外合作社曾采取过背包袱,挑担子下乡,一方面出售日用品收购土产品,一方面作调查,向群众作宣传。它对合作社的发展很有作用。这个办法近2年没有实行,但是是应当恢复的。
  收购人民的土产品如粮食、草料、木材、木炭等,是消费社的第二项业务。南区合作社过去所收土产品主要为了本社和运输队牲口店之用,或者是代政府和延市各机关收购(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量),还没有经营土产品的运销。
  货物的采购,过去是由各社独立分散进行的。由于合作社熟悉了人民的需要,同时对任何方面从来遵守信用,所以货物资金的周转不发生停滞。自今年起创办全县供销社,各社进货今后将以由供销社联合采购为主。
  “倒牲口”和作流动生意是获利最大的一项业务。去年物价平均上涨19倍半,而牲口的价格则骡子上涨30倍,驴价上涨20倍、牛价上涨15倍。所以南区合作社去年的盈利大部分是从倒牲口和作流动生意来的。各个社和各企业单位(包括经营生产的单位),去年都兼倒牲口,作流动生意(布匹、棉花、杂货)则以总社、运输大队营业部,各过载栈经营的较多。南区合作社去年从倒牲口做流动生意中得到了利润,才能按期交纳了公盐代金,维持了各社的一般利润,保持了各种生产和运输事业的进行。
  南区合作社的消费业务部分的起了调剂物价和出入境贸易的作用。例如去年春季市面犁铧缺货,合作社将铧价从每叶60元提高到130元向市上批购,然后廉价向群众出售。结果铧价上涨,境外犁铧大批入境,铧价又自然下跌。合作社在这次贸易中赔钱50万元,而估计边区人民因此所得利益应达数千万。
  (二)手工业生产事业
  从1938年起,南区合作社就注意了组织南区的手工业生产事业。南区过去是一个手工业生产和各种农村副业极不发达的区域,一切日用品几乎全赖外边供给。为了达到发展人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的目的,一个群众性的合作社应当、而且必然会走上办理手工业生产事业的道路的。南区合作社从开办以来,曾经营过以下各项手工业生产:
  (1)农产品手工业:制粉、榨油、制糖、酿酒。
  (2)牧畜手工业:剪羊毛抓羊绒(羊场子),制毡、织口袋、制皮。
  (3)纺织业:织布、织袜、纺纱。
  现在合作社还在继续经营的有一个新合织布工厂,一个油、粉坊和家庭妇纺业,其余各种生产事业都因为资金不足,原料缺乏,经营赔累等原因暂时停办了。
  1.新合织布工厂
  南区一带人民仍无纺织习惯,布匹全赖购买。1941年,布匹因经济封锁价格高涨,刘建章同志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组织本区人民纺织业,以期逐渐达到穿衣自给。5月,合作社的总分社投资1万元,在二乡南庄河和合社酒坊地址,开办一新合织布工厂,6月开工,3年来发展情况如下:
  据上表,工厂在1941年、1942年都是亏本的。1943年则盈利210多万元。1942年有8架组机开工,只出布891.6小匹,1943年织机减至4架,工徒也减少了,出品反增加到1008小匹。原因是:1942年及以前因原料不继,常常停工,妇纺正在开展,土纱质量不好,工徒绝大多数都是才学,技术不熟练,影响到出品的产量少质量低成本贵,因此亏累。1943年代供销处织布领取制造费,所以全年原料供给不缺,未停工,土纱质量和工徒技术,都比从前提高了。此外,工厂于1943年实行与工人合作分红制度,提高了工人关心工厂与劳动的积极性,对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工厂管理之改进也有决定作用。
  工厂的资金原为1万元,经过历年的扩大和厂屋设备的重新作价,到1943年2月为20万元。12月改为99.9万元。社员主要是南区的总分社,群众少数股金,边区银行也有一些投资。工厂的职工,1941年是按月货币工资制,1942年改为按月实物工资制,伙食由工厂供给。这个时期工厂的性质实际是合作社所经营的合股雇佣的企业。1943年因过去两年亏累乃转变为工厂工人双方合伙分红的办法,工厂一切设备、资金、原料、作分股20万元,职工作人股20万元,工厂经营得利则双方平分,职工按股份大小每月预支米2斗4至1斗1,若工厂亏累不叫职工负责,预支米即作为劳动的报酬。职工伙食由工厂供给。现在工厂除学徒5人,伙夫1人仍挣工钱外,其余职工12人按技术分为4等股分(8800元至1.98万元)。去年年底的盈余除公积金、公益金、奖金外,职工股份和投资的社员,都是每元分得红利4元。
  这种合伙分红的办法,把工人也变成了合作社的社员,和投资社员一样享受分红和其它的权利。
  过去南区合作社办的油粉坊、毡坊、皮坊也曾实行过分红的办法,不过那时人数少,规模小,像这样大的工厂实行分红合作制还是创举。
  工厂织布的原料开始大部分是洋纱,以后逐渐少洋纱改用土纱,到1943年,所用原料已经全部是土纱了。这些土纱大部分是本区的妇女纺的。工厂经过它的门市部和全区各合作社,和广大农村中的家庭妇纺业发生联系,而把后者变成工厂生产过程一部分。
  工厂的出品,1941年由总社代销,1942年则大部由工厂与本地纺妇交换了土纱,1943年工厂代供销处织布,只以小部出品供当地群众。布,是农民群众从购买得来的最大一宗必需品,工厂开办的目的是解决配合当地妇纺群众穿衣问题,所以,它的出品以卖给当地群众或交换土纱为宜。今年就有的群众因为工厂不卖布而说工厂和他们无关,这是值得注意的。
  工厂所曾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和原料问题,今年刘建章同志提出了“纺纱入股”的办法,想用当地群众力量来解决这个困难,因为根据调查全区平均每人每年穿小布4丈5尺至5丈,约需钱1万元,这是每个人都必须支出的一笔开支。现在把这1万元向合作社入股,合作社当时就发给他约值5000元的3斤3两棉花,他自己纺成纱,交到工厂,出工资织成四分之一匹的的大布(每匹宽2尺5,长10丈4尺,工资4斗8升米)。足够1人1年穿用。至于他原入的1万元股金,合作社仍承认其原数存在,只是当年不分红利。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在群众方面,既然原入股金仍就存在,就等于只出了些纺纱和织布的手工,白穿了布;在合作社方面,则收到1万元股金,当时发出5000元的棉花,以剩下的5000元周转一年仍可挣到l万元,同时工厂的原料解决,不致生产中断。这个办法一方解决了工厂原料困难的问题,一方推广了妇纺,一方扩大了合作社的股金。从刘建章同志今年1月提出之后,不久就收到200万元的股金了。
  织布工厂的织机若增加到20架,就可以供给全区人民穿布有余,若是原料供给不缺,则达到这个目的是不成问题的。
  2.妇纺
  南区合作社的办理妇纺是和开办织布工厂同于1941年12月开始的。几年来妇纺的发展有如下表:
  1941年以前,全区没有一个纺妇,1942年1月就发展到600人,放花1万斤,1943年因棉花供给不上,实际停顿了八九个月,所以纺妇数目虽增加了,放花数目反降至6000斤。
  南区合作社是怎样收到了在短期内在一个毫无妇纺基础的地方普遍地发动起妇纺的成绩呢?这是由于刘建章同志接受了过去某些地方强迫命令组织妇纺,或是动员妇女到工厂纺纱失败的经验。所以他在发展妇纺的时候,不采取任何组织形式,也不采取动员的方式,而只给他们以物质利益,使他们自愿地来参加纺纱。
  刘建章同志知道南区的妇女对参加纺纱有许多顾虑,有的怕纺会了要被“公家”抽去住工厂,有的以为纺纱是义务劳动,白误工,所以决定从工厂所在地的二乡南庄河先作起。开始找到石匠李国泰的老婆会纺,在她纺过几斤之后,就接连给她几次很优厚的奖励。在她和她男人炫耀和宣传之下,全村的妇女都自动地来找她学着纺,不久全村的39户中有31户都纺纱了。这时合作社收纱的办法每2斤花收1斤纱,每月每人纺到5斤就奖励毛巾1条,纺成的纱可以换布,也可以换米,放出的车子当然不要钱,年底从工钱中扣,这时纺的纱不论好坏都收下。当群众看见纺纱真的有利的时候,一切谣言都被打破了,整个二乡以至全区的妇纺很快就开展了。
  1942年因纺妇只求多纺,纱的质量不好,改为分三等收纱,1943年取消奖毛巾的办法,现在质量已比从前提高了。
  因为开始一个时期收的纱质量都不好,合作社在妇纺事业上赔钱3万余元,但全区妇女因纺纱所得的利益估计在60万元以上。纺成的纱一部分供给了边区各公营工厂,一部分本区工厂自织。至于另外一部分作为工资发出的棉花,一部分纺成了纱由工厂用布换回,一部分则被群众消费了(自纺自织或装了衣被)。
  现在全区的纺妇若有棉花供给,所纺的纱足供全区穿布而有余。现在纺妇主要是在二乡(约300人),其他各乡因棉花缺乏未再提倡。南区的妇纺业不但供本区自给,再加以推广,是可以供给一些外区外县的土纱需要的。
  3.油、粉坊
  沟门上的油粉坊是南区合作社办理手工业生产所办的第一个作坊。它经过几次的停顿和改组,现在的油粉坊是1943年10月与延属地委合资新开办的。现在(1944年1月)它的资本是60万元。职员2人,雇工2人。作坊的设备有油榨一副,油磨两盘,粉磨两盘。若全部开工则每天可榨麻子1石5(大斗),出油75大斤,磨粉6大斗,出粉48大斤。
  磨粉,榨油,都是很有利的生产事业。例如植物油是每家农户食用和点灯的必需品,而且可以出境。一般农民都是用碾碾过自己熬油,这样每斗麻子只出油4斤半,若用油榨可多出半斤至1斤。在烧柴上,榨油每斗可省10斤。榨油比熬油节省人工数倍。油渣,粉渣都是很好的牲口饲料。不过因为本区农户种植麻子不多,油坊又无大批资金到外区购运,本区柴草不缺农户多半自己熬油,因之油坊反常常停工。粉坊也因本区豆类不易购买,常有同样情形。
  油粉坊,若再增加资金,改善管理,并且计划着在今秋后改榨棉子油,它是很有前途的。
  (三)运输事业
  南区合作社的办理运输事业,大体上经过了3个阶段,也就是曾采取过3种主要组织方式。
  第一阶段,从合作社开办到1940年,合作社为了发展自己办的牲口店,多打店佃,用放旗子的办法联络100多牲口的私人脚户,他们名义上是南区合作社的运输队,实际上没有股份关系,不过住合作社的店,合作社对他们资金和业务上也有些帮助。
  第二阶段,1940年至1942年底,南区合作社用“三七入股,对半分红”,“私人利大,公家利小”的办法组织了10个运输队,160多头牲口。这是从第一阶段联络下的安塞、志丹、靖边等地私人脚户的基础上作起来的。所谓“三七入股,对半分红”就是:私人脚户和合作社是一个方面,入股3成,光华商店是一个方面,入股7成;得利之后两方面平均分配。光华商店入的股多而分的利少,一切管理,经营,人事,全归合作社方面负责。这一阶段中运输队包运了南区全区1941年、1942年的食盐,收到了很大的成绩。1942年合作社还代收了全区的公盐代金24.6万元作为向合作社的入股,以之扩大运输队,代金则由合作社向政府代交。
  第三阶段,1943年南区合作社根据过去几年的经验和工作基础包运了延安全县的公私盐1.8万驮,并且超过了1000余驮,在南区合作社成立了全县运输大队部。全县的6000驮公盐代金全由合作社代收,每驮1000元,合作社加收200元,共收720万元,并负责按规定期限向政府缴纳。这笔公盐代金完全作为群众向合作社运输队的入股。组织运输队的股,办法改为了“四六入股,对半分红”,这就是:运输大队及其所收集的代金与光华商店的投资和私人脚户合伙,大队部或光华商店入股六成,脚户入股四成,所得红利仍是对半分配,这样来刺私人脚户参加合作,南区合作社所组织的运输队完全是靠宣传和私人关系联络自愿参加的,一概没有经过动员强迫。
  1943年底结算时运输大队下包括27个队,骡马365匹,驴113头,骆驼165头,共有运输队员187人。这27个队的总资金是1482.5万元,其中群众入股(包括私人脚户及农民入股)655万元,大队部入股(即以1943年公盐代金入股,这实际上也是全县群众的入股)576.7万元,光华商店入股250.8万元。这27个队也不全是“四六入股”的,如其中“四六入股,对半分红”者16个队,“自由入股,按股分红”者2队,完全由大队部投资成立的“直属队”4队,私人脚户或几个私人脚户合作而无大队部及光华商店投资,名义上成为合作社运输队,进行运盐的5队,这后一种运输队和第一阶段的运输队,只存在着住店、借钱、放旗子关系的大致相同。总之是随脚户的自愿和要求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组织起来的。
  每个队的经济都是独立核算的,每队的盈亏也是各自负责,实际上每个队都是一个不同组织形式的运输合作分社。各队的队长大多数是入股本队的脚户,这些队长都有多年吆牲口的经验,本队的盈亏又和他本人切身的利益有关,所以绝大多数是积极负责的。每队的运输队员中有“抱大鞍的”1人,他们全是用工钱雇佃的。
  运输大队部是全县运输的领导机关,它规定各种运输制度,审核各队每次出发的行程和账目,检查全县的运盐工作,管理全队的人事,以至保证全县运盐任务的完成。大队部有队长1人,指导员1人,会计1人。此外,它设有(1)预备队,专管倒换,出卖乏、病牲口,补充新的牲口;(2)兽医(属于总社药社),专管医治病下牲口及按期灌药预防牲口病;(3)营业部(现归并于供销社),从公盐代金中提出一部分资金交营业部作流动生意,倒牲口得利及以之交公盐代金,并管购办运输队上行货物;(4)各地的牲口店(领导上属于各地的合作社),运输队有许多业务是由大队部统一进行的,例如对盐业公司等等的对外交涉,倒换牲口,医治牲口,购办上行货物,各队资金调剂等等,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各队的误工时间,提高了运输效率。至于有关各队本身的业务等等,通常皆由各队自行处理。运输大队部实际是一个全县运输合作总社的性质。
  大队部规定了各种管理制度,例如它规定每个运输队员最少吆3个骡子或4个驴子,从延安到定边每次往返除因特别事故不得超过20天,每次出发回来队长要向大队部详细报告账目,不准作任何违法营业及有违法行为,牲口若有损失,烂背除不可避免的原因外,队长和“抱大鞍的”应负全责等等。这些制度都是严格执行着的。至于新参加合作的脚户,他们还有许多旧的习惯,对他们则不能一开始就抓得很紧,而是逐渐地、耐心地教育和帮助,随着他们认识的提高才加强管理。此外大队部经常检查各队的工作,随时表扬好的例子,批评坏的例子,与介绍各队的经验。对于模范的运输队,模范队长、队员,随时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在各队之间自然引起他们相互竞赛。
  由于以上,合作运输队的运输效率比私人脚户高得多。例如去年长脚户最多的一年运盐12次,而合作社平均16次,私人脚户1个人吆1个、2个、3个、4个牲口没有一定,而合作社则每人至少吆3个骡子或4个驴子。私人牲口的死亡率很高,有的甚至达20%,而合作社牲口去年的死亡率是5%,今年由于经验的增加,管理的改善,预计要减到2%(私人脚户也有一种方便的地方,就是在农忙时可以抽出牲口帮助农作)。
  运输队1943年经营的结果,因为经营波动和盐价不稳,损失很大,但将牲口作价之后,仍盈利62114673元。因为是“四六入股,对半分红”,所以入股的脚户和群众每元分利8.5至15元,光华公司每元分利6至10元,群众公盐代金每元分利5元。公盐代金,本来是人民对政府缴纳的一种税收负担,现在由于合作社代为收集加以利用的结果,政府仍旧按期收到这笔税款不计外,群众所出的公盐代金不但不是负担,反变成一种有利的投资事业了。
  由于运用公盐代金组织私人脚户的结果,把过去散漫的、无组织的六七百牲口①变成一支有组织的运输力量,这不但对运盐出境平衡贸易是一个伟大的力量,它在边区的经济上、军事上都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再据刘建章同志计算,由于合作社运盐的结果,减少群众误人工27万个,牲口工511.5万个,路费草料约2亿元。运输业是南区合作社各种业务中收到“公私两利”的效果最生动的一个例子。
  将近200个运输队员到现在还是工资雇佣的,合工若是像新厂一样采用分红制度则对劳动情绪和运输效率必能进一步提高②。
  (四)信用事业③
  南区合作社的信用社,开办于1941年的3月,到1942年2月整一年期间就发展到360多万元股金,600多社员,存款总额500多万元,放款总额1400多万元,在南区合作社的各种业务中,这是发展最快的一项业务。1942年1月后在延安县的蟠龙市、姚店子、李家渠、元龙寺和南区的罗家崖,都仿效沟门上信用社的办法,成立了信用合作社,预料这种信用合作社是可能更推广到地区去的。
  信用社一年来业务情形可看下表:
  南区合作社的注意与试办信用合作本来不始于今日,在1938年的时候,刘建章同志就见到本区人民偶因经济一时不能周转借贷无门,往往探卖粮食吃亏太大,提出办理信用合作的口号。这个口号立刻得到人民的拥护,不久即集中了1000多元股金,后来考虑到股金为数尚小,乃将之并入消费社,另从消费社提出400元资金临时无利贷给有紧急用途的社员。这个办法虽替人民解决了一部分困难,但借款的只能限于少数人,所以它在抵制探卖粮和高利贷上作用还不大,直至1942年,探卖粮食在南区仍很流行。1943年3月才计划着把沟门上的消费社转变为信用社,不但向外放款,而且吸收人民存款,利用人民中的游资解决人民的经济困难,抵制探卖粮和高利贷,帮助农业生产的发展。
  信用社经营的具体办法是:
  (1)存款每元每月付息1毛5分,数目不限,可以随时提取。每月结算,若不提取利息,即按复利计利。除流动工人及特殊情况外,每存款1000元,月底应以1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2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存款不足1月,则按日计算给利息。
  (2)借款主要以用于生产和紧急需用为限,每元每月付息2毛。最多每次借款2.5万元(原为1万元)期限1月,可以商请展期,唯必须付利。每借款1000元,月底须以2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2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借款人应立简单借据,找一个保人。
  (3)除存户借户外,任何人可以自由入股,股金数目不限。不到一年不能自由退股,在入股满5000元者,再向合作社借款,可不再规定入股,而且可以随时自由退股(现在还没有退股的)。每逢结算,社员选派代表开会决定分配红利。
  上边这些规定,执行起来也不是死板的,比如凡是来借款的,即使合作社存款无多,也设法多少借给些,不使失望。凡用于生产的较贫农户和扎工队,可以不付或少付利息。有的存户愿意存款,但是不愿入股也可允许,待他得到利息又见到入股有利时,再劝说他入股,暂借三五天款子的,既不出利也不愿入股的,也不强迫一定加入,等他借过一两次再劝他入股。他觉得领情,也就自愿加入了。存、借、入股的手续极其简单,没有办公时间,随时随地都可以办事,至于社内组织只有主任1人,会计1人。下乡工作的(收款收股金)3人,伙夫1人。
  上面这些办法的特点是:
  (1)凡是存户和借户都成为社员,这样随着业务的扩展,股金和社员数目也扩大了。就保证了合作社手下有一笔固定可靠的资金,可以运用,不致发生周转不灵的现象。它又把社员个人利益和合作社集体利益联系起来,合作社从存借利率差额中得的一部分利益,仍为原存、借户(即社员)所公有。
  (2)根据目前物价与币值不稳定的情况,规定了较高的利率,在物价与币值一趋稳定再随时改订利率,故它对于存户和借户仍都是有利的。
  (3)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作风,组织机构,也是真正实现了群众化与企业化,它适合于农村环境,也适合于农民群众的要求。南区信用合作社的成功是决非无因的。
  除上述之外,边区银行和建设厅曾以款存入该社,这也帮助了该社的迅速发展。
  因为信用社的成立,探卖粮食的在南区大体已经没有了。它对于人民经济的扶植作用是很大的。
  办理信用合作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掌握放款,一方面不要发生烂帐,一方面要照顾发展生产的方针。信用社1年来放款的用途的分析有如附表:(见下页)
  在放款总数1400余万中,生产放款(买牲口、开工钱等)占760余万,即约一半。其余商业放款(作小生意等),消费放款(日用一时不能周转,在阴历年节放出的最多),红丧放款,各占200余万,3项共占总数的一半。信用社不但解决了人民困难而且扶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个作用是显见的。
  存放款的利率的规定,是根据了去年物价飞涨的特殊条件,在物价一趋稳定,它就应当降低(今年3月它已减低至存款每元每月利息1角,放款每元每月1角5分)。总之它必须适应着当时社会经济情况,过高过低,都是不适宜的。
  (五)各种社会服务事业
  作为南区合作社的特点之一的,就是它的业务不仅扩展到上述的消费、供销、生产、运输、信用、人民经济的各个方面,而且它把群众服务的各种社会事业当做自己的经营业务。“它以公私两利的方针,成为沟通政府与人民经济的桥梁”。在边区的农村中(尤其是经过了土地革命的区域),合作社是包括最广泛的农民群众的经济组织,因之有许多“公私两利”的社会事业也就最适宜于由它来进行。
  下面是南区合作社曾进行过的一些社会服务事业的简单介绍:
  (1)包交公粮——1942年春,南区有些农民以为去年公粮较重,恐怕今年还要增加,因之生产情绪低落。南区合作社乃提出包交公粮的办法,这个办法是:群众春天按去年负担的公粮数目把今年公粮预交给合作社,则秋收缴粮时,无论公粮增加多少皆由合作社负责代完,同时群众预交的公粮仍作为加入合作社的股金,原数存在,不过3年不分红利。1942年包公粮的40余户,共270石。由于合作社这个措施,南区群众生产情绪大为稳定,1943年包公粮210石。因为近3年来粮价长得太快,所以合作社贴赔得太大,还不能全区普遍包交。
  (2)包运食盐——南区合作社1942年代收全区公盐代金820驮,共24.6万元。
  1943年收全县公盐代金6000驮,共720万元,此款皆作为群众对运输队的入股,当年即可分红,公盐代金由合作社代为完缴,同时合作社运用这笔款项发展了700头牲口的运输队,全部资产已达1亿元以上,包运了全县的公私盐,减轻了人民负担(详见上运输事业一节)。
  (3)代交全区人民各种负担及储蓄券、公债等——1942年全区教育经费,自卫军哨站费、高峁湾生产合作社股金,银行储蓄券,共6.2万元。区政府本拟按乡、村、户作3次分摊,结果全由合作社代垫。估计节省全区群众开会及收集时间1500余工。1941年救国公债合作社全部作为股金入股。1943年本区各种零星负担亦皆由合作社代出。
  (4)优军优抗,帮助本区学校及区乡政府——合作社每年从公益金金额下提出钱来慰劳本区抗属,帮助本区区乡政府文具、办公、服装,帮助本区学校及代表本区群众慰劳军队。
  (5)放农贷——1943年南区农贷74万元,皆由合作社代为发放。
  (6)征牲畜税——1944年南区的牲畜税,政府委托南区合作社总分社代为征收。
  (7)代购土产品——政府、部队、延市各机关、工厂在南区所采购的土产品,大半皆由合作社代为收购,如1943年即有干草20万斤,粮400石,木炭25万斤,以及木料、绒毛、生铁、黑格兰根等。
  (8)帮助发展生产工作——如帮助难民吃粮、工具、耕牛,与群众伙喂羊、母猪,帮助变工队、扎工队,发树苗、棉籽等。
  1943年底南区合作社的统计,1942年一年,由于合作社的工作为全区人民节省与谋得利益达5000万元以上,无怪乎南区有些群众把合作社叫做“救命恩人”了。总之,凡是群众有了困难,或是与群众有利益的事,合作社都主动地想办法来作,凡是政府有所号召,合作社都从经济上予支持发动社员响应。因此合作社不但解决了人民的困难,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人民中间建立了威信,同时又帮助与减轻了政府的工作,进一步巩固与加强了政府与人民亲密无间的关系。
  (六)股金及盈余的分配
  南区合作社的股金,截至1943年底,包括相互投资达6394377元,运输队的股金1800万元。1944年它计划在南区扩大股金3000万元(连本区人民加入供销社及运输队股金在内),这个计划是很有把握完成而且超过的,这样,在今年年底只南区合作社的股金最少将达4000万元以上了。
  南区合作社总分社的社员2800余人,此外有交纳公盐代金的社员1000余人,共计4000余人。全南区的人口才1800余户,其中有些新来的难民还未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的社员则为4000余人(全区每户为一社员即4000余户),其中原因是南区有许多农户是同时加入几个社,在几处被登记为社员,所以有些社员是重复的。例如有许多农户加入了总社,又加入了当地分社,同时他又交过公盐代盒,或者他还在信用社借过款,因此他又是运输队和信用社的社员。南区合作社就是用这许多复杂的关系把人民组织起来。
  一个合作社的股金和社员的数量,不但表示它的发展程度,同时表示它与当地群众的联系,南区合作社是用什么办法保证社员和股金的不断扩大呢?
  第一,过去一般认为每个社员加入合作社的股金应当限制到较小额数,这样合作社才不致为少数富有者所垄断。因此合作社虽然名义上有了很多社员,但是资金很小。自身都不能维持,也不能和私人企业竞争,更谈不上抵制商人与高利贷剥削,组织人民的生产和运输了。南区合作社取消了这些限制,而且在几年实践中证明这些限制是不必要的。现在加入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股金最多每人达60万元,加入消费社的最多每人达20万元,加入供销社的最多每人达80万元(不计团体社员)。从1939年起,南区合作社就不加限制地吸收了大小资金,几年以来,合作社不但未被私人垄断了去,相反的正因为取消了入股限制,它自己的力量强大起来,成为南区人民经济的唯一中心了。
  第二,过去一般认为社员退股应加限制,才能保证合作社资金的稳定,因之有些社员觉得加入合作社之后就失去了对自己资金自由处理的权利。南区合作则在原则上允许社员自由退股,在它和私人合伙时,在合同上作这样的明白规定,又用说服和多分红利的办法来稳定社员不抽股金。因之群众把加入合作社当作一种投资而又自愿地来入股。
  第三,由于以上,过去的合作社在扩大股金时一般采取,而且也只有采取在群众中动员摊派方式,群众更把向合作社入股当作是一种负担了。南区合作社的扩大股金则采取完全另外扩股的方式,它根据人民的要求和情绪,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不同扩股的口号,它在解决了人民的困难中和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中,由人民自愿地来入股。南区合作社曾采取过下面一些办法来扩大股金:
  (1)与私人合伙。在私人较大资金不愿作为股金加入合作社时,先与之合伙经营,然后逐渐转变之为合作社。
  (2)供给人民必需品时宣传入股。例如1939年因犁铧涨价,乃提出扩股500元自己买铧,保证全区有便宜铧用的口号;1941年因布匹涨价,提出扩股自己办工厂织布的口号;1937年提出每人加入20元,即保证全区人民全部必需品的口号(后来这个计划没有实现)。随时根据人民困难提出扩股口号。
  (3)公债入股。1941年南区人民所认购公债,1942年所认购储蓄券,全部作为股金入股,由合作社统一向银行计利还本。
  (4)分红入股。例如1941年每元股金分红7角,社员若不提取红利即作为1元入股,1943年每元股金分红3元,社员若不提取红利即作为5元入股。
  (5)实物入股。为了便利人民,社员可以土产品如粮食、木料、甘草等入股,作价比市价高10%~20%。
  (6)公粮、公盐代金入股。在包公粮、包运公私食盐中,同时扩大了合作社股金(详见上)。
  (7)分袜子入股。1942年创办袜子工厂时,每入股20元当时即分给袜子1双。
  (8)纺纱入股。1942年因织布工厂原料缺乏,提出社员入股1万元当时即分回值5000元的棉花3斤3两,自己纺成纱交给工厂织成布,足够1人1年穿用,同时1万元的股金仍存在(详见上)。
  (9)运输入股。运输队则用“三七入股,对半分红”、“四六入股,对半分红”的办法吸收脚户牲口入股。
  (10)减价买货入股。合作社减价买货,其低于市价部分,作为买货人的入股。
  (11)信用入股。凡在信用社存款、借款的,都以存额的10%或借款的20%入股。
  (12)用“先后入股,平均分红”的办法刺激入股,合作社因为不断扩大,常感动流资金不足,乃在将近分红时期,提出不论当年入社先后,皆一样分得本年红利,来刺激群众入股。
  上述第一项“与私人合伙”的办法曾使得合作社度过了资金周转不灵的严重困难,保证了合作社的迅速扩大。今年合作社扩股,则主要依靠“公盐代金入股”、“纺纱入股”、“运输入股”、“信用入股”、“减价买货入股”几项办法。由于合作社利用了这多种多样的方式,所以就不必动员摊派,而能保证股金的不断扩大。
  南区合作社每年结算,除了营业费用以外净利,按下列几个部分分配之:①公积金,约占净利10%;②公益金,约占净利5%;③职工及理事奖励金,约占5%;④股金分红;⑤职工分红。后面④⑤两项共占净利约80%。
  南区合作社每期结算,除了1942年因水灾延期6个月以外,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向来是准期召集的,红利也是按期分配的。它对于盈余的分配是“不斤斤于公积金、公益金的百分比,而是尽量把盈利分给社员”。过去,对于公积金的规定,是抽盈利20%,公益金和奖金各抽10%,南区合作社第二期结算,因群众对合作社尚无认识,所以除了少数慰劳前方捐款外,全部盈利都分给了社员,例如1937年第一期结算,每股3角即分红利1角8分。其后随着合作社的巩固和群众对合作社的信任,才逐渐少抽一些公积金。近几期才按规定抽10%的公积金。
  过去合作社有按社员分红不按股金分红的办法。南区合作社为了鼓励社员多入股,一律照股金分红。在公家和私人合作的时候(例如运输队),合作社则取“公家利小,私人利大”的办法,不怕把红利分给私人。结果合作社吸收了群众的广大资金,虽然私人多分了些去,却发展了边区的生产和运输事业,公家所得利益更大。
  南区合作社的总社和几个分社,还采取“先后入股,平均分红”的办法,即不管当年几月入股一样分得本年的红利。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在流动资金缺乏,而将近分红的时候一提出这个口号能吸收一大批股金,这个时候对先入股的社员来说也不吃亏(若没有这笔新增加的股金他得利益将更少。这个办法的缺点是有些人为了拣便宜,故意晚加入几个月,也来“平均分红”。所以南区之几个社就采取按期分红的办法(供销社,运合栈,运输队等)。
  某些社员为了特殊事故不到结算期退股的,合作社则按月算给利息不使他吃亏。一般说,南区各个社分红的办法,并不一律,尤其是新成立的“民办社”,它的分红更是根据群众的意见灵活处理的。
  南区合作社的职工除了一部分杂工和运输队员是工资雇佣的外,绝大多数职员和织布厂工人,都是实行分红制度。在每年年初规定每人分股的钱数。年终结算时他们和社员一样分得红利。例如总社的职员去年规定分股最高3万元,最低1.5万元,年终结算社员股金每元分红3元,总社职员分红最高9万元,最低4.5万元(织布工厂的分红与此大体相同,已见上生产事业一节),这个办法,把合作社的职工都变成了社员,它所规定的分股都是活的,随物价情形,年底清算时再作增减,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后才算最后确定,大体上每个职工除了伙食由社方供给外,每人以每年能挣两个人穿衣服的费用为度。这个办法即不同于津贴供给制,也不同于旧商号所行的“钱股”、“人股”办法;既保证了职工和他家庭的生活又不至造成个人经济过分发展而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弊病,是今天合作社职工待遇较适宜的办法。
  奖励金是每年结算时对工作有成绩的职工所给的物质奖励,他们的名单由合作社提出,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另外对于合作社理事因为他们开会误工,也从奖金提出一部分作为他们的奖金(大致等于误工天数的短工工资。)
  南区合作社开办以来的经验首先证明了:边区的人民中间是蕴藏着很大的经济潜力的,这种经济潜力一经用切合实际、切合群众要求的合作形式把它组织起来,它就可以发挥为伟大的经济力量。
  南区合作社,不但推动与扶植了本区人民的农业生产和各种副业的发展,它还主要依靠着本区人民的力量组织了一个边区最大的运输队,组织了全区的消费社网,组织了全区的妇纺业,各种手工业,组织了全区的信贷业,依靠着这些基础,它有充分可能于最近达到本区纺织完全自给,并供给本区人民的一切需要的目的。它对边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①1942年4月已扩大到将近1000牲口了。
  ②1942年5月运输队队员已开始逐队改为分红制。
  ③本节除根据过去调查外,尚根据边区银行于1942年3月在南区合作社所调查的一部分材料。
  

延安精神探源/郭必选,杨延虎,任学岭著.—北京:红旗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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