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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特委确实存在过

俞百巍


  1987年9月初,中共南昌市委党史办一同志远道前来贵阳我家访谈,诚恳地要我把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南昌特委会的史况写给他。作为一个历史上曾在家乡英雄城市为党做过一点工作的老同志,应该实事求是地提供党史资料。我为此感到欣慰。事后听说对于南昌特委这个组织在历史上是否存在过的问题“众说纷纭”,我想有些同志对于当时历史状况的复杂性可能不甚理解,有所疑虑,也属难免,也就没有在意,亦未见南昌市委党史办再来询问核实。后来偶然看到该同志在《江西党史研究》1989年第6期发表一篇署名文章,题为《“南昌特委”辩》,我才知道引起怀疑的根据是哪些。该文作者认为南昌特委的上级领导蔡敏不向省委汇报“南昌特委”一事,是因为“或碍于组织原则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宣布正式成立南昌特别委员会一事”。作者在文尾审慎地称:“笔者所见当为一家之言,最能说明个中原委的,当然还是那时的‘系铃人’”。我远在贵州工作,不知这“系铃人”后来找到没有。
  《辩》文中证明南昌特委不存在的依据有以下四点:
  第一,《辩》文认为“湘赣边工委”不存在,更谈不上蔡敏是“湘赣边工委书记”,因而他无权宣布成立特委一级的党组织。
  第二,《辩》文认为南昌特委是“高级别的”,俞百巍、周慧吉、俞玉昌当时都是新干部,资历浅,“根本不具备担任特委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党龄年限”。
  第三,《辩》文认为“南昌特委的主要活动并不在南昌,而在赣东北”,因而也就不能叫“南昌特委”。
  第四,《辩》文认为蔡敏在给江西省委的《关于江西组织发展情况》汇报材料中,列了19个县的地下党的组织名称及负责人,而对南昌特委“却无只言片语”,“确不是疏忽等原因”。另外,作者说他查了慧吉的早期档案,发现周1949年初担任的是南昌第一支部宣传委员,档案材料中反映出的时间、地点及人员情况,大体和成立南昌特委时的情况相似。
  下面我就上述“依据”略述个人的看法和有关情况。
  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且引《辩》文作者自己认为“明白而可信的,也是够权威性的”蔡敏1958年向省委汇报的原始记录:“事实上,不论叫湘赣边工委或江西工委,都是我一个人负责,这是地下党的特殊情况。”蔡敏亲自在三眼井地下交通站开会宣布南昌特委会正式成立时,我们这些“资历浅”的与会者不可能叫他出示他是不是书记的证件,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曾镜冰当时是否发过任命书给他,以作今日之物证,至今我也不知道,可惜曾镜冰又去世了,无法找他查问。既然上级不论是叫“湘赣边工委”还是“湘赣边工委”,都是蔡敏负责,何至于蔡敏的宣布不作数?我原任南昌特派员,在特委任职不久又调任赣东工委书记,当时并不了解特委是“高级别”而其他为低级别。如果说蔡敏由于某种原因不敢说出特委的任命,为什么1991年1月他在《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黔刊资字第02—C035号书号)第91页上明确地说:“1949年3月,湘赣边工委决定南昌特委正式成立,俞百巍任特委书记兼组织委员,周慧吉任宣传委员,俞玉昌任青年委员,随后又增补曹伟民为委员。1949年4月中旬,俞百巍调赣东工委工作,由蔡敏兼特委书记。”显然,蔡敏宣布特委成立和任命这些干部职务是历史客观存在,而不是下边同志自发建立或伪造名称。蔡敏自己承认,《辩》文作者却说蔡敏不可能这样做,这倒真令人费解了。《辩》文认为蔡敏“无权宣布成立特委一级的党组织”、俞百巍等人任特委一级负责人“不够格”的观点,我这里不加评论,但不能以蔡敏这样做合适不合适而否定南昌特委的存在。
  关于第三点,这个特委所承担的特别任务,当然不是今天的市委,一搅子抓全市的一切工作,但并非像《辩》文作者说的主要活动不在南昌而在赣东北。三眼井和状元桥两个秘密交通站并非设在赣东北,也不是赣东北专用的南昌办事处。我住彭程万议长家,掩护上级组织活动和通过伪保安司令部搞敌情动态;通过省公路局电台收录新华社电稿向上级输送;安置外来干部在南昌的掩护职业;为了便于开展活动,特委成员曹伟民和陈琛等由蔡敏另外建立支部,通过裕民银行上层人士贺济苍保护资财,后来向军管会交去黄金120两;曹群、刘开树等同志保护国民党军被服厂资财,还在正大中学、南昌女中以及中正大学开展过工作。这些难道也是赣东北的事?特委发展的党员,由蔡敏、甘群光直接派往上高县建立支部,派往临川女中工作。我当时还兼顾着上饶和横峰两县的工作。恐怕不能因此而认为南昌特委不能叫“南昌特委”。当时一个地方的特派员,一个人就常常越出自己所在地去发展别地的工作,何况特委机关和有关基层支部从筹建到任务基本完成的半年时间里已有党员32人。上层名称之争议自可深入去弄明白,但不应延误对这么一大批干部及其联系的群众当年为党所做工作事迹的热情征集和反映,不可导致历史上的客观存在被淡化。
  关于第四点,从蔡敏写的《纪实》来看,这个系统在江西发展了组织、进行了工作的县市,并非《辩》文叙说的“19个县”,而是30多个县、市(见《纪实》第10页)。如果只承认19个县的工作,其他县市的地下斗争便成了“自发”,固然自发也可以承认,但毕竟是不符历史事实。从南昌特委来说,由于在1949年4月我去赣东北工作后,南昌市内交通站任务已完成,下边各县更紧迫需要干部,除曹伟民支部留南昌外,其余干部均先后另有新任务离开了南昌,另外南昌还有直属党小组吴怀书、李超等坚持做着大量工作。特委机关已没有人在南昌了。至于周慧吉的“早期档案”我未看到,按作者的摘述,是说他在南昌当过“第一支部”委员,又说支委和特委的成员相似,但我从没有在南昌任过支委或支书,周慧吉是否当过支委我无法断言。但三中全会后,南昌党史资料刊登过周慧吉亲述当过南昌特委委员的史料。不同的自述,尤应再次找本人去核实,而不宜任选其中一种作为依据。如只能以“早期档案”为准,那么,也可以多查几个人的早期档案,例如我的,俞玉昌的。我在解放后填的第一份履历表,就有南昌特委书记的内容。成立特委的地点,历次填的都是一样:三眼井当年聂紫璠私人“民众产院”附近马大娘家民房,是党员李彩媛(江西师大政教系原支书)出面为党租的房子。
  以上仅就中共南昌特委会当年是否由蔡敏亲自宣布正式成立这个历史客观事实,作一点说明,谈一点认识,这也是我的历史责任。
  (编者注:此文写于1991年9月,作者已于1997年去世,生前曾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中共“十三大”代表。江西省文联离休干部徐远略、江西师大吴怀书遵作者生前嘱,于1999年3月推荐此文。)
  ——原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党史文苑》1999年第3期
  

延安精神哺育中共湘赣边工委从诞生到胜利/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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