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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陕甘宁边区应对经济危机的实践及启示——以南区合作社为个案的考察

王涛


  为了应对严峻的经济挑战,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选择合作社作为组织平台,发展生产,富裕民生,更好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南区合作社就是陕甘宁边区合作运动的一面旗帜,它的形成、发展并成熟,折射出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全景,所以从合作社的挫折和成长历程中,也能够看出中国共产党应对边区经济危机的思考和实践。
  通货膨胀与群众负担:合作社面临的外部挑战
  1940年后,随着国民党政府停发经费顽固派封锁陕甘宁边区,边区庞大的军政供应急遽增加,由于1940年以后各地政府生产自给任务的增加,于是有许多合作社的大股社员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机关合作社,对群众利益自然更加无法多关照了。
  边区货币问题。从1935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成立发行苏票,到1945年“陕甘宁边区商业流通券”的发行,货币问题一直是合作社运转过程中的“紧箍咒”。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落脚陕北后,财政异常窘困,国家金库拿得出手的家底除两担金子之外,别无长物。各方面的事业日益扩大,处处需要经费,苏票发行的数额越来越大,近百万的货币投放量和匮乏的物资供应不成比例,苏票信用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难关。像南区合作社这样的早期创建的合作组织,都面临着苏票信用危机和启动经费的问题。边区第一次货币改革时,法币和苏票的兑换比例是按照1:6,南区合作社尽可能地照顾到社员利益问题,李生章采取半自动半强迫的方式,通过接收群众手中苏票的方法,在160名社员中募得股金159.9元苏票,才于1936年12月20日在延安南区柳林沟门第二次建南区合作社①。陕甘宁边区发行边币以后,国民政府为了阻止边币的正常运作,一面在边区大量抛出法币,抢购物资,一面加紧封锁边区,不许物资运入,因而边币发行不久便发生通货膨胀,边区物价急剧上涨(以延安物价为例,1943年底物价指数是1941年2月发行边币时的315倍)。而国民党为了在经济上困死边区,又不断地采用鼓励走私、法币黑市等手法破坏边区经济和金融,边区政府虽多次严禁法币黑市,但收效不大(边区40%的县与国统区交错相处),致使边币与法币比价由原来约2:1跌到10:1,边币信誉大受威胁,这对于像南区合作社这样的面向农民的经济组织,尤其是当南区合作社举办的信用业务来说,不啻是一场关系到生死存亡的考验。
  边区运盐问题。在战时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和边区政府选择食盐专卖与统销作为平衡边区的出入口贸易的重要经济战手段:“食盐是边区对外贸易的台柱,约占整项出口的半数到三分之二”,1943年和1944年食盐出口的全部收入为15.5亿元和59.2亿元,分别占出口总值的62.32%和64.5%,这“在对外贸易上,大大地抵消了外汇,填补了入超的空子,并得到了一些出超”②。党中央和边区政府之所以能够在1942年之后的边区经济保卫战中能够掌握主动、稳住局面,食盐专卖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为了实现食盐专卖,必须要解决食盐的运输问题,恰恰在这个方面,是对中国共产党组织能力的重大考验。
  陕甘宁边区地处高原,道路崎岖,不通舟楫,交通运输全靠牲畜或简陋的大车和人力,运输困难极大,在1941年以前主要靠个体脚户运输,其中有把边区外面的货物运到边区来,再运货出去的叫长脚运输户,短脚和农户脚是以运输为副业,交通运输业长期以个体脚户为主,交通运输的短板严重影响到了输出贸易和财政金融的巩固。
  要提高运输力量,就必须把农民动员起来。1942年,边区政府决定,延安县农民应交公盐任务8000石。一般农民……一个人赶两头毛驴到定边盐池运盐,来回要走40天左右,同时毛驴驮得数量又少,有的牲口甚至途中被压死。不仅农民实际需要的运输时间远远超过西北局估计的20天③,况且务农营生与长途运输之间辛苦、风险不可以道里计:“东三县地区视运输为畏途,当男子起身运盐时,婆姨送给馍馍、鞋子,伤心得很,以为‘永生不能见面了”④。而且连带农田误工以及草料等项开销,全民运盐的成本过大⑤。导致有人为了逃避驮盐而悄悄地将牲口出卖了;以至于采取消极的方式抵制运盐工作,“曾有谣言传播:‘某人的驴子运死了’、‘某人死在路上了’……甚至用病驴去驮盐”,致使农业生产难以扩大,反过来影响到了公粮的征缴。同时,“在工作方式上的强迫命令,如绑人、没收牲口等事实也在个别地方发生。……影响到运贩食盐工作难于顺利进行,且在个别地区发生了个别群众逃往外区等严重现象”⑥。西北局想通过党委系统的政治动员来发动群众,其收效姑且不论,从高岗答复延安县干部的质问,已可窥见运盐政策的社会成本之高昂⑦。
  边区公粮问题。1941年运盐压力如此之大,而边区又征缴公粮20万石,负担过重,“一个产粮大户,一年要缴20石细粮,”民力透支,导致1942年边区社会的恐慌情绪一度蔓延。“农户中有部分因负担关系逃避搬家(延安据说搬家八百多户,安塞五百多户,其他县份亦有),一般农民生产情绪的低落”。比如“南区有些农民以为去年公粮较重,恐怕今年还要增加,因之生产情绪低落”,对政府的不信任程度,已经到了“边区政府虽然公布1942年公粮决不超过16万石,可是个别老百姓依旧将信将疑”的程度。这个情况下,党和边区政府惯于采用的,单纯的春耕动员、舆论宣传等政治动员方式,已经难于有效地平复边区农民的情绪,更难于通过安抚农民情绪来恢复生产。而即使是南区合作社采取了包交公盐的政策,由于运输队前期管理措施的缺乏,导致个别加入合作事业的运输队员对运输队采取讥诮的态度消极抵抗,诸如“刘永祥运输队的骡子生下驹子,用一匹红绸子包着哩”之类的嘲讽;甚至于有些运输队“三二个月不回来一趟,即回来之后,账也弄不清楚。”值得注意的是,群众的不满与反对,出现了一个由个人到团体,进而在正式的规则内进行非正式的抵抗的过程,而这些看似消极的、无力的现象,其实都是在瓦解着合作社的群众基础,损害合作社的生命力。
  遵循常例或突破常规:合作社面临的内部难题
  货币问题、运盐问题和公粮问题是增加了合作社发展的外部困难,随着外部困难的增加,合作社经营上出现了更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症结在于内部的深层次矛盾。
  如果说农民负担增加的情况下,群众亟需合作社为自己增加福利,不可否认,在1941年前后却无法通过合作社这样的组织来顺畅地分解政治动员的压力,而这才是合作社的危局所在。经营理念教条化。边区合作社受到当时国内外的《合作社法》的影响,“社员认购社股,每人至少1股,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20%。社股金额,每股至少2元,最多不得超过20元”等等规定,使得民间资本望而却步,合作社壮大也受到限制。合作社的“货物由政府批给(也有不少联络商人单独进货的),干部多由政府指派,有的货价由政府规定,边界地区合作社随军队而转移……并有向合作社购货的优先权。”经营定位供给化。合作社变成政府机关的供给部,卖的货物全部是机关用品,比如“安定东区合作社……不知道合作社是为着社员谋利益,供给社员的必用品,而他们进货大都是奢侈品……它的货物不为一般群众所留用,所以营业不振,引起社员不满,终于关门,使合作社解体。”经营机构机关化。合作社经营机构成为准机关工作机构,人浮于事:“干部带军帽、穿军衣,组织同机关一样。关中一个区社七个工作人员。主任、会计、保管、营业、勤务、马夫、伙夫、通信员。……是对干部教育配备不够,干部不会做生意,引起群众对合作社的不满。”
  这些弊端造成的后果是明显的,合作社和群众的需求疏离,合作社的发展出现瓶颈、群众的经济压力得不到缓解,合作社在中国共产党应对经济挑战的经济战场上的存在价值本身甚至都会成为问题。
  公私兼顾的方针与民办公助的政策:合作社崛起的内因
  对于南区合作社面临的难题,就合作社发展动力而言,边区合作社经济发展,温小雁认为:“带有很强的政治动员性”⑧。十年以来,这些评价基本无人质疑,似已成定论⑨。那么,在经济战场上共产党是怎么破解难题呢?
  第一是敢于打破常规,冲决教条化的思想藩篱。最初,南区合作社吝于收股,更畏于退股,合作社管理制度上的偏差直接导致农民对合作社的疏离。受当时国民政府《合作社法》和已有合作社的运作模式的影响⑩,边区最初的合作社,虽在股金的具体数额等方面稍加变通,但是入股不能自由,退股更不自由,农民甚少参与热情:“合作社干部到群众门上宣传集股,群众也只是应付态度,入上一股两股也就算了”。而部分农民虽然耐不住劝说、碍于情面入股一次,但宁肯让合作社不分红,也不愿意再入股;而不分红的合作社,更让群众产生了疏离感。张和堂回忆当时的情况:“社章规定太死,社员入股退股不能自由”,第一期是采取社员大会的形式分红,由于合作社收取当时市面流通困难的苏票而且商品便宜,社员在看到实际利益之后,要求扩股。但是,王天金反对刘建章等人扩大股金的建议,墨守成规。在合作社归属县政府管理的体制下,刘建章按照体制的轨道,将此问题提交到当时的延安县政府国民经济部刘世昌那里,刘世昌认同了群众的意愿,突破了当时的合作社成规。南区合作社面对的最大挑战在于制度的改革。虽然南区合作社后来提高了每股的额度,但是1元1股,并且“最多不能超过20股”的规定,这无疑妨碍了合作社资本的充足。与此同时,1939年之前的延安地区“群众负担比过去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生产下的农副产品换回的钱一年比一年多,钱花不完,有些人就拿钱投机倒把,搞黑市生意……私商逐渐发展多了,甚至威胁到合作社的生产与发展”。而这部分私商,其实“要做生意,恐怕政府多要负担,将洋入到合作社,半公半私的做,入做股份。”这个情况下,刘建章大胆放宽合作社入社的门槛与条件,同时,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刘建章在打破当时《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保障社员“退股自由”基础上,开始着手与私人合伙做生意,与私商“二八入股,按股分红”,其中商人做股份,南区合作社在三十里铺创建了具有合伙生意性质的带挂面店的营业部,给周边的群众带来了方便。刘建章的做法是带有原则性的突破。最初的县政府发觉这样无疑是给私商以发展的空间,在不允许私商发展的政治前提下,一度试图将刘建章的三十里铺生意打断,刘建章将其改名为“兴华号”。但是私商、群众以及合作社三家的实际利益所需,使得刘建章在取得理事会同意的基础上,1939年9月再次与私人合伙,在三十里铺办理“兴华社”等营业机构。当时的南区区委书记白玉德、区长张和堂经过反复考虑,最终也同意刘建章“先试办一个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在半公半私的名目下,发展了私人入股10余万元,合作社资本极大充盈。
  第二是实事求是地根据群众需求主动拓展业务领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通货膨胀只会加剧民间金融经营的风险,而为了转移风险,民间金融的利率必然要高于预期,这反过来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成为边区消费型通胀的重要诱因。高利贷和民间借贷组织的流行,说明边区农村需要建立一种借贷制度来解决农民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但是,边区银行系统的机构只建立到县城一级,在交通不便、信息滞后的特定环境下,无法依靠陕甘宁边区银行深入农村为农民直接提供借贷服务。以青苗贷款为例,为了解决农民在生产上资金不足的问题,边区举办了针对性的农贷,但一方面农贷资金有限,另一方面信贷成本过高,而且专款专用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村资金周转的问题。如何一方面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一方面主张吸收民间游资,建立信用合作社,进一步缓解农村金融流通不足的问题?合作社在这项事业中能否有立足之地?
  延安县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并不是边区最早的信用合作社,但却是第一个“生根开花”的、规模完备的信用合作社。如何在通货膨胀一日千里的情况下开展信贷业务?南区合作社创造性地将信贷问题提升为合作问题,凡是借贷方都要以一定额度入股。这是非常大胆的举措,一方面是借贷方能够持续地分享利差,让信贷方的资本升值额能够反馈到借贷方,从而让开展信贷业务的合作社不再是当铺式的食利者;另一方面是信贷方能够持续地扩展信用,信贷方能够在借贷方的刚性需求解决后分享其再生产的利润。
  1943年3月,南区合作社将沟门的消费合作社正式改为信用合作社,开始举办信用放款和存款业务,据现有的南区合作社资料不完全统计,从开办截止到1944年2月,延安南区沟门信用社放款总额为14270525元,其中生产放款7668300元,占53.7%,这部分款项直接服务于南区及其毗邻地区的生产业务,降低了通过边区银行系统层层发放信贷的经营成本;还有一部分商贩放款2382470元,占16.7%,在通胀一日三变的情况下,合作社的商业放款既满足了支持私人商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又尽可能地降低了其经营成本,最终不仅南区的商贸服务也日益兴盛,合作社也通过间接控制商业资本而成为赢家。还有一部分信贷业务同样值得琢磨,其间发放婚丧放款2076855元、日用放款2142900元,合计占29.6%,将近三成的信贷份额是投放到社员群众的日常生活中,群众刚性的消费性需求以信用贷款的方式被纳入合作社金融体系中,进而把游离在合作社系统之外的群众也吸纳到合作社体制之内,不仅降低了当地消费型通胀对群众生活的压力,而且还扩大了合作社的影响力。和南区合作社有信贷关系的借款户共计706户,这706户成为南区合作社的股东,南区合作社也从这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得到政治支持、经济支持。1944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大力推广南区沟门信用社的经验,1944年6月,边区召开了合作社会议,提出每区建立一个信用合作社,号召“学习南区李生章信用社的办法,实行低利借贷,抵制探买粮和高利贷,吸收民间游资,转入生产,流通金融”。在这次会议后,边区信用社有了增加,延属分区由会前的8个增加到23个,股金4400余万元。到年底,全边区的信用社增加到86个,资金达到5万万元,农村信用合作业务深受农民拥护,有力地降低了边区通货膨胀对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11)。
  第三是勇于接受批评,重新确立民办公助、公私兼顾的经营理念。如何看待群众对合作组织的排斥心理和抵触情绪?面对群众形形色色的“闲言”和各种各样的“抵制”,党和政府没有采取政治还击和强势斗争,而是实事求是地检讨工作,承认错误并深刻地反思自身工作的中实际问题,承认少数合作社“不仅没有给人民以便利,反而给人民以负担,致使人民对合作事业不发生兴趣,甚至认为没有更好”。认为存在这种情况的合作社,“对于改善人民生活与抗战建国有很大的阻碍”。因此,边区党和政府的政策,应该是“改造它使它进步、使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组织”。
  要纾解群众的困难,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当时南区合作社群众的负担,既有公盐运输问题,还有公粮问题。消化这两项负担,并使之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新动力,实现“官、社、民”三方共赢,是南区合作社最为大众称道的创举:政府的负担下来后,合作社即号召入股;负担由合作社出。延安南区合作社很早就从事运输业务,联络了些脚户。1940年边区政府号召运盐,刘建章领导南区合作社,联合光华商店,通过动员自己的亲属并发动刘永祥、张仁等脚户,采取了“三七入股,对半分红”的原则,仅仅用了三四个月,就组织起十支运输队,驴、骡等牲畜共计165头,到1940年10月就完成了南区合作社分担的950石食盐;但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各个运输队运输质量良莠不齐,牲口损失了31头,并且出现了经营中的违法违禁的事情。经过刘建章的整顿,南区合作社可以控制的运输队缩减为6支,牲口100头。在1941年,政府再次要求南区运盐950驮,而且要交纳实盐,不收代金。群众去驮回一驮盐需花300余元,而只需要按照每驮240元向南区合作社交纳代金,就可以省去往返奔波之苦。南区合作社顺利完成了1941年的运盐任务,不算驮盐省去的花销,还为民众省去大量的人力与物力的浪费,即便以熟练脚户单人次20天的耗时来算,南区合作社就为群众省下4000多个人工和8000多个驴工。
  延安县委后来总结这种多赢模式经验在于,“政府的负担出了,合作社的股金扩大了,营业扩大了,人民得了利,少麻烦,又能以社员资格分红”。其实,如果不能处理好合作社如何消化群众负担这个难题,要消化的群众负担就会拖垮合作社,最终造成三方共损。要消化庞大的经营压力,在技术及其工具一定的情况下,就必须利用每一个骨干的作用,发挥每一个社员的作用。可以想象,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中央和当时的西北局,发现南区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之后,不难从其中总结出破解边区应对经济危机的策略,看出在陕甘宁边区实现“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的方向,而迅速将南区合作社作为“民办公助”的模范加以推广。
  整合资源的策略与服务群众的宗旨:应对经济危机的启示
  当时,领导西北工作的任弼时就经济问题曾经指出:“经济建设要比夺取政权难做百倍。这是一个麻烦与细致的工作。如果这个工作做得不好,老百姓还是会脱离我们的。”在应对边区经济危机的实践中,边区党和政府之所以在发展经济的问题上摆脱种种脱离实际、不符现实的原则和教条的羁绊,继而使管理思维乃至政治观念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最后才得以大有建树,合作社就是应对经济危机一系列创新实践的集中体现。深入研究合作运动,尤其是南区合作社来看待党中央和边区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的实践,显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在边区发展合作经济的一系列政治设计中,中国共产党人充分整合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因素和资源,推进事业发展。针对土地革命时期合作社发展中成员全部是贫雇农及小生产者,富有者被严格排斥在外的状况,中共中央西北局指出:“合作社是在私有制财产基础上,各阶层人民大众联合经营的文化的、卫生的、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我们对愿意以自己人力、物力、财力或智力参加合作社并做有益边区事业的各阶层人士,不是拒绝,而是欢迎。”1944年,中央进一步明确强调:“合作社是统一战线的性质,所有农民、工人、地主、资本家都可以参加合作社。”党的政策调整,使得这一时期的合作社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不仅合作社成员范围扩大,成员的构成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吸收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人员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虽然贫农、中农仍然是合作社主体成员,但富农、中小商人的成员也开始占有一定比重,这也成为南区合作社业务拓展、资本充裕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通过确立“民办公助”的合作社发展原则,使合作社经济真正体现出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的宗旨。合作社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争取、团结和引导农民的问题。正如毛泽东所说:“合作社问题基本上是一个群众观点的问题,要想到群众。”(12)“共产党员深入农村,学会帮助农民做按家计划,学会帮助农民组织劳动互助团体,学会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达到改善群众生活的目的。”(13)
  在陕甘宁边区最初发展合作社时,它的功能还主要是通过“收购土货”以“增加出口贸易”,并“调剂机关人员给养所需”,合作社的这种定位就决定了它的主要的供销意向游离在服务社员之外,合作社偶遇到挫折即倒台垮掉也就成为必然。1942年1月,针对抗战前期政府包办合作社的现象,边区政府建设厅根据延安南区合作社的经验,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对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要求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或“抄名单”的形式主义,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等价、互利和自愿的劳动合作。经过整顿,边区各地发展的合作社虽然因可以自由退股而在人数上有所减少,但股金及业务量却大幅度增加。信用的综合性合作社,成为边区民办公助合作社的典型。后来,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总结了南区合作社的特点,对南区合作社高度的评价,他强调南区合作社忠实地贯彻面向群众,替人民谋利益的方针,做到了公私两利,成为沟通政府与人民的桥梁:“地广人稀,小农经济占优势的边区,要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组织与吸引人民发展经济,就必须以真正群众化的合作社起杠杆作用。因此,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合作事业的道路;发展南区合作社式的合作社运动,就是发展边区人民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14)。调动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是南区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根本,也是陕甘宁边区应对经济危机留给今天最可宝贵的经验。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副教授)
  ①1942年3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
  ②丁长清,唐仁粤:《中国盐业史》(近代当代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11页。
  ③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种本,第5页。
  ④魏永理:《中国西北近代开发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8页。
  ⑤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种本,第135页。
  ⑥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种本,第147页。
  ⑦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甲种本,第316页。
  ⑧萧红梅、李红梅:《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合作社理论的研究综述》,《经济与社会发展》第4卷第6期。
  ⑨温小雁:《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合作社思想述论》,《党史研究与教学》2000年第1期。
  ⑩南京政府实业部印:《合作社法·附合作社法施行细则》,刊印年代不详,第4—5页。
  (11)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8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81页。
  (12)《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1页。
  (13)《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6页。
  (14)《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1948年版,第788—790页。
  

延安时期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论集/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编;付建成主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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