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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区域的扩大和各项建设的恢复——4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四、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政府委员与晋绥代表联席会议的召开
  1949年2月8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常驻委员会推举参议员习仲勋代理边区参议会议长职务(原任议长高岗已调赴东北解放区工作)。同日至17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常驻议员、边区政府委员和晋绥行署代表联席会议在延安举行。主要议题是总结边区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的任务,以及根据现实需要对边区政府等组织机构作一次较大的调整和充实。会议决定,在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因公离边区(1948年12月,林奉命调赴华北从事中共中央所指定的重要工作)期间,由副主席刘景范代理边区政府主席职务。
  贺龙为会议作关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刘景范作《关于一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他说:自1948年2月西北我军转入战略进攻以来,西北局和边区政府领导边区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战胜空前严重的“胡祸”与天灾,恢复和重建家园,发展生产,建设老区,巩固新区,进行土地改革与整党运动,大力支援前线,积极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发展壮大革命统一战线,均取得很大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上次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新的一年里,边区政府要进一步动员人力、物力和财力,更有力地支援前方作战;加紧恢复和发展工、农、商业,注意救灾防荒;老区要继续确定地权,奖励劳动致富,提倡互助合作,实行合理负担;在新区要普遍开展减租减息,开展反霸反特、反对不公等社会改革活动,发动群众恢复生产;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大量培养各类人才,为新区和城市准备干部;要加强保卫工作,重视少数民族问题,整顿与健全各级人民政权机构;等等。
  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将原晋绥边区(其绥远部分划归绥蒙解放区)与陕甘宁边区合并,原晋绥行政公署撤销,分划为晋西北和晋南两行政区,成立晋西北行政公署与晋南行政公署,接受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会议补选王维舟、贾拓夫、武新宇、周兴、王达成、白如冰、赵秉彝、黄亚光、江隆基、惠中权、高士一、任谦、蒋崇璟、苏资深、喻杰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
  会议决定,对边区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充实。调整后的边区政府组织机构设置与人事为:边区政府代理主席刘景范,副主席杨明轩;秘书长王达成,副秘书长常黎夫。下设民政厅(厅长王子宜)、财政厅(厅长自如冰)、教育厅(厅长贺连城)、农业厅(由原建设厅改,厅长霍子乐)、公安厅(由原保安处改,厅长周兴)、工商厅(厅长喻杰)、公营企业厅(厅长蒋崇璟)、交通厅(厅长高士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由原西北农民银行改,经理黄亚光)、西北财经分会(主任委员贺龙)、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景范)、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明轩)、抚恤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子宜)。会议还决定,边区高等法院更名为边区人民法院,马锡五、乔松山继续担任正、副院长。
  2月17日,刘景范在联席会议上做总结发言,杨明轩致闭幕词。会议圆满结束。这次会议是边区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夜所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它对今后陕甘宁边区的建设与西北解放区的发展壮大具有重大意义,并为进一步支持与推进西北解放战争直至最后全面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后方保证。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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