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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建设的历史经验——3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三、坚持建设清正廉洁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建设清正廉洁和人民满意的政府,始终是陕甘宁边区政府追求的目标。从边区政府成立之日起,就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将建设清正廉洁和人民满意的政府贯穿于边区建设的各个方面,从而使边区政府成为具有极高公信力的政府,成为其他根据地学习的典范。
  首先,建立监督机制,接受民主监督。边区政府成立伊始,中共中央就特令林伯渠、谢觉哉制定相关法规及监督机制,如各级参议会代表民意,有“监察及弹劾边区各级政府之政务人员的职权”。遇有民主政权工作人员违法失职时,有权检举或弹劾。《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进一步规定,人民“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①。1943年制订的《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规定:“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到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需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②1945年的《令各县政府对人民控告干部的案件应及时认真负责处理》的命令规定:“以后凡遇此种控告,不论是由本府交办的或人民直接呈诉的,你们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切实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办理经过,必须详细报告我们。”③正是以上这些规定、法令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对边区各级民主政权工作人员的监督权,使边区出现了一批自觉接受监督的干部。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以及各厅负责人,在历次政府工作会议上,都对人民代表作详尽的工作报告,主动请求代表们审查、监督。由于边区民主政权工作人员主动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因而将边区政府建设成了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政府。
  其次,建章立制,依法治吏。边区政府十分重视依法治吏,防止腐败,先后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边区政府成立后,立意革新,把反对贪污、杜绝浪费、保证政府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当做一件大事来抓。1938年8月5日,先期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并于1939年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100元以下者,处一年有期徒刑或苦役。如此严厉的刑罚,表明共产党人惩治腐败的决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更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边区政府不仅重视建章立制,健全法制,而且能够严明法纪,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了多起贪污违法案件。仅1937年、1938年的两年时间内,边区司法部门就严格判处180起贪污腐化案件,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起到了警示作用。
  再次,严格遵守“俸以养廉”原则。抗日战争时期,尽管由于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重重封锁,造成边区的物资极度紧缺,但边区参议会和政府公开把“俸以养廉”原则写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基本精神是“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厉行廉洁政治”。边区各级民主政权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领取规定数额的津贴,如边府正、副主席,边区参议会正、副议长及厅、处负责人,每人每月津贴5元,正、副专员,正、副县长每人每月津贴为2.5元,区长1.5元,而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的津贴则为1元至1.5元,勤务员、炊事员为1元。边区各级民主政权工作人员除了津贴有所差别以外,其他一切几乎平等,不搞任何特殊。边区内部匮乏的物资,决定了边区民主政权工作人员津贴费的低廉,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因此,当时“俸以养廉”只能是一个奋斗目标。尽管如此,边区民主政权工作人员却能严格遵守“俸以养廉”原则,做到廉洁奉公。他们的廉洁奉公不是靠俸禄养成的,而是靠他们高尚的觉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来支持的。
  抗日战争初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国民党利用“昔日仇敌变为抗战盟友,十年内战变成统一战线”的时机,以“金钱美女”和“委官晋级”为手段,对边区民主政权高级干部和公务人员进行腐蚀拉拢,妄图使他们腐化堕落,不战自败。但是,边区政府工作人员所具有的坚强的党性,使国民党的企图落了空。在极其复杂而艰苦的战争环境下,边区政府的工作人员以真真切切的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工作宗旨,真正做到了求真务实,为民谋利。林伯渠曾多次要求边区政府工作人员不要讲空话,要以实际行动证明一切。他们既做建设边区的轰轰烈烈大事,又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要做到求真务实,为民谋利,工作人员就必须首先做到以身示范,为民表率。
  ①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91页。
  ②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198页。
  ③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58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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