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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业流通券的发行

星光 张杨


  为了减低边币票面额,收回已经破烂的票子,1944年5月23日,西北财经办事处决议发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以代替边币在市面流通,将边币逐渐收回。
  商业流通券发行后,与边币并行流通市场。但因币值不同,在授受计算方面增加了麻烦。于是,边区政府6月1日发布命令:从即日起,将商业流通券作为边区本位币。商业流通券1元等于边币20元。
  商业流通券的发行,从1944年6月到1945年8月,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从1944年6月到10月为第一阶段。共发行13205万元。主要分配于公家发展生产和贸易,一部分作为银行的交换基金。其中贸易3575万元,占27%;经济建设800万元,占6%;金融5480万元,占41%。
  从1944年12月到1945年3月为第二阶段。共发行25045万元。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制止土产走私,维护土产统销政策。所以主要用于贸易方面,计19960万元,占80%。
  从1945年5月到8月为第三阶段。共发行34200万元,全部用于贸易,是为收购土产而增发的①。
  商业流通券的发行,从1944年6月到1945年8月,尤其是1944年12月以后,主要作为特别放款,投放于贸易方面。使贸易有足够的周转资金,吸收食盐、土产,以发展对外贸易。这样,不仅可换回边区必需的物资,保障供给,换回外汇,支持银行,贸易的盈利与税收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又按期归还银行的放款,使银行发行做到有吐有吞,避免金融物价的大动荡。事实上,从1944年7月到1945年8月,边区的金融物价也没有发生大的波动。
  ①西北财经办事处:《陕甘宁边区银行各种统计表》,1948年2月18日。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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